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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9 09:15:07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选5篇)

  写通知一般采用条款式行文,可以简明扼要,使被通知者能一目了然,便于遵照执行。下面是一篇关于加强机关值班、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选5篇)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篇1

校属各部门:

  针对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区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校园安保人员配备工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将配齐校园安保人员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根据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规模、区域、师生人数、安保人员配备现状,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民办托幼园所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解决前期校园安保人员配备方面存在的问题,于10月底前按照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选好、配齐、配足校园安保人员,努力形成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络。10月下旬,区托幼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核查。11月初,市政府将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切实加强非公办幼儿园规范化管理

  区托幼办要严格执行市申请办理幼儿园的标准和规定,逐项对照落实申办幼儿园的各项条件,层层把关,严格审批新办幼儿园许可证,从源头抓紧抓好对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整合各种托幼资源,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托幼市场,开办师资力量好、设施标准高、安全措施强的规范化幼儿园。

  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在10月底前全面清查未在教育机关登记备案的幼儿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要求其及时登记,纳入正规管理;对不符合办园要求,安全隐患大的非法开办的幼儿园依法给予取缔。

  三、切实加强校园安保工作

  区综治办、公安分局、教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要针对目前校园安保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管好、用好现有安保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保人员档案,对校园安保人员录用、培养、管理使用和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待遇等方面实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保人员各种保障长效机制,保证校园安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校园安保人员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工作环境,稳定校园安保队伍。要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增加警力、加大巡逻密度、组建社会志愿者、家长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工作;要加强与有关社会团体的协调联动,增强我区的社会总体防控效果。

  四、强化问责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有关部门要加大责任落实和追究工作力度,把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严格实施学校、幼儿园安全“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措施不实、工作不力、发生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篇2

校属各部门:

  20xx年暑假将至,为确保假期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我校东、西两校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在放假前务必对部门师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求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一名师生,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了解和掌握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的技能。要特别教育师生拒绝毒品,禁止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运营或车况差、超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行,防止假期打工受骗,注意用火用电和使用燃气的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教育好本部门师生员工不要参与传销、校园贷、邪教、非法传教、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二、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保卫处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人离后办公室、宿舍、实验室、教室要切断电源、水源,上好门锁,相关部位贴好封条。各部门6月28日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交保卫处(学术交流中心1楼东头)。

  三、考虑学生实际情况,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今年暑假学校将不留学生。各部门、学院,因特殊事项须学生留校的,由各部门、学院负责,报学工处同意。

  四、各部门应做好假期重点部位及贵重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东、西校区各部门必须在放假前认真检测报警系统,保证其正常工作,不能正常工作须立即报修。对没有安装报警系统的贵重物品,要求集中到有报警系统或有专人值守的地方保管,确保万无一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重点部位报保卫处(表格附后)审核,由物业公司派专人24小时值守。

  五、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值班纪律,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和值班登记,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因缺岗和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各单位假期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各部门6月28日以前将值班安排表(表格附后)分别交到校办和保卫处(东校区交表处:学术交流中心1楼东头、西校区交表处:保卫处值班室)。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篇3

各单位:

  为切实搞好寒假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强化护校保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属各单位在放假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以下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1、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2、对所属部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防事故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查找隐患,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3、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所辖范围列出封闭式(不需启用的)和开放式(假期需要科研和教学实验用的)部位。对封闭式部位的各类设施务必关闭所有开关,封牢所有门窗等出入口;对开放式的.部位,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值班,负责该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使用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各单位寒假均应安排人员值班守护(值班安排表务必在20xx年1月12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明确领导负责带班,并有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假期结束后值班人员值班记录统一交保卫处查核。值班守护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每天对所属部位进行巡查,查验门窗、水电等开关状况,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置,发现案件、事故及时向我处报警。门栋专职门卫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守护,不得脱岗、漏岗,要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和保卫处值班室。所在单位要加强对专职门卫人员的考察和督查,并帮助解决值班守护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寒假期间,南北苑学生宿舍楼、研究生宿舍楼、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区、琴湖公寓、金瀚林公寓、中兴公寓等区域原则上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有关单位应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放假前对学生宿舍的门、窗、门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做好维修、更换工作。

  2、放假期间,原则上要求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要求留守学校的,需经所在学院或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各学院应安排2-3名责任心强的留守学生负责本学院学生宿舍的巡查,并将负责巡查的学生名单在20xx年1月15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

  3、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指派专人到学生宿舍督促检查,务必要求学生将现金、有价票证和贵重物品随身带走,一般物品由学院统一保管。

  四、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组织实施,要求以栋为单位,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住户的安全意识,离校时应与左邻右舍打好招呼、互相关照,将贵重物品另行寄存、严加保管。督促各户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措施整改各种隐患漏洞;明确告知住户人员离校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五、有基建、维修施工任务的单位按照《湘潭大学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施工队伍的教育管理,并在开工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置各类案件和事故,对全校各个值班点进行督查;指导各单位值班守护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掌握全校治安保卫工作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室地点在服务大楼三楼,值班电话号码:xx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篇4

校内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我校暑假期间的安全,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使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的假期,现将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各单位指定专人,成立专班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隐患,逐一登记,及时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利用好广播、络、宣传栏、通知栏等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师生员工在外出游、实习实践期间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尤其要加大对防溺水、防络诈骗、防旅游过程中的人身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力度,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教学楼、行政楼、重点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等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值班看守力量,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验室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以任何理由交给学生使用和留宿。离开房间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并切断各类用电设备电源,要求师生员工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在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随意放置。落实好办公楼、教学楼管理制度,严禁有偿出租,严防不法机构假借学校名义进行招生诈骗等违法违规活动。

  加强暑期基建、修缮工地的安全管理,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好暑期各类临时培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暑期临时来校人员的安全管理,强化组织机构的领导职能,落实好“谁组织、谁负责”责任制,确保暑期校园内部安全有序。

  四、加强宿舍、居民区管理。学生宿舍要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留校学生特别是女生应尽量集体住宿,不得单独居住,离校学生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寝室内,若不愿带走的,建议其交给本栋值班人员或所属院系辅导员集中存放管理,同时对离校无人住宿的学生寝室检查完毕后,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张贴封条,并加强楼层巡逻检查力度。宿舍管理人员不得关闭门禁及红外对射防盗设施,拒绝闲杂人员进入宿舍楼。各院系假期应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加强对学生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的检查工作,并对违规行为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居民住户在暑假期间要特别注意家中水、电、煤气的使用安全及作好家庭财物的安全防范。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人若较长时间离开住所,一定要关窗,锁门、关水、断电、关煤气等,并委托邻里相互关照;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加强沟通协调。各单位务必在6月30日前将暑假值班安排表及带班领导联系方式、留校学生名单安排表及负责人联络方式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暑假期间遇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暑假期间保卫处将加大校园治安管理力度,加大对各单位安全监督和检查,保障校园安全。校园“110”要全天候24小时受理师生员工报警求助,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提供安全服务。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篇5

校内各单位:

  今年5月8日上午,一犯罪嫌疑人持汽油闯入河南省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非法民办幼儿园纵火,截止当日上午12时,已造成3名儿童死亡、11名儿童和1名教师受伤。这起案件给受害人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学校加强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严防再次发生惨痛的校园安全事件。为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把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防此类校园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各地要针对当前校园治安和刑事案件多发特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防止针对师违法犯罪活动。

  三、各地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农村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这些学校尽快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于违规设立,经过整改仍然不符合条件的非法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

  四、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的联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联防制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和提供有关线索,防患于未然。

  五、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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