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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08 17:48:3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薪酬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薪酬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薪酬规章制度

薪酬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着“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一、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

  二、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和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三、 逐步构造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非技术岗位、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薪酬档次落差,建立激励机制。

  第三条 范围

  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薪酬办法

  第一条 薪酬构成及定义

  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一、 基本工资按照员工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确立。基本工资参照员工档案工资建立,档案关系不在公司的,参照同等水平人员确定基本工资额度。

  二、 岗位工资按照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三、 绩效工资按照上月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第二条 管理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管理类人员定义:从事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公司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二、管理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管理一岗(总经理)

  管理二岗(副总经理)

  管理三岗(部门主任)

  管理四岗(部门副主任)

  管理五岗(业务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六岗(业务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七岗(业务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三、管理类一~二岗薪酬按照董事会相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类三~七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三条 技术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技术类人员定义:从事创造性的技术及业务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

  二、技术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技术一岗(高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二岗(中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三岗(技术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四岗(技术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五岗(技术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六岗(技术员)

  三、技术类一~六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四条 绩效工资

  一、绩效考核由公司统一安排按月进行,考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组成。

  二、每月绩效基数由考评小组根据上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三、绩效工资系数与员工岗位挂钩,同一岗位的绩效工资系数相同,各岗位系数见附表。

  四、绩效工资由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统一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可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的 第五条 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岗位制,动岗动薪。

  第六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原则上均自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级。

  1、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工作经验已超过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技术职称高一级以上。

  3、所具能力优异,为公司甚难招募到的人才。

  第七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依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的,由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并执行;需提高其起薪薪级,所提高薪级不超过该等最高薪级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低级岗位代理高级岗位或低级岗位实际代行高级岗位职责的,提高薪级一级支给薪酬。

  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向员工发放薪酬时应代扣缴以下项目的费用:

  1、个人所得税;

  2、住房公积金;

  3、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第九条 员工对薪酬如有疑义,可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查询要求。自发生日起一个月内未提出要求的,则视无异议。

  第十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用期间薪酬标准如下:

  专科以下(不含专科) x00元/月

  专科毕业 x00元/月

  本科毕业(或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x00元/月

  硕士学位(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xx00元/月

  博士学位(或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xx00元/月

  第十一条 合同工的基本工资标准为x00元/月。

  第十二条 合同员工的奖金、补贴、补助等待遇依照公司(中心)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薪酬发放

  第一条 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十五日。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室应于每月八日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

  第三条 对经批准停职、离职、解聘的员工,总经理办公室应据此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停薪,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署,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

  第四条 办理内退的员工,按档案工资发放薪酬。

  第四章 薪酬的定期调整

薪酬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创收奖:

  4节约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员工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厦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 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职员分为下列三娄:

  1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20xx美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1 600美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1400美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1 200美元。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条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1000美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章 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评定

  第二十三条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管理目标逐级评定。

  副总经理的工资由总经理评定;主管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的工资由主管副总经理评定;一般职员的工资由各(部)室主任评定。

  第二十四条职员效益工资的评定依据为:

  1任务占工资标准的30%。其中定额为15%,质量为15%;

  2效益占工资标准的50%。其中利润为40%,创收为5%,节约为5%:

  3管理占工资标准的20%。其中出勤为7%,制度执行情况为6%,卫生与安全为2%,纪律为3%,综舍考评为2%。

  第二十五条职员效益工资的核发办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从效益工资实行之日起,月发效益工资标准的50%。年终核定指标后,达标者一次补清。

  2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年终核定本部门未达标时,按未完成指标的比例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3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经定期考核发现其完成的指标低于当月指标的50%以下时,按效益工资标准的20%发放。

  4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3个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标时,停发标准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采取与核发工资比值等同比例的办法评定发放,职员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为公司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比例,计算方法为:

  年平均月薪收入÷标准月薪的50%×100%=奖励工资比例或奖金比例

  第二十七条对按期完成责任指标、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创收节约者的奖金评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奖金评定以公司或部门核定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职员不得享受奖金:

  1公司或部门没有按核定的方案实现其利润指标,且创收和节约等实际收入不能补足利润指标的。

  2公司或部门的创收和节约指标均低于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门管理指标低于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门在实施方案中出现一次以上责任事故以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总经理办公室认定其他不应当享受奖金情况的'。

  第二十九条高级职员的奖金从公司核定方案实施后的效益指标中提取,其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效益指标的3%。

  第三十条中级职员的奖金额依下列情况确定:

  1能够按期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两倍的奖金数额。

  2能够超额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3倍的奖金数额。

  3超额完成效益指标,且超过该部门核定方案效益指标的30%以上的,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4倍的奖金数额。

  4部门负责人完成上述1、2、3项,且本人为公司做出卓越贡献,或本人创收超过1o万元的,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5倍的奖金数额。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非工资收入的评定接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没有明文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办公室评定。

  第五章 核发程序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厦非工资收入的惟一合法机构,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性收入,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簦批的工资表及领款单发放。

  第三十三条 由各部门主管,按月份、部门逐级编制公司职员工资表。编制工资表必须做到:内容具体有依据、项目齐全有事实、金额准确无差错、字迹清楚无涂改,且必须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第三十四条部门编制的工资表经复查无误,由部门主管和编制人签名盖章后交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工资表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内容、项目和金额等准确无误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盖章,送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室在审核中,若发现部门编制的工资表有误,应及时指出并退回有关部门重新编制,并限定编制时问。审核中对某些问题或事项有争议的,应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认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工资表及时提款,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非工资性收入由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由公司职员填写领款单,部门主管批准井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并进交总经理签批。

  第三十八条公司职员的奖励工资和奖金经年终核定部门选标,并办理奖金领款单和编制奖励工资表等手续后,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送总经理簦批后,由财务部在年终指定时间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员工薪酬管理制度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在实施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提出修正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修正。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薪酬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为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薪资标准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薪资构成及标准

  第六条薪资构成

  岗位主管制薪资由岗位工资和工龄补贴两部分构成。岗位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薪资构成的基本部分,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标准,包含国家及本地区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30%,按月发放。

  (二)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与员工担任相应职务、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责任在薪资中的体现。根据员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职务职责情况,每月经考核后发放。岗位津贴占岗位工资的40%,按月发放。

  (三)绩效工资是员工的工作绩效在薪资中的体现,占岗位工资的30%,根据员工出勤和履行职务情况,经考核后发放,其中G类高层经营管理类员工按年度考核发放,经营管理、专业技术A类员工按季度考核发放,其他员工按月考核发放。

  第七条薪资标准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可参照本制度相应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执行《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薪资标准》(附表1)。

  (三)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别按相应岗位类别执行《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2)。公司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为高级主管(A类)、中初级主管(B类)。

  (四)公司技工、服务类员工按相应岗位执行《技工、服务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3)。技工、服务类员工分为高级技工(A类)、中级技工(B类)及初级技工(C类)。

  (五)试用期员工按拟聘岗位薪资的80%计发试用期薪资。

  (六)特聘员工按所聘岗位,执行《特聘员工薪资标准》(附表4~6)。

  第三章薪资确定与审批

  第八条

  公司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业技能和潜能发挥的`效果、担负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综合确定员工类别并授予相应的主管级别。

  第九条

  新录用员工可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条

  公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依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类别和级别。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工作岗位及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第十二条

  员工薪资标准的确定需分别填写《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

  第四章 薪资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薪资下发制。每月6日支付员工上月薪资,薪资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四条 每月薪资核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考勤情况及考核结果编制工资发放表,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五条 新录用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考勤,工作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计发薪资。

  第十六条 试用员工、特聘员工次月6日一次性发放上月薪资。

  第十七条 辞职、辞退或调离的员工交接完工交接完工作后,可按有关规定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第十八条 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可从员工薪资中扣除下列款项:

  (一)个人收入所得税;

