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营改增对四大行业的影响解读

时间:2017-04-11 编辑:詠雯 手机版

  营改增,这项继分税制改革之后最重磅的税制改革终于落定,3月末,营改增扩围细则出台,最后四个试点行业终将施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率。随之,所有试点行业企业进入了营改增的“攻坚期”,毕竟,距离5月1日的实施日仅剩不足一个月。

营改增

  随着这几日对于政策的“消化”,营改增细则对新增四个试点行业各自的影响和挑战也日渐清晰,而看起来“高大上”的营改增,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也是息息相关。

  营改增,如何影响企业乃至社会方方面面?细则中还有哪些尚未明确的问题?《第一财经日报》特别策划“营改增攻坚”,解读那些与你有关的信息。

  “全面实施营改增是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举措,具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4月1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全面实施营改增到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考察时表示,“全面实施营改增给企业减税上,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营改增这项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最重磅的税制改革到底如何影响企业乃至社会方方面面?3月末,期盼已久的营改增扩围细则出台,答案揭晓。但同时,细则的出台也意味着所有试点行业企业进入了营改增的“攻坚期”,毕竟彼时离5月1日的实施日仅剩不足一个半月。

  “上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网站我们天天在‘刷’。细则一出来,立刻开始研究和测算,通知系统供应商来进行进一步调试。”一名金融企业财务人员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另一名相关中介机构人士称,细则甫一出台的当晚,他的电话已经被客户“打爆”。

  随着这几日对于政策的“消化”,营改增细则对四个试点行业各自的影响和挑战也日渐清晰,不过,企业在将细则内容嵌套至自身业务流程中时,仍会发现一些本次细则中尚未明确的地方,有待后续文件进一步的解释。

  四大行业影响几何

  此次最后一批四个行业,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从去年初开始酝酿到今年“两会”期间的“一锤定音”,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究其最主要原因是这几个行业情况复杂、牵涉面广泛、影响巨大。

  “其实,最后一批行业的营改增不仅和这四个行业中的企业直接相关,也和其上下游的企业有关。而绝大部分企业都会有贷款、存款、购买金融产品等与金融业相关的业务,日常业务开展中也总会和生活服务业‘打交道’。购买或租用不动产的企业甚至个人也会被房地产业或建筑业的相关政策影响。”普华永道中国中区公司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因此,增值税在全面打通抵扣链条的同时,对企业的影响也将向其上下游蔓延。

营改增

  从总体上而言,由于营业税原先体现在损益表中,而增值税为价外税并不体现在损益表内,因此营改增后,损益表中将减少“营业税金”这一收入扣除项。同时,由于增值税下含税收入将进行价税分离,意味着如果不能通过提价等方式实现税负转嫁,原来可以全额确认的收入在价税分离之后将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不过,在购买一些应税货物与服务时,由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抵扣进项税,计入成本的部分也会下降。

  因此,可以看到,营改增最终对企业税负和利润的影响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决定,一是销项税是否能够实现向下游的税负转嫁,二是有多少进项税可以抵扣。当然营改增实施需要进行系统改造、增加人手管理增值税发票等,也会造成企业的成本增加。

  “事实上,最后这几个行业都有各自的特点以及难点,此次营改增的细则也根据行业特性给予了不同的特殊政策。整体上而言,根据客户的反馈和我们目前的估算,预计此次对于房地产业及建筑业的税负影响短期偏正面,而金融业及生活服务业由于性质各不相同,较难一概而论。但同时,每个行业在营改增的实施过程中仍需面对不同的挑战,也会倒逼试点企业进行业务模式的调整和成本的管理。”李军表示。

营改增

  ♦金融业:

  “对金融业全面征收增值税,在国际上尚不多见。我们的一些银行客户在细则出来后做过测算,按照最后公布的细则测算下来对利润的影响会比之前预想的要大。总体而言,我们认为此次营改增虽然金融业6%的税率与原营业税政策下5%税率相比上升不大,但企业若不能足额取得进项税额,仍存在自身税负上升的风险。”李军称。

  “根据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政策动向与内部假设测算,‘营改增’后我公司的税负总体上基本持平。”旗下有众多金融业务的中国平安集团对本报记者表示。但另一家中小型保险公司财务人员却表示,根据内部测算税负会略有上升,同时利润可能略有下降。

  对于金融业而言,一些之前业内期待的免税政策并未在此次细则中出现。

  例如,之前业内广泛关注的贷款利息支出是否可以抵扣。此次细则中明确,企业向银行的贷款利息支出不能抵扣进项税。“那就意味着对于大客户,银行很难进行增值税的转嫁,因此会减少自己的收入,而对于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如果银行通过提高利率的方式转嫁部分增值税成本,则企业融资成本将会有所上升。”李军称。

  同时,在营业税下可以免税的同业往来业务在此次细则中也并非全部免税。细则中规定,只有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线上”短期拆借行为才可以免征增值税,但“线下”的短期拆借并未在免税范围。

  “原本行业预测同业业务即使不免税,如果利息费用进项可抵的话也可以在同业间相互转嫁,影响不会太大。但‘线下’的短期拆借可以被视为贷款的性质,而此次细则中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不能抵,那就意味着拆出银行,即可以被视为将资金‘贷出去’的银行,这6%的增值税可能无法转嫁。”普华永道中国税务总监傅瑾分析道。

  另外,原来在政策讨论时企业建议免税的金融商品转让也并未“成行”。金融商品转让的买卖差价能否享受免税对一些金融企业,尤其是将投资的利差亦视为收入重要来源之一的保险企业有较大影响。根据2015年年报,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的证券买卖差价分别占利润总额的64.4%及136%。

  而一些细则将可能对金融企业未来的业务模式产生影响。长江证券表示:“传统人力成本和赔付支出可抵扣比率较低或不可抵扣。金融企业或可通过外包将人力成本外部化,将不可抵扣的人力成本转换成可抵扣成本;以保险代理为例,保险公司或加大机构代理销售占比,提升营业成本可抵扣率,产险或优化流程提高实物赔付和服务赔付比重,扩大进项可抵扣金额。”

  除了对于税负影响的考虑,许多金融企业在营改增准备过程中也充满挑战。

  “金融业的主要问题是业务种类繁多。例如,国内有些城商行就会有100多种不同业务。”李军称。

  毕马威则认为,我国和大多数增值税税制国家都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即金融企业如何计算抵扣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个问题的出现是由于金融服务企业通常有应税服务、免税服务以及零税率服务,而且很难划分各项服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

  “金融业企业都非常依赖他们的经营系统,怎么在短时间内把他们的系统调整好,会有一定的挑战性。另外,对金融机构来说,难度还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为这些行业长期以来都没有开增值税发票的需求,但是现在他们要和税务局的‘金税三期系统’对接好,还需要收集和提供更加规范和完整的票面信息、客户交易信息、银行账号、地址以及纳税识别号等,这必然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完成。”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表示。

  “在实操过程中,对于金融企业来说,如何开票、开给谁会有很多的细节问题。例如基金公司产品代销模式下,由于代销渠道会对手续费分成,基金管理公司和代销渠道机构到底如何给投资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就是个问题。”傅瑾称。

  不过,由于金融行业的复杂性,细则对于准备时间给予了一定的“隐藏优惠”。毕马威表示,对于大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默认的申报期为每月申报。但新的增值税法规对银行、财务公司与信托公司(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包含保险公司)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即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这使得这一类企业有额外的几个月来改造他们的系统以顺利完成增值税申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