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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盗墓笔记有感

时间:2021-11-16 15:17:3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盗墓笔记有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盗墓笔记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盗墓笔记有感15篇

读盗墓笔记有感1

  这两天我跟同学借了一本我最喜欢的盗墓小说,它是由南派三叔编写的。这本书的名字叫《盗墓笔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书呆子吴邪得到了一片战国帛书,而这块帛书正是一个古墓的地图。吴邪的爷爷正是50年前长沙老九门中的老五,他的三叔继承了他爷爷的爱好——盗墓。于是,他们就和三叔找来的几个帮手进入古墓,经历了各种各样扑朔迷离的事件:古老的积尸洞,恐怖的女粽子,奇怪的七星疑棺······各种烧脑的奇事接踵而至。

  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张起灵这一人物,在我的想象中是这个样子的: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左边的眼睛,身着一身黑不溜秋的紧身衣,背上背着一柄帅气的神剑——龙脊背。他面无表情,眼神冷酷,武功高强,沉默无语。

  张起灵在古墓中的危急关头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积尸洞中,吴邪一行人要被千年女粽子和如潮水般涌来的尸蟞袭击时,张起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背上的剑割破自己的手指,把自己的血滴进水里,尸蟞便像见了鬼似的,拼命往回逃,连粽子都给他下跪了。在西沙海底墓时,吴邪被海猴子追的满墓室乱逃,张起灵见了,立马上前,用自己的腿夹住海猴子的头,一扭,只听“咔擦”一声,海猴子被秒杀了,救了吴邪一命。

  这本书增添了我的想象力,我一定要读完这本书。

读盗墓笔记有感2

  故事总有结尾的时候,人生亦有曲终人散的时刻。

  我花50多个小时连听带读的把这个故事看完了,请三叔原谅我的马马虎虎,毕竟是您设置的悬念包袱强烈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就如同吴邪天真一直迫切的想要追寻一个答案与真相。

  每段故事的惊险,迷人与朦胧感都能让读者神往于场景之中,跟随主人公的脚步,去脑补一下那令人脑洞大开的画面。主要人物设定上特色鲜明,吴邪活的天真,胖子活的洒脱,小哥活的坚毅。

  一路之上,虽见识到了一个又一个人心的鬼魅奸诈,但是更多体会到的是人的心的温度。这种温度无论是在朋友,兄弟,叔侄,还是对手之间都展现的的淋漓尽致。一路走来,只是想要保护自己在乎的人,也只希望所有人都好好的活着。

  感情戏中最触动我的当属于小哥闷油瓶千里迢迢与吴邪道别以及吴邪万里送小哥,迎来了一个“十年之约”故事完的片段。读这一部分,心里总是酸楚的感觉,一句“这一切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不知又戳中多少人的泪点。

  故事完结,小哥留给读者太多挂念与谜团。有时会问作者是不是不公平了,为何所有的包袱都是小哥一人承受。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该承担的责任终归是自己努力的扛起,有些包袱只能自己负重前行。

读盗墓笔记有感3

  我是一名即将上六年级的孩子,读过的书也有好多好多,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盗墓笔记》这本由南派三叔写的小说书!为什么说是令人难忘的呢?原因包含两点∶第一,这本书是连载,包括《七星鲁王宫》,《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等。第二,作者南派三叔还写了许多盗墓系列的小说,比如《沙海》《藏海花》等等!

  文中主人公名叫吴邪,看到这个名字让我们联想起了天真无邪这个词语。是的,也有人叫吴邪天真。吴邪喝长沙的老九门也是有关联的,他是老九门老五的孙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吴邪、王胖子和张起灵一起去调查一支西沙的考古队,因为考古队去了一个古墓后所有成员居然保持相貌几十年不变,虽然张起灵也是考古队的一名队员,但是他失忆了,所以没有给他们带来消息。经过查证,那是一支由老九门后人组成的考古队。吴邪与王胖子一路寻找着张起灵的故事……