  (二)各种劳动保险费用;

  (三)员工私人借款偿还金;

  (四)公司制度性规定的超支费用;

  (五)公司公寓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

  (六)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第十九条 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考核结果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100%,基本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50%-90%,不称职者不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另文规定(附后)。

  第五章 薪资调整

  第二十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变化等因素调整公司薪资标准,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和年度员工考核情况,及时调整薪资,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报《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附表7),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薪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性、服务性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另行制定薪资管理制度),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薪酬规章制度4

  薪酬机制

  本公司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定期对内考察公司员工各级薪酬水平,对外收集本行业劳动力市场薪酬状况,力求建立公平、合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薪酬体系

  公司薪酬体系有以下类别

  1.年薪制:实行年薪制员工为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

  2.等级工资制:实行等级工资制员工为从事例行工作且非销售业务的员工,包括管理职系中的各副总、总师、部长、主任和技术职系、财会职系、行政事务职系与工勤职系的员工。

  3.提成工资制:实行提成工资制员工为管理职系中的销售中心主管营销策划的副主任和销售/营销职系的员工。

  4.特区工资制:实行特区工资制员工为公司特聘人员。

  工资结构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工资:每月______元。

  (2)工龄工资:__________集团内部的工龄工资为_____元/年,__________集团外的工龄工资为_____元/年。

  (3)等级工资:按照岗位评价和聘任职称共同确定,体现岗位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

  (4)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每季度的考核结果挂钩。绩效工资分摊到下一季度三个月支付。

  (5)年底奖金:年底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年底奖金年底计算,下年初支付。

  (6)销售提成:销售提成专门针对与销售工作直接相关的人员,具体数额按照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来确定。

  (7)餐费是公司为每一位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员工发放的一种补贴,每月_____元。

  (8)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9)四项统筹包括住房基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10)个人所得税,在预定范围内由公司代员工缴纳,超出范围的由员工个人负担。

  工资调整

  公司工资调整原则是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结合。公司工资整体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根据公司效益与公司发展情况决定。个别调整根据员工个人年底考核结果和职称、岗位变动决定。

  1.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员工连续两年内考核结果累计一“优”一“良”或以上者,以及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良”者,工资等级在本职系本职称系列内晋升一级。当年考核结果为“差”的员工,工资等级下调一级,对于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差”的员工进行待岗处理。

  2.根据职称变动调整。若员工职称发生变动,则员工工资等级变动到当前岗位相应职称系列的工资等级。

  3.根据岗位变动调整。若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则员工工资等级变动为相应岗位当前职称系列的工资等级。

  4.工资等级调整过程中,若目前等级已经达到相应岗位、职称系列的最高档次,则工资等级不再上升。

  聘任职称

  确定等级工资采用的是聘任职称。聘任职称的确定以外部职称为主要依据,参考员工个人绩效和学历。对于绩效优异者可以破格聘任,对于表现不佳者降级使用。

  工资其它事项

  1.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调休者,公司发放其加班费。每月按_____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基数为等级工资。

  加班费=(加班天数*等级工资)/_____

  2.经公司批准请病事假者,根据请假天数在从月工资中作相应扣除。

  病事假工资扣除额=请假天数*(等级工资+绩效工资)/_____

  3.待岗员工只发放固定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部分。

  4.公司脱产培训员工,每月发放其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考核系数根据外派时间长短决定。

  工资支付

  公司每月_____号将员工工资直接存入交通银行每位员工个人帐户中。每月工作日按_____天计算。调入调出员工工作不满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发工资。公司每月向员工提供一份工资明细单,员工可于每月的_____日至_____日向人力资源部查询。

薪酬规章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驾校的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驾校与员工合理分享驾校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驾校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驾校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3、员工工资增长与驾校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5、驾校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员工薪酬管理暂时由驾校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有:

  1、拟订驾校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2、核算并发放驾校员工工资;3、受理员工薪酬投诉。4、核算、填制、审核上报《员工薪酬月报表》和《转正、调动、晋升、汇总月报表》。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一条:薪酬构成

