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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

时间:2023-11-03 12:33:0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1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实行聘任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员工经部门经理提名由总经理聘任。

  2、新聘员工实行先试用后录用的原则,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录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

  3、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将对以上情形予以明确。

  4、在聘任期内,根据员工的品德、能力、胜任聘任约定岗位工作的程度、业绩、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有权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和影响恶劣者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劳动合同期和聘任期满,公司对能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业绩显著者优先录用和聘任。

  6、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

  工资管理制度

  为明确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规范公司对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订立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实行标准工资与绩效挂钩工资制,另计发奖励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等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二、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特殊情况除外),遇节假日顺延。

  三、加班工资标准:全天为20元,半天为10元。连续加班近4小时为半天,近8小时为全天。

  四、工龄工资标准:

  按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作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为5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递增,按月发放。

  五、考勤工资标准:

  月全勤奖每月30元,全年满勤奖300元。(每月出勤26天为满勤)。

  六、其他奖惩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业绩考核工资另定方案。

  奖励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创新被采纳并给公司带来效益的,奖励100—500元;

  2、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处理,为公司减少不必要损失的,奖励100—500元;

  3、工作中任劳任怨,却遭他人无理排挤、打击,但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奖励200元;

  4、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敢于指正和揭发的,奖励200元;

  5、一年中,连续5次获奖励,年终再次给予5次奖励的总和。

  惩罚制度

  1、对公司不忠实,谎报情况及散布流言蜚语的,予以除名。

  2、对公司及公司的职工(包括管理者)的缺点及错误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进行议论的,解聘,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3、私做交易而谋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于对公司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在行使权力时不能理解又不通过正常渠道申诉,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极怠工的,予以除名。

  5、对客户的疑问不解释、不解答、不落实的,罚款20—100元/次;对上级布置的任务不按时完成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罚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而不管不问的,解聘。

  7、应急情况离开,未交接好自己手头工作而又没向公司汇报的,罚款20元/次。应急请假、正常请假及正常调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数内,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补办手续的,视同擅自离岗,罚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时谈论与公司无关的话题、说风凉话及冷言冷语的,罚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员如采用正确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点、错误及对自己提出批评的,职工采取不理智的态度,泄私愤或打击报复的罚款50元—200元/次,并免职同时解聘,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0、在汇报工作时报喜不报忧,对同事及上级进行隐瞒的,解聘

  11、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执行的,予以除名。

  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相结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过8小时。

  3、上下班按部门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记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并于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部作为扣发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和发放满勤奖的依据。

  6、迟到、早退超过五分钟者,按每五分钟(不足五分钟按五分钟计算)计扣5元的标准执行,超过三十分钟者,扣半天工资,超过一个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一个月累计迟到达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旷工三天者,当自动离职。

  7、公司实行月满勤奖和年满勤奖制度。每月上班26天为满勤,月满勤奖为30元/月,连续12个月满勤为年满勤,奖为300元/年,经考核达到满勤标准的员工满勤奖年终公司一次发放。

  8、上班外出办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门经理讲明所去地点、时间、所需办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无事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否则,每次罚款10元。

  9,因工出差,须填制出差审批单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不报销差旅费,并每次罚款10元。

  休请假制度

  1、公司建立休、请假制度。所有请假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按审批程序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后生效。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最后由总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一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分管领导审批;一般员工休假、请假半天由部门经理视工作情况予以审批。

  3、所有休假、请假均应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并将休假、请假申请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登记。未履行休假、请假手续而离岗的,视为旷工。

  4、婚、丧假、女员工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事假按请假天数,每天扣发30.00元工资;连续请事假超过5天的,当自动离职。

  6、因病请假3天内(含3天)不扣发奖励工资;3天以上--10天内(含10天)按每天扣日奖励工资;10天以上--20天内(含20天)扣月奖励工资的50%;20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奖励工资。病假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凡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作除名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收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当天发生的经营收入当天必须存入银行。

  2、收款收据、发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重要凭证和票据由出纳统一管理、登记,不得缺号、跳号使用。领用、存根收回由出纳设立专项登记簿登记。

  3、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公司的规定的标准,不得超标,尽量减小财务支出。

  4、财务印鉴必须分离保管,财务收支日清月结,财务手续合规齐全。

  财务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报销的制度。一切费用的报销应先由会计按规定的标准审核票据,由分管领导签暑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公司财务支出实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付凭证必须附有经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的有效票据。

  3、费用经办人员一般应在费用发生后三天内及时报销(特殊情况除外)。费用报销原则上实行两手制,一人经办,一人证明。

  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1、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老有所养,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一律申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标准以我市规定的'为起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3、聘用的离退休、退养人员公司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如下岗人员原单位不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将养老保险转到公司后,由公司按此制度为其申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

  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营造一个舒适、健康和谐的办公环境,维护公司对外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后应将办公室打扫干净并整理好各自办公桌上的文件及材料。

