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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11-30 10:31:0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

  一、工程部主要职责:

  预防火警,保证酒店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二、部门规章制度:

  1、员工上下班走员工通道,遵守打卡制度。

  2、员工上岗时必须配戴工作名牌、工作服。

  3、维修进入工作区时,严禁携带烟和火柴;更不准在工作区吸烟,违者罚款或除名。

  4、在岗严禁看书、看报,干私事

  5、每项工程,包括平时的维修保养均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准违章作业。

  6、携带物品离店,要经部门经理检查,得到允许后并经理签字方可带出酒店。

  7、部门员工均要服从紧急工程或紧急事故的临时调遣。

  8、员工因病、因事不能前来上班,要在事先或早期8:00时前告知部门经理,否则影响工程维修要负有责任。

  9、工作结束,必须填写工作日报表,交给领班检查。

  10、每位员工必须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职责:

  工程部经理

  1、负责酒店工程及其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的督导和管理。

  工作项目:制冷系统、中央空调、下水管道、水质处理、预防维修、客房更新改造、制冰机的维修与保养、室内外游泳池的管理、灯光系统、厨房设备、火警预防、水质净化、强电与弱电管理等。

  2、负责并有权招收新员工,同时也有权对违章作业和违纪员工除名。

  3、确保酒店各项设备设施工程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4、与客房部、前厅部经理密切协作,以便保证在酒店下榻客人的舒适、方便、安全。

  5、要经常与酒店高层领导者商讨有关酒店的更新改造及平时的维修保养等问题。

  6、每天要检查、督导各工种主管、领班与其他下属人完成当天工作的情况;同时也负责安排各技工领班的工作班次,以及完成各项指定任务的交工时期。

  7、审核、检查要采购的各零部件规格、质量、数量,并对是否实用及急需等情况制采购订单。

  8、为新工程,需要外人员时,要与他们细讨论、相商工程计划、耗资标准、完成日期以及应达到的质量标准等内容,制定书面条文。

  9、安排平时的维修保养人员,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便新的工程或紧急事故需要人员可以及时补充。

  10、要与各主管、领班商讨未来工程的实施计划、所需人员及有关的工程技术处理等问题。

  任职要求:

  工程部经理必须具备在酒店工程部工作过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同时必须具备一项专门的技术功能,否则不具备资格和条件。

  工程部副经理

  1、部门经理不在时,履行部门经理的一切职责,当好部门经理的助手;

  2、制定下属主管、领班工作班次,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进程表

  3、负责制定每天工作分配及任务下达项目单,督促所属员工完成当日的各项工作;

  4、每天巡视检查下属人员完成日间工作情况,包括工作量及其定额的情况。

  5、确保每件设施设备能够正常发挥其功能作用,维修后能使设备达到规定的标准;

  6、协助督导外聘人员的工程进度及应达到工作质量标准。

  7、确保酒店工程管道各种滤网能够按时更换;

  8、审批、检查各部件所需原材料的标准规格,以保证各项工程的及时完成;

  9、检查、建议有关工程部位或客房的设备维修及更换;

  10、按时完成上级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部值班制度

  1、实行值班运行管理制度,设立“工程部值班班次运行时间表”,每月由经理将下月的值班人员名单列出,于月底下发执行;

  2、各操作室或工作间的检修记录、值班记录,每周一送部门经理审阅后存档备查;

  3、值班人员接到维修报告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维修,不得延误;

  4、值班人员在当班或抢修结束后,必须在值班记录或抢修记录上签名,以明确责任;

  5、发现设备故障,值班人员无法处理时,要立即报告部门经理或主管,组织力量及时抢修;

  6、员工调换班次和请假,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7、当班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用值班电话擅自打私人电话,以确保值班电话使用畅通;

  8、早、午晚及夜间所有运行设备值班机房,必须有人值班。

  五、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前的准备,接班人员须提前完成5分钟到岗接班。

  2、交班人员要将设备运转情况、未完成事宜以及需下班接着做的工作,做好记录与交接。

  3、接班人员要查看交接记录,听取上一班人员设备运转情况汇报。

  4、检查仪表,工具,并在交班记录表上签名,查看设备运行情况。

  5、出现下列情况不得交班:

  (1)经理未到或未经主管同意指定合适的代班人时;

  (2)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或影响营业时;

  (3)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神智不清而又一时无其他接班人员时;

