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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开学通知

时间:2021-02-07 14:57:30 通知 我要投稿

中学生开学通知

  过完轻松愉快的寒假,即将开学,同学们准备好跨入新学期了吗?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中学生开学通知,欢迎阅读。

中学生开学通知

  中学生开学通知一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黄山文峰学校:

  为做好2017年初中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6号)和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7〕29号)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划片对口直升初中

  以电子学籍信息作为生源基础信息划片对口直升。西溪南镇中心学校、潜口镇中心学校、呈坎镇中心学校和黄山文峰学校的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洽舍乡中心学校、富溪乡中心学校和杨村乡中心学校的毕业生升入潜口镇中心学校初中部;岩寺小学、岩寺镇中心学校和南山小学的毕业生升入徽州区第二中学。各学校要做好毕业生摸底工作,将毕业生升学登记造册,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办理录取手续。各中小学要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和学籍管理规定等政策,摸清毕业生动向,动员学生就读本区初中,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变动,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毕业生,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地升学或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含外区县)升学。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应先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并到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于6月20日前携带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小学应于本学期结束前,将本校申请回户籍地升学的毕业生登记造册,于7月5日前汇总后报区教育局。

  (二)因家庭住址变动、务工随迁、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区外小学毕业生要求到本区初中就读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有就读学校签署的同意意见),向户籍所在地初中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初中审核同意后于7月20日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录取手续。

  须提供的材料:

  (1)属于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的,需提供户口本和监护人的住房证明;

  (2)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社保缴纳凭证(或完税证明)、居住证、户口本;

  (3)属于监护人工作调动的,需提供相应单位提供的调动证明、户口本、房产证。

  (三)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逾期未办理的,按转学程序办理。

  三、保障随迁子女就学

  按照国务院和我省户籍制度改革要求,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方便随迁子女入学。持有我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少年、儿童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不得制定歧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确保随迁子女“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为徽州区第二中学。

  各学校要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一生一籍一号

  各学校要按照《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市教育局有关电子学籍操作流程的规定,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初始年级学生学籍录入和审批流程,坚持一生一籍一号、籍随人走,杜绝生籍分离。七年级新生入学,学校要调取学生小学毕业学籍,保持学生学籍的完整连续和唯一性,并保留相关纸质档案材料,初中学校要对七年级新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重新拍摄录入学籍照片。

  五、初中入学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初中入学行为,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和智力测试,不得预收报名费,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瞒报、谎报学籍信息。

  (二)各中小学材料审核、登记工作。房产证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所有权人;户口本须反映房产所有权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租房协议不可作为变动依据。各校不得擅自出台与省、市教育局规定相违背的文件,不得拒收“三残”学生。

  (三)各中小学要通过家长会、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宣传方式让家长理解政策。既要宣传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方案,又要引导家长树立“划片是相对就近”、“转学需要条件”的正确观念,为我区进一步做好初中入学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各中学要提前进行家访,宣传我区教育惠民政策,解答学生问题消除家长疑虑,解决留守儿童和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困难,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小学毕业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五)各中小学要切实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维护好群众利益和学生利益,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促进社会和谐。要严格遵守入学纪律,严格执行入学政策,严格按规定时间办理,规范入学秩序。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入学政策,并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严禁乱宣传、乱许愿等一切不利于入学秩序的不良言行。

  中学生开学通知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为保障茂名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规范义务教育入学安排,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现就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初中入学安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学、初中安排入学的对象

  (一)符合市区服务范围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小学一年级

  具有市区户籍、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今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仍为8月31日。

  2.初中一年级

  具有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的学生。

  (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流动人员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①持有茂名市区居住证并在市区有稳定合法住所;②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其适龄入学子女可由我局统筹安排到市区学校就读小学或初中一年级。

  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的军人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入学,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办理。

  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与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

  (三)市特殊教育学校、市体校附设班和各民办学校招收小学或初中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

  二、市区各小学、初中入学安排范围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市区公办小学、初中实行按街道划片安排,具体入学安排范围如下:

  (一)小学(详见附件1:2017年秋季茂名市区公办小学入学安排范围图)

