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各项制度(通用1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综治中心各项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1
为切实担负起本社区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辖区的稳定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学习例会制度
没有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居民区,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
4.归正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本地区“归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5.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6.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加强对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7.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义务巡逻队的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做好执勤记录。
8.台账、档案制度
建立台账制度,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月表,真正做到台账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2
一、综治中心首问责任制
1.办事人员到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办事或咨询相关事项,接待的首位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接受询问的首位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属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主动负责联系,必要时为办事人员联系有关部门及具体经办人。
3.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属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向办事人给予指导和帮助,告知办事人具体负责该事项的部门。
4.有关疑难、复杂、重大、全局性的问题,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向本级领导请示报告,根据本级领导的意见,向上级机关和领导请示报告。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以良好的.道德修养待人接物,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
6.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能当场答复和办理的,应当场予以答复、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按规定限期予以妥善办理。
7.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和多名人员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做好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协调,需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联系协调的要及时报告,并跟踪落实。
8.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对违反首问责任规定的,给予批评、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提交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处理。首问领导属于责任追究的范围。
二、综治中心协作配合制度
1.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牵头协调、督促指导、指挥调度等工作。
2.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派驻单位人员和乡镇(街道)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组团管理服务制度,整合本乡镇(街道)各业务站所工作力量,组成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
4.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行值班联勤,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全天值守,做到统一管理,定岗定责。
5.建立受理登记、信息报告、督察督办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等工作台账,规范工作流程,增进部门协作。
6.对难以处理的复杂、重大、疑难问题,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三、综治中心工作例会制度
1.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有重大、紧急事项,随时召开。
2.工作例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组织召开,中心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综治中心主任、副主任参加。
3.工作例会内容涉及其他业务站所时,邀请业务站所负责同志参加。
4.工作例会的主要职责是:总结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重大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分析辖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形势,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部署开展排查调处、联合清查整治行动等工作;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它需要研究部署的事项。
5.工作例会召开时,会议组成人员和邀请列席会议的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席,并根据会议安排作好发言、汇报准备。
6.工作例会要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纪要列入中心工作台账,归档保存。
7.工作例会决定事项由综治中心明确1名副主任负责跟踪督办,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综治中心。
四、综治中心情况报告制度
1.综治中心应定期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排查掌握的社会治安隐患和发生的社会治安案(事)件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
2.综治中心要及时向上级综治中心报告工作情况,采用书面规范的格式报送信息和简报,定期上报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需要协助解决的重大问题等,上报的信息要整理归档,形成系统规范的档案资料。
3.综治中心遇到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本级党委、政府及上级综治中心报告,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4.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通过口头和书面的方式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报告,明确发现重大事项的时间和方式、地点及涉及人员、重大事项的初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5.对已知发生重大事项而不调查核实、不处理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主任责成有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6.发现重大事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造成重大影响的,本级党委、政府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综治中心应急联动制度
1.综治中心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牵头指挥、调配各相关部门及相关力量资源,对突发事件、重特大案(事)件依法妥善处置。
2.综治中心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备勤,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3.接到突发事件、重特大案(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的报告后,综治中心应迅速派出人员赶赴现场,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4.赶赴现场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查实事件基本情况,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等作出清晰判断,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
5.启动应急预案后,相关负责人迅速进驻指挥,调配辖区内相关资源力量,依法妥善处置。
六、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制度
1.根据乡镇(街道)实际,合理划分网格,各网格在村(社区)综治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农村地区将一个村民小组划分为一个网格或多个网格,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要求配备专(兼)职网格管理人员,因地制宜确定网格管理职责。
3.定期排查、收集网格内的治安形势、社情民意、矛盾纠纷、信访苗头、重点人员情况、危害社会治安信息和群众意见、建议及要求,并及时向村(社区)综治中心反映、汇报。
4.广泛宣传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5.要加强与网格内单位部门的协调联系,做好共建共治工作。
6.对网格内住户、商户、单位等社会治理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类信息审定上报要及时准确。
7.协助公安机关维持本网格社会治安、组织十户联防员开展治安巡逻,维护网格治安秩序。
8.遇到突发事件,网格工作人员要及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9.及时做好村(社区)综治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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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问责任制度
村(居)综治中心工作站办公人员、值班人员为群众反映诉求事项的首问责任人。对群众的反映诉求,要第一时间登记,对能答复的事项,当场答复。对于需相关部门答复的事项,按照规定做好登记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诉访指引工作,按类别进行分流处理,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办结并反馈;对重大复杂事项,及时上报镇综治中心,请求派员协调或以书面交办单的.方式交办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并反馈;对发现的不稳定信息、重要情况以及突发事件要积极参与处置。
二、协作配合制度
