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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5-16 10:22:5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11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11篇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一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

  第三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五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

  第七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l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l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l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l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二章总则

  第八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九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2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程,搞好设备的综合管理,保证生产需要;

  2、本矿所有机电设备一律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分类打号,建帐、建卡,予以管理。设备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牌板四对照;

  3、矿属各机电班,应指定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的领取、使用、维修、回收、建帐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领取设备时,予先办理好建帐手续。上井设备要及时委托销帐。对设备损坏和丢失的'要追查责任人,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4、每台设备应有领用、发放、回收制度。设备组对全矿机电设备有权调整使用。使用单位无权外借、互借、转让、转售设备。更不准随意改装,拆套设备。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转让时,应予先与设备组联系查清数量,办理好手续,方可进行。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固定资产和租赁的机电设备,不准借出和出售,易耗机电设备经矿、科领导签字批准,并办理财务手续,方可出售;

  6、各使用单位需要设备和其他部件时,必须提前做出月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积级组织货源,保证生产需要。使用单位新增设备时,必须持电管组批发的设备用电申请单;

  7、使用中的设备,不准随意倒装。机电设备改变安装地点,应先同设备组联系好,否则设备组有权停发该单位的机电设备。

  8、新地区机电设备的安装,应由机电科画出机电设备安装示意图,设备组按图准备设备。安装队办理领用手续,设备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组到现场清点手续,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9、各单位不准存放闲置设备。井下闲置设备必须在5天内回收上交,停产工作面设备回收时间不超过10天。回收上交的设备,设备组应抽专人检查,零部件要保持齐全,无损,否则按价值赔损。

  10、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管理工作,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分片包干,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牌一致,防爆设备不准失爆,完好率必须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矿和新进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维修工和防爆员检查,发放合格证后,方准投入使用,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维护工处理,确系大修质量和制造厂家的问题,由设备组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12、设备库房的设备要分类摆设,库房要清洁,设备要完好。检修过的设备凭合格证方可入库。库内设备不准拆套,确因生产急需,应有领导批准。不经设备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准在库房拉运,拆用设备和配件,否则按丢失论处。

  13、设备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生产服务,保证设备的合理使用。若因设备人员失职造成损失者,应追查责任。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设备更新与改造,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有主管生产副厂长负责,生技部是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对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我厂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第五条生技部必须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第六条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第八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第十一条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物质部门应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第十三条检修公司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第十四条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无备品备件来源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第十六条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的设备验收交接、设备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工时、资金、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第二十条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由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第二十一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4

  (1)业务室负责人为机房内仪器设备的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有领导责任。

  (2)每台仪器须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制定严格的“设备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新购置的.仪器,须经严格验收,由业务室负责人统一签收。

  (3)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技术规程及注意事项,凡属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4)设备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若发生重大故障或损失,及时报告设备负责人,写明事故报告,由业务室负责人组织调查,并做出处理。

  (5)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精心维护仪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不得擅自拆卸、更换。

  (6)移动式、搬移式监测设备应定期开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5

  一、目的

  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二、范围

  1、适用于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科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7、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一律不外借。

  8、实验室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0、检验人员职责

  10.1保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10.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

  10.3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义器设备安全。

  10.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10.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10.6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6

  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了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持证上岗。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4、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借阅及保管工作,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齐全完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制定特种设备(含需定期校验的'安全附件、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报检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情况,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种设备特点,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操作规程应悬挂于操作场所。

  (三)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

  1、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

  2、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3、设备状态标志

  特种设备登记标志是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证明其特种设备合法的证明,如使用登记证、安全检验标志等,该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运行与维护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并作出记录。

  (3)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和检查;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但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法律责任。

  5、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取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校验报告并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3)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四)特种设备应急管理

  1、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即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建立事故应急组织和队伍,储备应急救援资源,制定出现紧急情况时或发生事故时的应对措施、处理办法、程序及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应急培训与演练

