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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1-05 07:13:5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通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4篇

  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通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4篇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为严肃学校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用款权限

  1.对于学校正常的'办公用品、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物品,总务处可根据具体情况请示分管校长后购买。

  2.对于消费品的购买:

  ①200元以下的物品,由总务主任批准购买。

  ②200元~1000元之间由分管校长决定购买。

  ③1000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购买。

  二、报支项目

  1.出差报支:未经校长室同意,一律不得出差,出差人员报支标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非正常开支办私事的开支均不得报销。

  2.杂支费报支:各类补助、津贴、奖金、招待费、临工工资等支出,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报支。

  3.基建及维修:总务处必须事先预算并向分管校长报告,经批准维修的项目用工、用料必须两人以上参与合价,合价结果经校长室审查后方可实施。工程结束后,必须由校长室和总务处认真验收,达标合格,方可支款。原则上学校领导及教职工亲戚不予考虑安排做工。

  4.公私借款:教职工因公需要借款,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公事结束一周内应主动向财务人员一次性结清帐目,逾期不结清,财务人员可在其工资内扣除。教职工确因特殊困难向学校借款,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借款额不得超过下月工资的一半,并在下月工资中扣除。特殊情况借款另定。无论公私借款,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准续借。

  三、购买公物

  购买公物须二人以上,并经保管员签字验收后,方可入库,发票须经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图书室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要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图书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登记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

  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阅览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两星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守则(精选篇4)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郭河镇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各项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内部资料、校刊、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事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以下相关手续,并遵守学校手机的管理规定。学生临时使用手机时到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许带离班主任办公室。

  1)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家长亲自到校交年级。

  2)家长和学生承诺遵守学校手机管理的各项规定。

  3)年级开会研究,确有需要的方可带入校园,并报德育处备案。

  4)手机带入校园后应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

  3、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私自携带手机或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但违规使用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师、宿舍管理员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年级部,填写扣留单。年级部按规定对学生和手机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且在班主任办公室临时使用除外)。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一个月,一个月以后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年级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五个月后由家长领回手机(毕业生离校不足五个月的,毕业离校时领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违规行为和处分结果如实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并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在教学楼东西两侧茶水房、学生公寓一楼茶水房安装插卡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年级主任室、任课教师办公室及学生公寓值班室都可为学生免费提供通话服务。

  2、德育处、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年级、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四、附则

  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3本规定自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行政办公会议是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讨论学校重大事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的常规会议。

  二、行政办公会议由校级领导、各处室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年级组长、参与管理人员等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教研组长。原则上每周一次,必要时可召开紧急会议。

  三、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主持,校长离校时可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

  四、行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分析总结前一阶段学校工作情况,明确近期工作内容,布置下阶段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和方法;各部门通报阶段工作情况和后一阶段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办公室要做好会议的`记录工作,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工作,同时对会议所安排的各项工作认真督办、催办,以保证学校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二、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干私活,政治学习、升旗仪式等其它集会无缺勤,自觉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四、团结协作,和睦共事,各组内制度健全,认真完成学校各项工作。

  五、办公室布置整洁,环境优美,语言文明,禁止吸烟。

  六、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安全保卫措施落实。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食堂不断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据xx市工作任务目标和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现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xx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我县学校推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幼托机构的食堂。

  二、规范化管理内容

  (一)基础卫生设施要求

  1、食堂的设施布局合理,四周二十五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符合生进熟出的流程,避开交叉污染,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场所(主食仓库、副食仓库、杂物库)、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粗加工间、切配间、烧煮间)、食品出售场所(备餐间)、餐具清洗消毒场所、用餐场所及其它帮助用房(男、女更衣间)等。

  ①粗加工间应有基本的防蝇防尘设施,设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并配备足够数量的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其它功能间分开。地面、墙裙应采纳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肯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②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肯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渍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斑;室内设有洗手池,下水道通畅,案板表面采纳不透钢皮包裹,设有足够数量的净菜架、食品冰箱(冰柜)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冰箱(冰柜)应准时除冰,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准时倒入箱内,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准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③烧煮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但不应太光滑。灶前墙壁及灶面应铺瓷砖,灶台有肯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不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气罩,以煤、柴为燃料的烧煮间应设烧火间,烧火间宜于下风侧,并处理好进煤、出渣等问题。灶面及灶台墙壁常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④备菜间:应密闭,应设有保温设施,每10一15平方米安装一盏30W带有金属反光罩的紫外线消毒灯,距工作台面上方1.5米或距地面2.5米为宜,开关置间外。