  茂名市博雅中学南校区(小学部):站北三路、铁路以北,人民南路以东,新福一路、二路、三路、四路以南(即低埒小区、站西小区、站东小区)。

  茂名市官山学校:光华北路以东,官山三路、官渡四路、大园五路、大园六路以北,文明北路、高凉北路、茂名大道以西片(即石鳌塘小区、坡塘小区、黄竹小区、钟鼓小区)。

  茂名市新世纪学校:西粤路以东,油城九路以南,站北七路以北,茂名大道以西片(即福地小区、南香小区);双山八路以南、站北八路以北,茂名大道以东片;铁路以北,站北六路、七路以南,高凉南路以东片。

  茂名市龙岭学校:江东南路、高山路以东,双山一路以南,计星中路、南路以西片(即龙岭小区、荣华小区<亿城名苑小区除外>、高山片区)。

  茂名市第二小学:厂前西路、矿业东路以南,小东江以西,油城三路以北,环市中路、红旗北路以东片。

  茂名市第三小学:油城四路以南,江东中路、江东南路以东,人民中路、健康中路以西,双山一路、为民东路以北 (即江南小区、江东小区、黎和小区); 新湖路以南,新湖三街以西,油城四路以北(即新湖西区)。

  茂名市江滨小学:油城三路以南,小东江以西,新坡路以北,建设路以东片;高山路以西的高山片;建设路以东、新坡路以南、红旗南路以西、新林路以北片小区中(原属市江滨小学征地户的,属市江滨小学范围,其余属市建设路小学范围)。

  茂名市建设路小学:油城二路、三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即六百户),环市西路以东片;建设路以东,新坡路以南,红旗南路以西片。

  茂名市方兴小学:油城五路、六路、七路以南,人民中路以东,迎宾一路、二路、三路以北,高凉中路以西片(即宾西小区、宾中小区、福岭小区)。

  茂名市光华小学:新湖路、官山二路、官山三路以南,新湖三街、人民中路以东,油城四路、五路、六路以北,文明中路以西片(即新湖东区、官山小区、石达小区)。

  茂名市向阳小学:双山二路以南,计星中路以东,人民南路以西, 站北二路以北片(即朝阳小区);荣华小区中的亿城名苑小区。

  茂名市福华小学:文明中路以东,官山四路以南,高凉中路以西,油城七路以北片(即石禾小区)。

  茂名市祥和中学小学部:官渡四路、大园五路、大园六路以南,文明北路、高凉中路以东,茂名大道以西,油城八路、九路以北片(即祥和小区、沙田小区、雅园小区、趣园小区、上宾小区、上高小区、大园小区)。

  茂名市为民路小学:健康中路以东,为民东路以南,人民南路以西,双山一路、二路以北(即黎岭小区)。

  茂名市文东街小学:人民北路以东,大园二路以南,光华北路以西,官山二路以北(即官渡小区、光华小区)。

  茂名市桥南小学:江东北路以东,官渡一路以南,人民路以西,新湖路以北(即官渡桥南小区、新湖北区)。

  茂名市乙烯小学:光华南路、文明南路以东,双山四路、迎宾三路以南,高凉南路以西,新福二路、三路、四路以北片(即文光小区、乙烯小区、新塘小区)。

  茂名市双山小学:人民南路以东,迎宾一路、二路以南,文明南路、光华南路以西,新福一路以北片(即竹园小区、新福小区、宾南小区)。

  茂名市桥北小学:小东江以东,大园一路以南,人民北路以西,官渡一路以北片(即官渡桥北小区);东江小区。

  茂名市愉园小学:高凉中路、南路以东,油城八路以南,站北六路以北,西粤中路、南路以西(即鱼岭小区、康乐小区、愉园小区、南华小区)。

  茂名市育才学校:茂名大道以东,官渡七路以南,双山八路以北片。

  茂名市露天矿小学:厂前西路、矿业东路以北,环市中路以东至露天矿一片。

  茂南第一小学:站南片区(即茂南开发区)。

  茂南第二实验学校:环市路以西片。新华分教点:新华南居委会辖区。

  三、报名和派位安排

  (一)信息登记

  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mmjcjy.com)了解入学安排政策、报名流程等信息,如实填写《茂名市区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设定密码(请本人记住密码),确认无误后打印该表并按时到区域学校报名审核。如网上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学校将退回家长重新填写。

  1.小学网上信息登记时间:2017年5月6日至6月9日;