  应对特种设备使用负重要职责岗位的员工进行应急培训,使其熟知岗位上可能遇到紧急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使用单位应针对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演练前应经过演练策划和批准,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告知,特种设备演练次数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以验证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工作,以及应急响应规定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主要负责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节能培训教育,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作业知识、作业技能。

  2、本单位没有培训能力的,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鼓励技术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快速、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直接用于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的设备(以下简称“民爆专用设备”),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新研制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据本规定的原则由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确定。

  第四条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定对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实施监管。

  国防科工委负责民爆专用设备目录的制定及设备危险程度的分类。

  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生产企业民爆专用设备的备案、安全使用的监管及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五条根据使用的安全状况,对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专用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第六条根据使用场所的危险程度,民爆专用设备分为0类、ⅰ类、ⅱ类和ⅲ类,具体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规定如下:

  (一)0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并已发生过多起重大燃烧、爆炸事故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5年;

  (二)ⅰ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大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0年;

  (三)ⅱ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较小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2年;

  (四)ⅲ类—用于具有燃烧危险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触危险品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5年。

  第七条对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实行目录管理,民爆专用设备的目录由国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条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上使用的0类、ⅰ类、ⅱ类专用设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施强制报废:

  (一)达到国家和行业强制报废年限的;

  (二)虽未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年限,但经修理和调整后仍不满足设计功能要求的,或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

  (三)技术性能落后、未达到行业规定的耗能标准、产能过低或用人太多的;

  (四)对安全起关键作用的核心部件寿命期限已到的;

  (五)影响生产安全的工艺参数监控不完善的;

  (六)由于设备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七)有相关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民爆专用设备在距本规定使用年限最后的1~2年内,应加大设备检查、维护保养频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民爆专用设备的易损件应根据其使用技术状态及制造厂的要求及时更换。

  第十条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管理管理制度,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在安装后1个月内报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各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本地区民爆专用设备实施有效监管。

  第十二条严格禁止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对未按规定报废的,一经发现,视危害程度及后果追究相关责任。0类、ⅰ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报请国防科工委吊销设备所在生产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给予所在生产线停产6个月的整顿,待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三条现场混装炸药车和移动式地面炸药生产专用设备及车辆,按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民爆器材运输车辆除应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公安部《机动车[msi]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进口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年限参照进口技术合同中设备制造商的规定和本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民爆专用设备提供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专用设备,必须提供安全使用规定、维修和检测方法;明确规定提供的专用设备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损件的更换周期。

  第十七条鼓励在民爆器材生产中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项目研制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科工爆[20xx]192号)的要求。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8

  第一条:总则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总台接待员认真记录考勤情况,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汇总、报告。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的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公司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附件。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向总办报告。

  第三条:上、下班时间及打卡时间

  上午:9:00—12:00,若遇加班或开会等前一天延长下班时间,可向后延半小时。

  下午:14:00—18:00,(员工食堂开饭时间:中午:12:00)。

  第四条:迟到、早退

  1、员工每日早9:10之后,下午14:10之后到公司视为迟到。

  2、员工每日在中午、下午规定的下班之前无故离开公司视为早退。(外出工作办事,均应向部门同事和总台接待员说明去向)。

  3、因公不能按时打卡,需持部门证明交综合事务部,方不以迟到、早退论处。

  4、公司综合事务部定期汇总考勤情况,凡迟到、早退累计六次以上者给予黄牌警告一次并作为年终年度年薪考核依据之一。

  第五条:事假

  1、员工遇私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批准后予准假。如确难以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待回公司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下同)。

  2、一般员工请假在二天内,由其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二天以内,应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②打架斗殴、违纪行为造成无法上岗;

  ③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均为自动解聘。

  第八条:工伤

  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指非违规操作的意外所致),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相关鉴定机关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第九条: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10个日历天(不含旅途)。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条: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不含旅途),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产假