  2、每周末对公司整体环境进行一次集体大扫除,

  3、不得在办公室乱扔纸屑及烟头等垃圾,更不得随地吐痰。

  4、应保持办公桌上的文件、办公用品等摆放有序,不得乱扔乱放,杂乱无章。

  5、报刊杂志阅读后应及时放回报刊架,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放更不得四处乱扔。

  6、随时保持梯步、走道等公共区域卫生整洁。

  7、注意个人卫生,勤剪指甲,随时保持仪容整洁得体。

  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文件统一管理,防止文件丢失,公司行政人事部设立文件收、发文登记簿,逐日逐项登记清楚。

  2、收到的文件应及时交总经理或部门分管领导阅示,对不按制度办事所造成的损失,按本规章制度的奖惩制度执行。

  3、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档案的分类应科学合理,各归档的资料应收集齐全,装订成册,鉴定准确。

  4、各部门对档案要实行科学管理,以保证档案资料的保管安全。

  公文办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按照“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统一管理”的原则,对公司的收发文进行规范管理。

  一、收文办理:

  1、凡是收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登记,并根据文件内容,由行政人事部签批拟办意见,分别呈送各级领导阅示及有关部门办理,急件及时送办。

  2、承办部门应按文件时限要求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部门职权范围或不适宜本部门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行政人事部并说明理由。总经理签批由具体部门或个人负责办理的,则必须按要求办结。

  3、对已办结的公文,各部门均应及时送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密级公文办完后立即送交,业务指导性公文需留用的,可采取复印件的办法备用。

  4、签收登记后批办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催办。领导批示限期办理的文件,重点催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二、发文办理:

  1、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需要对外发文的,由各部门拟定文稿,经总经理批示后发文。

  2、公文送总经理签发前,应交副总经理及行政人事部审核。在不改变原意的的情况下,核稿人可对文稿进行删节和文字加工,需对文稿进行较大修改时应提出意见,由经办人(主办部门)修改。

  3、所有发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发文号,确定文种、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及时间要求。

  4、公司的发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并按程序办理。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2

  1、应该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正确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管道天然气;

  2、应当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燃气设施的使用、管理,适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燃气安全知识;

  3、使用燃气必须遵守有关燃气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所使用的'燃气、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标准,不得擅自拆改或超期使用;

  4、餐厅、厨房内的燃气设施(钢瓶、减压阀、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炉具等)必须每日检查,发现泄漏、阀门堵塞、失灵,胶管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关闭阀门。检修时,不得在火险隐患未消除前使用明火;

  5、餐厅、厨房和存放液化石油气的钢瓶的库房必须保持空气流通。不得将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倒置、加热、露天堆放;

  6、液化石油气瓶应定期检查,应定期查看液化石油气瓶阀下的检验标志环,不应使用超期未检或报废的钢瓶。对于一般民用,YSP-35.5型(15公斤)液化石油气瓶每四年应检验一次,YSP-118型(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每三年应检验一次,对于使用期限15年的钢瓶应做报废处理;天然气计量调压装置应定期检测;

  7、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严禁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8、燃气会导致橡胶和塑料老化,应使用专为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而设计的专用软管,软管和减压阀等易损易耗件应定期更换;

  9、停止使用燃气后,应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气源;

  10、按规定配置防火、灭火器材,并逐步推行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11、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用气协议,接受供气单位安全检查及技术指导;

  12、遇到燃气泄露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消除所有明火,不要操作或动用任何电器或电子设备,打开所有门窗,保证足够室内通风,较大的气体泄露或着火,应立即疏散所有室内人员,并向119报警。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3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一天操作前,对自我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资料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景,主要资料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团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景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职责,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忙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所以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景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理解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资料,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理解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供给贴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坚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贴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贴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景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职责。

  八、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供给贴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坚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贴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九、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本单位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资料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资料,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十、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3、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职责。

  4、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5、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十一、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职责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职责人,按职责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十二、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企业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十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4、对于事故职责人要有奖惩,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资料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景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6、公司经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景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职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景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职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否则安全部将对职责人提来源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景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资料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八)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景、业务学习情景、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景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九)电、气焊防火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景,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坚持必须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十)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掉。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6、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7、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8、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9、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十五、企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制度

  生产企业将制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危险源和危险部位的管理和检查,使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予以控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灾,防止事故的扩大,生产企业将对本单位的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危险源安全评价。对所有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和场所,应事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的状态和定量进行预测,评估事故发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员伤亡情景、设备破坏和财产损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对周围地区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预测。依据预测,提前制订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援所需的装备、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预订方案进行实施,在较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控制,或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救助和疏散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

  其结构规定如下:

  1、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1)制订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图。

  (2)熟知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规范规定。

  2、指挥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a、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

  b、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c、负责组织排险队、救援队、医护队的实际训练等工作。

  d、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

  e、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a、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b、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景。

  c、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d、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

  e、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负责组织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安全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景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保卫部门负责人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产部门(或调度长)负责人: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机电(设备)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卫生部门(包括防疫站站长、院长)负责人: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伤亡、中毒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后勤(总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抢修和抢救伤亡、中毒人员的有关必需品的供应工作。供销部门负责人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环保部门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有毒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和处理工作。

