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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12 13:02:5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医院规章制度1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

  3、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

  4、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做好登记。

  5、每月做好污水粪大肠杆菌检测,有报告并备查。

  6、每年做好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菌)检测,不得少于2次。

  7、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放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6.5mg/L.

  8、保持室内空气流量,环境清洁。

  9、污水处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

医院规章制度2

  为了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使管理上台阶,服务上档次,增进医院的社会效益,使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于3月25日16:00在12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知识学习的活动。现将我活动总结如下:

  一、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现代化医院管理对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院、规范行医成为医院在新形势下应对市场竞争、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为使医院的管理工作更加适应形势的需要,以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约束机制,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仅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指示灯,更是规范各个部门使其顺利工作的保障。

  二、遵守规章制度是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

  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一切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与准绳,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明确规定员工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应该怎么做;如果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错误则相应承担哪些责任,如果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则有相应的奖赏。这样,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相互协作,员工在工作中能有法可依,有章

  可循,避免不必要的探索和相互推诿现象,促进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讲效率的工作作风,是医院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工作效率的提高能减少单位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我院医务人员应在工作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

  章制度中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认真完成工作,改进不完善之处,发扬自身优点,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以自己的行为真正保证整个医院工作正常且顺利进行,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为医院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医院规章制度3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用电活动。

  一、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必须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穿戴电工工作服,作业时不允许携带除工作用具的其它金属类物品,任何无电工资质的人员不允许进行用电安装、维修等作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办会同总务科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全院用电安全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总务科必须安排人员每天对重要用电场所进行巡查并记录相关数据。

  三、每年请有防雷资质的机构对我院进行防雷检测,并保持相关检测报告,按要求对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四、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总务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五、科室电源输出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科室拖线板的领用必须报备总务科,并向总务科书面申请,总务科安排电工现场评估安全后方可使用,拖线板只能用了电脑、打印机等小型功率的用电设备,拖线板采购必须是“三证”合格产品。

  六、科室内新增加大型设备用电必须经本科室的分管领导同意,书面报备总务科,报备申请必须注明设备电源容量和产品合格证,总务科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进行现场评估安全后报分管领导同意,总务科统一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进行用电作业。

  七、科室(病区)禁止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等电容量超过

  的小家电。

  八、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九、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禁止使用“三无产品”。

  十、宿舍安装或使用大容量(

  )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总务科批准,擅自安装或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十一、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十二、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三、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总务科安排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四、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十五、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十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科室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七、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规章制度4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统计室有专人负责收集、登记、核实和积累医院各项活动的原始资料数据,并由专人负责汇总、填报,做到原始资料来源落实,有据可查。

  3、有价值的.卡片、记录等资料,要归档长期保存。

  4、认真、反复核对统计中的每个数字,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5、认真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字迹清楚。

  6、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统计指标进行的分析,写出各种统计分析报告。

  7、根据规定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8、提供本院领导管理需要和各项科研所需的各种统计资料。

  9、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

  10、做好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1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我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确保本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按照市、县卫生局民主评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科室要以科主任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二、认真贯彻落实《医院20xx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使我院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年内在本科室不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患者满意率达到xx%以上。

  三、认真履行和兑现本科室的“政风行风公开承诺”。

  四、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和“全员承诺”。

  五、认真贯彻落实本院提出的各项“医疗惠民工程”政策、措施,使每个就医的“低保”群众、农村“五保户”以及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众能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到减免医疗费用和优质服务,认真落实先住院后付费、药物零差价。

  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用药品、设备、耗材招标采购的各项制度,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党务政务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公开服务事项、公开服务信息、公开服务价格、公开服务承诺等,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我院高质完成院务公开工作。

  八、加强效能建设,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

  九、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免公平、公正,使参合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十、及时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并及时上报医德医风考评材料。

  十一、对各科室落实上述要求的情况,年底要进行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科主任组织和领导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和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对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搞的好的,院方要通报表彰;年度出现违纪违规情况考核成绩达不到要求或民主评议工作评为不满意档次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并与经济挂钩、给予经济处罚。

总支书记:

科主任:

  二0XX年x月x日

医院规章制度6

  一、科室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妇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妇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医院规章制度7

