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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章制度

时间:2023-01-29 17:05:0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工作规章制度(通用27篇)

  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规章制度(通用27篇)

  工作规章制度 篇1

  为了推动学生会工作健康、有序、高效的开展,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例会制度

  学生会例会指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的一种工作会议,会议由主席主持。一般每周应举行一次部长工作例会,时间一般在周日晚上九点。每两周举行一次副部长例会,时间一般在双周五晚上九点。

  其他时间需召开会议的另行通知。

  1、会议的内容要求:

  (1)传达院有关部门的指示、文件精神、有关工作消息。

  (2)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3)进行必要的政治学习,工作经验交流。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调查、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消息。

  2、会议的组织要求:

  (1)会议要有明确的议题,会前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安排好会议程序。

  (2)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发言要表达明确、思路清晰。

  (3)办公室负责会前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3、会议的纪律要求:

  (1)每次召开的学生干部会议,与会人员要提前5分钟赶到,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结束后公布考勤情况。不能按时出席的应提前需向主席请假,不准代(捎)假,确实有特殊情况的事后可向主席解释,并在会议记录上注明原因,并且须有主席的亲笔签字

  (2)无故旷会累计两次者不考虑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累计三次者由主席团作出相应处理。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不考虑评先评优资格,累计5次者由主席团作出相应处理。会议内容由办公室记录备案。

  (3)要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开会时手机须调为无声。

  (4)严禁会上抽烟、吃零食、会前喝酒。

  (5)会议上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

  (二)学生会全体会议。

  学生会应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步工作。同时通报情况,促进成员之间交流沟通,增进了解,加强团结,形成合力,维护学生会发展大局。

  (三)专项工作会议

  主席团要根据具体工作(活动)情况的需要可在适当时候召开相关人员参与的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协调工作,确保工作(活动)顺利开展。专项工作会议在不影响工作(活动)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可与例会合并进行。

  二、活动的组织程序与制度

  1、各部(室)的日常工作、常规活动由本部(室)自行安排和组织。

  2、各部(室)开展非常规性活动或较大规模的活动时,在活动前主负责活动的部(室)应制定出活动计划(包括所需人、财、物和场地等的安排情况),报学生会主席批准。批准后,在例会上(或召开专项会议)统一安排部署,主席团应有一名成员负责总协调,协调相关部(室)配合开展该项活动。活动开展后应做出活动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上交有关部门,同时抄送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3、学生会在组织整体性的'大型活动时,如:迎新生、运动会、文艺晚会等。一般由主席亲自总负责,活动前进行思想动员,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周密部署,并积极向上级请示有关事项,聘请有关领导、老师作为活动指导或顾问,同时集中学生会的人、财、物,以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圆满成功。

  三、常规工作要求和制度

  1、各部(室)在每学期开学时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并于第一周内上交办公室,以便学生会制定整体的工作计划。

  2、通知各部各班上交材料的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或提前交给具体负责人并在《日常材料上交、领取登记册》上签名,对迟交(超过规定时间24小时的)、不交的学生会部门或班级,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扣除本月相应的操行量化分。

  3、期末工作结束后,各部(室)及部长级以上干部要进行本部(室)或个人的工作总结,并交送办公室存档,同时主席团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定。

  5、办公室按部(室)建立档案,记录各部(室)工作情况以及考核各部活动结果。

  6、办公室负责统一保存院学生会的一切工作文件、通讯、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及各种其它资料。

  7、学生会网络科技部要定期编写学生工作通讯,把学生会整体工作、部门特色以及班级采风汇编成册并及时下发。

  工作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为使公司工会组织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业中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会在公司党委和局工会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局工会的有关决定,负责主持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按时筹备召开公司职代会和有关会议,定期对职工代表进行业务培训,并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坚持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工会代表职工对公司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决策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会组织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制定公司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第六条积极开展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和建家升级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班子,不断提高广大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思想、业务素质,增强各级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条例,及时了解、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要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八条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负责筹备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互通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第九条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第十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积极参加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协作活动;评选、奖励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宣传先进事迹,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十条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对广大职工进行爱岗敬业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学习、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文化和技术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第十二条加强基层女工组织建设,在广大女工中深入进行“四自”教育,组织开展争当“爱岗敬业明星”、“自学成才明星”、“文明家族”等活动,定期进行女职工查体和劳动保护大检查,提高女工自身建设,增进女工身心健康,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司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关心职工生活,贯彻执行企业劳动保险条例,组织安排好职工疗养、互济、救济和慰问工作,及时反映解决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十四条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第十五条搞好工会信息、统计、调研和文书管理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树立新典型,推动工会各项工作上水平。

  工作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法治校,形成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现代化学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教育目标

  第二条、学校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建家长满意学校、做学生满意教师”为根本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全面育人,发展特色的办学思想,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

  第三条、贯彻生命教育理念,积极探索四季生命教育模式,体现小班化教育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通过“四季文化”建设,实现“青青校园、绿色课堂、阳光教师、绿鹰少年”的目标,成为z市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小班化教育优质学校。

  第四条、学校是一所小学制学校,学制六年。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校长由区教育局任命

  第七条、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八条、校长的职责:

  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坚持依法办学,遵守学校章程,维护学校利益。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和及时总结工作,并负责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四、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经营管理学校,对学校教育服务质量提升全面负责。

  五、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六、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第九条:校长的权利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对中层干部有提名报审权,对学校内部基层干部有任免权。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一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合理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条、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事、档案和课时津贴等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体艺、卫生、团队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工会负责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开展教职工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减负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师德教育。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有计划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学术带头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完善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标准》,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德育大纲》及有关法规文件,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学校各门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起新时代学生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建立德育领导小组,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办好家长学校,组织学生定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队,举行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五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六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

  第十八条、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十九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加强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教学过程管理,提倡集体备课,开展听课、评课活动。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

  第二十条、不断探索改革考试制度,严格考试纪律。

  第二十一条、依照学校《卫生、体育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上好“两操”和活动课。每学年举行校田径运动会一次,并选拔、组建校运动队。建好卫生室,配备好专职健康保健人员,开设健康教育课,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和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二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不歧视后进生。

  第二十三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

  第二十四条、教导处认真组织管理和积极使用理化生实验室、电教室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五章、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总务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办好师生食堂,改善师生伙食,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及时检查学校的各种设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学校财务纳入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结算。财会人员岗位变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移接交手续。

  第六章、教师和学生管理

  教师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学校提倡教师修身、敬业、爱生。做到“五要”:要弘扬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要增强教育现代化观念和技能;要培养扎实、深厚、广博的专业知识;要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要练就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三十一条、教师工作的岗位、任务由学校安排。教师必须服从校长领导,遵循教育规律,勤恳工作,教书育人。

  第三十二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教师工作进行学年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提拔、晋升职称、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宴请,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参加高层次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继续教育。

