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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就业、社保、人事、工资制度新举措

时间:2017-10-09 15:29:1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2014年广西就业、社保、人事、工资制度新举措

  1月27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2013年度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闻通报会。该厅厅长蒋明红向媒体通报2013年的各项工作情况,并透露了今年我区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新举措

2014年广西就业、社保、人事、工资制度新举措

  就业创业:

  就业政策更加积极

  2013年

  据介绍,2013年,我区城镇新增就业51.05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7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0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低于控制目标1.2个百分点。通过就业服务和培训,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从刚离校时的约76%提高到年底的95%。

  2014年

  今年,我区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4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我区将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下大力气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就业岐视。组织开展农民工专项调研工作,促进农民工创业就业和落户城镇。

  社会保障:

  养老、看病问题是重点

  2013年

  截至去年年底,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38万人、253.36万人、1030.99万人、325.62万人、270.24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包括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80.68万人,比上年增加了94.28万人。全区城区企业职工“五险”的基金征缴达411.5亿元,支出350亿元。

  去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至月人均1717元,全区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水平比上年增加121.6元,城区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比上年每人每年提高4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中央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75元。

  2014年

  今年,我区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并加快解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使城乡就业人员能在广西区内顺畅地转移、流动,引导城乡居民长期参保续保。

  此外,全区将新增5个市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同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继续完善医疗保险付费改革,与医疗机构建立谈判机制,就“看病要花多少钱”等问题进行协商,以期有效制约过度治疗、开大处方甚至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的发生。

  人才工作:

  一线工人将评职称

  2013年

  去年,我区新增了8个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新增了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聘用了69名八桂学者和72名特聘专家。完成了钦州、防城港两个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研究制定了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不进、评不出、留不住”问题。

  2014年

  今年开始,我区将在各市中小学校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此外,我区将在柳州开展“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工人评职称”试点工作。蒋明红介绍说,我区一些技术工人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并获奖后,有的企业立刻给这些工人涨了工资,有些工人甚至能拿到20万元年薪,这说明高技能人才非常吃香。希望能通过评职称,提高一线工人加强学习、当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本次试点工作方案正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