  篇一:医院控烟管理规章制度

  一、医院成立控烟领导小组,法人代表兼任组长,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控烟计划的实施和督导。

  二、院内凡是属于公共场所,包括诊断室、治疗室、输液大厅等处,张贴禁烟标志,严禁吸烟。

  三、医院宣传栏定期张贴禁烟和控烟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大力宣传控烟要求和不吸烟好处及吸烟危害等。

  四、要求院内员工吸烟者,休息时或工余时间到指定地点吸烟,提倡少吸烟,过渡到不吸烟为宜。若违规,一次性罚款20元。力争年内达到全面无烟目标。

  五、严禁诊疗期间,一边诊疗一边抽烟医院控烟规章制度医院控烟规章制度。规劝和教育患者在诊疗期不吸烟,尤其是在多人诊疗室内。若遇批评教育无效者,可报告控烟领导小组赴现场处理。

  篇二:医院控烟工作规章制度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将我院创建为“全国无烟医院”,根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无烟医院》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院内设置吸烟区,并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四、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医院小卖部不得出售香烟。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网站、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医院控烟规章制度百科。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医院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为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费、咨询诉讼费、坏账准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间接费用按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应分别计算。收支结余的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药品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专项补助-财政专项支出第二十三条、年末业务收支结余首先支付超收上缴款。支付超收上缴款后的收支结余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保留待分配结余为正数的,按规定提取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记入专项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七条、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医院自制药品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按规定的零售价入库,成本与零售价的差额计入药品进销差价。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记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详见附件3: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的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在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扣除变价收入、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冲减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其变价净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五条、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没有规定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应计入其他支出。

  第三十七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开办费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第九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八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或院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1年以上的为长期投资,不足1年的为短期投资。

  第三十九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报经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

  第四十条、医院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事业基金。?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四十一条、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对外投资与投资账户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其他收入。

  第十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和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超收款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上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章、净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院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

  (一)事业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其主要来源于国家基建拨款、专项经费拨款,单位事业基金和专项基金。

  (三)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即医院按固定资产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医院按规定提取的和结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其他基金,即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专项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固定基金。

  (四)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即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

  (五)待分配结余,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二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撤销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四十七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6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1.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四十八条、医院清偿的顺序为: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4.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规章制度9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系统、科室、班组意见薄(本)。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处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人事处: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4、监审处: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5、医教处: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6、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7、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8、保卫处: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9、总务处: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10、设备处: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11、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12、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13、各系统、各科室受理本系统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4、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各职能处室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3.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处室,受理处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4、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5、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6、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6、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7、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8、对投诉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30日内向投诉者作出书面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6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书面答复要写明以下内容:调查核实过程;事实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

  9、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10、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处理。

  11、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五、处罚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受理投诉部门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犯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3、对收到的投诉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4、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受理的;

  5、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

  6、职能部门未在规定期限书面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投诉事项的;

  7、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

  8、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它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9、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

  10、办案部门或人员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打击报复投诉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规章制度10

  第一章

  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

  第三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六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条

  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八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三十九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四十条

  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条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四十二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三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四十四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章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四十五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四十七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三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五十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五十一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

  第五十二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由自己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十七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后打印。

  第五十八条

  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十九条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十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六十一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五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六十三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传真、复印由部门签署。

  第六十四条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六十五条

  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六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六十八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六十九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章

  研发部管理制度

  为逐步完善和加强对公司产品研发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人、财、物资源,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根据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特制定研发部规则制度。

  第七十条

  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管理公司产品整体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第七十一条

  承担公司对新员工的实习培训,让新员工对研发方面的知识尽快了解。

  第七十二条

  研发部主管负责研发部日常事务和管理,对新产品开发制定一个开发计划和对部门所有工作承担责任,负责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培养和考察新员工。对新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每月对新员工进行考核,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监督该部门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每天的工作任务。

  每周一次周会,了解各个员工上一个星期内的工作情况,布置这个星期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

