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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时间:2021-02-26 09:54:30 通知 我要投稿

【精选】加强安全管理通知四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安全管理通知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加强安全管理通知四篇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1

  根据学校《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端午节”假期时间安排为:5月28日(周日)至30日(周二)放假调休,共三天。5月27日(周六)上班。调课安排为:5月27日(周六)补5月29日(周一)的课。为加强学生假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安全教育。要加强学生人身、财物、交通、外出、就业、饮食、疾病、政治安全等专项教育,切实保证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杜绝学生组织或参与集体包车游玩、非法招工务工等活动。

  2.防范教育。要做好学生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中毒、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为重点的安全防范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学生远离危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防止踩踏等意外事故发生。

  3.自律教育。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宿舍安全、纪律与卫生,养成良好的假期生活习惯和文明的个人行为,杜绝酗酒、起哄、夜不归宿等不文明及违纪现象。宿管中心、各学院要建立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机制,明确负责教师和学生骨干,健全信息反馈机制;要将夜不归宿检查、防火防电督查、违章电器检查等工作“常态化”,杜绝出现假期管理“盲区”。

  4.自救教育。积极在大学生中开展逃生、疾病自救等教育,使学生时刻保持高度的自卫意识和法律意识;乘坐正规车辆,注意养成索取车票以及留存证据等意识。

  5.防疫、防自然灾害等教育。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防控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加强防自然灾害等教育,教育学生外出前要关注天气预报、自然灾害预报等,不要到灾害频发、天气恶劣等地方。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结合目前开展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检查,开展好以上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一、严抓学生假期安全管理

  1.健全安全信息网络。各学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明确值班责任,并将值班表在学院宣传栏、办公区张贴。要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建立通畅、快捷的安全反馈渠道,并把有关情况及时向学生工作处报告。请各学院于5月24日上午10点前,将学院学工干部“端午”假期值班表发至xueshengchu@lcu.edu.cn.具体报送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1。纸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学工楼105室。

  2.掌握学生假期动向。对“端午节”假期期间留校、回家及外出的同学要注意做好假期动向统计,掌握他们的去向及联系方式;坚持“放假不放人”,建立健全假期联系人和联系网络,与学生家长等做好沟通和联系,形成假期安全工作合力。各学院要建立专门的离校登记和签字确认制度,第一时间根据学生去向、地点和事宜做好安全教育和提醒,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真抓实干,要做实、做细、做透。

  3.做好假期重点管理。加强假期外出勤工助学学生、外出实习学生、外出工作应聘学生等的管理和登记,逐个梳理统计特殊群体学生的动向,掌握好具体情况。要重点抓好学生实践活动等群体性外出的审批、监控和管理。群体活动要经学院、学校审批,并在学院辅导员带队下开展。

  4.及时反馈学生情况。假期期间及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统计学生动向及返校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学生返校情况(附件2)于5月31日上午10点前报学生工作处。

  二、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假期安全工作至关重要,各学院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到假期值班不空岗、检查无疏漏、联系无中断。

  2.做好预案。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端午节”期间安全工作预案,明确可能出现的学生安全问题及其相应的处理办法。

  3.工作到位。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后,学院、学校相关部门要迅速到位,及时上报,控制事态,果断处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进一步落实好学校近期安全工作要求和关于毕业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好假期安全责任和分工,落实好以上各项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2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目前正值高温和用电高峰时期,因夏季天气炎热多雨,大地和空气湿润,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降低;加之有些用电单位和个人安全用电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乏力,违法和违章用电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今年7月31日和8月2日分别在三封寺镇金盆村和辅安村相继发生两起触电死亡事故。为进一步做好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遏制触电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场、部门单位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居民生活用电的安全。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电力用户的安全意识。镇成立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镇供电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挂帅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牵头为主抓,明确专人专职抓,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审核电工作业人员的操作资质,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IC卡后方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过期未审的一律视为无证作业。

  三、全面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由镇供电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镇的生活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用电大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为:

  1、检查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

  2、检查电工操作资质是否合法,是否持证上岗。

  3、检查各类电气设施、设备及附属装置是否规范。重点是:配电箱做到装置的容量与实际负载相匹配;设备用电做到一闸一机一险;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可靠等。

  4、检查临时用电线路是否符合有关规程及规定,是否做到牢固、可靠、合理、整齐,“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正确”。

  5、检查电工防护用具和工具是否配备并经定期检测。

  6、检查电力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有违规使用“挂钩线”和盗电行为。

  7、检查配电室门、窗、锁、围墙是否完好,屋面是否渗漏。

  8、检查高低压线路树枝、障碍是否清除,防范措施是否得力。

  用电安全大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抽查督促的方式进行。8月4日至10日为自查阶段,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8月11日-25日为检查督促阶段,镇安监办组织派出所、供电所等职能部门组成抽查督促组,在自查自纠情况基础上对全镇用电大户的重点部门 、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此次用电安全大检查将列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四、整顿用电秩序,规范用电行为。各单位和供电所要督促电力用户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需要装表接电和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向供电所申请,由供电所派电工安装带有漏电保护器的用电箱,确保用户用电安全。对本区域内电视天线与高低电力线路小于3.0米,建筑物低压电力线垂址距离小于2.5米的用户,水平距离小于1.25米的用户,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新架电视广播线、通信线不得互相搭挂,原已搭挂的要限期拆除,确有困难不能拆除的,要签订安全协议,各单位要组织人力砍除高、低压线路下的树障。镇政府将组织派出所和供电所,对违章用电和偷盗电力能源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并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发现违章盗电行为,一律先没收用电设备,再从重从严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各村场、部门单位、供电所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切实搞好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指令或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3

  各单位:

  近期发现个别科室下班后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未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铺张浪费行为。如城建科于XXXX年7月2日(周六)上午7:00被发现办公室2台空调通宵达旦开着,又逢双休日,造成极为不良影响;办公室、计财科个别人员下班后电脑没有关机,现予以通报批评。请各科室、单位要以此为鉴,及时加强办公场所电器使用安全管理。

  一要高度重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电器使用安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务必督促本部门人员下班后及时关闭电脑、空调、烧水电磁炉等设备电源,节约能源,并确保安全。

  二要落实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的电器使用安全负总责,每个人对个人所使用的电器如电脑等设备安全负责,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闭公用设备电器电源。同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严肃追责。局办公室、安办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单位电器使用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若因电器使用不当,粗心大意,责任不落实,或其他主观原因而造成电器安全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随着夏季来临,我市又进入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每年进入夏天以后,是中小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责任

  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中小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等职责。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各相关门要依据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地区、部门或个人在江河湖库和水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各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教育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加强“留守孩”的暑期游泳安全管理,“留守孩”因父母不在身边,学校和社会应更多倾注关怀。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青团、少先队、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三、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近日各地要迅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各镇办区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会,各学校召开一次家长会,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致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防范措施和相关要求。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不准”和“三个避免”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避免去江河湖库等水情复杂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在正午爆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四、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教体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各部门配合,对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水上安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逐一进行认真整改。市水务局要根据排查情况,在市区汉江段全面设立警示牌或标语,在取石取沙等危险水域全面禁止中小学生下水游泳。各镇办区和相关村组也要在辖区沟渠、堰塘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或标语,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五、全面加强应急救助工作

  要加强游泳区域的巡查力度。水务部门要结合巡堤、整治河道采砂,海事港监部门结合水上安全检查等,切实加强重点时段汉江水域的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相关事故的救助工作。交通、水务部门要积极筹建水上救援专业力量,及时承担水上应急救援职责。公安、消防、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应急救助协同作战。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要积极动员民间力量,组织防溺水志愿服务队伍。各镇办区、各村组社区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努力防患于未然。

  六、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或其它重大伤害事件,事发地政府和学校,要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对知情不报、迟报、瞒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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