  6、交班时检查出事故,但又在接班后发现了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

  7、当出现事故正在处理时,禁止交接班,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六、配电室操作管理制度

  1、值班电工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酒店供电方式、状态、线路走向及所管辖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2、严格保持各开关状态和模拟盘相一致,不经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运行情况,定时巡视电器设备,并准确抄录各项数据,添好各类报表,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

  3、值班人员对来人、来电报修,要及时登记并即赴现场修理,工作结束后,做好工时和材料的统计工作,并要求使用方签字。

  4、在天气突变的环境下,要加强对设备的特别巡逻,发生事故时,要保持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并按规则要求做好记录。

  5、值班人员违反工作规则或因失职影响营业或损坏设备,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6、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更不得在配电室逗留;参观配电室或在配电室执行检修安装工作,须经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检修。

  七、停电处理制度

  1、值班经理接到突然停电通知时,应立即赶赴现场,检查应急灯是否正常,查明停电原因;

  2、通知工程部维修及通知有关经理;

  3、检查电梯是否正常运行,检查有关设备是否破损;

  4、通知保安部做维修现场的保安工作。

  八、工程部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1、物品的领用,要按计划、实用数和审批手续办理,维修人员需领料时,要填写领用单,写明领用物品名称、数量、日期并签字,经本班领班审批签字后交工程部经理审批。

  2、库房工作人员应每周统计各班组的消耗并将资料存档。

  3、物品应勤领少储,防止积压和浪费。

  4、物品及工具的保养,应由领用人负责;专用工具由专人使用,不用的工具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贵重工具、仪表由主管负责人保管;

  5、有关工种所需个人工具,必须填写工具登记卡,若工具损坏需调换,要以旧换新;若工具遗失,需填写工具遗失表,由遗失者照价赔偿;

  6、有关工种需配专用设备和专用工具,要建卡登记,分工保管,责任到人,并定时核对,做到帳物相符;

  7、工具和设备要随用随借,并执行借用归还手续,按时归还;工程部物品不准借给其他部门,特殊情况需办理工具借用手续,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借出,若有损坏或遗失,视具体情况赔偿。

  九、设备日常维修制度

  1、酒店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工程部。

  2、当值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应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3、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部门;

  4、记录好完工时间,并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在卡片上,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

  5、将处理好的维修单依次贴在登记簿上。

  6、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当值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单”,

  7、工程部在接单后两天内不能修复的,由当值主管负责人在登记簿上说明原因,若影响营业,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理。

  十、电梯维修制度

  1、勤检制:

  工作人员在接班后按规定时间和路线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机房、电梯内选,外呼、楼层指示灯、电梯乘坐舒适感、厅门、桥厢门、桥厢照明、桥厢装修、风扇以及巡视记录表中的所有项目;

  2、包干责任制:

  为了更有效地对电梯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实行电梯的维护保养包干责任制,即将人员分成若干组,每组负责若干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内容包括该电梯所属设施;整流器、控制屏、主机、桥厢及桥厢顶、导轨、厅门及门轨、井道及井道设施、井底等。

  3、季度和年度安全检查制:

  除了日常对电梯进行巡视和实行包干责任制以外,还应进行季度和年度安全检查,按升降机试验记录逐项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详细记录。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2

  项目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

  一、遵守时间,按时上岗,不准擅离职守。

  二、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不准刁难施工单位。

  三、工作有序,团结互助,不准相互推诿扯皮。

  四、正点开饭,按时进餐,不准过量饮酒。

  五、严守纪律,规范行为,不准随便逛街,回家或夜不归宿。

  六、讲究卫生,保持整洁,不准随地泼水,吐痰或乱扔纸屑。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3

  工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有关工程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检查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确保例会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时参加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召开的零时例会。

  五、按分部工程情况,负责组织中间施工情况的综合检查和评比。

  六、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做好现场核实,符合规范并按照项目实施管理程序审批。

  七、负责办理工程计量和支付手续,做到准确及时。

  八、负责每月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

  九、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4

  一、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2)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3) 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管理处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并在8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报》。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记。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及计划交工日期。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本工程项目将准行计算机动态跟踪管理,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设备,软件及人员。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工地)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 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各类拌合场(站)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置防雨、隔潮设施。

  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沥青砼拌合设备、摊铺机、压路机等)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现场使用的主要拌合设备,如沥清拌合楼,无机料拌合楼,水泥砼拌合站等,应在控制室设立混合料生产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碍于层间结合的工序不准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施工结束后做好监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桥梁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交通厅。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管理处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5