  员工产假为90个日历天。本公司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产假期间的发放工资标准为:本人岗位考核年薪的40%计发(外出补贴不发)。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项,经总经理室制订后报董事会批准补充。

  第十三条:生效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行政办公室。

  医疗设备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3

  第一条施工单位负责人招聘(晋升)制度

  1、招聘负责单位为装饰公司质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晋升)条件:

  (1)在合肥市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工作五年以上、从事室内装饰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2)有固定施工队伍;

  (3)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招聘(晋升)程序:

  应聘(晋升)者报名————工程部经理审核其提供的资料(个人资料、施工队伍工人资料)————面试(口头考核、书面考核)————总经理对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总经理对施工实景考核;

  4、录用:

  考核合格的应聘(晋升)者交纳壹万元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后(或由其垫资壹万元)签署录用协议;对其所属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进行考核招聘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第二条施工单位定级制度

  1、施工单位(以项目工程部为施工单位)等级划分

  (1)a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20%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35%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表彰率为20%以上者;

  e、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5%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3%者。

  (2)b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1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5%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20%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处罚率为"0"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15%者;

  g、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5%者。

  (3)c级:不符合a、b级条款之一的合格施工单位;

  (4)d级:留在公司察看或试用期施工单位;

  2、定级方式:

  由市场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情况及季度考评结果进行统计公布,由工程部核实后进行等级鉴定。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9

  为规范班级电教设备管理,提高电教设备使用效率,保证广播、电教设备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班级电教、广播设备由各班班主任和电教管理员共同协助学校信息中心管理。电教管理员协助班主任管好本班电教设备,帮助上课教师准备好电教设备,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联系信息中心(电话:28xxx32)老师及时处理,确保上课教师能正常使用。

  2、各班电教管理员负责本班设备的日常管理(包括规范使用、设备维护保养、故障报修、使用情况记录等)。电教管理员要保管好电教柜钥匙,严禁他人撬柜、解码。若发现柜、门锁损坏,应及时报总务处(电话20xxx93)维修。

  3、电教管理员要做好日常教室内各类电教设备的保洁工作,注意设备的防水、防尘、防火和防盗。放置电教设备的讲台内不得堆放报纸、粉笔等杂物。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电教设备,不准擅自把电教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电教管理员应定期接受学校安排的设备管理和技术培训,掌握一定的电教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技术。明确本人责任范围,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5、外语课代表负责本班广播电教单元正常使用,要做好日常清洁、维护、报修工作。

  6、广播、电教设备被人为损坏的,造成严重损失的`班级和个人,除批评教育外,当事人要按有关规定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7、电教设备只准班主任、电教管理员和任课教师打开使用,其他同学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准操作、使用。电教设备仅用于教学,不得将电教设备用于个人娱乐(如下载、播放电影和音乐,玩游戏等),违纪者将由学校通报批评教育。

  8、非教学需要使用电教设备必须经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并登记备查。若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损坏及时报电教管理老师,以便及时检修,确保上课老师能正常使用。

  9、学校每学期将对工作负责、管理成绩显着的班级电教管理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规使用设备或日常管理不善的班级管理员通报批评,并扣班级管理考核分数。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10

  随着国内经济建设的发展,施工中机械设备性能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施工安全等。投标竞争看设备,施工靠设备,机械设备既是硬件又是软件,从而成为企业竞争实力和企业形象所在。

  机械设备使用的前提和基础是设备日常的维护和保养。设备在长期的,不同环境(包括恶劣环境)中的使用过程中,机械的部件磨损,间隙增大,配合改变,直接影响到设备原有的'平衡。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使用效益均会相当程度的降低,甚至会导致机械设备丧失其固有的基本性能,无法正常运行。如此,设备就要进行大修或更换新设备,这样无疑增加了企业成本,影响了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因此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设备管理机制,加大设备日常管理的力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科学合理地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专人负责和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计划,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测,并认真做好机械的运行、保养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11

  第一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

  第五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报销。

  第九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1、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2、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3、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4、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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