  我们再来讲讲老九门。老九门在长沙是个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上三门为官: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平三门为贼: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下三门为商: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盗墓笔记》虽然这套书写得栩栩如生,但是事关盗墓,看着看着还是有点惊悚。

读盗墓笔记有感4

  合上书,眩晕了良久,轻轻揉了揉太阳穴,试图从《盗墓笔记》的世界中走出,试图从吴邪的视角中走出。该动笔了,我拿起笔,却发现笔尖在微微颤抖,在纸上划出了一些波浪纹。我轻叹,不知是有何种魔力让我心中涌起惊涛骇浪无法平静,让我深陷其中思绪万千。

  无论是老九门,张家,还是铁三角,我相信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相信西泠印社的存在。也许,这是一种对信仰的执着。在我心中,它早已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精神象征,一个世界。它如同浩淼汪洋,波光粼粼闪烁着精神的光芒,我乘着小船在这里摇曳,目睹波澜壮阔,享受天水一色,发现它没有尽头。

  这是盗笔的世界,我从开始的好奇转变为现在的敬畏。即使是已经翻阅过数遍,内容节也可以做出大概的描述,但我对它的理解浅之又浅,这是萤火看到圆月的崇敬。我想这就是盗笔的魅力,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新的体会;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更深的感悟;每一次阅读,我会发现从中学习永无止境。这就是《盗墓笔记》!

  我们会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古代能人巧匠的巧夺天工,同时我也会感到震惊——秦岭神树篇——潜意识与超自然的完美融合。完美的第一视角,我就是吴邪。

  在经历了哲罗鲑、间歇性热泉、火龙阵一系列九死一生之后,终于见到了厍国神树——青铜神树——相传只要奉满鲜血,它将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我仰望着这棵古代人民的“杰作”,在经过了多次生与死的抉择之后,我想我明白了,我们所要求的如此简单,到最后,也不过是被自己蒙蔽了双眼,所以,我们要正视我们的内心,不要陷入迷途。

  当所有事都已经结束了,小哥找到了吴邪,“我向你道别的,这一切都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小哥,自诩一个没有过去和未的人,和这个世界没有联系,但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终究有了一丝牵挂。

  胖子临走前说了一句套话:“青不改绿水长存,咱们后会有期。”

  潘子为小三爷最后的保驾护航:“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

  长白是小哥最后的归宿,而吴邪,属于杭州。勿忘,“长白雪人莫忘,杭州西湖有故人。”

读盗墓笔记有感5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读盗墓笔记有感6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

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

  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 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读盗墓笔记有感7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盗墓笔记》,他让我的感触十分大。

  里面的主角——吴邪、张起灵和胖爷,因为一种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历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等种种困难也考验之后,知道了自己的使命和自己该去的地方。建立了一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只是故事中的虚拟人物,却拥有着一种我们渴望得到的,却得不到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而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朋友保驾护航,能够义无反顾地去拯救他人。那一种可贵的,却难以得到的东西——友谊,一直在他们的心中,无论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助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危险。

  他们的友谊是多么地可贵啊!试问: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够像铁三角(吴邪、胖爷、张起灵)一样,拥有一份不含杂质的友谊!现实生活中,能够像铁三角一样,为了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像这样的人,也许十个指头都能数得出来。许多人交朋友,绝大部分都是有目的性的,至少寥寥可数的人是真心的,而你却从来都是忽略哪些想与你真心交朋友的人无视,去找那些有目的性的人。而那些人,也许是贪图你的财产,一拿你完的财产,就六亲不认,离你而去;也许,别人与你交朋友是为了接近他人;有也许别人只是骗取你的真心,一旦离你而去,你就万分伤心。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我才知道友谊是多么的可贵,是多么的难得,不是一一两句话,就可以把友谊甩在脑后。就像长白山长白山,明知道找不到张起灵,但他还是要去,因为那里有朋友,有希望,有温暖。

读盗墓笔记有感8

  盗墓笔记赢得天下

  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长大后名立华夏!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_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读盗墓笔记有感9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介绍,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介绍,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读盗墓笔记有感10