  2.初中网上信息登记时间:2017年5月6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审核

  网上信息登记后,请家长务必于下列时间持相关资料到区域学校审核,确认报名并取报名回执。逾期报名者不参加电脑派位。(注:只有市区户口,没有房产证的入学对象,请到户籍区域学校审核。)

  1.小学报名审核时间:2017年6月9日至6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请在上述时间内带齐入学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茂名市区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到所属区域学校(详见附件:2017年秋季茂名市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安排范围图)验核,并在《入学信息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2.初中报名审核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5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在我局直属小学就读的具有市区户籍的毕业生(含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在上述指定日期带齐入学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原就读局直属小学统一组织验核。在局直属公办小学连续就读3年以上的非市区户籍毕业生,可申请统筹到市二中或市启源中学就读初一(在原就读公办小学审核)。具有市区户籍,不在我局直属公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和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按期带有关资料到专设审核点(设在茂名市光华小学内,地址:官渡南路373号大院)验核。

  3.报名审核时需交验的资料

  请入学对象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或委托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及注明与入学对象的关系)、《茂名市区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和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交区域学校验核:

  (1)户籍资料:户口簿(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

  (2)住房资料:①如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仅指已入住还未办理房产证)。②属三代同堂的,需要提供市房产局认可的入学对象父母的无房产证明和祖辈房产证。③入学对象有茂名市区户籍,入学对象父母在市区无房产的,提供房产局出具的入学对象父母的无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证等相关资料。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80%,不足则按挂户处理。(温馨提示:请家长尽早到市房产局开具无房证明,避免扎堆办理带来不便。)

  (3)其他资料: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非市直属小学的'毕业生,需提供现就读小学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5)符合市区小学、初中入学条件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审核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父母在市区的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证、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②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计划生育证明。

  4.由市公安、房产部门对入学对象的资料进行核实。

  (三)电脑派位

  市公安、房产部门核实资料后,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按“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分批安排”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1.派位程序

  (1)具有茂名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如下程序安排入学:

  第一批:①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市区户口簿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或属购房入户,房产证和市区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单独户;②三代同堂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到相应就近区域学校入学:三代同一市区户口簿;房产证属入学对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学对象父母无房产的。

  第二批:③与父母同一市区户口簿,但市区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④租房居住(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一年以上,并办理市房产局认可的房屋租赁证(2016年8月31日前)。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区域学校入学。

  第三批:⑤挂户(市区户口挂在亲朋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⑥只有市区户口簿,没有房产证的单独户;⑦租赁证未满1年;⑧具有市区户籍,已购买新房未入住(未交房)的。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入学。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均统筹安排入学。有房产证的参照上述③条件安排,租房的分别按上述④、⑦条件安排。

  (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的,按有关政策办理。

  电脑派位严格按照以上8个程序进行。符合每个程序条件的学生安排完后,如有学位,即启动下一个程序进行安排。如属符合同一程序条件但学位不足,则按户口簿、房产证、租赁证的年限和居住证、缴交社保的时间先后进行安排。

  2.派位公布

  派位结果在所属区域小学、初中张榜公布,同时在报名时的网站公布。公布时间如下:

  (1)小学派位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8月12日;

  (2)初中派位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8月19日

  3.派位查询

  在上述公布日期起可凭密码网上查看(也可到区域学校查询)派位结果,如对派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后报我局直属学校管理科审核,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注意事项

  (一)小学、初中入学报名的资料以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的资料为准。

  (二)我局将继续联同有关部门对户口、房产、租赁等有关证明材料实行核查制度。凡经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属地小学、初中入学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请家长们认真阅读《入学通告》,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或其他途径解决非市区户籍小孩择校入学,不要相信通过非正常途径取得假冒报名回执和假冒入学通知书,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四)茂名市祥和中学小学部设在市祥和中学校内,待市趣园小学(暂命名,在趣园小区内)建成开办后,要整体搬迁到市趣园小学。

  五、规范办学,阳光招生

  (一)我局致力促进市区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均衡发展、同步提高,努力办好百姓身边的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所有市区小学、初中学校均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市区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趋于优质均衡。

  (二)市直各学校要引导广大家长送子女就近入学,不得跨区择校。各学校对秋季入学新生进行随机均衡分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断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三)我局和市区各学校实行阳光招生,加强宣传,及时通过茂名媒体、茂名教育信息网和茂名教育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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