  二、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各种保障

  1、通信保障:包括有线、无线、警报、协同通讯的组成、任务和有关信号规定,保证完好畅通、联络无误。

  2、运输保障:包括救援车辆编号、数量,明确任务要求。

  3、抢险物资保障包括抢险抢救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编号等要求。

  4、治安保障包括治安人员的任务分工,重点警戒目标区的划分,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三、预测事故扩散影响范围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1、根据危险品性质评估危险性根据危险源所涉及的危险品的性质、生产工艺过程、气象条件、地理位置等,估计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如事故涉及化学品,则要估计其毒性、挥发性、扩展性、氧化速度、可释放量及预测其浓度等。

  2、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对每一个已确定的危险目标要做出潜在危险性的评价。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可能对周围设备、生产工艺、环境带来的危害及其范围。预测可导致事故扩大的发生途径,按可能扩大范围的危险性大小排序,确定应急救援抢险目标,控制事故的发展。

  四、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1、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抢险救护的工作,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的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全企业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职责制。同时还应建立以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小组成员和各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进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2、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指挥小组要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救援训练演习。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十六、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一、企业必须建立贴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企业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四、企业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在校学生,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五、企业应经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十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二、机构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景;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景,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企业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进取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得到劳动保护;

  10、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景,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公安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二)各人员职责:

  1.1.1组长

  a、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于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b、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源充足。

  c、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员。

  d、负责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联络。

  1.1.2副组长职责

  a、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管理员工作。

  b、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员所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安排整改。

  c、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1组员(安全生产管理员)

  2.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a、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b、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c、对公司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养。

  d。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

  2.1.2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a、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整改。

  b、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c、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d、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4

  为加强保洁队伍的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搞好全镇各村环境卫生,就保洁员管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村聘用,服从镇与村里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在本村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挑选,每年选聘1次。

  2、保洁员务必按村里划分的职责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做到每一天及时收集垃圾,把垃圾桶内的垃圾送到垃圾池内,清扫保洁率到达100%。

  3、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及村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务必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5、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6、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二、奖惩制度

  1、通过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状况进行考评,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给予奖励300-800元。

  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光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时光收集的一次扣款5元,问题严重的扣10元。

  3、保洁员在职责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5元,问题严重的扣10元。

  4、保洁员承包的年保洁费用按月先发80%,年底村民代表和村卫生监督小组成员认可保洁质量,余下20%一次性发放。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三、礼貌上岗制度

  1、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员要语言礼貌,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礼貌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村主要干部,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状况。

  3、保洁员在岗期间,持续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务必穿配发的`黄色马褂。

  企业保洁员管理规章制度物业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物业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 其职责如下:

  一、物业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物业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物业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物业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物业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物业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一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物业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职责,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物业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物业状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物业工作。

  七、负责物业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物业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5

  1、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保卫、公司管理)

  1.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编号、传递、催办归档。

  1.2负责公司文件打印、复印、传真函件的发送、各种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及纪要的制发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向总经理作出汇报。。

  1.3负责公司的对外公关接待工作。

  1.4为总经理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及各种报告。

  1.5保管公司行政印鉴,开具公司对外证明及介绍信。

  1.6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工作协调。

  1.7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

  1.8负责处理本公司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

  1.9负责调查和处理本公司员工各种投诉意见和检举信。

  1.10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管理。

  1.11负责公司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

  1.12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

  1.13负责公司内的清洁卫生管理门卫、厂区治安管理。

  1.14分析公司经济活动状况找出各种管理隐患和漏洞并提出整改方案。

  1.15负责填报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报表及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等工作。

  1.16公司人员招聘及员工培训员工考勤管理。

  1.17员工绩效考核,薪酬管理。

  1.18员工社会保险的各项管理。

  1.19针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出奖惩方案,核准各部门奖惩的实施,执行奖惩决定。

  1.20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调查。

  1.21检查和监督公司的员工手册和一切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1.22负责与劳动、人事、公安、社保等相关政府机构协调与沟通及政府文件的执行。

  1.23负责员工的劳资纠纷事宜及各种投诉的处理。

  1.24负责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

  1.25公司员工工资的核算、编制和发放工作。

  1.26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财务部

  2.1公司财务预算、决算、预测。

  2.2编制财务计划。

  2.3编制会计报表。

  2.4拟写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2.5负责合同的管理,对公司对外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并备案。

  2.6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并进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2.7对各种单据进行审核。

  2.8负责各种财务资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工作。

  2.8处理应收、应付货款等有关业务工作。

  2.10负责公司税务处理工作。

  2.11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机关政府机构的协调与沟通,政府文件的执行。

  2.12监督公司不合理费用开支。

  2.13公司全盘账务业务处理。

  3、销售部

  3.1负责公司全面形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产品营销条件进行市场定位和势态分析作出公司营销策略、方针的建议方案。

  3.2搞好公司的产品宣传策划。

  3.3组织合同评审工作。

  3.4催收货款做好资金回笼及账款异常处理。

  3.5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处理好客户投诉。

  3.6负责客户的沟通和联系及潜在客户的开发。

  3.7负责建立公司营销资料库。

  4、技术部

  4.1负责公司产品规划、技术调查、工厂布局。

  4.2新产品开发研制,样件制作、鉴定与审核。

  4.3产品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工艺图纸、工艺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4.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促进公司进步。

  4.5生产过程中在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并进行工艺技术上的监控,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4.6向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并接受各方位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反馈及处理。

