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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教案

时间:2022-07-29 17:11:53 教学设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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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未成年人保护法教案

  为大家带来的是2017未成年人保护法教案,欢迎参考。

2017未成年人保护法教案

  课前导入:

  案例(一)年仅4岁的侯某,其父母离婚,双方商定,由其父抚养,但实际上侯某一直跟父母生活,生夫也对她不管不问,未支付分文抚养费。

  案例(二)赵茜,某三年级学生,1995年9月11日,中午放学回家时,刚出校门口,就被一名叫侯兴的男青年拦住,侯兴当众抢过她的雨伞,丢在地上,并声称赵茜偷别人的钱包,辱骂她是小偷。赵茜十分伤心,回家以后,心情低落并开始厌学,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问:案例(一)(二)中,分别反映了一种什么现象?有何危害?作为未成年人应该怎么办?依据是什么?

  学生回答(1、社会上存在着多种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2、危害;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3、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4、《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承转: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

  (1) 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教育法》等

  (2) 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行政法规,如《娱乐场所经营管理条例》

  (3)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七届人大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七章,共56条。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九届人大十次会议通过,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包括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法律责任等。

  讲授新课: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

  目的: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对象:未满18周岁的公民。这说明什么?

  1,保护对象的特定性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强调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公民的共同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七届人大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七章,共56条。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九届人大十次会议通过,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包括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法律责任等。

  图片:幼苗(象征未成年人的脆弱)

  教师提问:从各个方面思考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原因?

  教师归纳总结:四幅漫画图片(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缺失,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社会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

  承转:未成年人需要保护,那到底由谁来保护?案例谁来保护我?

  小新,某校初二学生,原本品学兼优,后因沉迷于网吧游戏而不能自拔,不仅成绩下降,连性格也变得非常粗暴。他很想改掉这个习惯,可是,一看到网吧,他就迈不动双脚。谁来帮帮他呀?

  总结:由谁保护: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劝阻、制止、检举、控告)这说明什么?

  2,保护主体的广泛性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遵循的原则

  (1)、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首先应遵循的原则)

  提问:有那些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请学生举例说明

  (3)、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未成年人身心有那些方面的特点

  (4)、教育和保护相结合

  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特点是保护。举例,即使是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也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学生总结:这节课你学到了什么?你的启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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