  工程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进行积极、及时、科学、有效的分析、论证、总结和解决。

  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查、检验记录和其他质量记录。

  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负责已完成工程的验收和工程保修期间技术服务工作。

  做好内部技术人员的岗前岗位培训和学习。

  施工组织设计分为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本管理制度主要针对的是项目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拟建施工项目进行施工准备和正常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是对拟建工程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等方面所做的全面合理的安排,是指导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性文件,目的是使施工过程能充分做到施工生产的连续性、均衡性和协调性,并实现施工生产活动的最佳经济效果。

  施工组织设计是由项目经理组织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编写,具体要求是:

  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任务

  根据业主对施工项目的各项要求,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效的施工技术方案;

  确定合理、可行的施工进度,拟定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

  采用最佳的劳动组织,计算确定施工中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需要量;

  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以确保全面高效的完成施工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是各项施工准备的依据;

  可体现基本建设计划和设计要求,可进一步验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由于它制定了拟建工程所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和资源需要量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是指导开展紧凑、有秩序施工活动的技术依据。

  直接为物资供应、机具搭配、技术和劳务人员的合理组织提供依据。

  提高工程施工过程的预见性,减少盲目性。

  是公司统筹安排施工生产要素的投入与施工产品产出过程的关键和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基本内容

  编制依据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主要有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施工总包、主要分包、施工条件(水、电、道路、场地材料等情况)和周边环境、主要工程的内容和数量,以及主要技术标准和气候、水文和地质状况。各专业工程设计概况、分析工程施工中的关键问题。

  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准备工作主要分为技术准备和生产准备。

  技术准备包括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试验工作计划、员工岗前培训、技术交底准备、其他文件的准备。

  生产准备包括现场道路、水、电来源及接入方案,场地平整布置及周围建筑物(构造物)及地下管线的调查情况,机械设备的来源,各种临时设施的布置,劳动力的来源及有关证件的办理,选定分包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等。

  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就是以图表形式列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详细阐述项目各职能部门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以达到分工明细、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清晰、协作配合默契的目的。 ,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6

  考勤制度

  为加强项目办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各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劳动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考勤制度。

  1、全体职工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满月前报处办公室。

  2、记考符号:出勤(√)公休(O)事假(△)病假(#)出差(□)矿工(×)。

  3、项目办设兼职考勤员,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逐日记考,符号清楚,不得随意改动,确有改动的必须有考勤员签章说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休假:

  (1)事假:有事必须签写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三天以上由主任签批,凡超过请假天数均按矿工对待。

  (2)病假: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周内由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病休须持医院建议休息或住院证明,并填写请销假手续。

  (3)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及年休假等,均按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

  5、本制度自项目办进驻工地之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7

  为了认真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做好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

  2、高层或多层建筑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封闭或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3、水泥和其他易飞物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不得露天随意堆放,运输时防止遗撒飞扬。

  4、指定撒水降尘制度,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疗养区和易产生扬尘的季节,要采取撒水降尘措施,拆除旧有建筑时,应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5、搅拌设备上,应安装喷雾降尘设备,降尘装置如损坏,应及时修复。

  6、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并及时清理,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

  7、施工中易产生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应做封闭式遮挡,安装消声设施和限制作业时间降低噪音污染。

  8、晚22、00至6、00禁止进行超过国家燥声限值的作业。

  9、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夜间卸料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10、现场存放的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用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8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充分发挥地下管线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在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档案。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报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移交档案责任书》。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单位查明地下管线的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七条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采用gps定位技术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并经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确认。

  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确认。

  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中档案资料的形成,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第八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

  市重点项目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员参加预验收并参加竣工档案的验收。

  第九条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资料。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管线专业图。

  第十一条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在一个月内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含电子和纸质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辽宁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和伪造,并需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专业地下管线工程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地下管线普查,并对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进行修正。

  本办法实施前地下管线工程已投入使用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普查,各专业地下管线工程管理部门予以配合。普查成果经各专业地下管线工程管理部

  门确认后,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统一接收和管理。

  各专业地下管线工程管理部门可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免费查询本部门管理单位的专业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

  第十五条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第十六条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十七条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利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因建设单位未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按期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或者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测绘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后须报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违反保密制度提供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规划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9

  第一条 项目劳务作业层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应建立以总体工程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 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处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 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1、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2、 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3、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 内部劳务队伍管理