  驾校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扣款。

  (一)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元,我驾校拟定为¥元。

  2、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A.B.C等级,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各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资限额,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驾校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驾校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暂定管理、财务、行政人事、办公室、训练场等几大部门。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 驾校岗位工资标准须经驾校领导批准;

  ⑵ 驾校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 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驾校校长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驾校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三)绩效考核:

  根据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做出的考核。各岗位规定其任务额,如果连续数月未完成任务额,驾校有权随时进行岗位培训。任务额定义:根据驾校各部门规定。

  (四)津贴/补贴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津贴/补贴是驾校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贴、学历津贴、酷暑严寒慰问津贴等。

  补贴,为保证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等。

  1、交通补贴: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2、通讯补贴:根据工作性质与岗位的特殊性,除了业务部通讯津贴按岗位不同暂定100-200元/月之外。3.试用员工不享受任何津贴或补贴。

  (五)奖金

  1、奖金制度适用于本驾校所有部门的全体正式员工。

  2、奖金种类分为绩效奖、和校长特别奖2种。

  3、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驾校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失业保险。因驾校尚未办理社保事宜,暂时等拟定之后再办理。

  2、驾校为员工设置、带薪假、礼品福利。

  3、驾校提供员工宿舍,凡是登记入住宿舍的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作为水、电、燃气等费用。

  4、驾校员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

  5、员工生日月,可享受驾校给予100元的津贴。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一条:薪酬支付方式

  1、由员工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卡,在每月15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卡(如遇节假日顺延)。2、福利礼品由行政人事部发布通知后直接去领取。

  第二条:工资核算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劳动法规定)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

  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加班工资=日小时基本工资×加班小时数(半小时内的加班不计算)驾校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本工资×缺勤天数。

  (2)迟到/早退扣款:按驾校《考勤和休假制度》扣除相关费用

  (3)脱岗扣款:按驾校《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除相关费用

  (4)旷工扣款:按驾校《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扣款额=日基本工资×旷工天数×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员工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计算。即:日工资-(日工资×30%)=病假工资

  (6)婚假:驾校员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5;3天的带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一;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婚假);

  (7)丧假扣款:员工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配偶、;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丧假);

  (8)年假/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符合探亲;情况,驾校给予3天带薪探亲假;

  3、其他扣款(1)宿舍费(2)伙食费(3)违纪扣除(4)其他扣除

  4、工资条形式

  (1)应发款项=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

  (2)应扣款项=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应扣合计。

  第三条:离职与被解雇员工薪酬支付

  1、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应提前三十天向驾校递交了书面通知,按驾校《离职管

  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⑴离职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结算次月15号支付。

  ⑵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驾校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2、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驾校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驾校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3、员工离职不按驾校《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4、因员工过失,驾校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驾校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四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五条:薪资异动核算

  驾校员工因转正、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一律以驾校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和《员工异动审批表》审批时间为准。

  第六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驾校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驾校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驾校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各部负责人签字后,送驾校校长批准签字,再转送行政办公室备案。

  (2)行政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转财务部复核报驾校校长批准后备案。

  (3)由财务部按经驾校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4)各部门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驾校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驾校行政人事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驾校行政办公室发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进行调整。

  第七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1、工资核算必须使用驾校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2、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3、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4、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八条:薪酬支付日

  驾校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一天。

  第九条:本暂行制度至发布日起执行。由驾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起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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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规章制度6

  1、目的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

  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 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管理机构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3.2 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 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3.2.2 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制定依据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

  (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5、岗位职级划分

  5.1 集团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集团总经理;

  二层级(b):高管级;

  三层级(c):经理级;

  四层级(d):副理级;

  五层级(e):主管级;

