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制度

时间:2021-02-16 15:09:3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制度

  1 总则

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制度

  1.1 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 出差、借款及报销审批规定

  2.1 出差审批

  2.1.1 员工出差省外一律填写出差命令单。按出差命令单要求填写并在报销时附上。

  2.1.2 中层领导出差,无论省内外,一律经主管领导(指主管各单位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下同)批准;副总经理、财务副总出差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由书记或财务副总批准报销。

  2.1.3 一般员工出差,省内由所在单位领导批准,省外由主管领导批准。

  2.2 借款

  2.2.1 员工因公出差借款,必须在借款单上写明出差任务、用途及借款金额。经单位领导及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财务部视任务和资金情况审核借支金额。资金支付审批权限为:员工出差借款3000元以下,财务部领导签字;3000-5000(含5000元)由财务副总签字;5000元以上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再由总经理、财务副总联签。

  2.2.2 员工出差借款及其它各种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执行。借周转金的人员(如:驾驶员等)必须年底还清,次年再借。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已借款又决定不出差的人员,应立即归还借款,严禁转借他人或挪用。

  2.2.3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15日内到财务报销。租车费用一次超过100元以上需财务副总签字报销。到郫县办理业务发生的零星车费100元以下,由部门领导和财务部领导签字报销,超过100元以上由主管领导及财务副总签字报销。

  2.3.8 凡出差期间发生的未标明路线、时间、或手工填写的公路汽车票需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领导签字报销。

  2.3.9 出差期间不允许发生出租车费,确遇特殊情况发生出租车费,事先报主管领导同意,经总经理、书记或财务副总审批后报销。且不再给予交通补贴。

  2.3.10 出差发生票证丢失和被盗,原则上由本人负担,但对出差人员必经的车船票,需经本人书面报告,取得同行人证明,经主管领导及财务副总批准,可按必经路途票价的80%报销。

  2.3.11 员工出差到成都市区及周边区县一律不给伙食补贴。因特殊情况发生住宿的,须写明原因,经主管领导、财务副总签字后可按30元/天凭票报销。

  2.3.12 员工出差因工作需要发生的资料费、邮寄费、货物寄存费、复印费、传真费、购书款等零星费用,总金额在300元以内,由本单位领导核实签字,财务部长审核后报销。超过以上标准的,由财务副总审批后报销。超过2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联签报销。收据一律不报销。

  2.3.13 一般员工出差超出成都范围的,未发给通讯补助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补助,同时不报销任何电话费,包括宾馆内使用的座机电话费。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及中层以上领导在出差期间不再给予通讯补贴。

  2.3.14 出差发生信用卡异地取款手续费经单位领导、财务部领导签字后可报销。

  2.3.15 现职公司领导出差实行据实报销。出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公司副职领导含总经理助理住宿费原则不高于300元/天)、会务费及出差所在地的出租车票不需签字。但其它费用支出需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签字程序后报销。

 

  3 交通工具乘坐及交通开支标准

  3.1 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3.1.1 一般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位。特殊情况乘坐飞机的人员,应经主管领导同意,机票由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签字后方可报销。

  3.1.2 员工出差连续乘坐火车在8小时以上(含8小时),可购卧铺票;未购卧铺票者,按硬座票价的'50%补贴,在路途上的出差员工按每天30元标准给予伙食补贴。往返火车票订票费不得超过30元。

  3.2 开支标准

  3.2.1 员工出差,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通讯费补贴实行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已,超支自理。

  3.2.2 员工出差住宿费凭票在规定标准内报销,无住宿发票者,只给予伙食、交通、通讯补贴。不再给住宿费补贴。

  3.3.3 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拉通计算,节约50%归已,超支不报。特殊情况下,员工住宿费超支需凭票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4 员工出差伙食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宿标准如下:

  地 区 成都市标准 地级以下标准 省级(含京津沪穗渝)标准

  伙食 标准(元/天) 0 15 25

  交通补贴(天/人) 5 10 10

  通讯补贴(天/人) 5 5

  合计 5 30 40

  3.3.5 出差住宿标准如下:

  级别 重庆标准 地级以下标准 省级标准 京、津、沪、穗标准

  一般员工 80 60 80 100

  中干 100 80 100 120

 

  4 汽车驾驶员的出车补助标准

  4.1 驾驶员出车补助每月报销一次,出车地点超过100公里的(特别是重庆)须注明随车出差人员名单,未注明随车出差人员的,财务部不予报销公里补助。

  4.2 出车往返在100公里以内的(含100公里),按0.12元/公里补助,往返100公里以上按0.10元/公里补助。

  4.3 驾驶员出车在外,不给市内交通费及路途补助。住宿费凭票在规定标准内报销,节约50%归已,超支不报。

  4.4 出远车的司机,如到重庆、绵阳、广元等地往返超过300公里以上当天返回的,按所到地区给予两天的伙食补贴。

  4.5 司机出车的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等票据一律由车队队长及办公室主任签字,经财务部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1000元/月以上需由财务副总签字后报销。违章罚款费用不予报销。属特殊原因发生的费用由车队队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经财务副总审批后报销。

  4.6 驾驶员如夜间接站(当天23点至次日5点)按0.2元/公里计发公里补助。

  4.7 小车队正、副队长兼驾驶员每月补助60元车贴;其他驾驶员每月补助30元车贴。

  4.8 车辆修理原则上定点。一般修理需由车队队长同意,低于1000元以下,报销时凭发票由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领导签字报销。

【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03-07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08-09

公司车辆报费用报销制度范本03-07

公司员工学习培训制度07-15

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12-17

劳务公司员工规章制度02-24

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11-09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参考12-13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模板10-07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15篇)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