  ⑤餐具洗、消间:应与切、配、烧煮间分开,以免交叉污染。设有专用洗刷、消毒池和足够数量的保洁设施,采纳化学消毒的必需具备3个以上的水池(直径大于0.8米),提倡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设施混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需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标注明显标识。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洗涤、消毒剂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识。

  ⑥用餐场所设有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日常管理卫生要求

  1、卫生许可证的管理

  ①必需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②卫生许可证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③不得超出卫生许可范围经营。

  ④每年按卫生许可证的发证日期提前一个月办理年度复核或换证手续。

  2、从业人员管理

  ①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按档案化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在餐厅设置食堂从业人员监督台、健康证明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明公示栏、食品卫生警示标语。

  ②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③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出售饭菜时戴口罩,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采纳白色布料制作,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每天更换,不穿戴工作衣帽上厕所。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生活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制度及标识

  ①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②各功能用房与标识相全都,标识醒目,采纳统一的材料制作。

  ③设置食品卫生学问宣扬栏,每月更新一次宣扬内容,宣扬资料小样齐全。

  4、原料选购与贮存管理

  ①不得选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②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选购,选购时索取食品及其原料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资质证明及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货凭证,台账齐全。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

  ④食品库房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⑤食品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准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

  ⑥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将食品积累、挤压存放。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保持霜薄气足。

  5、加工过程管理

  ①根据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便变更,不交叉使用。

  ②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依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开污染。砧板立式存放。

  ③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④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④隔餐隔夜的熟食品食用前充分加热,剩余饭菜准时处理,不得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⑤备餐间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6、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

  ①餐用具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 ②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保持100度10分钟以上。

  ③化学方法消毒后必需用干净水清洗,消退残留的药物。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浸泡5分钟以上。

  ④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识。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7、档案资料管理

  按规范化要求建立食品卫生管理资料,建立建全二本账。

  ①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台账。1)学校基本状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学校类别、邮政编码、在校人数、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职能机构名称、职能机构负责人、卫生管理员、联系电话、食堂数量、食堂性质、食堂负责人、食堂卫生许可证号、就餐人数、从业人员数、商店数量、商店性质、商店负责人、卫生许可证号、从业人员数等。2)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文件、会议材料、通报等。3)相关管理部门各类检测报告,现场监督笔录、卫生监督看法书等。4)学校相关文件通知、卫生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每学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5)食品从业人员基本状况一览表,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学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健康证明和卫生学问培训证明的号码与发证日期等。6)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资料(每学期至少一次)。7)食品卫生学问宣扬小样(每月至少一次)。8)餐用具清洗消毒记录。9)卫生检查记录。10)食品留样记录。11)学校平面图等。

  ②食品原料选购台账。内容包括选购品种、数量、日期、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商标及合格证、选购人、验收人等。

  三、工作目标

  (一)20xx年直管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率达60%以上。

  (二)20xx年度经市教育局、卫生局评定的A级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率达100%。

  (三)从20xx年起,新、改、扩建学校食堂基础卫生设施规范化率应全面达到本方案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宣扬培训阶段(20xx年4月底前)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专业工作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11月)各有关学校根据滨海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仔细组织实施,力争达到规范化管理的各项指标。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对比本方案的要求,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监督评估,总结阅历。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实施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是贯彻落实《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学校要成立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将该项工作与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协调相关工作,明确职能部门,落实特地人员,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成立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业务指导小组,详细指导各学校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培训,提高熟悉。一方面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加深对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理解,通过培训达到能够精确 把握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加强对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把握实施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强化自律意识,调动他们参加的乐观性和自觉性,从而促进自身建设。

  (三)加强指导,防止走样。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的指导工作,要指导到位,在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中,要关心各学校切实解决好卫生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乐观引导、指导他们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督导,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实施一阵就放松了或不搞了,要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我县学校食堂逐步纳入卫生规范化管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一、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二、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组进行,考勤员由处室组推举。

  三、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一周统计公布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

  四、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五、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

  六、告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七、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八、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同工资、奖金、评优、职称评定挂钩的实施细则。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9

  教材是保证学校教与学的重要工具。搞好教材管理和计划供应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教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材管理原则

