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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专科学校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8-07-21 16:54:05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高等专科学校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关于高等专科学校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学校劳动纪律,强化考勤考核,完善绩效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校管理岗、教辅岗、工勤岗人员及辅导员自觉遵守坐班制度,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学校在新校区办公楼一楼大厅、老校区红楼办公楼二楼和三楼楼梯之间及老校区食堂二楼分别安装报到刷卡点,坐班人员应按时刷卡。人力资源部将定期核查、通报考勤情况。

  二、教师岗人员要严格执行《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及工作规程》,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随意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三、全校教职工按要求出席学校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人力资源部或相关组织部门组织考勤。实行刷卡签到,无故缺席按旷工半天论处,并扣发绩效工资100元;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扣发绩效工资30元;要求遵守会议和活动纪律。教职工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或出席会议、活动,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或会议组织部门请假。

  四、各处室、系、部要指派专人负责对部门人员进行考勤。考勤人员在考勤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并于每月2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部门上月《考勤统计表》和《请销假审批表》。各部门负责人要对《考勤统计表》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盖章。考勤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岗位津贴发放、转正、晋级、考核及奖惩的重要依据。考勤工作也将作为对各处室、系、部负责人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教职工因病、因事、因产假等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须按照《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规定》有关要求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并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请假和出差应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报校办公室备案;分管校领导外出,应向主要领导报告,并报校办公室备案。各种假期的待遇按《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绩效工资方案》(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管理岗、教辅岗、工勤岗人员及辅导员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无故缺勤者,劳动纪律松散,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者,按《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规定》相关条款严格处理。教师违反教学纪律,不遵守教学规程者,按《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差错及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部门对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考勤人员和门部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扣发绩效工资。

  七、学校人力资源部为全校考勤考核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假制度,会同监察审计室对各部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通报抽查结果,对执行工作纪律好的部门进行表扬,差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与效能监察挂钩。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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