  1、内部劳动作业队伍,是指由处劳务基地在强化培训、优化组合、合理搭配、竞争上岗的基础上,组建的具有明显专业施工优势、能够独立作战和动态流转的作业单位。

  2、项目部对内部劳务作业层以下达施工计划的方式实行合同化管理。

  在做好技术、安全交底的同时,应对其所施工的工程数量、部位、质量等事项、材料耗用量、用工数量、进度计划等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并加强对劳务作业层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以及作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

  第五条 外部劳务队伍管理

  1、外部劳务队伍是指在工程项目上招用具有独立施工能力和相应资质的外协施工企业。

  2、经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外部施工队伍后,按照“先签合同后施工”和“谁施工、谁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委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施工前与其签订规范合法的《工程分包合同》,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内容、包价、建设工期、质量、材料物资和设备的供应方式、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工程款结算、违约责任等条款。

  3、对外部劳务不拨工程预付款,并由其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和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外部劳务分包工程的验工计价拨款必须由项目部计划、施工、财务、物资、设备、质量等部门会审签字,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任何人无权单独批准计价拨款。

  4、项目部对分包工程应抓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督人员的选派工作,落实分包工程全过程“旁站”制度,严格进行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控制。

  第六条 本制度在执行当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项目办负责解释。

  首问责任制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项目办管理服务水平,制定首问制如下:

  一、来项目办办事,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群众,不可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并为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按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要求,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交或携带的材料及如何办理等。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办事的群众到承办的部门,并交由承办单位的领导或经办人员,该部门的领导或经办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单位一同解决。

  六、办理事项不属于交通部门管理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并竟可能告知其他办理的部门。

  七、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办理。

  八、承办单位必须按照承诺和时限要求热心给予办理,属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0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1

  一个时期以来,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特别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乱现象盛行。为了充分体现劳资双方平等权利和义务,十分必要对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进行改进,以达到平等、规范,高效的生产、工作新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勤办法

  自六月一日开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设兼职考勤员在一楼大厅守候考勤。在一个小时之内,每迟到一分钟,扣工资1元,迟到一个小时扣工资60元。满一个小时未到岗者,作为旷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计旷工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计扣工资。

  二、当班人员去向管理

  当班人员到岗后,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业务)必须在公司设置的“人员去向目视板”中对应自己姓名栏后填写去向,否则作早退处理。早退的考核办法按第一条执行。

  三、特殊事项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总包方、政府部门开会,出差赶车以及工地急事等)报到而贻误工作的必须与公司领导讲事由,有公司领导告知考勤员按出勤记考。

  四、关于休假与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进公司工作的每个每年5天带薪假,同时废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5天带薪假非特殊情况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响工作;

  2、国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则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两倍的日工资计必加班费;

  3、双休日仍采取上一休一的办法,但公司春节期间的延长假日不扣工资;

  4、实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计加班费;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领导以书面证明递交考勤员记入当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时超过2个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5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五、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六、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进一步修正完善。

  二○xx年五月二十五日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2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项目办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二、负责有关部门的来文、来信、来函、来电的上传、下达、收发、转发、登记、传阅、催办、落实、留存及情况反馈等工作。

  三、组织好项目办召开的工作会议的会务筹备、通知、记录等工作。

  四、负责《程建设简报》的采写和编发工作。

  五、负责项目办后勤工作的全面管理,主要包括:

  1、职工食堂、环境卫生、来宾来客的接待。

  2、公务车管理、办公用品的领发。

  六、微机室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项目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3

  勤务员岗位职责

  一、责来宾来客的接待服务,做到主动、热情、周到。

  二、负责主任室、会议室、办公室、客房及院落的卫生和凉水、开水供应工作。

  三、适时对职工宿舍床单、褥单、被罩、枕巾等进行洗涤、晾晒、装铺,做到干净利落,让职工满意。

  四、协助打字员做好文件、材料、图纸等复印、装订工作。

  五、协助做好来宾、来客食堂就餐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4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机电设备、升降设备安装、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企划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

  4)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十一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XX—XX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XX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XX日以内,处以XX元罚款;超过XX日,每延期XX天,增加罚款XX元;延期XX日以上者,处以XX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XX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XX元罚款。

  三、质量

  1、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XX元以下罚款。

  2、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XX元以下罚款。

  3、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XX-XX元以下罚款。

  4、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XX-XX元以下罚款。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XX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六十四条获得省部级“飞天奖”和“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XX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六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企划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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