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时间:2022-07-29 18:58:1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负责牵头起草了《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按照分工负责居住证证件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关于申办流程

  依照《实施细则》,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的流程为:

  来沪人员到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

  对材料齐全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后出具回执,并将材料、信息移送核定部门,其中,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人员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靠、就读、进修人员申办材料移送对应公安派出所;

  经核定符合条件的,由核定部门通知制证。公安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签发;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接到公安部门送达的《上海市居住证》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来沪人员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领证时收取工本费。

  持证期间,居住地址、工作单位或其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来沪人员应当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对证件遗失、损毁的可挂失或补办。

  持证期限每满一年,来沪人员应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对符合五种注销情形的,由公安部门在信息系统予以注销。

  二、关于申办材料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条件为“两个合法稳定”,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对此,《实施细则》将“合法稳定居住”对应明确为“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即包括:来沪人员自购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宿舍证明和居(村)委寄宿证明4种;将“合法稳定就业”对应明确为就业、投资、开业、从事个体经营,分别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证明。

  三、关于办理签注

  《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在60天内可补办签注手续。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公安部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上海市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与国家加强流动人员居住地管理的要求相适应。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公安、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二是在互联网上开通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经部门核定,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将不予签注,所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为无效证件,相关信息由公安部门在信息系统内注销。

  对2013年7月1日前签发的旧版《上海市居住证》(包括人才类、投靠类和就业类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无需换领新证。有效期到期后,可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并免费换领新版《上海市居住证》。

  四、关于注销

  “注销”主要是指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注销持证人相关证件信息,其所持《上海市居住证》为无效证件。

  《实施细则》明确了两类注销情形。一是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注销的情形,包括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二是由公安部门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直接注销情形,包括持证人逾期60天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持证人已转办本市常住户口的。

 

更多相关热点阅读推荐:
1、2014北京拟实行积分落户制
2、《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2015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最新)
7、积分买卖有哪些危害
8、沪试行新版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相关文章: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04-19

天津积分落户细则09-16

一图读懂上海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08-04

山东青岛出台积分落户细则08-26

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上海暂未落地-细则12-26

北京积分落户制度:以居住证为依托08-07

2017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08-09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08-06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全文)08-09

上海市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全文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