  学生管理

  第三十七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生干部由班级学生民主选举,学校政教处及团委、少先队负责学生会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学校每学期评选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进行表彰,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增强自我教育意识,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勤奋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做四有新人。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破坏公物,不讲粗话脏话,节约用电、用水,善于、敢于同一切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七章、学校安全卫生

  第四十一条、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第四十三条、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是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的任课教师是该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四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政教处具体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相应活动,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第四十五条、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队会、安全教育课等各种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水、电、火、煤气、雷雨天、交通、饮食、体育活动、劳动实践、外出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四十六条、每学期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十七条、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对直饮水检查、消毒。

  第四十八条、值班保卫制度

  1、值班领导对值班工作要认真负责。

  2、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第四十九条、门卫管理制度

  1、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入校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不准入校。无特殊情况,不准外来人员在上课期间进校找老师或学生。

  2、上课期间,不准学生出校门。如学生有特殊情况要出校门的,必须凭班主任出具的“出校证明单”。

  3、做好学校安排的安全保卫等其它工作。

  第五十条、总务处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五十一条、学校从实际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校内禁止流动吸烟,逐步创建无烟学校。

  第五十二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摩托车应按指定地点摆放,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学校门前严禁设摊。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江干区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四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工作规章制度 篇4

  一、牢固树立“社区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理念,人人参与、全民动手,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爱国卫生工作。

  二、认真遵守执行省、市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和有关卫生法规,人人都有维护和改善社会公共环境卫生的义务。

  三、自觉遵守执行市文明市民守则,争做文明卫生单位,建设文化卫生城市。

  四、积极参加全国每年四月开展的'“爱国卫生月”和周末卫生日活动,坚持参加全民义务卫生劳动。

  五、讲卫生,爱清洁,努力做好个人、家庭、单位内外卫生,清除卫生死角,消灭鼠、蟑、蚊、蝇四害,坚持开展除“四害”活动,做到基本“无四害”,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六、爱护公共设施,爱护树木花草,美化、净化、绿化、优化生活、工作环境。

  七、不乱搭乱建,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

  八、自觉接受健康教育,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张贴禁烟标语,增强卫生保健意识,树立大卫生观念,形成“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风尚。

  九、向一切破坏和抵制爱国卫生工作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十、争创爱国卫生先进集体,争当爱国卫生先进个人,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在局爱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单位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的管理。

  1.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有关爱国卫生的业务知识,做好爱国卫生的各项工作。

  2.尊照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组织、发动、协调、督办和检查工作。

  3.积极宣传健康教育有关的卫生知识,遵守市民文明守则、“十不”规范,充分利用宣传工具,提高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4.积极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做好“除四害”、消杀工作,并开展禁烟劝烟活动。

  5.实行室内外卫生包干制度,保持室内外卫生、门前三包的整洁、美化。

  6.坚持开展卫生自查、评比活动,做好年初年终计划和总结工作。

  7.努力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工作规章制度 篇5

  一、热情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学生常规行为习惯的培养训练。要求学生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确保无重大违纪违法犯罪发生。做到:

  1、思想工作到位: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全面关心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究科学性、实效性,特别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学期对班内每一位学生至少谈话1次,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2、控制流生到位:要把控制流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调动学生和家长的积极性,确保在籍学生数。

  3、升旗仪式到位:认真组织带领本班学生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

  4、集会、活动到位:学校组织的重大集会和活动,班主任要组织带领学生自始至终地参加。

  5、班会课到位:要认真备课,认真上好每周一次的班会课,认真布置、落实、检查班级的各项工作,严禁把班会课改上文化课或自习课。

  二、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任课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严禁考试作弊。负责联系和组织各科教师商讨本班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平衡提高各科成绩。

  三、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做到:

  1、劳动、大扫除到位:认真组织带领本班学生参加校内外各项公益劳动和大扫除,积极创建文明校园。

  2、课间操,课外活动到位: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参加课间操、冬季长跑和课外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

  四、进行班级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和本班的团、队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做到:

  1、早、中、晚下班巡视到位:要坚持每天早、中、晚下班巡视,了解班级情况(如出缺勤、卫生工作、自行车管理、自习课纪律等),做好一日常规工作。

  2、建立值日班长制度,认真记载好班级工作日志。

  3、坚持每月一次班团干部会议和主题班会,每两周一期黑板报,并做好纪录,指导好班团队工作,培养学生干部,逐步实行学生干部轮换制,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4、爱护公物,保管好教室门、窗、桌、凳、电器等,执行好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五、联系本班学生家长,做好家访工作。每学年对本班每位学生家长至少联系1次,争取家长和社会各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六、认真完整地记载好《班主任工作手册》、《学生学籍册》和学校下发的各种表册,做好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写好评语,规范地填写好《学生成绩册》,做到实事求是。

  七、做好本班学生的评优奖惩工作,对本班学生的奖惩情况可向教导提出建议;处理好本班学生中的偶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向教导处汇报。

  八、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工作规章制度 篇6

  家访是密切家校联系,实现教师、家长、学生三者互相沟通,连接家庭、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学校形象、提高家长素质的主要渠道。学校要求每个班主任和任教老师积极做好学生的家访工作。因此,特制定建设小学家访工作制度:

  一、每位教师都有随时对学生进行家访的.义务。

  二、家访前一定要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明确家访的主要任务。

  三、班主任每学期家访学生人数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1/3,任课老师每学期家访班级学生3至5名,新一年级的班主任必须家访全体学生。

  四、教师要对后进学生、贫困学生、问题学生、特殊家庭学生通过电话、《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走进学生家庭、请家长进学校等多种方式随时联系。

  五、教师家访要有目的,有针对性,明确家访内容,设计好谈话方式。

  六、家访时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同时向家长了解孩子在家的表现,对孩子教育问题要达成一致,在共同探讨,统一教育目的基础上,找出学生问题发生的根源,与家长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七、教师要向家长介绍学校开展的主要教育教学活动及学校的发展。对于家长反馈的情况教师要认真分析,必要时需上报学校领导,以及时采纳改进工作。

  八、对家访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每学期家访少于规定人数及因家访工作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学期考核取消所有奖励。

  九、教师在家访的基础上,要及时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工作规章制度 篇7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订工作计划。

  二、安排好教职工和班级包干区,建立保洁制度,做到每周一次的检查工作。

  三、有重点的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四、督促做好饮食饮水卫生工作,建立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

  五、认真落实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另外,设置固定的'宣传阵地,定期更换内容,且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专栏进行多方位宣传。

  六、健全各类卫生、保健资料,每月统计各班情况。

  七、建立学生健康卡,做到每人一卡,配合体检工作。

  八、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配合完成各类预防接种工作。

  九、及时做好伤害事故及小病处理,并作记录。

  十、对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及安全状况进行医务监督。

  工作规章制度 篇8

  校园捐助站是志愿者、爱心师生与受助者之间互动交流的窗口,是展示志愿者以及爱心师生形象的平台。为规范捐助站的秩序及信息发布行为,促进捐助站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捐助站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捐助站全称为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爱心物资捐助管理站,隶属于师院学生会。