  4.7负责建立公司技术资料库。

  4.8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使用情况的各种信息资料,并做相应分析,提供改进的具体方案。

  4.9按照技术工艺流程编写工序作业指导书。

  5、生产部

  5.1负责根据公司计划及市场营销部需求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编制具体的生产作业计划。

  5.2负责按计划组织各部门按计划进度完成生产任务。

  5.3合理确定生产节拍,使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5.4时刻掌握生产进度,做好生产各工序间的平衡,提高生产效率。

  5.5合理使用设备,提高设备使用率。

  5.6负责公司设备管理。

  5.7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各类资源,减低物资消耗,避免各种不必要的浪费,降低产品物耗。

  5.8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程序要求把好产品质量关。

  5.9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0按照5S标准搞好有关工作,制定公司现场综合管理标准并督导实施。

  5.11制定设备操作规范,指导生产员工按章操作。

  5.12负责公司生产工位器具的管理、组织、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工作。

  5.13负责公司水、电、气的管理。

  6、采购部

  6.1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并督导实施。

  6.2负责编制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制度。

  6.3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原则,实施统一采购。

  6.4负责建立公司物资采购渠道,搞好供应商的择优、筛选与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6.5负责严格监控公司物资的状况,控制不合理的物资采购和消费。

  6.6负责建立公司物资比价体系。

  6.7组织建立科学的库存储备量标准,最小限度地占用流动资金,充分发挥物资的有效使用。

  6.8组织建立公司物资消耗定额并严格定额管理。

  6.9严格规范物资保管,采用科学的仓储管理办法,保证物资尽其所用。并建立物资的综合利用和废品利用制度。

  6.10负责做好仓储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7、质量部

  7.1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推进、实施、督导。

  7.2负责对产品品质的全过程管理。

  7.3对原材料及外协零部件入库前进行质量检验。

  7.4对质量异常情况进行追踪分析及处理。

  7.5对产品进行各种功能性测检。

  7.6加强对检测和试验设备、器具的使用和保管。

  7.7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7.8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质量情况的各种信息,并做好相应分析提出改进具体方案。

  7.9买力做好客户对质量异常投诉的处理工作。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 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 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 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 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 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 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 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 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 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7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展厅环境,提高销售业绩,完善日常接待流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利用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午八点未签到者即为迟到,未到18点半早退同上处理。

  第三条上班签到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属领导报备。如遇突发事件,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上班时间不能擅自离岗。

  第四条中午休息时间不得离开展厅,及时填写回访记录。

  第五条请假休息提前一天告知经理及行政人事部,不可代人请假,不可电话请假,周六、日、节假日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得体,进入展厅时,须按要求穿着正装上班,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不得漂染过于鲜艳的头发。女同事要化淡妆,长发须梳理成髻或扎起,不可披肩散发,男同事要勤理发,勤刮胡须。

  第七条上班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接打电话须简短,通话时不得大声喧哗。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不可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聚堆聊天、玩手机;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上班时间内不得私自用餐、吃零食。不得在茶水间以外的地方用餐。

  第九条八点到八点半为清洁时间,所有销售顾问必须参加清洁工作。展厅展车、展厅地面每天清洁一次以上,做到环境整洁、车辆及各类物品摆放有序;前台、经理办公室、会客桌、卫生间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清洁,保持无灰尘、无杂物、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用品摆放整齐;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条公司办公区域、公共区域严禁吸烟。

  第十一条销售顾问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户发生争执,有情况,需及时上报,知情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正常工作时间前台必须有值班人员站岗;值班按照值班表轮岗,如接待客户或有事离岗时必须通知下一值班人员,严禁出现空岗,如出现空岗追究交、接班两人责任;值班表定期更换。

  第十三条销售顾问必须认真接待客户,客户进店必须声音洪亮喊“欢迎光临”,热情接待,所有工作人员在店遇见客户时,必须以微笑相迎问好,讲文明懂礼貌。客户离店声音洪亮喊“欢迎下次光临”。

  第十四条客户试乘试驾时,由指定销售顾问陪同,必须填写试乘试驾协议并复印驾驶证和登记客户信息。试驾时必须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遵守保密记录,保存好各种内部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已售车辆价格,违者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十七条销售顾问每天必须总结好当天客户留档信息,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并上报部门领导。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由展厅经理负责监督、检查,违反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现金缴纳成长基金10元,第三次劝退。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8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8、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 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9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第四节:保密与竞业限制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具体内容的适用。本规章制度应当于员工入职当天以书面形式向其公示。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年度招聘计划。

  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明确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主要有:

  (一)招聘会招聘:本市人才招聘会、外地人才招聘会等;

  (二)学校招聘:委托学校选拔、学校现场招聘;

  (三)媒体招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

  (四)推荐招聘:公司员工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

  (五)委托中介招聘:猎头公司、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等;

  (六)公司内部竞聘。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简章的制定。招聘简章内容必须如实列明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

  公司招聘对象的选择不得存在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歧视。因特殊岗位工作内容需要对招聘对象性别、年龄、身高、婚姻状况等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于岗位介绍中进行说明。

  第七条

  公司招用员工时,不得扣押受聘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受聘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受聘者收取财物。

