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有哪些?
5、请假者需填写《离退休干部处绩效管理请假申请表》,交综合科统计归档。6、全处所有人员上下班划卡按照辽宁局规定执行。
7、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主要领导离开期间需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全权负责全处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工作。
8、如有违反,按辽宁局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VIII、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经费的使用情况,如需要对费用进行调整,则向局财务处及局领导进行申请;如无需调整,则按上年预算计划安排全年经费的使用。
2、年终形成全年的经费使用报告,分析使用情况。
3、使用经费时,必须逐级审批,按照预算计划支出使用经费,做到单项不超计划。
4、遇有应急事项,需调整经费计划的,应如实的逐级报告审批。
5、杜绝小金库,除正常服务老干部少量机动经费外,不得存有多余现金。
IX、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1、各项支出必须以相应的预算计划为依据,无计划或超出计划部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的票据,均应由经办人、处长或主管局长签字后,由内勤人员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3、经办人员要对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对违反国家统一财务制度规定的不合理开支不予报销。
4、对各类会议费、差旅费的报销标准要严格按局财务处门的统一规定执行。
5、离休干部住院、门诊医药费的报销,严格按照《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处长进行审批签字后报局人事处、财务处审批报销。
6、财务票据报销实行处长负责制,如处长不在则由指定的副处长负责审批签字,并做好登记。
7、财务报销由综合科负责。
X、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处内建立详细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检查固定资产与所建帐目是否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按需要向财务处请领设备,对办公设备应按规定使用,妥善保养。
3、定期(每年至少一次)与财务处国资科核对固定资产台账。
4、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所有设施及设备,严格按照产品出厂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保证产品的使用寿命。
5、固定资产设施及设备到期使用年限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后注册报废。严禁私自报废固定资产。
6、固定资产管理由离退休干部科负责。
XI、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所有设备使用时,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严禁私自使用设施及设备。
2、设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与操作,每次使用时必须做好登记。
3、定期对设施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4、检查电路及线路的安全情况,以保证设备无故障,线路、电路无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5、设备使用管理由离退休干部科负责。
XII、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按照辽宁局人力资源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岗位培训及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2、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及教育。
3、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责,制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重点对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的培训。
4、认真落实辽宁局关于干部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着装的管理规定。
5、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学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开拓创新,抓好服务工作的全面落实。
6、人力资源管理由离退休干部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