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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旅游条例3月出台:看点多多

时间:2021-02-06 12:38:1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江苏省旅游条例3月出台:看点多多

  随着新版《江苏省旅游条例》的正式实施,这些影响旅游产业发展,破坏游客出行的顽疾有望一一破解。与此同时,作为一部地方法规,对于游客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新版《江苏省旅游条例》对于游客出行究竟有哪些方面的影响,游客又该注意些啥?

  游客利益受严格保护

  强迫消费,遭遇黑导、黑店,入住与合同不符的酒店……3月1日后,如果在旅行途中遇到了类似不合理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市旅游局市场监督方面的负责人告诉笔者,此前如果旅游者在指定的购物场所买到假货,大部分旅行社面对索赔,只提供与当地商店沟通的`帮助。3月1日后,随着《江苏省旅游条例》正式执行后,一旦旅游者跟团游的时候,在指定消费场所买到假货次品,可以先行向旅行社索赔。苍梧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曹立志表示,《条例》规定旅行社进行赔偿,赋予了旅游者选择权,进一步加大了旅行社的责任。

  此外,在景区发生安全事故,各方推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此前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游客的权利很难保障,无论是投诉还是索赔都非常麻烦。为了切实维护游客的权益,据悉,《江苏省旅游条例》对旅游安全也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旅游安全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能、职责履行旅游安全监管,以及要确立旅游安全的应急机制。此外,《条例》对处理旅游投诉的时限也缩短了一个月,由60天缩短为30天,游客的投诉将得到及时回应。

  多个旅游福利等待我们

  “我也想旅行啊,但一到节假日,景区都是人山人海,要不就是单位工作忙,公休假请不了……”据悉,此次新版《条例》以发展旅游产业为目的,多个规定从游客角度出发,让旅游福利惠及更多百姓。例如,《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并加强监督考核。

  同样一条线路,价格低到几百元,高到两三千元,如何选择可苦了游客。而此次的《条例》专设一章对“诚信经营与文明旅游”作出规定,明确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则,在上位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内,提高了罚款下限,最低罚款5万元。小编了解到,从去年开始,市旅游部门就联合物价、工商等部门一起,通过核算定期向社会发布主要线路的成本价格。这样一比较,消费者自然就知道旅行社开出的价格是否合理,出行前也就知道该如何选择线路了。

  此外,随着《条例》的出炉,黄金周期间景区人山人海,既影响游客兴致又可能破坏景区环境的问题也有望化解。据悉,旅游者流量一旦达到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核定的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时,旅游景区应当提前发布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旅游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保障旅游者人身安全。“随着智慧景区的建设,相关的信息化设备到位,我市的景区也将能实现游客数据的实时管理。”市旅游局办公室负责人于茜说,而这样的举措也将优化我市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的舒适度和满意度,可谓一举多得。

  做个文明游客,否则你的行为将被记录

  一次顺利又完美的旅行不仅需要景区、旅行社和主管部门的努力,游客自身的努力也是必不可少的。据悉,新版《江苏省旅游条例》从净化旅游环境,完善和升级旅游产业的目的出发,对游客的行为也有了明确的制度规范,明确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也就是说,今后类似在飞机上闹事、在景区内石头或树木上刻下“到此一游”等字样的不文明行为都将被旅游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按照《条例》规定,以下行为都将纳入记录,包括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等活动;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市旅游局行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将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通报旅游者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其不文明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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