  第八条

  公司综合采用笔试、面试的测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一般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自主能力、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予以确定。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公司不予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品行不良或因劣迹受行政部门或企业处罚尚未超过3年者;

  (五)年龄不满十六岁者;

  (六)体检结果不适合拟招聘岗位需求者;

  (七)应聘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虚假情况者;

  (八)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第十条

  新员工录用后,设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长短以劳动合同的期限为标准予以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员工在本公司再次就业的,只约定一次试用期。

  本公司招用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员工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十一条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员工试用期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公司应当安排专业人员对试用期员工进行业务指导,由试用部门定期对该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向其告知评价结果。对于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员工,公司应当帮助其提升业务技能,尽早适应工作岗位。

  试用期结束公司结合往期的评价结果对试用人员进行最终的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该员工。

  第十三条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一)存在第九条情形之一者

  (二)试用期结束考核结果显示其工作技能与素质不能胜任任职工作岗位;

  (三)2次以上(含本数)无故矿工或单次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含本数);

  (四)打架斗殴,破坏团队的安定团结;

  (五)迟到、早退等工作态度不好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六)故意损坏公司财务的;

  (七)与其他公司或单位尚存在劳动关系;

  (八)与其他公司或单位签订竞业协议并在竞业期限内的;

  (九)曾患有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严重疾病且隐瞒病史者;

  (十)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其他行为,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

  (十一)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第十四条公司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基于工作需要确需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进行调动的,必须保证新岗位福利待遇不低于调动前岗位的待遇水平,新工作地点所提供的工作条件原则上不劣于原工作地点的工作条件,客观原因无法满足的应以提高相关待遇的形式予以补足。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进行调动在满足第十四条第二款的情形下,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未达成协商一致的.,除存在原工作岗位撤销或原工作地点已不存在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外,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同意公司调动的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移交手续,前往新岗位或新工作地点报到,无合理理由逾期未报到且连续旷工超过7天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事实履行工作调动后的岗位职责并领取工作报酬的,则其在新岗位的工作履行及领取报酬的支付依据,视同为劳动合同约定变更的依据。

  第十七条员工不适应现在工作岗位的,公司可以选择为其调动岗位或依员工申请为其调换一次工种或岗位,调换后如仍不适应,公司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员工因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司调动岗位或变换工作地点的,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员工利益,做出是否同意工作调动申请的决定。不同意工作调动申请的,应当向请调员工说明理由。

  请调申请未被通过的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选择行使法定辞职权,即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处于试用期的提前三日发出书面通知。

  第十九条员工要求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调离公司的,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向本部门提出书面请调报告;

  (二)请调报告获批后,请调人到人事部填写员工调离表;

  (三)按有关部门要求清点、退换、移交公司财产、资料;

  (四)办理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员工日常工作中的德、能、勤、绩,选择晋升员工。

  (一)德,是指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是否以公司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能,是指员工的工作能力,考核员工在组织协调、完成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勤,是指勤奋,考核员工是否努力工作;

  (四)绩,是指工作成果,是否有成效。

  结合第一款四项标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可根据不同的职位要求设定具体的晋升考核指标和晋升规则。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第二十一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职业培训类型包括: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

  (二)岗前培训;

  (三)在岗培训;

  (四)外派培训。

  公司可结合岗位需求另行制定详细的培训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涉及专业技术培训的须与该员工签订书面服务期合同。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在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范围内确定。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员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工资报酬,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参加公司培训的人员,除因重大疾病或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外,不得请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培训。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工资构成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基础工资根据每年当地发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包括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年终奖等。其中年终奖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效益情况发放。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支付可采用委托银行代发的形式,按月将个人工资存入员工的账户。

  第二十六条公司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员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公司支付工资时应向员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二十七条公司实行月工资制度,每月定期发薪,在发薪周期中途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公司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给付员工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员工,公司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二十九条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的,尽量安排相同时间调休,的确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基础工资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医疗期内的,公司支付病伤假工资。病假工资按基础工资的70%扣发。当月病假工资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时,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第三十一条员工因工负伤,在接受工伤医疗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待遇。

  第三十二条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产假(含流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实际月平均缴费基数的标准计发。

  第三十三条女工哺乳假期间,享受基础工资的80%,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第三十四条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等法定假期间,享受基础工资待遇,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第三十五条非因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或者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待岗的,待岗第一个月按基础工资发放,第二个月起,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公司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按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第三十六条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金的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从员工个人月工资中扣除。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不同工种,劳动合同分为: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再录用。员工已付出劳动的,公司应当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公司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员工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当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7日内书面告知公司是否续订劳动合同,未按要求告知的,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已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本人明确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其一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除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各项内容外,还应当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另设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以及特殊福利待遇条款等。

  第四十条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四十一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各项情形的,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在合理期限(超过工资给付期限7天以内的)内未及时给付员工工资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履行提前30天的告知义务。

  第四十四条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是指本规章制度第十三条所列举的情形。该条所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包括:

  (一)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通知约定,或违反个人承诺,或作出虚假个人陈述,或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的,或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的;