村(居)综治中心工作站人员及各派驻单位人员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中心工作站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分工安排。村(居)中心工作站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村(居)民小组长和调解员管理服务制度,整合工作力量,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对综治中心工作站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本级村(居)委会和镇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三、工作例会制度
村(居)综治中心工作站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有镇派驻工作组和有关派驻村(居)委会单位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村(居)联席工作会议。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和解决或未经解决的事项。
四、情况报告制度
村(居)综治中心工作站和派驻单位成员要定期或不定期通过会议、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和网格员信息上传工作业务、通报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事)件,排查掌握不稳定因素,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定期向镇委、镇政府、镇综治中心报告本区域综治维稳工作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遇到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当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情况进展。
五、应急联动制度
村(居)综治中心工作站要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重大节点和重要会议、国家重要庆典活动期间24小时值班备勤和零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要迅速进驻指挥,调配本辖区相关力量资源,依法妥善处置。
六、档案管理制度
及时搜集案件和保存有关资料,按照省、市、县、镇村(居)综治中心工作站四本工作台帐和综治中心管理规范化的新要求,完善档案管理,实行分类建卡、登记编码,集中保管存放,严禁丢失、被盗、损坏。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个人保存、借让、销毁中心案卷及重要工作材料。严格档案查阅手续,因公借阅材料、案卷应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有关手续,方可查阅或借阅。
七、监督考核制度
村(居)综治中心工作站及各派驻单位综治信访维稳绩效考核办法,参照县或镇综治中心考核内容执行,年度考核时将自评考核表上报镇综治中心,并由镇综治中心负责督促检查村(居)主要领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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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事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主要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适时召开协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通过召开不同层次会议,总结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对策,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及工作中的各项紧急任务。
二、首问责任制度。遇到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和群众来访时,政法综治中心在岗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分流交办;如处理难度较大,应做好稳控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政法综治中心主任。首问责任人对办理进展情况应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工作流程终结。
三、情况报告制度。各组成部门应向政法综治中心定期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和掌握的`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同时,政法综治中心应广泛收集汇总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信息,对乡镇(街道)落实“零报告”,遇到突发、紧急事件随时报告。
四、应急处置制度。制订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力量整合和使用等;接到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报告后,中心应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第一时间查实事件基本情况,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等作出清晰判断,及时报告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五、督查督办制度。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的重要任务和各项阶
段性重点工作的办理、推进过程开展督查督办,督促落实工作措施,检查工作实际效果。
六、协作配合制度。政法综治中心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中心负责人带班和工作人员全天值守,做到统一管理,定岗定责;建立受理登记、信息报告、督查督办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等工作台账,规范工作流程,增进各组成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七、检查考核制度。政法综治中心定期对各组成部门及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履行情况和综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纠正问题,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统一制定考核标准,定期会同各组成部门对政法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进行考核评定,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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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制度。乡镇综治信访 维稳中心每半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上报和通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各类情况;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季、半年、全年定期对综治中心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和具体安排。
2、定期分析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街道综治信访维 稳中心每季度分析评估上报本辖区维稳及社会治安形势,提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维稳及综治主要任务。
3、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的“三个排查”制度。街道综治信访维 稳中心每季度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抓好矛盾化解、治安整治和隐患治理,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4、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制度。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完善信息接收、应急启动、现场处臵和善后处理的工作机制,及时向上级报告。
5、重大事件案件信息分析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研究分析重大事件件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对重大案件的处理工作要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如实 反映个案处理进度。
6、重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实行重大事故“一案双查”制度,即在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的同时,一并调查事故发生的背景、原因和过程,对没有落实管理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具体情节,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7、重大隐患和问题交办督办制度。对各种信访及矛盾纠纷个案实行分流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分流交办至相关单位落实处理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处臵、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等要进行专项督查,明确专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工作方案、解决时限等,落实专人跟进督办。
8、定期对各部门考核奖励制度。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季度对各部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按上级有关规定,对工作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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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我局综治责任制,维护社会安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仁怀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本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实现单位职工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刑事犯罪、社会治安事件,无矛盾纠纷、上访等事项,机关文明、祥和。
二、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司其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做。
2.建立健全保障、目标管理、奖惩等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制度,实现综治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水平和能力。
4.落实责任,坚决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深做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三、岗位责任制
1.局长负总责,对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行动要亲自过问。2.分管办公室的班子成员协管,具体负责综治日常工作的开展,包括普法教育、综治工作的宣传教育、综治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3.分管业务副局长除自觉参与综治日常工作外,还应从严要求,自觉恪守《岗位责任制》和廉政规定,确保不引起矛盾和纠纷。同时要注意沟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