  第二条 捐助站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核心,本着“服务大局、奉献社会、温暖他人、彰显爱心”的宗旨,以“让志愿者的爱如阳光般温暖每一个人”为口号,致力于帮扶社会弱势群体,从而推进师院志愿者体制的完善、师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校园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 捐助站的长期发展目标是拥有特色的组织文化,规范的管理体制,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一个能为爱心师生提供捐助平台、为他人提供帮助乃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组织。

  第四条 捐助站贯彻“成员主抓,广泛参与”的方针,即每次活动除志工部成员必须参加外,凡是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师院学子均可参与。

  第二章 成员职责

  第五条 捐助站成员的资格

  1、具有志愿奉献精神,热爱志愿服务公益事业;

  2、认同捐助站的理念,拥护捐助站的宗旨,遵守捐助站的规定;

  3、有能力推动相关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 成员享有的权利

  1、制定、修改和完善捐助站有关管理规定;

  2、参加捐助站的有关活动;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进行审议、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七条 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捐助站的规定,执行管理站的决议;

  2、参加捐助站活动,维护捐助站的形象,并为推动捐助站事业发展尽力;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维护捐助站合法权益,反映捐助站意愿和要求。

  第三章 奖惩方案

  第八条 本站将出台严格的考核体系,对所有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给予肯定及一定的嘉奖;

  第九条 对于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的会员给予批评警告处分。

  第四章 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站重要会议记录,考勤相关资料及各项活动的书面材料应及时整理并分类归类;

  第十一条 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保管捐助活动的相关物资;

  第十二条 定期汇报及在网络上公开物资的管理、发放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捐助站所有管理成员承认并确保捐助站的终生公益性质、非盈利性质和非政治性质。[实用文档]任何管理成员不得以捐助站的名义从事任何私人性质、商业性质、政治性质及一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捐助站管理规定的活动;

  第十四条 凡在捐助站内发布的任何信息,务必使用健康、文明、礼貌的文字、数字、图片、声音、影音、视频及符号语言等(但不仅限于此)表示,务必遵守网络道德及捐助站管理规定。成员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行政、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经事宜由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负责补充,修改;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站所有;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工作规章制度 篇9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司通讯信息工作水平,切实发挥通讯信息工

  作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交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第二条通讯信息工作是我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工作的

  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反映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及

  职工的思想情况,积极撰写新闻稿件,搞好《重庆江海》发送工作,宣传、发动职工,为领导机关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通讯信息工作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企业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总公司和本部门、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新举措。

  第四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存储和稿件的撰写、《重庆江海》的发送等工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部门和单位领导要进一步增强通讯信息工作意识,加大通讯信息工作力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工作网络,保证通讯信息渠道畅通,促进我司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1、党委工作部、总经理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为通讯信息日常工作部门,并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考核。

  2、通讯信息队伍要相对稳定。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1至2名具有一定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较强责任心的专、兼职通讯信息员,组成总公司通讯信息网络;各二级单位要以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组成二级通讯信息网络。

  3、通讯信息反映情况要全面、真实、可靠,所用事例、数据要准确无误,重大事件上报前要认真核对。上报信息要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新闻稿件要客观真实、事实清楚。

  4、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仪,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5、改进通讯信息传递质量和手段,要逐步过渡到以打印件和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第五条急事、要事和突发事件应迅速报送,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必要时要连续报送;我司确定下列信息为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小时内报送:

  1、职工群众议论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带有政治色彩的苗头、倾向性事件;

  2、涉及不安定因素和有碍稳定的事件,有群体上访的`倾向及苗头,包括到本单位和上级单位上访;

  3、危及企业利益和生产安全的情况;

  4、重点项目的开发和重要事件的办理过程中的突发或意外情况;

  5、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船舶车辆碰撞、翻沉事故和重大货运事故;

  第六条建立上报通讯信息规范化制度:

  1、规范信息载体。总公司信息载体为:

  第一、在《重庆江海》开辟“大江内外”栏目,每月一期;

  第二、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工作简讯》,半月一次,下发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专报信息》,分送总公司有关领导,不定期。

  2、信息一律由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未设办公室的由主管领导)签发;除一些时效性特强的突发事件外,其余应打印上报。

  3、新闻稿件应由所在部门、单位签章;除打印的外,一律用稿笺书写,要求书写端正、字迹清楚。

  第七条建立通讯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1、新闻稿件任务由党委工作部每年书面下达;信息上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每周最少一条。

  2、《重庆江海》将按季度通报各部门、单位稿件和信息采用情况,并适时通报稿件、信息上报质量。

  3、稿件、信息完成情况与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挂钩考核:

  (1)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不能参加年度先进集体和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评选;部门、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2)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在年终按《经营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议事规则》中扣减1至5分。

  4、总公司每年对通讯信息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单位和各人进行表彰。

  奖项设:通讯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信息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工作规章制度 篇10

  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学校现行的规章制度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原则

  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改完善力求体现法制统一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残缺的、制定空白的”,结合高等教育规律,特别是我校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二、清理范围

  本次规章制度清理的重点为20xx年版《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中学校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清理标准

  明确各制度的“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留”是指: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废”是指: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教育和发展的形式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已经没有存在必要的,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或条款要明确废止执行;

  “改”是指:对不适应形式要求、部分内容不和适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尚不够完善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的,修订完善。

  “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已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着手制定。

  四、工作程序

  (一)梳理整改

  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填写《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各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的过程中,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及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阅批。

  (二)归类

  本次清理规范工作采取“分块处理”、“归口清理”的方式进行。“分块处理”即“留”、“废”、“改”、“立”,先行完成对应予废止的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宣布废止的工作,之后陆续完成对拟修改和新制定的

  规章制度的审核和发布工作;“归口清理”即相关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实施“谁制定(规章制度)谁清理”的原则。

  新修订的党的工作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党工作规则、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学生会工作等7个方面的制度。

  新修订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教学与教研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治安保卫、后勤管理和建设规划等9个方面的制度。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清理范围内划分、归类各部门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

  (三)清理审查

  各单位在明确各项制度的“留”、“废”、“改”、“立”的基础上根据主管领导意见,调整、完善文件内容,形成内部意见后报主管校领导,由主管校领导报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相关规章制度的保留、修改、废止和制定。

  1、审核内容

  (1)政策法规审核:制定主体有无权限,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是否合法、明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上级文件相抵触。

  (2)依据审核: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所依据的文件是否合法、是否仍现行有效,名称是否正确。

  (3)内容审核:是否从实际需要出发,是否科学、全面、合理、系统和配套;与本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无矛盾,是否重复,是否互有抵触;具体内容是否与主体一致;是否符合学校目前的实际需要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主体、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是否经过协商,分歧意见是否一致,会签单位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前瞻性。

  (4)体式审核:规章制度的字体、格式等表现形式是否规范统一、符合公文的形式。是否符合《公文处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文种是否恰当;文稿结构是否符合公文写作要求。

  (5)文字审核:表述是否规范,包括字、词、标点、语句和逻辑结构是否准确、合理;计量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文、数字、层次、序数等是否规范。

  2、审核程序

  拟写人初核、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

  (四)印发公布

  修订完毕,学校按规章制度公布程序重新印发《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

  五、清理结果及报送要求

  规章制度清理结果分为:保留、修改、废止、新立四类(见附表1《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对于需要废止的,提出明确理由;

  对于需要重新修订的,应当说明修订的必要性。

  校发规章制度需将《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目录及内容)各1份,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其它部门制定的某些规章制度是否与你处相关规章制度有重复、交叉或的地方?或你认为学校还应制定哪些规章制度?