  (二)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违犯财经纪律、违犯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三)挪用公款或在从事经营管理、市场管理和销售、工程技术等业务活动中,收取客户回扣、佣金、礼金、财物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者给公司声誉、产品形象、生产经营秩序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五)未经公司备案或批准,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有固定收入的兼职工作,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有利益冲突,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存在旷工行为,经公司书面通知或批评教育后未改正的或连续旷工达7个工作日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15日以上的;

  (七)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有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诬蔑诽谤、造谣生事、侮辱他人等扰乱工作秩序,影响公司形象的;

  (八)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到治安拘留处罚,或被劳动教养,不能到岗履行工作职责达到5个工作日以上的;

  (九)为个人利益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的;

  (十)盗窃公司资金、产品及物资的;

  (十一)非法侵占或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物资,拒不归还的;

  (十二)一年内受到除严重违规、旷工外的违纪处理记录达到3次及以上的;

  (十三)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的;

  (十四)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后仍不合格的;

  (十五)存在本制度第九条

  (十六)各项情形且该情形尚未消失的。

  第四十五条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公司纠正。公司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六条对于不服从公司合理调动安排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满且不符合法定续签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四十七条公司针对不同岗位需求分别实行标准工作制、综合计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岗位,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经劳动部门批准,公司的特定岗位可根据生产需求实行以季或半年为计算周期的工作制。在生产进度繁忙时连续上班,空闲时安排轮休。每周保证员工有1天休息时间。

  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主要包括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销售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司机等。具体工时制度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执行。

  第四十八条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九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加班的,必须向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日期及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五十条不经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或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导致自愿加班的,不视作加班。公司在工作时间以外(下班后、休息日、节假日)组织的培训、旅游或娱乐活动不视作加班。

  第五十一条公司的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带薪年休假、产假、病假和事假。

  第五十二条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五十三条员工结婚应给予婚假3天。

  第五十四条申请婚假的员工需提前10天向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申请,并于婚假结束后提供书面结婚证明。

  第五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申请最长为3天的丧假。员工赴外地奔丧的,可根据奔丧地点给予适当路程假。

  第五十六条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五十七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十九条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十条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司为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女员工增加产假到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的女员工,可增加产假:

  (一)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

  第六十二条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六十三条女员工发现自己怀孕应立即通知所属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并提供医保指定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因本人原因造成公司对其怀孕不知情的状况或无法提供指定医院相关证明的员工,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第六十四条女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便安排工作。

  第六十五条女员工产后,在子女周岁前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每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第六十六条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六十七条凡员工申请事假(含续假)的,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填写,应通过电话向所属部门负责人口头告知请假或续假的时间及日期,返岗后五天内(若遇月末,须在请假当月月底前)必须补办手续。每年可申请原则上不超过15天(含本数)的事假。

  凡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第六十八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十九条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七十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七十一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七十二条对涉及特殊岗位、特殊工种的员工,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七十三条员工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排查,消除隐患为止。

  第七十四条员工工作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用具、器材是否处于安全正常状态。员工应遵守设备的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内的机器、设备不得擅自使用。

  第七十五条结合岗位需求公司可另行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第四节:保密与竞业限制

  第七十六条掌握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商业秘密的员工,有保守本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须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和期满后(指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任何时候,对劳动合同期内知悉的或可能知悉的,或劳动合同期内做出的有关本公司的业务、财务或其他任何买卖、交易或事务的商业秘密或保密资料,不向任何个人或公司或团体透露。

  第七十七条公司可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依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公司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七十八条公司支付给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按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的约定执行。未约定的,按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但该经济补偿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十九条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所需支付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向员工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但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双方可参照损失大小另行约定违约金赔偿数额。

  第八十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曾接触或掌有本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以及各公司各部门认为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第八十一条竞业限制期内,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员工不得到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业务或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提供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不得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第八十二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员工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二年。

  第四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范本与劳动合同范本一并构成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的制度范本。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10

  1、目的:为了保障仓库货品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仓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的物资储运安全。

  2、范围:针对物流部仓库和理货区。

  3、内容:

  1、严格遵守公司和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罢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时间内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非本公司员工不得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仓管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4、非物流部员工不得进入理货区,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理货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理货区;物流部配送人员在进入理货区后,及时完成各配送线路的包装箱交接清点和单据签收工作,任何进入理货区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5、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和理货区内吸烟。

  6、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7、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保管制度。

  8、规范仓库货物管理。

  9、仓管员、理货员必须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11、理货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12、贮存在仓库的货物,按照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色号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并制作一个《仓库货物摆放平面图》,张贴仓库入口处。

  13、同类型的货物,不同批次入库要分开摆放,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14、严格遵照货物对仓库的贮存环境要求(如:温、湿度等)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货物进行清洁和整理。

  15、保证仓库环境卫生、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门、窗、等安全情况。

  16、仓管员按照财务要求及时地记录好所有货物进出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17、仓管员、理货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在借条上批准后才能让其借走。

  18、仓库、理货区、包装箱及其它贵重物品的专柜锁匙由主管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随意配制。

  19、严格执行货物进出仓库规程。

  20、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进出仓的运作流程,确保仓库区域的货物的贮存安全。

  21、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入库通知时,按照入库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22、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出库通知时,按照调拨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要求理货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