  销售部门管理制度

  第七十三条

  对于业界、自己公司在业界里的立场、服务、地理条件等,要有客观的认识,以采取适当的销售途径政策。

  第七十四条

  独自的系统化。参与其他公司(或者是大公司)的系列。无论采取那项政策,都要充分研究相互的得失关系。任何公司经营、服务以盈利为前提,以公司利益为主。

  第七十五条

  不要以过去的情面、私情、上司的偶发意向,或仿效其他公司,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六条

  不要仅凭借负责的业务员或顾客等的意见或批评来下判断;必须根据客观而具体的市场调查,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七条

  效率不高的销售途径,应果断地废止,重新编制新的`销售途径。关于这一点,销售部的经理,必须向上司进言。

  第七十八条

  交易条件和契约的订定必须格外地小心,一切都要以书面形式。

  第七十九条

  销售经理必须调查研究,并努力企划更有效率的销售途径。

  第八十条

  纸上谈兵是无法知道确实的效果的。所以,应该在危险性较小的范围内,先试行看看。

  第七章

  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

  认真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工作,成为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良的保安队伍。

  第八十二条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八十三条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定期与不定期对医院各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八十四条

  经常对医院各病区、科室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有重大案件发生要及时上报。

  第八十五条

  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案件。

  第八十六条

  认真调解处理各种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第八十七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第八十八条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科室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第八章

  安全生产制度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八十九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九十条

  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十一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笑,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场地。

  第九十二条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裙子上岗。

  第九十三条

  生产者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第九十四条

  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不允许私自拆装修理。

  第九十五条

  不准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严禁在船段和空制物下休息,起吊重大物件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现场指挥。上外板高度在2米以上、重量超过抓钩承受能力时必须焊吊鼻。

  第九十六条

  不准在高压线下工作或堆放物品。风力达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准在室外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第九十七条

  切割焊接进入工作舱实施工作,首先要检查好线路,无破损漏气时方能工作,工作完毕后立即将线具撤出舱外。

  第九十八条

  进入狭窄密制舱进行切割焊接打磨时,必须做好通风,设立防护员。

  第九十九条

  各队长每天要做到班前有安排,班后有检查,特别是对于本队人员要作到心中有数及时清点好人数,不在时要找好代理人。

  第一百条

  要把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搞好,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好现场方能离岗。

  第一百零一条

  下班后要拔下各种气线接头(气割炬必须装配回头截止阀)。使用气割气焊工具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第一百零二条

  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仓管员要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关束好一切灯火。

  第一百零四条

  各队要管理好自己的舍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猜赌偷盗,害群之马,立即驱逐。

  第一百零五条

  各级领导、一切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指导工作,使安全生产进入正常轨道。

  第九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六条

  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条

  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

  第一百零八条

  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第一百零九条

  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一百一十条

  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

医院规章制度11

  为正确评价我院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我院工作人员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确定、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结合《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项内容。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敬业精神。

  1、对“德”的考核

  (1)考核政治思想表现。重点考核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2)考核遵纪守法表现。重点考核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医院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

  (3)考核医德医风表现。重点考核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医院和集体声誉。

  (4)考核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重点考核是否热爱集体,善于团结合作,严格要求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

  2、对“能”的考核

  (1)考核掌握基础理论的程度。重点考核是否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2)考核业务工作水平。重点考核实际工作,参照服务对象反馈的信息和业务成果,客观评价业务水平。

  (3)考核适应能力。重点考核是否有工作经验,能否根据社会及服务对象的变化,主动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应变能力,胜任临时任务和特殊工作。

  (4)考核管理能力。重点考核是否会制订符合规律、富有创意的工作计划,写出有借鉴意义的工作总结,能否独立开展工作,按程序处理问题,实行科学管理,有组织协调能力。

  3、对“勤”的考核

  (1)考核工作态度。重点考核是否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勇于承担有难度的任务,工作不分份内份外,任劳任怨。

  (2)考核服务态度。重点考核是否有服务意识,主动、热情、耐心开展服务工作,为服务对象着想,处理工作及时果断,办事讲信誉。

  (3)考核劳动纪律。重点考核出勤及工作时间的有效利用,是否出勤率高,有事请假,按时上下班,不中途离岗。

  4、对“绩”的考核

  (1)考核工作数量。重点考核本职工作任务是否饱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配合其他岗位工作的情况。