  六、清理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初步审查各单位清理目录,研究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具体组成如下:

  总负责人:

  总协调:

  汇总:

  政策法规审核:

  依据审核:

  内容审核:

  体式审核:

  文字审核:

  校属各单位要成立清理工作小组,负责审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清理目录,并派专人负责清理工作。

  七、清理工作注意事项

  1加强领导,组织到位。此次规章制度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量、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制度建设的意义与紧迫性,把制度修订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阶段任务有序推进。

  2加强学习,确保质量。各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修订的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要看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是否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是否符合学校管理需要(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实施校系两级的管理实情),是否有不当的内容,是否有互相矛盾和的内容,实施主体是否明确,实施程序是否清晰,实施结果是否有监督等,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3加强协调,注重实效。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紧密合作,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加强沟通,充分协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前瞻性。

  工作规章制度 篇11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上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质量购销合同和廉政责任合同。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云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年度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

  工作规章制度 篇12

  一、师德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6、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二、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三、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幼儿园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卫生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

  6、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7、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8、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9、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0、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四、安全: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3、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长联系制度:

  1、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或电话随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落实并记录在案。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要对幼儿进行发展性评价。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工作规章制度 篇13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有效运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力度,增强执行力。建议实行公司总值班制度。具体实施建议如下:

  1、值班人员

  公司现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参与公司轮流总值班安排,办公室根据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每月安排轮流值班表。

  2、值班地点

  生产部办公室作为值班室地点。

  3、值班时间

  早班:8:00-18:00

  中班18:00—24:00

  夜班:24:00—次日8:00

  具体时间根据公司生产时间作相应调整,值(夜)班人员次日安排休息一天,值周六中班、周日白班人员,可在下周工作日中安排调休半天,值周六夜班人员可在下周工作日中调休一天。

  4、值班要求(值班职责)

  ①中、夜班,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值班岗位,不得无故脱离值班工作岗位,早班值班人员应于班前半小时到达车间门岗,主要加强劳动纪律督促工作,因事值班人员可相互调剂,但不可缺岗。

  ②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生产经营过程中突发性事件,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报告事件处置结果。

  ③值班人员应定时或不定时对公司各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清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巡查内容同时各类违章违规行为的'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通报办公室即时处理。

  ④值班人员次日应对值班当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协调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工作衔接的连续性,交接清楚后方可安排休息。

  工作规章制度 篇14

  根据省委保密委员会和区保密委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打印、校对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准将文件私自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人;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五、机要通信保密

  1、机要通信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人有签字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文书机要室投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人员亲自投送,不准委托其他人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人传播。

  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七、领导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经技术检查的进口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人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

  八、计算机上网保密管理规定

  1、己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电、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微机。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行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网络进行连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体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中处理公文,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网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网的规定。

  4、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定期对自己输入微机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文、电、资料的,必须告知有关人员。

  5、联网微机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6、各处室、直属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九、法律责任

  1、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规章制度 篇15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它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因此,作为传统项目学校,在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鄂发[20xx]10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体育课教学

  1.学校体育工作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展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加强体育科学研究,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的全面提高。

  2.认真开设体育课。各班每周至少开设三节体育课,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气候条件;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3.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市级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政教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二、课外体育活动

  1.认真安排课外体育活动。每天须坚持做课间操、眼保健操,每周至少安排两次体育活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课外体育活动安排必须科学合理,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应临场指导督促。

  2.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适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的体育锻炼和竞赛。每学年开展体育节活动,冬季体育锻炼的内容包括拔河、跳绳、踢毽和长跑,并组织拔河、跳绳、踢毽等比赛。春季开展形式多样的趣味运动会,形成锻炼热潮。

  三、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1.加强课余体育训练。制订体育运动队训练计划,充分挖掘运动潜力,积极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2.运动队每周至少训练5次,教练员应制订运动队训练计划,明确具体训练要求,并作好有关运动员素质、技术、成绩的资料整理。

  3.坚持教练工作记录制度。有完善的运动员档案,做到运动员名单健全、训练笔记健全,关注运动员的学习成绩,全面关心运动员的成长。

  4.积极开展体育竞赛活动。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年度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开展年级篮球赛等小型竞赛活动。

  5.教练员要做好每次参加各级比赛运动员的赛前动员和赛后总结工作。

  6.教练员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加强科学训练方法的研究,争取各项比赛获优异成绩。

  四、体育教师

  1.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2.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五、体育常规管理工作

  1.学校有校长分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2.班主任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3.体育教师在备课中,应将学生安全保护措施列入计划,课前认真检查本课所用场地器材、教学步骤、教材安排,运动量要科学合理,切合学生实际。

  4.体育教师应在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前检查学生的穿着。学生上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5.学校政教处和体育教研组应认真做好学生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进行抢救或治疗、转诊,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通知家长。

  6.体育教练员要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区等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7.每学年年初,体育教研组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和本学年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体育器材添置计划,配齐体育器材和体育设备。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和管理与维修需由专人负责,有帐册、有制度。

  8.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校长室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对工作不力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经济处罚。

  工作规章制度 篇16

  一、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1、每天早读和下午要清点本班人数,如学生缺勤,要马上联系家长。

  2、艺术、体育、电脑、实验等课程,要安排课代表清点人数,要经常到班级巡查,以及时发现缺课、请假的学生。

  3、晚修时要求值日班长在黑板上写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把这些情况记在班务日志上。

  4、晚就寝时要求室长把当天晚上住宿情况报宿管员处。第二天早读时班主任要查前天晚修、晚就寝情况,及时了解晚修缺席、晚就寝缺宿学生的原因,并进行及时的教育。

  5、周末留宿的同学,必须填写留宿登记表,经班主任批准后,并在当天19:00前将留宿登记表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6、严把请假关。使用统一的请假审批单,一张单只供一个学生使用。如是住校生,班主任签发的请假审批单每次要一式三联,有一联请假审批单在当天19:00前由学生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班主任签发请假审批单要注明日期,并签名和盖章,不得让学生私自填写。

