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时间:2021-02-26 10:04:30 通知 我要投稿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5篇

  在现在社会,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强安全管理通知5篇,欢迎大家分享。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5篇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1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目前正值高温和用电高峰时期,因夏季天气炎热多雨,大地和空气湿润,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降低;加之有些用电单位和个人安全用电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乏力,违法和违章用电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今年7月31日和8月2日分别在三封寺镇金盆村和辅安村相继发生两起触电死亡事故。为进一步做好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遏制触电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场、部门单位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居民生活用电的安全。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电力用户的安全意识。镇成立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镇供电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挂帅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牵头为主抓,明确专人专职抓,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审核电工作业人员的操作资质,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IC卡后方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过期未审的一律视为无证作业。

  三、全面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由镇供电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镇的生活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用电大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为:

  1、检查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

  2、检查电工操作资质是否合法,是否持证上岗。

  3、检查各类电气设施、设备及附属装置是否规范。重点是:配电箱做到装置的容量与实际负载相匹配;设备用电做到一闸一机一险;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可靠等。

  4、检查临时用电线路是否符合有关规程及规定,是否做到牢固、可靠、合理、整齐,“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正确”。

  5、检查电工防护用具和工具是否配备并经定期检测。

  6、检查电力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有违规使用“挂钩线”和盗电行为。

  7、检查配电室门、窗、锁、围墙是否完好,屋面是否渗漏。

  8、检查高低压线路树枝、障碍是否清除,防范措施是否得力。

  用电安全大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抽查督促的方式进行。8月4日至10日为自查阶段,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8月11日-25日为检查督促阶段,镇安监办组织派出所、供电所等职能部门组成抽查督促组,在自查自纠情况基础上对全镇用电大户的重点部门 、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此次用电安全大检查将列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四、整顿用电秩序,规范用电行为。各单位和供电所要督促电力用户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需要装表接电和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向供电所申请,由供电所派电工安装带有漏电保护器的用电箱,确保用户用电安全。对本区域内电视天线与高低电力线路小于3.0米,建筑物低压电力线垂址距离小于2.5米的用户,水平距离小于1.25米的用户,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新架电视广播线、通信线不得互相搭挂,原已搭挂的要限期拆除,确有困难不能拆除的,要签订安全协议,各单位要组织人力砍除高、低压线路下的树障。镇政府将组织派出所和供电所,对违章用电和偷盗电力能源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并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发现违章盗电行为,一律先没收用电设备,再从重从严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各村场、部门单位、供电所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切实搞好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指令或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2

  各县(市)局、各直属所、州局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车辆的安全,预防车辆事故发生,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确保全州质监系统车辆安全行驶,现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检查及维护,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迅即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有驾驶员要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专任司机应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二、严格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各县(市)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防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行车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各单位应加强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安全常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养成驾驶员服从公安交警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的良好习惯养成驾,努力努力避免各类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各类车辆安全事故,在全体驾驶人员中进行举一反三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精心爱护车辆,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

  四、严格控制长途用,进一步规范长途用车。有公交能到达地方一般不要派车,凡需要用长途车的,事前应合理安排驾驶员,并对车辆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和轮胎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凡长途用车,必须使用安全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乘坐人员有权拒乘;前排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有权拒载。凡长途用车两百公里以上的,必须请示州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出车。

  五、严禁非驾驶员驾驶公车执行公务,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任何借口独自驾驶公车外出,严禁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凡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3

  各单位:

  近期发现个别科室下班后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未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铺张浪费行为。如城建科于XXXX年7月2日(周六)上午7:00被发现办公室2台空调通宵达旦开着,又逢双休日,造成极为不良影响;办公室、计财科个别人员下班后电脑没有关机,现予以通报批评。请各科室、单位要以此为鉴,及时加强办公场所电器使用安全管理。

  一要高度重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电器使用安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务必督促本部门人员下班后及时关闭电脑、空调、烧水电磁炉等设备电源,节约能源,并确保安全。

  二要落实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的电器使用安全负总责,每个人对个人所使用的电器如电脑等设备安全负责,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闭公用设备电器电源。同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严肃追责。局办公室、安办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单位电器使用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若因电器使用不当,粗心大意,责任不落实,或其他主观原因而造成电器安全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4

  学校教育无小事,校园安全大如天。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使人人对安全工作尽心尽责,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1、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校长助理、主任、大队辅导员等组成。校长任组长,全面领导,统一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2、校长室、教导处、德育处等部门应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管理等工作,经常组织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防盗、防火、交通、饮食卫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3、总务处应认真扎实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建筑设施、电器设备、交通、饮食卫生等工作,每月一次做好校园安全大检查。

  4、学校举行大型活动须经学校行政会议决定,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须经校长室同意,必要时由行政会议决定。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重要活动须报请校长室同意。

  5、班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应全面实施班级的安全教育、管理、组织、保护等工作。班主任对本班内出现的设备设施等问题,应及时处置并书面报告。

  6、课任教师是课堂教学中学生安全责任人,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要把全体学生控制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不能有一人脱离视线。

  7、分管医疗卫生的人员及班主任应加强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宣传工作,及时处理校园内突发的各种病症和外伤。

  8、食堂人员应认真履行《食堂人员职责》及有关食堂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食堂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9、中午小饭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对就餐学生认真负责,管理得力,饭后让学生一律在教室活动,不得随处乱跑。

  10、门卫应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防止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静校后及时关好各室门窗,并加强夜间值班,防止偷盗等,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1、严格执行学校三级值勤制度及节假日值班制度。班主任及当日值勤领导、老师要加强校园巡视,严防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拥挤、冲撞他人等意外事故发生。

  12、放在各室的学校财产实行分室负责制,由各室的教职工妥善保管。各办公室、教室及专用室负责人,负有该室的安全、防火、防盗的责任。

  13、严格遵守我校教师及学生请假制度,全体师生上班、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14、教师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要和家长搞好团结合作,不得与家长发生冲突。

  15、在学校遇到突发事件,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应该及时处理,不能互相推诿、不管不问、以防延误最佳时机。

  16、全体教职工应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17、学校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应迅速按《求是小学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8、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对该项工作作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必要的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意外事故者,给予相应的惩处。

  19、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5

各行政值周、保安、门卫、宿管:

  为进一步加强住校生夜间安全管理,特提出以下要求:

  1、认真落实学校住校生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细之又细,不留死角。

  2、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住校生下晚自习后如要回家,必须经班主任或晚间任课老师同意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而且要求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对无故不在寝室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班主任,并与家长或其监护人及时取得联系。

  3、行政值周领导晚间9:00-10:30必须不定期地在九年级巡查,保证加时学习学生的安全。

  4、下晚自习后保安必须不定期地在校园内巡逻,巡逻重点是教学楼和宿舍周围,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行政值周领导汇报。

  5、门卫在下晚自习后要严格把好大门,严禁学生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未经行政值周领导批准不得让住校生随意外出,更不得让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5、寝室管理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按寝室管理要求和学校作息时间加强寝室管理,每晚11:00逐个清点寝室人数并做好记录,发现有无故不在寝室的学生应及时向值周领导汇报。

  6、宿舍管理员应严厉禁止住校生留客住宿、拼床、调床或到他班寝室住宿。

  7、以上相关责任人员如在工作中因为渎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不仅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zz学校

  20xx年*月*日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5篇】相关文章: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八篇02-26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五篇02-26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6篇02-26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9篇02-26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10篇02-26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8篇02-25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九篇02-25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六篇02-25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7篇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