  1、凡教学计划内所设课程的教科书、讲义、教学纲、实验指导书、教师参考书、学生制式练习本等均属教材管理的范围。

  2、教学计划内开设的课程均应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教材的选用应根据教学纲的要求。由任课教研室集体讨论,经系(部)主任审查后,每门课程确定不同的2至3套教材版本报学校教学员会研究确定使用其中的一套,教学员会认为部(系)所报教材版本不当亦可另选,选定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宜经常变动。

  3、所有教材的订购、保管、供应均由教务处教材科统一负责,订购或自编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教材科验收入库,妥善保管不应损坏,并建立完整的`帐目。教材科应每学期向教务处领导和主管院长报教材出库清单,每学期末清库盘点一次,要求做到帐物相符。

  二、教材的订购

  1、教材的'订购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必须以保证教学质量和教材质量为前提条件。并在学院纪审计部门监督下,与学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共同实行招投标。

  2、教务处教材科应根据学校教学员会所确定的教材版本,在每学年春、秋二次按订购计划予以采购。

  3、凡已订购的教材,不应轻易变动。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变动时,由教研室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系部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务处研究决定是否报学校教学员会研究确定,改订手续至少提前2个月办理。

  4、订购教材应根据每届学生使用数、教师用书数、现有库存数、教材下次出版时间等情况,本着既要保证教材供应,又不要过长时间积压资金的原则适当确定订购数量,订购数量不宜超过每届学生使用数和教师用书数量。

  5、校内自编教材、讲义、实验报告书,制式练习本,需批量印刷的;校内教师自编的教材、教参需由学校销售的,应由系(部)主任召集有关人员会审通过并经学校教学员会研究决定后,由教务处报学院教材员会审定,由纪审计室审计后进行印刷或购进。并由教材科保管、供应。

  三、教材的发放

  1、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前二天发放教材。

  2、任课教师、试验辅导教师可按教学任务安排领取所任课程的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一本(套)。非所任课程的教材原则上不予供应。如确属教学需要,需经系(部)主任和教务处领导批准后限量供给。

  3、外单位来校进修、听课人员所需教材、讲义费用自理。

  4、学校举办的各种短训班所需教材原则应有预订计划。

  5、教师如将教材丢失,一般不再补发,可自费购买,教师所领教材一般应使用两届以上(更换新版本除外)。教务处应建立教研室和教师个人领书登记卡,以便校对、清查、发放。

  6、为便于学校、教务处、各系(部)领导听课,了解教学情况,配给各系(部)本系(部)各门课程教材一套,配给教务处领导全校各门课程教材一套,由各系(部)和教务处指定专人管理。

  7、新教师发放教材时,可同时配给23本配套教参、业务教材。

  8、每学年各教学系(部)可购买1000元以内的教辅资料,系(部)可凭购书发票,并经教材科验收后,由学校予以报销。所购资料由教学系(部)指定专人管理。

  9、外单位如在我校购买教材,需在保证我校教材供应的前提下,经教务处长批准后售给,并按书价加入15%的管理费,如需邮寄则按20%计算。所有售书款均开具学院正规发票,并全部上交学院财务计划装备处。

  10、本校自编的教材,如需赠阅和交流,需由有关教研室提出赠阅、交流范围和数量,经系(部)主任、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后,一般由图书馆资料部门办理。外购教材一律不赠阅、不交流。

  四、教材的报废

  对于近期使用过的库存教材,原则上全部使用完毕后才可更换新版本,确属不宜再继续使用的库存教材又无法转售的,以及长期积压的教材,经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可予报废。报废教材款由校财务予以冲销。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学校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学校教代会职权

  第四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内部重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和通报工作,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第六条学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以及职能部门正确行使管理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学校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学校教职工代表。代表应具有参政议事能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会工作的基本素质。

  第八条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人数的25―30%,人数多少以有利于教代会开展活动为原则。

  第九条代表实行常任制,履行教代会职权。

  第四章学校教代会组织制度

  第十条学校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因调离工作岗位或退休教职工不再履行代表义务,可由原工会小组另选他人替补空缺。

  第十二条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选举和表决须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经多数代表提议,经同级党组织的批准,可以临时召开代表大会。

  第五章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五条代表的义务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素质和能力。

  二、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三、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努力贯彻、宣传会议精神。

  第十六条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对学校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规定为准。

  __中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一、学生进出校门须佩戴胸卡或出示有关证件,校外人员来校应当向门卫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学校,带物资出校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证明。