  学生获准请假后及时将情况通知其家长。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长时间请假的,要到教务处开具长期假条。

  二、重视学生仪容仪表整顿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平时要加强学生的仪容仪表检查,不染发、不电发、男生不留长头发,女生建议剪短发,留长头发要求扎起来。不配戴首饰。

  2、组织学生干部做好晨检,每天早读前要检查本班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并及时填表,放入年级晨检箱。

  3、参加升旗仪式,要求穿校服、校鞋,集合快、静、齐,体育委员要整队。唱国歌、校歌声音要响亮。严肃、认真。

  4、严禁外卖。

  5、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消防等安全教育。宿舍内严禁使用打火机,严禁在教学区、宿舍区给手机、MP3、MP4、手电筒等电器充电和使用电吹风等电器。

  6、上艺术、体育、电脑、实验等课程或晚修结束离开课室,班级必须有专职人员关闭灯、关空调、关电扇、关电脑、关门、关窗。

  7、课间不能在教学区打球、踢毽子等运动。

  三、严抓课前准备、上课纪律、自习课纪律教育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上课时间玩手机或游戏、手机上网等违纪违规现象。

  1、教育学生养成每节课课前准备好当堂课的教科书、笔记本等学习用品,在老师上课之前进入状态。

  2、早读、自习、晚修,要安排学生干部自主管理,检查人数、维持纪律。

  3、教学区域及其上课期间(含早读、上课、自习、晚修)不得使用手机、mp3、mp4、游戏机、计算器等。

  四、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下午第八节课后“阳光体育一小时”锻炼管理工作。

  1、课间操学生集合要快,体育委员整理队伍要主动。要检查课间操学生的出席、穿校服情况,学生做操动作要有力、要符合要求,关注做操质量。

  2、眼保健操要有专门的'干部自主管理,保证全班的眼保健操的质量。第六节课不在本班课室上课的班级或晚上参加培优、竞赛、辅导的学生,务必等做完眼操后再回本班教室,以免影响其它班级眼保健操。

  3、跑操集合要快、静、齐,要检查跑操学生的出席情况,跑操要求班级口号嘹亮,步伐整齐,精神抖擞。

  五、高度重视住宿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经常向宿管员、室长了解情况,关心本班所有宿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健康、品德、行为表现,教育学生尊重宿管员的劳动,每周班会要对宿舍情况进行小结,明确要求,进行集体教育。

  2、抓好宿生午休、晚就寝纪律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回宿舍,不得将早、午、晚餐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及走廊里打闹、大声喧哗、举行各种聚会、饮用含酒精类饮料、吸烟、打牌和使用电器等影响宿舍安全与纪律的各种现象。午休期间,不得在宿舍区域及其附近球场打球等运动,以免影响其他人休息。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得在他人床位上留宿。午休特别是晚就寝时严禁使用手机。

  3、教育学生要整理好内务,卫生,私人用品妥善保管。

  4、要求宿舍长要如实填写就寝情况报告单。

  5、上课时间,宿生有病(或不舒服)留在宿舍,要经班主任同意,并及时告诉宿管员,由宿管员做好记录。晚就寝请假审批权在班主任,科任老师无权准假,学生请假回家要及时告之家长。获准不回校就寝的宿生,必须在当天19:00前把请假审批单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6、做好对宿生的个别沟通与教育工作,如果本班有学生在宿舍的扣分达到了警告线或被停、退宿,班主任必须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并与家长沟通,防止情况恶化。

  7、宿生因多次违反宿生条例或严重违纪,学生处将对宿生进行停宿、退宿处理,班主任不要擅自对宿生停宿、退宿处理。

  8、停、退宿处理是一种较为严厉的教育措施,应慎重使用,之前应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状态恶化。已决定停、退宿前,应先有充分的思想教育工作,与家长已取得联系,并向家长通报过其子女违纪违规情况,与家长达成教育学生的共识。停宿、退宿时,一定要通知家长。

  六、认真组织班会课。

  1、每周一节的班会课应有主题,尊师爱校教育、养成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格完善教育、生命教育等是班会课的重要内容,各班级应认真对待,创造性地开展班会课教育活动。

  2、每周班会课,班主任要到场,要认真组织,未经允许,不得改为自习等其它课。安排值日班长做好班会课记录,并填写在班务日志中。

  3、高一、高二年级每学年每班要上一节主题班会观摩课。高一、高二年级每周班会课要安排健康教育课。高二年级每周班会课要安排心理团体辅导课。

  七、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清洁与保洁工作。

  1、教育学生每天保持课室、走廊卫生的清洁,要求值日生注意讲台台面整洁(黑板、黑板槽要湿抹布檫干净,讲台的台面不能有杂物,讲台下面要保持清洁),使用的拖把要整齐摆放在同层楼的规定处。

  2、教育学生桌椅摆放整齐,及时提醒学生整理自己桌子台面、书籍杂物。

  3、保质按时完成相应的功能室打扫卫生的任务,看护好包干区内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组织好两周一次的大扫除,大扫除包括课室、走廊、包干功能室、宿舍。

  八、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个别教育工作。

  1、关注学困生、贫困生。

  2、每学期按学生处安排,做好贫困生资助相关事宜。

  九、认真做好班级文化建设,创设特色班级文化。

  1、各班自主创建具有本班特点的班规、班级目标、班徽、班级格言、班牌、班旗。

  2、发动学生出好黑板报和班级文化园地。

  一般情况黑板报每学期要出四期内容,学生处规定两期主题(本学期学校的主题是:九月“教师节”尊师爱校教育、十月“国庆节”爱国主义,今年可结合辛亥革命一百年纪念,其他主题由班级自主安排等。

  班级文化园地内容不限,但内容要经常更新。

  十、用好学生自我教育的几本书。

  1、《启航——学生成长指南》,让学生明确各项规范要求,自觉养成习惯。

  2、《班务日志》,培养学生对班级、对他人的责任感,进行班级日常管理。应组织和督促值日班长每天填写好《班务日志》。班主任应及时查看《班务日志》,适时填写寄语,鞭策学生,并针对《班务日志》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3、《青春足音——学生自我发展周记本》,感受学生思维的视角,了解学生关注、思想动态,激励学生自我反思,明确奋斗目标、分享学生进步、喜悦。应组织和督促学生每周填写好《青春足音——学生自我发展周记本》,班主任每月至少要批阅当月全班学生写的周记,并做好相应的教育工作,如果周记中有一些班主任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以恰当的方式向有关领导、老师和家长反映,寻求支持和配合。