4.办公室应做好机关综治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实施计划;草拟综治工作总结;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做好会议纪录;负责完善日常综治工作台帐;负责档案的整理和归集;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5.各分局、股、室负责人,应自觉恪守岗位职责,除管理好自身外,还要服从服务于机关综治管理工作的需要,自觉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和综治的日常工作。
6.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参与,做好各自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自觉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关好门窗,防火防盗。
7.财务经办员除自觉履行工作人员应尽责任外,还应保管好单位现金及凭证。
四、考评
根据个人综治工作绩效,严格奖惩,对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机关综治领导小组管理而出现影响单位治安形象的,与年终考评挂钩,扣发年终综合考评奖,不作为评优评先人选;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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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治委、纪检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等五部门要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
(2)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组织实施一个时期综治委作出的'工作部署,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各地各部门发生的一些重大案(事)件,听取综治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决定有关奖惩事宜,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等。
(3)围绕阶段性工作和重大任务,由综治办或有关部门提出研究议题,经综治委领导同志批准,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综治办承办。
(4)通过会议纪要或部门会签文件形式确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由综治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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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贴近群众,就近服务,齐抓共管。天乐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
一、工作站主要承担责任片区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传递、服务告知、诉求反馈等工作。
二、工作站的设立应本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发挥实效的原则,在大型用工单位、住宅小区、商业店铺较为集中的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较多的住宅小区、居民院落等地点进行集中管理。
三、工作站应统一标识、编号,公布社区服务站电话。
四、社区按片区划分网格,网格负责本责任片区内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的日常采集登记工作,异动情况及时掌握。发现问题立即反馈。
五、网格员要按质按量登记流动人口信息,不得漏报、虚报。
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
一、社区治安巡逻队,在居委会的.领导下社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工作。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二、巡逻队员在执勤期间,必须着装、佩戴统一的执勤袖标,切实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巡逻队的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每天按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巡逻,要敢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将违法人员扭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四、居委会干部和社区民警不定期地检查巡逻情况,发现无顾离岗、逃岗,上岗喝酒、打牌、衣冠不整、监守自盗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巡逻队员资格。
五、巡逻工作每周一次讲评;半月一次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培训;年终评选优秀队员,不断提高队员整体综合素质。
六、对巡逻中表现突出和失职的队员实行奖惩,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随时接受上级交办的各项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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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良好有序的社会环境,村两委设立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治保、调解、普法等各项工作小组,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根据乡镇综治办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综治工作规划、年度目标等,并及时总结上报综治工作新方法、新经验。
三、每月要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本村综治工作,分析社会综合治理形势,排查本村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
四、按照乡镇综治办的`部署要求,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防范和处理邪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减少影响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
五、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及防汛抗旱、护林防火等重要时期,要加强值班和治安巡逻,要做到有制度,有人员、有记录,并及时报告乡镇综治办。
六、每月定期向乡镇综治办报告本村综治工作情况,特别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如遇重大情况、特殊情况要随时报告。
七、要建立和完善综治工作台帐资料,要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分类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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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能科室的具体职责任务。将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利、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带动医院各项工作上水平。
二、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具体目标是通过本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的活动,经过积极努力,确保正常的诊疗秩序,确保医院稳定,各科室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职责。一旦出现问题,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医院普法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使其制度化。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形成一个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大好局面。把医院的日常管理制度化,切实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大家有话说到明处,有意见提到明处,使日常管理民主化。
四、加强医院安全工作,切实保护职工和患者安全。加强对院内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检查,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防范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五、认真化解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医院的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各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各分管科室的创建工作,与医院成立的矛盾调解委员会相互配合,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拦截于院内,把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11
一、积极开展创安全小区工作。根据上级的.创安标准、制定措施、分工负责,认真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负责社区安全保卫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以上治保工作会议研究社区的治安情况,分析社区存在哪些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明确职责,确保社区的安全。
三、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居民法律意识。采用不同的宣传工具、宣传方式,每月对居民进行法制教育,使社区居民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共同依法办事。
四、搞好保密工作,妥善管理上级文件。有关机密文件、机密要事不得外传,防止国家机密泄漏,确保国家安全。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12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委会员、组长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调解员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布置任务,学习法律及调解知识,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二、做好调解中纠纷有登记、调查有材料、谈话有笔录,重大疑难纠纷有协议,回访有记载、结案后订卷保管。
三、按上级统一部署,做好各类表格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一般纠纷半月内回访一次,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回访。
五、对纠纷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户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做好检查记录。
