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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2-13 10:34:56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爱卫办,省中医药局,委直属各单位:

关于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20xx年5月31日是第xx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对发展的威胁”,我国的活动主题是“无烟健康发展”。为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推进控烟履约进程,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宣传函〔20xx〕167号),要求各地在5月31日前后集中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爱卫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要求,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在世界无烟日前后集中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控烟有关政策法规、烟草烟雾危害、戒烟方法、12320戒烟热线、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等内容。

  (一)省级活动。省将在无烟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召开专家媒体座谈会,印发20xx年度全省控烟暗访情况通报,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举办“远离烟草 绿色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大赛等。

  (二)各地活动。

  各地要广泛动员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控烟宣传活动;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在学校、社区、工厂以及人群密集的.场所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瞄准控烟盲点和难点,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和干预措施。

  二、进一步推进全省“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机关、卫生计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各类公共场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宣传“无烟单位”创建成果,动员更多单位参与无烟环境创建。对已申报成为广东省“无烟单位”的,要适时开展督导、抽查、暗访,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开展烟草流行监测

  各地市、县两级要积极开展居民健康素养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依托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扩大健康素养监测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的样本量,获得具有地区代表性的监测数据,为健康广东、卫生强省、卫生强市(县、区)建设提供评估依据。

  请各地卫生计生局(委)、委直属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请勿插在总结文档中)及视频资料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联系人:赵杰,联系电话:020-83xxxxxx、18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163.com。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爱卫会办公室

  20xx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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