  23、仓管员、理货员必须按照进出仓流程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仓库主管职责

  1. 负责仓库整体工作事务及工作日常管理,协调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2. 负责制定和修订仓库收发货、作业流程等管理制度,完善仓库管理的各项流程和标准;建立规范、完整的物流仓储操作报表,及时反馈仓储操作;

  3. 库房的合理化布局和管理,合理规划各分仓的储存空间及货物的储存方式,仓位调整;负责制定各仓库储位的规划、标识、防火、防盗、防潮及物料的准确性管理标准;

  4. 制定仓库工作计划;制定部门每月工作计划、分析、总结部门工作状况与下一步工作思路,带领督促员工完成目标任务,

  5. 负责分配仓库员工工作及日常工作监督;充分调动和带领仓库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做到高效、准确、有序;、负责对仓库运营效率、成本、人员管理、流程改善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改进。

  6. 负责对仓库进、出库,库存等操作进行审核与监督对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签收货仓各级文件和单据;

  7. 及时地反映仓库的库存状况,确保库房帐、卡、物数量一致;确保库存数据的正确性。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完成业务数据的整理和分析;

  8. 审订和修改货仓的'工作规定和工作绩效;检查和审核货仓各级员工的工作进度和工作绩效;

  9. 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制订质量改善计划,

  10. 负责仓库的货物、人员安全及防护,进行安全评估,不断改善库存管理安全,确保仓储物资免受损失。仓库安全管理。仓库安全设施的维护,指导仓库人员的安全行为及仓库的安全。及时地定期回顾并汇报仓库的安全及运行状况,采取预防措施,

  11. 组织仓库日常盘点。报表账目实物之相符;定期组织实物盘存,做到帐实相符、帐卡相符。出具盘存及分析报告。

  12. 建立安全库存机制,进行存量分析和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库存成本;

  13. 能够按照成本会计的要求提供物料消耗情况并进行有效控制;

  14. 督促各分仓对各类报表的准时上呈及监督。负责加强报表填写准确性和分析管理,参考分析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组织落实;物料数据管理和统计,

  15. 负责督促及时评估和处理不良物料及呆滞物料;

  16. 仓库人员工作指导、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改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7. 负责落实执行品质安全政策的要求,确保ISO9001得到有效实施

  18. 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19. 负责库存盘点缺损率;收货及时率;发货及时率;收发货准确率;单据完整率。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11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12

  一、订货整理

  第一条当接受的订货已确定,必须将客户的订单及公司内的生产委托做成四份,一份当做副本备用,其他三份各自交给工务科、常务董事、经管(财务)部。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单价、所需日程、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包装及运送方法等等。

  第二条营业部已确定所有的订货时,应将接受订货的要项记入订货单里,记录项目包括生产委托、进行、检查、交货及其他经过等等。

  第三条营业部将生产委托单交给工厂部门时,应要求工厂也做好生产工程的工作准备表,并提交一份给营业部。

  第四条采购科应随时调查原料及材料的进厂情况,并与采购的厂商进行交涉,做好材料进厂的预定表,交给工务科及销售部门。

  第五条采购科应针对生产委托单及库存表进行检查,并与采购的厂商进行交涉,做好材料进厂的预定表,交给工务科及销售部门。

  二、通知书信

  第一条对于交易上的通知,应在一日内迅速发文回复。

  第二条交易上的回复书信等,原则上应以印刷或誊写为主,内记各项要项,寄送给交易客户。

  第三条已决定接受订货的交易资料,应依照客户分类记入编号,整理为已交货及未交货之类。

  三、交货、检查、配送

  第一条对于已接受订单的工程,工务科应做好相关的生产日报,使工程的进行程序得以明确,并应于适当的机会,通知给发出订单的客户知道。

  第二条当生产接近完成时,应与工务科协议,选择指定交货日前的适当日,通知交货对象。如交货有迟延之虑时,也应事先通知对方,求得其谅解。

  第三条在进行产品的检查时,应将结果做成测试成绩表等等的相关资料。

  第四条产品的发送是依倨出货传票来进行的,另外,每次发送货品时,应将其要项记入发送登记簿中。

  四、销售额的计算及收款

  第一条在缴交预先产品时,应将交货单的副本交给会计科。会计科再将这些资料记入销售账中。

  第二条如已经从客户处收取订金或预付金时,应将此内容也记入销售账中。

  第三条财会部门于每月的25日,依据销售账的资料算出每位客户的未付款项明细表(包括前月余额、本月销售额、应收账款),送交营业经理。

  第四条营业经理可命令各负责人员在应付款项明细表的收款栏中记入预付金,经过调查后,再决定营业部的收款预定额,然后呈报常务董事签核。

  第五条常务董事应先查阅营业部所呈的收款预定表,如有必要征求经管经理的意见,则由营业经理做说明后,裁定收款的预定计划。

  第六条收款业务原则是是由营业部门负责,但有时也可委托经营(财会)部门的人员去进行。

  第七条有关款项的催收是由销售科负责督促,销售科必须把相关资料记入收款预定表中。

  五、客户管理

  第一条对于客户管理,则应依其分类,决定例行月份的拜访及预定次数。另外,在开拓新客户方面,应设定每月的开拓预定数,进行有计划的业务拓展活动。

  第二条在接获定单时,要特别留意这些方面的首要、次要等工作,尽快设法交涉联系,使业务能迅速进行。

  第三条对于旧客户及新客户的订货及估价,须迅速、秘密地探听清楚,尽早做好交涉工作。

  第四条对于同行业者的预估内容及出货实绩须经常探究、调查,借此总结自己在接受订货方面难易。另外,也可依此发觉自己在预估上的疏漏原因,借此修正生产技术及营业方面的缺陷。