  4、《一中校友访谈录》,用校友追求卓越、创造辉煌的榜样激励在校学生。组织学生采访、学习,传承优良校风,今日以一中为荣,明日一中以“我”为荣。

  十一、重视家访、家庭教育工作。

  1、电访、约访家长,提倡上门家访。

  2、用好校讯通平台。

  工作规章制度 篇17

  评选教学名师,树立教学典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名师辐射效应,发挥名师的导向作用和带头作用,鼓励引导广大一线教师干事创业,实现我院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必须具备以下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近三年来教学工作量每年平均周课时不低10课时,教学效果考评学期优秀不少于4次,学生评价高。

  3、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对专业建设或课程改革有独到的见解,在教学改革和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

  4、发扬团队精神,传技带徒,积极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和技能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突出贡献。

  (二)教学名师除具备以上必备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从事教学研究,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近四年来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与本专业教学工作有关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或主编(列第一位)教材。

  2、本人或培养指导的`学生(以学院备案的培养指导计划、获奖证书为据)在国家、省、市组织的专业比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近四年内取得全国技能竞赛、讲(说)课比赛前六名(或一、二等奖)、全省前三名(或一等奖)、全市第一名;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市技术能手、省教学能手、市教学能手”称号。

  3、自20XX年7月以来,被评为院及院级以上先进,累计5次及以上(同年度先进不重复累计)。

  4、有对学校教学改革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国家、省、市级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

  三、评选程序

  1、成立评审组织。学院成立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资深教师组成;系部成立教学名师初级评审委员会,由系部领导、教学督导员、教研室主任、资深教师组成。

  2、产生候选人。个人申请,教研室民主推荐,系部初审产生候选人。候选人填写《市技术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报教务处。

  3、审核材料。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民主评议。在一定范围内对教学名师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5、学院评审。学院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参照民主评议结果,提出初步人选,报学院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授予“市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待遇

  1、教学名师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津贴150元。

  2、学院每年为教学名师健康查体一次。

  3、优先推荐国家、省、市优秀教师。

  4、有计划安排教学名师外出技术交流或培训学习。

  五、责任和义务

  1、积极完成教学任务,每年平均周课时不低于10课时,教学效果评价好;

  2、积极参与本专业领域内的课程结构调整、课程内容改革和教材建设;

  3、任期内与1~2名青年教师进行师徒结对,帮助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或技能水平,并取得明显成效;

  4、每年至少开展示范课一次;

  5、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学法研究活动,任期内至少作一次关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或课程改革等方面的报告。

  六、管理

  1、学院教学名师设定总数为20名,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一般不多于10名。对教学名师实施动态管理,每届教学名师任期为二年。

  2、教务处建立教学名师业绩考核档案,每年对院级教学名师进行综合考核。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学名师取得的成绩,鼓励教学名师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倡导广大教师向教学名师学习,争当教学名师。

  4、在管理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教学名师称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1)不再从事专职教学工作的;

  (2)发生教学事故者;

  (3)教学效果一般,学生评价较低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管理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与评选。

  工作规章制度 篇18

  1、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上要一丝不苟,雷厉风行,必须及时完成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树立良好的形象。上班时间,每位同志要自觉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避免大声说笑和喧哗,更不能随意聚在一起谈天说地。

  3、工作时间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闲暇时要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研究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禁止随意串走办公室,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办公。

  4、接待办事群众态度要主动热情,谈话要有耐心,服务要细心周到,办理业务要认真快捷,说办就办,办就办好,决不能与办事群众发生口角或冲突,自觉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5、社区工作人员要相互尊重,协调配合,绝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或其它冲突,一经发现除严肃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程度不同的处罚

  6、社区工作人员要树立集体主义精神,自觉爱护公物,无故损毁公物要给予赔偿。

  7、衣着整齐,大方端庄,举止文雅。

  工作规章制度 篇19

  (1)班主任应了解班级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求班主任必须每周到校三天,早自习应到岗不少于三次。

  (2)班主任例会每月一次,班主任必须到会,将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落实到班级各项活动和工作中。因故不能出席请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由教务处批准。

  (3)重要活动(春游、运动会、年级及全校性活动、各类比赛、新年联欢会等)班主任必须到岗并精心策划、组织落实。

  (4)班主任每周组织一次班会(除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外);每月一次主题班会,主题班会要求班主任准备教案;每周指导一次班委会或团支部会。

  (5)班主任应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要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6)班主任要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反映学生听课意见,及时解决“教”与“学”中的沟通问题。

  (7)班主任必须与每位家长保持联系,以便交流情况,共同做好学生工作。对缺勤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家长,并核实缺勤原因,期中、期末应将学生成绩通知家长,学生受到表彰或受到处分时应通知家长,必要时请家长签字或到校面谈。

  (8)班主任要做好本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不发生重大伤害等事故。对班级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并及时上报学生科及有关部门。

  (9)班主任应认真完成以下资料:班级工作计划、总结、论文、主题班会资料、各种报表等。

  (10)班主任要协助财务科负责100%收缴本班学费、住宿费等。

  1、班主任应掌握学生考勤、学生纪律、班级卫生、间操、公寓(即百分评比)等基本情况,指导班委会和学生搞好班级常规管理,并引导学生自我管理。

  2、班主任应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及时做好给予处分后学生的思想工作,真正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班主任对严重违纪的学生负一定的责任。重大伤害事故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如死亡、伤残等事故。一一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心理、生理的伤害,如产生心理障碍、与学校发生纠纷引起诉讼产生不良影响等事故。一一重大伤害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由学生工作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校领导办公会决定。

  工作规章制度 篇20

  1、准时上班,不能随意换班,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上班期间不准玩电脑,听音乐,少接打私人电话,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2、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人员,接诊程序包括询问病情(病因、用药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诊断疾病(区分常见病与传染病)——开具处方(发热、腹泻病人做好详细病历记录)——发放药物(三查七对)——医嘱(服药时间、饮食注意、疾病卫生宣传)。

  3、值班期间应做好预防保健、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诊疗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应处理到位,不能擅自推脱,对诊疗范围以外的疾病或急重症疾病应及时向正规医院转诊。

  4、对需要去医院治疗的患病学生,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如姓名、班级、发病病因、疾病诊断,医嘱、联系方式。同时告知其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5、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制度,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学习,对发热、腹泻病人应进行传染病筛查,对疑似传染病,应送县卫生防疫站或市八医院确诊。任何个人不能瞒报或漏报。

  6、静脉给药应严格执行注射制度,以防发生医疗事故。对不在规定的输液时间和携带青霉素等皮试药物要求输液的患者应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7、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制度,高压消毒制度,无菌操作制度。

  工作规章制度 篇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发〔xx〕x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 学校保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保密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 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 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 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 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二)中央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校讲话、报告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和其它规定不准扩散的重要内容;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 定密工作

  第九条 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 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 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

  第五章 涉密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中,经常接触、知悉和掌握国家秘密事项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其掌握国家秘密重要程度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十三条 涉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保密部门依据相关保密规定对拟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审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检查。