  六层级(f):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鸥江职级岗位对应表序号职级 对应岗位

  1 a 集团总经理

  2 b 各分管副总、总监

  3. c 集团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

  4 d 集团各部门副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

  5 e 集团及各子公司承担部门内某一模块的经理助理、主管、专员

  6集团及各子公司承担某一具体工作事项的执行者

  5.2 a、b、c岗位层级分别为八个级差(a

  1、a2、……a8),d、e岗位层级分为六个级差。

  具体薪级见: 《鸥江职级薪级表》。

  6、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6.1 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

  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 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

  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双休日、国假、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

  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 各类补贴:

  6.5.1 特殊津贴:是指集团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6 个人相关扣款: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 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6.8 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7、试用期薪酬

  7.1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7.2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7.3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8、见习期薪酬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公司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9、薪酬调整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9.1 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9. 2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9.3 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 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

  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10. 2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 3.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__缺勤天数/20.8 3.

  10.4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1.1上海户籍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1.2非上海户籍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也可按上海户籍员工同等标准缴纳。

  11.3其他非上海户籍员工一律缴纳上海综合保险。

  12、薪酬保密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

  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

  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

  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

  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实际工作日数月工资标准实发工资 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

  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薪酬规章制度7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下列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岗薪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拟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20%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金的发放额发放给员工(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的固定员工.

  (2)月薪标准:由部门经理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工资制:施工工人.日工资制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日工资制工人工资标准根据工种不同由工程部拟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

  (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工程总监,技术总监,水电工程师,项目经理

  (3)基层管理人员:各部门和项目部的主管,包括现场主管,技术主管,财务部主管会计,资料主管,保安/后勤主管,行政主管,仓库主管等

  (4)专业技术人员:预算员,设计师,施工员,资料员,会计,出纳等

  (5)业务人员:采购员

  (6)行政后勤人员:文员,绘图员,仓管员,保安,杂工,炊事员,清洁工,锅炉工等

  三,薪资结构: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年资津贴+奖金+补助组成.

  1,基本工资:

  (1)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原则,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度高低,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起草各岗位基本工资等级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2)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所在部门经理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总经理确定.一人担任多个职务的,按照所担任最高职务确定基本工资等级.

  2,职务津贴:

  (1)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自担任管理职务之日起领取职务的津贴,不担任该职务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满一个月时按时间比例计算发放津贴;代管主管职务时,也发给该职务的津贴,但代管职务时间必须在一个月以上.同时担任几个管理职务的,领取所担任最高级别的津贴,不给予双份津贴.

  (2)职务津贴等级标准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总经理审批.

  3,年资津贴:

  (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给与相应年资津贴.标准为其基本工资5%×n(n为工龄).

  (2)年资津贴不得超过岗位工资的1/4,超过者按比例最高值发放工龄工资.

  (3)年资津贴调整:由直接上级填写薪资调整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奖金:

  (1)全勤奖:为鼓励员工敬业精神而设,当月无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上级安排加班无不参加的员工,每人当月发给100元.

  (2)绩效奖金:(工程部以每完成一个项目为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其他部门以季度考核周期)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评定出绩效奖金等级.

  (3)年终奖:优秀较好120%100%基本胜任80%应改进40%不能胜任

  ①出勤奖:全年无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领导安排的加班无不参加情况的员工,每人奖励500元.

  ②优秀员工奖(创造奖,功绩奖),优秀管理人员奖:由总经理根据企业当年效益及个人绩效,贡献程度评定,标准由总经理确定.

  5,补贴:

  (1)话费补贴:根据职位和工作需要确定标准.需要给与话费补贴的,由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填写薪资调整表)提请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其他补贴: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补贴种类,享受范围和标准.

  四,薪资的发放:根据公司薪

  资管理的具体情况,针对薪资管理的重要性,机密性和高度准确性,确保薪资发放的有效运作.

  1,员工薪资采用月给制,薪资计算时间:每月

  1日至月末.

  2,新进员工于报到之日起计薪,25号后到职者,当月薪资并于次月薪资发放.

  3,员工工作不满5日离职的,不发给薪资.

  4,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无奖金和补贴.