  这几天我把盗墓笔记重温了一遍,我很羡慕“铁三角”的友情,就像南派三叔在后记里写的那样,说他们是朋友,可是情义超出了朋友,说他们是亲人,可他们之间也有间隔,他们的情义可比所谓的闺蜜要多的多,可以说缺了一角,就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吴邪是一个最不能承担重任的一个人,因为他很珍惜友情,他怕朋友会受到伤害,他受不了生离死别,潘子死在张家古楼的时候,他多想背上他一起逃出去,可是他不能,想救可是救不了的感受,他最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小哥晕在张家古楼时,吴邪以为他死了,他以为铁三角缺了。你说吴邪懦弱,不是的,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过去对他来说无所谓,未来他也不在意,他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为别人考虑,但是他为吴邪想过,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有朋友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有人关心他的感受,第一次体会到关心别人的感受。

  王胖子看上去是一个憨憨地幽默的普通小胖子,重情重义,每次到他的章节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南派三叔称他为化可以解痛苦的人,把所有痛苦一一化解,使自己快乐,可以称之为佛了。他称吴邪“天真无邪”,他看懂了吴邪,一个天真普通的人,和他一样是重朋友的人,所以最担心的就是小天真,而吴邪最依靠的也是胖子和闷油瓶。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回到青铜门,与吴邪约定十年后让吴邪去找自己,留下了很多谜团,现在也有不少人把他们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脑补接下来的内容。有人问为什么叫铁三角?因为铁三角他们共事次数最多,因此被人称“铁三角”,铁三角对他们仨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一种诠释。

读盗墓笔记有感11

  朋友买了一套《盗墓笔记》。从小我就对鬼神、墓穴之类充满了好奇。于是,迫不及待地借来看。虽然很害怕,但还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书,好像里面真会钻出一个鬼怪来,很快就被书中离奇、古怪、恐怖、悬疑的故事情节吸引了。

  跟随着主人公吴邪进入到了一个个千年古墓。这些古墓有的在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有的在神秘莫测的海底;有的在高不可攀的雪山;有的在泥泞的沼泽下……

  古墓里有气势磅礴的宫殿,巨大的石门、石柱;有百转迂回的墓道,无数的暗室,密道,机关重重,更可怕的是有鬼怪在墓里游荡、攻击打扰古墓安宁的入侵者。对了,古墓里还有很多绝世珍宝:有巨大的做工精湛的青铜器;有精美绝伦的壁画;有惟妙惟肖的雕塑;有价值连城的珠宝……

  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景出现在眼前:无数的人面鸟身口中猴;棺中的“千手观音”尸;巨大的百足龙神——蚰蜒;鬼气森森的阴兵借道……虽然知道书里写的都是假的,可还是看的浑身冒汗,晚上睡觉也不敢关灯。咳!这是何苦呢?

  看完这本书,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也有气势磅礴、雄伟壮观的陵墓。像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泰姬陵,中国的秦始皇陵……这些都出自古代劳动人民勤劳的双手,是他们智慧的结晶。

  去参观世界各地的古墓是我的梦想,希望我的梦想成真。

读盗墓笔记有感12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读盗墓笔记有感13

  上月底思思和若其两外甥来这里补课,电脑基本上就不属于我了.于是拿起手机看小说.这一看居然看了有半个多月.最早看的是湘西老鬼的深海之下,在看的过程中有许多网友提到盗墓笔记.于是转过去看盗墓笔记.这一看觉得实在是精彩之极,连带着把南派三叔的鬼吹灯,黄河鬼棺,大漠苍狼都看完了.不过最后觉得还是盗墓笔记最好看.

  这种消遣性的小说,之前最爱看古龙和金庸写的,有一次看了一套藏地密码,感觉也非常不错.再有就是这一套盗墓笔记了.

  情节上是没的说了.与古龙有的比.不过还不够严谨.有时一个故事结束了,感觉上还不象古龙的书那样有那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可能毕竟是一些神秘事件,无法有让人们信服的解释吧.不过没妨碍到阅读的乐趣.所以又开始有选择的读第二遍.

