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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生活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1-10 15:00:4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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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生活部管理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会生活部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会生活部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生活部管理规章制度1

  为了促进校生活部高效运转,切实履行好生活部为学生服务的职责,给大家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制定如下部门规章制度:

  一、部门工作职责:

  1、每周定期进行寝室卫生检查工作,做好评比、记录,并将结果上报给辅导员和综策部。

  2、每周定期做好生活小贴士的文章编辑,文章要求具有实效性、正确性,要贴近学生生活,注意季节变换,并将其张贴于宣传栏处

  3、进行不定期的卫生抽检工作,严格把关违规电器的使用。

  4、每学期负责好火车票的订购的工作。

  5、配合学校职能部门与学生会其它部门相配合加强对广大学生的寝室管理工作

  6、积极做好宣传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保卫意识,加强防盗、防骗、失火等突发事件的自护、自救意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广大学生中普及安全知识。

  7、负责和后勤中心保持联系,及时把学生生活问题反映给后勤中心,切实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部长的职责:

  1、统筹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会议并向上级反映本部门的情况,有间隔的召开本部门的会议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3、认真处理好本部门在工作上、个人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主动地与本部门人员沟通,要审时度势,管理好本部门;

  4、部长应每星期参加部长例会。

  三、副部长的职责:

  1、协助部长统筹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2、认真、细致地做好本部门工作,部长不在时要主持大局工作,管理好本部门;

  3、每周负责组织好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统计、记录,将结果发给各年段辅导员,每月将结果反馈给综策部。

  四、部员的职责:

  1、协助部长、副部处理好各种工作;

  2、每周二下午6:10检查卫生,做好宿舍卫生检查工作,每次做好整理、统计和记录;

  3、准时参加部内成员例会,有时者请假,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4、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做好会场的执勤工作。

  五、内部奖罚制度(月度之星评比制度):

  1、部门之星的评比采取积分的评比方式,每人10分,每次违反上述规章者扣一分,每月进行个人分数的汇总,分数最多者为部门月度之星;

  2、积极、按时参加部内及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如无故不参加者将提出部内批评;

  4、无故检查卫生少于三次者将给予部内通报批评;

  5、对于表现积极并对工作认真、负责者将在每次例会给予部内表扬;

  6、本部门的奖罚与综合测评相联系,按平时表现给予加分,每学期评一次,与学期综测评同时实行。

学生会生活部管理规章制度2

  一、部门简介

  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生活部,主要负责学校后勤集团的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承办在学校的社会实践、勤工俭学,解决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维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以及院学生会对学生生活相关活动的组织和策划,为大家打造一片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生活部的工作宗旨:想同学所想,急同学所急。

  二、行为规范

  第一条:我以集体为荣,集体以我为荣。

  第二条:谈吐有礼,讲话合乎场合(例会、_上)。

  第三条:不得在公共场合吸烟酗酒、打架。

  第四条:仪表端庄,符合学生干部身份。

  第五条:部门成员要起好带头作用,注意个人行为和卫生。

  三、例会制度

  1、生活部干事例会时间为每周二中午12:30,地点于院学生会办公室。

  2、每次例会需做详细的.会议记录。

  3、生活部成员应按时出席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请假必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且必须向(副)部长说明情况。

  四、部门纪律

  第一条:会场中手机需关机或调成震动,会场需保持安静。

  第二条:活动期间,考勤制度照样进行。

  五、考核条例

  1、每次例会都对所有成员作考勤记录,实行点名制,以此作为年终时评优的一项指标。

  2、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为所有成员建立活动档案,对每个成员的工作表现作详细记录,对于表现优秀者,将考虑推荐参加学生会的评优,并积极地为其提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的机会。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分为考勤,工作量,工作成效,工作创新,工作态度的等方面,基础分为60分。

  4、考勤分20分,干部应参加的活动和会议无故不到每次扣4分,未到次数占应到次数25%的,扣10分。此项为零分者,其考核总成绩再扣10分。

  5、工作量无满分限制,未完成职责内工作,每次扣1.5分,完成职责外工作每次加2分,职责内工作由于非客观原因未完成的,每次扣2分。

  6、工作成效无满分限制,其所开展的工作,见成效每次加1—3分,未达预期目标的每次扣3分。

  7、工作创新分最多10分,对有新方法,新思路的,视效果酌情加分。

  8、工作态度满分20分。对于工作态度特别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有损生活部声誉的,每次扣3—10分。

  9、考勤监察由部长负责,并于学期末通报各成员。

  六、工作检查

  第一条:端正态度,做到公平公正,不得夹带个人主观意愿,言辞委婉谦虚。

  第二条:开展工作时要佩戴工作牌,工作时不能无故找人代替,并且在工作时要礼貌的自报家门及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作完成后,各成员要及时统计结果准确填报,及时上交。

  第四条:因工作失误、不称职、受人检举、投诉的同学,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在例会上点名批评两次,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第五条:工作中,由于个人失误导致信息失真,造成不良影响者,需向当事人道歉。

学生会生活部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女子大学生活部隶属学生会,是在团委学生处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生活部作为一个幕后部门,一直默默的为全校师生提供生活上的服务和帮助。帮助同学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难题,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三条学生本着自尊、自重、诚实劳动的态度参加生活部活动,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教学、生活的正常秩序,不能影响自身的`学习主业,不得以参加生活部工作为由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规校纪。

  第二章部门内部职责及制度

  第四条生活部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部长职责

  (1)根据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主持指定每学年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并对各项工作负责。

  (2)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指示和要求,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组织布置工作,通报情况。

  (3)按时召开工作会议,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建议。

  (4)部长有权决定临时召开紧急会议,部长可以调配部门或是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活动。

  (5)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各项工作,部长有事未参加例会时可代替部长主持会议。

  (2)具体安排各项工作。

  (3)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七条秘书组职责

  (1)负责校内的宣传、招新工作。

  (2)负责活动的计划、过程、总结、通讯的编写。

  (3)收集各系的工作计划、总结,并整理保管。

  (4)负责例会的签到、记录。

  (5)负责整理各类资料文件,做好重要资料存档工作。

  (6)负责建立和健全生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制定生活部的岗位分配表,杜绝重岗现象。

  (8)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9)协助其他组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督察组职责

  (1)负责生活部同学的校内工作岗位安排。

  (2)负责生活部同学的值勤情况(正常、迟到、早退、旷工)。

  (3)负责检查生活部同学得到工作效率和质量。

  (4)在意见箱中发现有对某生活部人员不满或提出问题者,经部门核实,多次发现问题不改者,有权撤消其职位。

  (5)收集和反馈生活部干事在值勤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及其与同学间存在的矛盾并予以及时解决。

  (6)要深入岗位,查实情,说真话,对生活部信息起下情上传、上情下传的作用。

  (7)遇到突发事件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8)负责考勤表的收集、整理、保管。

  (9)负责生活部干部的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考评

  (10)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第九条干事职责

  (1)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2)积极与各系负责人联系,并协调好总部与系部的关系。

  (3)服从上级的调配。

  (4)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第十条各系生活部职责

  (1)每月召开系部生活部同学会议,及时沟通。

  (2)按时参加校生活部召开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3)每月28日前须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打印书写均可)秘书组。

  (4)配合校部有针对性地在本系范围内开展生活上的活动,并将活动计划及总结及时上交生活部秘书处。

  (5)各系生活部长有权利及义务督促本系生活部同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8)认真及时地完成校生活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9)对工作消极,不能及时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将建议其所在系予以辞退,并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10)例会无故迟到、缺席的系部,一次警告、二次检讨、三次黄榜通知,四次以上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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