六、做好对调解人员的总结评比工作,口头表彰有记录,书面表彰公布上墙。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13
1、岗位责任制度。通过明确调解员的责任,明确具体任务,明确职责和权利关系。
2、纠纷登记制度。警调室调解应设专门的纠纷登记簿,对派出所移送的和当事人申请的`纠纷及时进行登记。
3、上报制度。数据要及时汇总上报,建立报表数据,规范台帐。
4、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装订。调解文书档案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回访制度。调解员对已调结的纠纷、特别是较复杂的或有可能出现反复的纠纷进行走访、了解情况,及时发现调解工作中的不足,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排除妨碍协议正常履行的各种隐患。
6、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员定期对辖区内的民间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
7、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将民间纠纷的征兆或消息传送到街道调解委员会或相关部门。
8、回访制度。人民调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行回避,纠纷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与纠纷当事人一方有近亲属关系;二是与本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三是与纠纷当事人一方有其他关系。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说明其理由,回避申请在天调解前提出,也可在调解中提出。被申请回避人员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后,应暂停本纠纷的调解工作。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14
为加强社区“黄、赌、毒”人群的管理,提高重点人群的禁毒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基层禁毒工作的`作用,现制定社区禁毒工作相关制度:
会议制度
一、及时传达上级对重点人群管理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重点人群管理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综合管理工作的措施。
二、重点人群管理均应做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报告。
宣传教育制度
一、在每年的重点时期两会、党代会期间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有关重点吸毒、涉毒人群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刷写固定标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举办讲座、会议宣传、上门入户宣传等。
三、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群专题禁毒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在每年的重点时期(两会、党代会、展览会)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一次专项重点人群隐患排查。
二、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要亲自带队检查一次重点人群隐患排查工作。
三、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好有关台账记录,提出具体治理方案,全面整改到位。对于个别整改难度较大,无法自行解决的人群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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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要坚持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
二、受理纠纷前,双方当事人可向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咨询,也可邀请他们参加调解。
三、调解纠纷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人民调解员,双方有异议的,由调委会指定调解员和调解主持人。
四、调解纠纷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请求不公开调解的纠纷外,可以公开调解纠纷。
六、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告知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司法确认,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告知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
七、对已调结的医患纠纷,要做好回访记录,归档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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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本年的安全工作,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为主旨,以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目标,确保学校平安。
一、目标要求:
本年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上级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二、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喜中
副组长:张春雨、赵玉霞、陈兴彬、张文君、张淑雪组员: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
三、纪律要求:
1、教育教学:
(1)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3)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师生均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⑷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竞技性、有可能带来伤害性的活动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2、综治交通: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周班会的必讲内容,要教育步行、骑车的同学靠右行、靠边行。
(2)配合派出所做好对学生上学安全教育,乘车的学生要加强等车及坐车时的安全教育。
(3)带班领导要加强责任心,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下班。
(4)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
3、饮食饮水卫生:对饮食安全,加强对食堂食品的安全检查。强调少吃零食或不吃零食。
4、校产校舍安全:
(1)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每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5、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师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在楼道、走廊里奔跑追逐。
(4)加强对实验室、电脑房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
(5)完善防火设施,加强操作培训,设置警示标志。
6、与东南汪派出所协作加强校园门口的管理。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让我们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个个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为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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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综治委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个乡镇(街道)和一个村(社区)作为平安建设联系点。
(2)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联系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每年党委(组)会上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3次,明确专门处(室)和人员,拨出专门经费,保障联系点工作顺利开展。
(3)要指导联系点深化平安建设,帮助联系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推动联系点工作创新发展。特别是要发现和总结平安创建经验,培养典型,向综治委推荐。要通过联系点工作,发现全局性、倾向性问题,综治委成员单位每年要向综治委提出2次以上工作建议,为综治委决策部署提出参谋意见和建议。
(4)综治委坚持每年对成员单位联系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由综治办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实施,考核程序主要包括部门自查、联系点评价、对联系点进行综治工作考核等。
(5)对责任领导不重视,联系点工作落后,所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在追究当地有关领导责任的同时,追究联系单位责任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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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只是精神,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击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政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扎实开展基础创安活动,巩固与深化安全社区、路段、市场和治安安全单位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
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反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禁毒、打“黄”、打“非”等工作。
六、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保安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七、认真做好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治治理目标管理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定建议权。
八、深入开展综治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
九、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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