  虽然明知道是虚构的,但还是随着他紧张,害怕,怀疑,激动,甚至恐怖,(有一天老公不在家,一边害怕一边还是忍不住要看,自己都觉得好笑),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但是隐隐约约又有些历史的影子或世界发生的神秘事件.

  以前说到盗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坟,我都没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个故事接一个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到现在也没有大结局.害得我总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呀,那个闷油瓶就二十年没有变样,那个二十年前组织盗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谁呀,书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录像带的我到底是谁那个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许多的悬念.

  闷油瓶这个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强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终极,他的身份也是个谜.

  书中的那个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个朋友,感觉是那么熟悉而亲近.

  头四个故事我都看了两遍.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恐怖的.毕竟我们小的时候还是比较相信有鬼.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还有就是那个玉俑,也就是古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时候人们死后对尸体的保存.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见了阳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颜珠的,有吞水银的,这里是讲穿了一套玉衣,千年来尸体还是湿的,但一脱了玉衣马上就坏了.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给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盗墓了.不过有些历史只怕真的只能来历史书了.

  头两天正好中央10台在讲百慕大三角,又想起盗墓笔记的第二个故事,讲到船神秘失踪,而过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现.倒与电视讲的非常相似.看来作者也是非常关注这类事件的.

  第三个故事因为没有胖子和闷油瓶,我觉得稍显得沉闷.而且也让我想起一个类似的故事.讲有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现上班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没上班,他觉得挺奇怪,然后进来一个同事的老公,说是坐哪天哪班航班回来的,有件东西要他转交给他老婆.等他走后,这个人在浏览网页时发现那个航班出事了,没一人生还,吓得他一身冷汗.这时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可是他一听,马上吓得要死,原来同事们正在谈论他刚来上班时被楼上的花盆砸死的事.他才明白自己是死了.这类的故事有时我有点信.盗墓笔记里的第三个故事更是神奇,有这么个地方,能让人实现自己的愿望.能产生物化.比如你能复制出来一个你自己,只不过有点副作用,即这种能力会慢慢减弱,而且记忆也会慢慢减退.

  这个故事里讲到某朝代时国库空虚,有军队的主要任务便是盗墓,看来这也是真实存在的.想想孙殿英盗慈喜墓,还有号称能借鬼兵的鲁王可能真的就是做这个的.

读盗墓笔记有感14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50前在长沙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追寻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真相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就在于三叔使用了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能带给我灵魂的宣泄,一种情感的迸发,这是很难得的。

读盗墓笔记有感15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代替吴邪,只身前往长白山云顶天宫青铜门内,再次沉睡十年。胖子留在巴乃,永远的陪伴已经死去的云彩,而吴邪选择成为吴三省,留在杭州。

  盗八的最后一句话是,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是啊,多好,还有一个十年,多忧伤,还要一个十年。即使18年的现在早已是第十三年了,即使817那个属于长白山约定已经过去,又一次踏上前路的他们,在《重启》里,依旧相互扶持着,依旧在为救相互的命而不顾一切。

  所谓的未来,和现在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等不到千年雨歇,也不知道三叔去了哪里,弄不清二叔的真正目的。他们再强大,再无畏,或许也终究抵不过那些用千年的时间和思考,造就的阴谋。

  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现在的我们,再说出这句话,又去哪里寻所谓天真呢。时间,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的,我们可以否认可以不相信,但在那秒针滴答的瞬间,你已不是过去的你了。人在时间面前终究是渺小的,就像小哥即使见到了终极也终究会遗忘,就算那一朝雨村的雨停下,那一代的张起灵也早已不知是谁人了。

  可即便是如此,即便再痛苦再无奈,至少也该挣扎下吧。为了那可能的解脱和自由,为了那墓道里渺茫的光明与温度,为了那一朝惊雷再起,得以以灵魂高悬的闪电,照亮一个人。

  于是终极之前,我们问过那句好久不见,见到那千年雨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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