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建筑业营改增对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时间:2017-04-11 编辑:詠雯 手机版

  建筑施工企业在目前的税收体制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到底对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什么影响?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营改增

  一、营改增对于建筑行业影响总体分析

  (一).“营改增”对于建筑行业影响的根源

  1)增值税是价外税:即价和税分开核算。

  2)增值税应纳税额是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增值税纳税人和税率较为复杂。

  4)增值税发票三流(票、钱、货或服务)合一:票是谁开的,就要从谁接受服务或者,还要把钱打给谁;票开给谁,就要给谁提供服务或者购买货物,还要从对方收钱。

  (二)“营改增”对于建筑行业带来的机遇

  1.“营改增”解决企业重复纳税。

  1)总分包业务的重复征税。

  2)设备安装业务的重复纳税。

  2.“营改增”能促进企业规范税务管理、降低税务风险。

  3.“营改增”有利于建筑业的技术进步、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创新发展。

  4.不仅对企业自身产生影响,而且通过企业对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产生影响。

  5.增值税计征复杂、管控严格的特点,要求企业精细化管理。

  二、组织架构的影响

  (一).现状

  大型建筑企业集团一般均拥有数量众多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管理上呈现多个层级,且内部层层分包的情况普遍存在。存在资质共享的问题。

  (二).影响

  税务管理难度和工作量增加,主要表现为:多重的管理层级和交易环节,造成了多重的增值税征收及业务管理环节,从而加大了了税务管理难度及成本。

  (三).应对方案

  1)现有组织架构调整

  (1)梳理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的经营定位及管理职能,推进组织结构扁平化改革。

  (2)梳理下属子公司拥有资质的情况,将资质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

  2)未来组织架构建设

  (1)推动专业化管理;

  (2)慎重设立下级单位;

  (3)新公司尽量设立为分公司。

  三、资质共享工程项目的影响

  (一)资质共享的工程项目现阶段管理模式

  1、自管模式:

  建筑企业以自己名义中标,并设有指挥部管理项目,下属子公司成立项目部参建的模式。

  2.代管模式:

  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中标,中标单位不设立指挥部,直接授权子公司成立项目部代表其管理项目的模式。

  3.平级共享模式:

  即平级单位之间的资质共享,如二级单位之间、三级单位之间,中标单位不设立指挥部,直接由实际施工单位以中标单位的名义成立项目部管理项目的模式。

  (二)资质共享的工程项目影响分析

  1.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施工主体不一致,进销项税无法匹配,无法抵扣进项税。

  2.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无合同关系,无法建立增值税抵扣链条,影响进项税抵扣。

  3.内部总分包之间不开具发票,总包方无法抵扣分包成本的进项税。

  4.除自管模式下,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均未按总分包进行核算,无法建立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分包成本进项税抵扣。

  (三)资质共享的工程项目管理措施

  1.逐步减少资质共享情况

  (1)减少集团内资质共享;

  (2)对现有子公司的资质进行梳理和评估,有计划地培育重点三级单位的资质;

  (3)逐步减少直至完全禁止平级资质共享及内部任务划转模式。

  2.调整和优化资质共享项目的业务流程方案

  (1)方案一、总分包模式;

  (2)方案二、集中管理模式;

  (3)方案三、联合体模式;

  (4)方案四、“子变分”模式。

  四、对投标(市场营销)的影响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与预算》部分内容需修订,建设单位招标概预算编制也将发生重大变化,相应的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也应按新标准执行,对外发布的公开招标书的内容也要有相应的调整。

  2.这种变化使建筑企业投标工作变得复杂化。

  3.企业施工预算需要重新进行修改,企业的内部定额也要重新迚行编制。

  4.对建造产品造价产生全面又深刻的影响。

  五、对总分包的影响

  1.工程转包

  政策:《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他人”。

  2.联合体承包工程。

  3.分包工程(与业分包,劳务分包,架子队)。

  4.挂靠。存在承揽到工程后全部转包他人,幵按协议收取承包单位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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