  (2)考核工作质量。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发生。

  (3)考核工作效率。重点考核是否提前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职工作和其他工作,

  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好评。

  (4)考核工作效益。重点考核工作成果,获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获奖情况。

  二、考核等次和基本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59分以下)四个等次。

  1、优秀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成绩突出。(对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医疗纠纷、差错的当事人,当年获得的学分不足25分的,参加学院组织的青年外语考试不合格的均不能被评为优秀。)

  2、称职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注意劳动安全,无责任事故。

  3、基本称职

  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能够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一般,基本能够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4、不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不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院规,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失,产生不良影响。

  (3)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接受工作任务。

  (4)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有10天以上旷工记录。

  (5)犯有错误受到医院行政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按《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三、考核方法、程序

  1、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各科室成立考核小组,按所定比例及要求对其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小组将考核的结果报组织人事处。

  3、组织人事处将各科呈报考核结果进行认真查对后,提交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最后的等次的确定。

  4、组织人事处将考核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分别通知到各科室,由科室反馈到个人,个人在年度考核表上签字。

  5、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志,应在年度考核表上表明态度,并提出书面申请,交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反馈本人。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按《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执行。

  五、该制度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医院规章制度12

  x线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工程师详细填写中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的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运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X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医学、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影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木,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治疗室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要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上作帽及日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火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75度。

  7、自己用过的一次性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即使毁型定期销毁。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口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日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财务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则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合法的原始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时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沦,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原始凭证、帐本、〔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医疗收费制度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常收、常付,当向点清,开支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和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定期下病房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赞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找原因,及时解决。

  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度

  1、各科室内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刘重大事故,)友做好善后工作。

  3、对己发生的事故应严肃处理。

  处方制度

  1、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在科主任的

  协助下开据处方,本人签字后由科主任审核签字方可生效。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守“毒、限制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即国家有关管理麻醉的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员签

  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重病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并诊前半小时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其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送到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需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证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按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取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木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胡岁以上老人及来白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全门诊。

  6、刘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外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家、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立“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依诊以及门、急诊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体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医院规章制度13

  为了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使管理上台阶,服务上档次,增进医院的社会效益,必须建立和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究。为此,我们吸取社会医院的经验,结合高校特点和本院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根据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医院规章制度知识学习的活动。现将我院开展医院规章制度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现代化医院管理对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院、规范行医成为医院在新形势下应对市场竞争、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为使医院的管理工作更加适应形势的需要,以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约束机制,医院结合实际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逐步补充和健全规章制度,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规章制度不仅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指示灯,更是规范各个部门使其顺利工作的保障。

  二、遵守规章制度是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

  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一切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与准绳,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明确规定员工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应该怎么做;如果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错误则相应承担哪些责任,如果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则有相应的奖赏。这样,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相互协作,员工在工作中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探索和相互推诿现象,促进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讲效率的工作作风,是医院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工作效率的提高能减少单位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医院规章制度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医院规章制度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8月1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医院规章制度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因此,我院医务人员应在工作上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中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认真完成工作,改进不完善之处,发扬自身优点,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以自己的行为真正保证整个医院工作正常且顺利进行,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为怀远县人民医院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医院规章制度14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血库的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珠、毒剧药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参加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

  6.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7.制定本科的科研计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8.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医院规章制度15

  1、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离开工作场所应脱去工作服;禁止穿工作服进食堂、会议室等非工作场所。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消毒。

  3、无菌容器、器械、敷料罐、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表一人一用一消毒。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床头桌、床头、椅子、门把等,每日用1:100“84”消毒液湿擦、抹布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定期进行空气微生物监测,如使用紫外线消毒,要登记消毒时间、定期监测紫外线强度。

  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污衣筐内,不得随地乱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严格消毒后备用。药杯、餐具、便器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随脏随换并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6、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做好床单位终末消毒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

  7、传染病人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制度处理。

  8、无菌物品每天检查一次,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尽量使用小包装。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签,严禁用过期物品。

  9、各门诊病区等工作场所医务人员下班前,均应进行清洁或消毒。

  10、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品按规定处理后,置专用容器内封闭运送,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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