  第十四条 涉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不泄露、不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五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应提前做好调整安排,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 文件、资料保密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是指记录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以下简称涉密文件)。内部件是指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和文件。

  第十七条 学校党政涉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归档、销毁等工作,由学校保密办直接管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传递、移交等工作。内部件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公开。

  第十八条 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承办、借阅、复制、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 向校外传递涉密文件应通过机要传递。确因工作急需随身携带机密、秘密级文件、资料或密品时,须经保密委主任批准,方可办理登记手续;携带绝密级文件、资料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场所和办理私事。

  第二十条 承办涉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时,个人承办的涉密文件必须及时清退。涉密文件阅读需要在机要文件阅文室进行,阅文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复印,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第二十二条 保密办负责全校密件以及内部件的销毁工作。由保密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销毁,更不得当作废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销毁由保密办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

  第二十三条 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按提供该密件的部门的要求确定,或由最初使用该密件的部门、单位确定。

  第七章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项涉外活动,应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对尚未批准对外开放的部位或项目确需对外开放时,应报保密办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开放。

  第二十五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保密办事先拟订安全保密方案,规定保密纪律。保密办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 参加外事活动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保密办备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七条 涉密人员因公出境,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密办等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 办公设备和网络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办公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第二十九条 未经加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均不得传输、储存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 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物理隔离,并设置开机密码、用户密码、屏幕保护密码。严禁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十一条 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存储涉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应同涉密文件一样管理。

  第三十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存储或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修应以不泄露国家秘密为原则。当计算机出现故障,厂家上门维修时,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如需送出维修,必须对硬盘拆卸进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维修。

  第三十四条 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电子载体应及时销毁,严禁将涉密办公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维修涉密计算机、制作涉密光盘、销毁涉密电子载体必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或到四川省国家保密局指定单位,非定点单位不得承担上述三项工作。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要严格敏感资料数据信息在线传输管理,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严禁通过各类网络传媒、论坛,互联网电子邮箱,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网盘、云盘等网络存储服务,普通手机、固定电话等谈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资料数据信息,防止发生失泄密现象。

  第九章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第三十六条 保密要害部门应当是各单位内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最小行政单位或其绝大多数内设部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行政单位或涉及绝密级项目和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保密要害部位应当是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十七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由保密办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校保密委员会通过,并报有关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调入人员的审查工作,对不适宜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保密办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调入和调离工作。

  第三十九条 学校保密委员会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指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教育。

  第四十条 保密要害部位(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保密工作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配备必要的保密防范设施与装置。要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结合本业务工作制定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并建立严格的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十章 宣传报道和涉密会议管理

  第四十一条 拟公开宣传报道、展出的事项,主(承)办单位的领导负责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事项,除经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外,不准利用公开的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等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十二条 内部宣传报道和展览,不得涉及绝密、机密级事项,涉及秘密事项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非密化处理后,才能宣传和展出。

  第四十三条 召开涉密的党政及其他会议,主办单位要根据会议的涉密情况,规定与会人员范围,明确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条 其他重要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会同保密部门共同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会议密件应有专人管理,会议结束时要认真清理清退。密件传递、携带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办理。

  第四十五条 凡召开涉密会议,不准使用无线话筒和手机,不准使用非保密本记录涉密内容,不准将涉密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扩大传达范围。涉密会议不得录音,如需录音,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移动通信的干扰乱器。

  第十一章 奖惩

  第四十六条 凡严格遵守保密法纪及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凡能及时纠正他人违反保密制度行为,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党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者;凡坚决同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为保护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学校对单位及个人给予先进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发现、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及防范措施,将损失限制在最小,并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密委员会报告。学校保密委员会发现失泄密事件,应立即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及时评估失泄密影响及后果,积极采取补救、防范措施,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失泄密责任。

  第四十八条 保密工作纳入各单位以及教职工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不严格执行失泄密报告制度或故意隐匿不报,以致影响查处工作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作规章制度 篇22

  (一)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安全有效。

  (二)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调配发药。非本字处方不予调配。

  (三)收方时审查处方内容,医师签各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发现不妥之处或因缺药不能全部配发时,应与医师联系修改后再行调配。急症处方先调配。

  (四)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配方应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要严格执行配方复核制度、计价、配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六)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药,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原包装片、丸剂、其药品各称及含量、规格清楚者,需经处方医师开退药处方,说明理由并附报销单据,方可办理退药。

  (八)药品应按剂型、药理作用等分类排序,定位放置。

  (九)药品应定期检查,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十)对毒剧药、贵重药及自费药品应按有关规定管理,实行专人专帐,专柜加锁保管,并做到逐日消耗统计,月终盘点,帐物相符。

  (十一)凡属自费药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价、交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费报销。

  (十三)调剂室的药品应每日盘点,建立健全统计报销制度。

  (十四)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好室内卫生,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

  (十五)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调剂室。

  (十六)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工作规章制度 篇23

  1、招待、工作餐必须由总监以上高层领导安排,不准接受部门、车间负责人的申请。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报请分工领导批准的,必须转报总经办主任审核确认,否则视为违背程序行为,每次扣2分。

  2、总经办主任、行管员、行管副科长等每天至少一次巡视厂区,了解卫生、设施等情况,及时协调有关单位整改。一次不巡视扣责任人0.5分,未及时发现问题被主任检查到的连扣科长0.5分。被公司领导、值班人员检查考核的,除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扣分外,责任人加扣1分,科长加扣0.5分。

  3、行管科施工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施工,必须掌握一手资料,每天必须至少两次巡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难题。一次不巡视扣责任人0.5分,未及时发现问题被主任检查到的`连扣科长0.5分。被公司领导、值班人员检查考核的,除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扣分外,责任人加扣1分,科长加扣0.5分。

  4、科长是行管科第一责任人,科长为了加强内部考核管理,自行对科内成员考核的,月底不连扣科长分数。

  5、科员因公外出必须经科长批准,科长因公外出半天内可自行安排。因私外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外出单,科员必须经科长签字后找主任签批。科长因私外出或因公外出时间半天以上时必须跟总经办主任打招呼。除星期天外,休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填写请假单,经科长审核后报主任签批。以上行为是工作最低要求,违背规定按照每次1分的标准处罚。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对于不经主任批准,无故不履行请假手续而休班者一律按照旷工考核。

  6、考勤弄虚作假者每次扣责任人5分。

  7、总经办建立固定例会制度,每月25、15、5日下午15:00在行管科召开食堂、行管科管理人员会议。食堂管理员、行管科长、副科长参加会议并书面报旬总结、旬计划。行管科副科长的计划、总结必须经科长审核签字。例会迟到一次扣0.5分,不按时报送材料扣1分,每延期一天加0.5分。

  8、每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月度工作计划,每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月度工作总结。不按时报送材料扣1分,每延期一天加0.5分。