  二、进校门要下车,校内不得骑自行车,机动车进校不得鸣喇叭,各类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停放。

  三、校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追逐打闹,开展各类活动要在指定地点,不要影响他人的工作和学习。

  四、所有进校人员必须衣着整洁,端庄大方,行走稳健,举止文明,除生活区外不得穿背心、平脚短裤和拖鞋。

  五、按时作息,不到放学时间,学生不得随便离校。

  六、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乱抛废纸、烟头、瓜皮果壳和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七、文明使用厕所,大小便入池,便池及时冲洗,保持地面和墙壁的清洁。

  八、室内外所有物品都排放整齐,教学区不得晾晒衣物,严禁在教室、办公室和宿舍用餐。

  九、认真搞好本人工作、学习场所和包干区的'卫生清洁和保卫工作,注意公共场所的卫生,各部门、各班级要委派专人进行卫生值日。

  十、爱护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随便摆弄电器设备、管道设备和消防器材,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十一、不得爬树、爬墙、翻越栏杆,不攀拆花木,不践踏花圃。

  十二、节约水电,各类用电设备要及时开关,水龙头用后及时关上,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设备。

  十三、及时关锁门窗,妥善保管好各类设备和物品,不得随便进入他班教室。

  十四、学生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遇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应报请学校有关部门许可,并且进行留宿登记,留宿人离校应注销登记。

  十五、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

  十六、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十七、对违反上述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的师生员工,学校可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家庭对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潜移默化作用,家庭教育是贯彻德育要求的重要渠道,学校和家庭要保持密切联系,并对家庭教育给予指导,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家访、家长会议、家长接待日,是行之有效的制度,它既能帮助家长增强对德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之把对子女的政治思想品德放在首位,保证家庭教育的正确方向,又有利于及时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家访制度:

  1.班主任每学期对全班学生进行一次信访或电话联系,并对“特殊学生”及特殊家庭的学生有计划地家访。

  2.班主任必须热情和蔼地接待学生家长的'来访。

  二、家长会议制度:

  1.每学期期中考试后,召开学生家长会,先集中通报学生情况,再分散到各班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家长进行座谈(学科教师也参加)

  2.每学期选择适当时间召开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加强家长学校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三、接待学生家长来访制度:

  1.每星期天由学校值班行政领导负责接待学生家长的来访。

  2.各班班主任应随时认真接待学生家长的来访。

  3.做好学生家长的心理培训工作,提高学生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心和能力。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为了有效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是该班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始终坚持出勤报告制、低年级家长护送制、家长联系制、每天清点2次人数,如有同学逃学要及时联系家长,否则扣2元∕次。

  2、开学初,要特别对插班生重点进行家访,千方百计动员学生投保,如学生不愿投保,必须要家长签责任状。

  3、校内食堂要与董事会签定卫生责任状,教育动员学生自带茶水,不买三无食品,不喝生水。

  4、搞好室内外卫生,认真检查,发现学生生病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或送医院。

  5、班主任每天放学均要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把书包放回家才能做别的事情。

  6、教育学生严禁打架、相骂、乱摸电开关、在栏杆内打闹追逐,远离毒品,不要吸烟,不要和外来人员交谈,不偷扒,不诈骗。

  7、政教、保安必须每天及时到岗到位,管好学生室外活动,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班主任。

  8、班上配备学生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评比。

  9、严禁任课老师殴打、体罚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制止一切可疑人员来教室带走学生。在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任课老师负责。

  10、体育课必须上下课两次清点人数,注意上课安全,实验操作老师更要注意安全。

  11、放学后班主任必须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放可离校,教育学生关窗、熄灯、上锁。否则每次扣币2元。

  12、安全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常抓不懈,因违反制度导致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将追究有关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3、学生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时,可拨打110或学校电话。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一、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的评议、审批手续,并公之于众。

  二、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教职工数的15%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由群众评议推荐,处室申报,校长审批。

  三、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事情的`隐密程度和当事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报请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鼓励为辅。

  五、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学生,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和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老师。

  6.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作出显著贡献者。

  7.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率高、效益好者。

  8.在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七、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授予先进工作者(或其他荣誉)称号,或给予口头表扬等单项奖励。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处分。

  1.政治思想不健康,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并造成很坏影响者。

  2.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忽失职,造成损失者。

  3.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4.服务失时不周,态度粗鲁恶劣,给集体利益造成损失者。

  九、依据上述情形的情节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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