  5,薪资审批办法

  (1)各部门员工每月的薪资,由各部门负责人统计核实并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

  (2)薪资发放时间:每月工资于次月15日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3)薪资发放方式:除零星工资以现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员工工资均以工资卡形式发放.

  五,薪资调整:

  1,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员工基本工资的调整应由所在部门经理提出,填写薪资调整表须报请总经理审批.

  (1)升职,降职:由员工提升为高层管理人员时,改为年薪制;提升为中层管理人员时,其基本工资与调整为与其原基本工资额相近较高的中层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降职留用时,原中层管理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到与其原基本工资额相近较低一级相应类别基本工资标准.

  (2)绩效考核:项目部员工连续两个项目的绩效考核都被评为优秀的,晋升一级;其他部门员工连续两个季度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晋升一级.连续两次绩效奖金评为差的,基本工资降低一级;连续两次绩效考核被评为差的管理人员,给予降职处分,同时降低基本工资级别;如暂时无人替代其职位,可由其代理职务,如再次绩效考核仍不能达到一般的,取消其代理职务.

  (3)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优秀管理人员的,于获奖励次月起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4)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辞退处理的,视情节降低基本工资级别(由所在部门提出降低工资级别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5)基本工资连续降低两次的,予以辞退;基本工资已为最低级,连续两次绩效考核被评为差的,予以辞退.

  2,职务津贴的调整:根据上一年工作表现由直接上级在次年初的春节前提出调整申请(填写薪资调整表)提请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3,紧急调薪:公司遇重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问题,经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可紧急调薪,但调薪幅度不得超过20%.

  六,工资查询:发放工资时要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明细,若员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以到财务部或行政人事部查询.

  七,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自总经理批准签发之日起执行

薪酬规章制度8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权经营外派劳务业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有有效《外派劳务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派劳务人员是指经企业组织在国(境)外为国(境)外雇主提供服务的个人,包括已派出和已经招收而尚未派出的个人。

  第四条对于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可以向其收取服务费(即管理费和手续费),原工作单位可以从服务费中提取补偿费。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扣除驻在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下同)的25%。补偿费提取的比例由企业与原工作单位商定。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指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期间的合同,下同)工资的12.5%。

  对于与企业具有劳动合同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的25%。

  第五条企业收取服务费原则上应在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一次性收取。一次性收取有困难的,由企业与劳务人员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国情,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主要用于组织和管理外派劳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派人单位为外派劳务人员保留工作岗位及仍在国内享受的某些福利待遇。

  第六条外派劳务人员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均由外派劳务人员按实际付费金额自行负担。

  企业可预先收取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未用完部分应如数退还,超额部分由外派劳务人员补交。因不可抗力造成外派劳务人员未能派出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企业已支出的费用。

  第七条企业收取的服务费已包括企业在国(境)内、外管理外派劳务人员的`费用,企业不得在收取的服务费及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外,以任何理由另行收费。

  第八条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未能履行、部分未能履行、雇主拒绝或拖延支付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所得,如非因外派劳务人员责任造成,企业应负责交涉。交涉不成,企业除按比例减收或退还服务费外,还应按执行合同时间比例赔偿劳务人员负担的第六条规定的各项费用。

  由外派劳务人员违反劳务合同引起的上述后果,外派劳务人员则无权要求减收或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及其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九条外派劳务人员按约定缴纳服务费后的工资净额及奖金、加班费等归外派劳务人员所有。雇主通过企业支付的,企业应及时支付给外派劳务人员,不得拖延或拒绝支付。

  第十条为保证外派劳务人员履行劳务合同,企业可以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不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总额20%的履约保证金。

  外派劳务人员履行了劳务合同并按期回国的,企业应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外派劳务人员未能履行劳务合同或滞留不归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不得早于外派劳务人中取得出国签证的时间。

  第十一条企业和外派劳务人员应就上述事项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向外派劳务人员出示同国(境)外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外经贸主管机关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吊销外派劳务经营许可证,乃至终止、取消经营权等处罚。企业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如数退还外派劳务人员,无法退还的应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过去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改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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