  9、行管、食堂必须独立发挥好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要求执行好规章制度。尤其是行管工作点多事杂,稍有不慎就导致工作被动,要独立自主地行使好卫生绿化管理制度所赋予的权利。每旬自行检查卫生不少于一次,并参加办公室组织的联合检查。每旬都必须在总结材料上公布检查结果,并由例会研究扣罚分数。

  10、要树立集体意识,强调团队协作观念。坚决屏弃自留地和山头等狭隘的工作理念,严格要求自己,设身处地维护好集体荣誉,维护好企业利益。对于未经允许跟外来施工人员饮酒影响工作,擅自越权照顾、折让费用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违纪上报考核。对知错不改无理狡辩或损公肥私造成工作被动、产生不良影响者决不姑息,一律到人力资源部待岗。

  11、管理科室要严格按照期限认真到位地履行好职责,确实无法按期完成任务的,应及时逐级向科长等汇报情况,对既不汇报有不请求帮助,延误工作以及对安排工作无正当理由延误者,据情扣1-5分,对经说服教育不改,无理取闹、拒不执行者一律到人力资源部待岗。

  工作是为了获取报酬付出的行动,是一个为了自己的工资支出劳动力的过程。人首先是为了自己而工作,然后才为了团队和大家。每一个人都应该不断学习,自觉提高自己的技能,充分到位地胜任岗位的要求。在推行〈人性化管理〉的今天,管理工作其实是一个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互利共赢的过程,只有相互协作自觉工作才能够取得成绩,维护好团队的荣誉,希望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努力将总经办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工作规章制度 篇24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安全包括校园范围内的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危险品、消防、生产、校内设施(宿舍、教学设施等)、集体活动、健康卫生等涉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追究、奖惩并重、共同防范。

  第四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种校内外活动及校内外场所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依照本规定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学校党委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七条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

  第八条负责安全管理的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负有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和工作、实验规程。

  (三)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

  (五)其他安全工作。

  第九条具体分工原则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政治稳定工作的传达、部署、组织落实等工作,负责安全保障体系和危机处理应急系统。

  (二)党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宣传审核安全,负责网络及各类媒体的舆情安全管理工作。

  (三)团委:负责对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团活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对团委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团委管理的各社团组织和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四)教务处:负责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总体安全管理,负责实验室上课学生的总体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全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

  (五)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工作处组织的集体活动安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负责学生公寓的治安、消防、各类设施及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负责配合各学院处置学生外出和在校伤亡事故有关事宜。

  (六)保卫处(党委保卫部):负责校本部校园范围内的政保、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和户籍管理,负责监督和检查校园范围内的总体安全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工作,制定并严格实施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七)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等公共基础设施、校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防汛防风等安全管理。负责校园食堂及其设备设施和食堂承包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后勤管理处牵头签订合同的相关单位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校医务室医药卫生、防病防疫等安全管理。负责在校园内施工的各类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定学校后勤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后勤服务安全管理。

  (八)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内的各类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图书馆内的消防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图书馆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校园多媒体、网络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园网络及内容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体育学院:负责校内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在体育课授课前或授课后,负责检查体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确保校内体育设施完好,负责体育活动、体育教学的安全管理,负责体育器材的使用存放等安全管理。

  (十一)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办公楼、实验室等区域内的具体安全管理,包括治安、消防、安全事故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本学院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

  (十二)其他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工作规章制度 篇25

  一、机动车出入校门按门卫管理制度执行。本校公务用车和教职工、长期业务合作单位等持有校园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门时应减速慢行,门卫验证后通行;校外机动车辆一般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得到联系人或关联单位确认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位置停放。出租车原则上不可进入校园,经门卫核实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进入:师生急事预约的;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非机动车出入校门,骑车人须下车推行。

  三、机动车进入学校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园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四、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 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严禁在体育活动场所等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行驶。

  五、所有车辆在校园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主干道、消防通道和其它禁止停车的区域内停放。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道路上无证驾车、教练和试刹车。

  七、学校内大型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改变行驶和停车区域的,由保卫部门批准和调度。

  八、对无锁、无牌照、有撬痕及行迹可疑的所有车辆,保卫处有权审查和扣留。

  九、校园内设立的交通设施,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十、学校内交通道路,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设置管线时,须事先报告保卫科同意。施工部门要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交通设施和清除施工垃圾。

  十一、学院保卫处负责对持有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安排停车位置,保安人员发现他人损害车辆时,应及时制止。

  十二、车辆停放后,车主需锁好并看管自己的车辆,对车辆被刮、蹭、碰等事故,学院概不负赔偿责任,可协助车主向机动车保险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十三、对未按规定停放和未锁的车辆,保卫科将集中停放,并给予批评教育。

  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工作规章制度 篇26

  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上级组织对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3、领导干部要按照上级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普法培训和考试,参训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机关干部必须参加公务员培训、行政执法培训、其他专业培训和上一级组织的培训,参训率、合格率或领证率必须达100%。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普法学习、教育、培训,参学(训)率、合格率要达100%。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原则上定为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5、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6、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单位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

  7、每年进行1-2次的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抽查、考试,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以确保普法内容的落实、掌握。

  8、要充分利用有限条件,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阵地,要根据需要,适当投入,选购普法书籍,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资料,征订有关普法教材。要积极参加社会宣教活动,义务宣传普法知识。

  法制宣讲教育工作细则

  第一条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负责,法制股、宣教股具体实施,各科室共同参与。

  第二条法制股、宣教股负责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年终总结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

  (一)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二)增强国家公务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股室负责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使其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

  第四条对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要做到及时广泛、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广泛进行宣传。

  (二)根据情况需要,召开宣传贯彻学法动员大会。

  (三)结合“4·15”国家安全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月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专项法律学习培训。

  (五)印发有关宣传材料。

  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证,纳入年度预算。

  工作规章制度 篇27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

  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

  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办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

  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计提和上解。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五、工会信息工作制度

  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重大活动、全校性活动必报;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3、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六、家访慰问制度

  1、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2、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五必访”:会员退休离会必访;退休教师、会员生病住院必访;会员生育必访;会员家庭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丧事必访;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

  3、会员生病住院,行政、工会送慰问金约300元整,会员大病酌情处理;

  4.会员家庭直系亲属有丧事,行政、工会送慰问金300元(不含花圈、黑纱);

  5、退休教师每年行政、工会委员上门慰问一次。

  七、生活补助制度

  (一)补助对象及原则:

  1、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最底收入线以下),原则上一年(春节期间)补助一次;

  2、特殊情况,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

  (二)补助方式:

  1、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

  2、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

  3、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

  八、活动制度

  1、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2、会员参加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行政工会给予相应奖励;

  3、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两次。对参与者和获胜者给予相应的纪念品和奖品;

  4、退休教师每年(重阳节或元旦)组织一次活动。

  九、工会学习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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