  第五条营业部门应就各方面的下列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使各项销售活动的资料完备,并将资料交给相关人员阅览。如(1)经济杂志及其调查。(2)经济日报的剪贴整理。(3)工程新闻的记录等。

  第六条对于旧客户及预定客户方面的资料,则应建立客户资料卡,记录下列所规定事项,并随时注意修正其内容:

  (1)资产、负债及损益。(2)产品的种类项目、人员、设备、能力。(3)销售情况、需求者的情况。(4)付款实绩、信用状况。(5)过去的客户与交易情况。(6)电话、往来银行、代表者、负责人员。(7)公司内部下单手续的过程。(8)付款的手续过程。(9)行业的景气状况。(10)组织薪资、人员。

  第七条经常与旧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探寻订货情况及其公司的需求,并设法延揽交易。关于以上各项,可于必要时召开研究会或联谊会,以促进其成。

  第八条旧客户的经营者或主要负责干部有庆吊之时,应以适当的'赠礼表达敬意。

  第九条在与对方进行交易磋商时,如需一起用餐,提供茶点、香烟时,应适时提供,尤其是外出餐厅的用餐预算,应取得常务董事的认可。

  第十条交易成立时,如需提供谢礼或礼金给斡旋者或相关人员时,应事先取得常务董事的认可。

  第十一条在拓展重要工种交易时,应与相关人员相互协议对策,制定方针计划,同时需邀请与此有关的对象,设法开拓以前尚未成交的新交易。

  第十二条在拓展交易时可经由旧客户之手来进行。即委托旧客户从中斡旋及根据过去彼此之间的交易,设法开拓目前尚未成立的新交易。

  第十三条在进行估价时,应尽快调查情况与事前交涉,有恒心且周密地研究出估价方法,以利进行双向磋商。

  六、广告、宣传

  第一条在做广告时可利用下列各种方法:

  (1)营业介绍;(2)目录;(3)报纸与杂志的报告;(4)产品照片;(5)广告卡;(6)问候卡(包括贺年卡);(7)在报纸、杂志上刊登的要闻。

  第二条在实施前项所列广告时,应于各年度终了前,制定明年的计划来执行。但营业介绍、目录及产品照片则随时视情况必要时制作。

  第三条营业的内容包括公司的机构、设备、能力、技术、信用、生产额、营业产品的种类等等。

  第四条较详细的目录寄发给大公司、批发商、代理店、较简单的目录则寄发给交易较多的客户或潜在的客户。如果有交易意愿者希望能够得到目录时,除了目录之外,应另附公司的计划介绍寄送给对方。

  第五条如利用新闻、杂志媒体者,可将广告刊登于各大报或相关业界的杂志。

  第六条广告信函或问候卡要事先以标准文体印刷好,随时或有计划性地送寄给潜在客户或以往的客户。

  第七条对于有必要对外广泛宣传的特殊产品或工程,应与经济新闻、业界杂志等的记者联络,将之刊登于世。至于其谢礼则另做考虑。

  七、书信的制作及资料整理

  第一条营业书信资料通常包括下列六项:

  (1)书信、电报(发文、订单),(2)估价单、订购单、请购单、规格明细单,(3)交货单,(4)请款单,(5)收据,(6)备忘记录。

  第二条交易上的发文资料,原则上都须复印并制成副本保存。另外,发文资料上盖契印或负责人的印章。

  第三条所有的书信资料,都应编列收受号码,并记入受信簿中,盖上收受日期印章。

  第四条处理中的文件,应依照下列方式加以分类、归档:

  (1)估价文件资料——将交易客户与自己公司方面的估价资料,依照发生的顺序,归类或存档。

  (2)订购资料——依照顺序将契约书、请购单归档。

  (3)有档资料。

  第五条参考方面的资料,可按下列分类方式加以整理:

  (1)市场资料,(2)成本计算,(3)同业的目录,(4)交易资料。

  八、报告及会议

  第一条营业部必须将每日的活动及业务处理状况记入日报表,经由科长、经理向总经理提出。

  第二条销售科应根据每月及上个月订单量、转拨余额、本月接受订货的总额、本月的交货额、生产额、未收款项余额、各项接受订货的产品内容等等制作成月报表,并经由经理审核后转呈报告给总经理。

  第三条每月或每月月初,营业部与工厂方面,应召集经理、厂长、科长及其他负责人员举行生产、销售联络会议。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13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四条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五)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 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 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 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 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 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 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 合同的主体

  (一)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 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 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 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 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 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 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 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二) 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 第七章 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 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 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 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 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 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 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 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 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 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 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 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 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 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 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 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 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 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 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 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 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 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 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 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 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 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 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 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 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 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 遗失重要证据。

  (四) 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 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 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开始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15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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