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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怎么交

时间:2021-01-05 11:34:46 社保政策 我要投稿

2016年残保金怎么交

  2016年度的残疾人保障金和往年政策变化较大,但合肥市地税局为了方便纳税人,今年仍采取集中征收方式,于8、9、10三个月集中征收,时间临近,该如何办理征免手续呢?

  一、征收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

  二、政策变化:

  1、按月征收。

  2、地税局为法定征收机关。今年合肥市地税局征管系统采用金三系统,程序后台已将纳税人缴费核定为按月计征。

  3、按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计算,不再按全市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合肥市政策:仍按年计征,定于8、9、10三个月集中征收。纳税人今年未按月申报的,可以集中申报。仅适用于2016年。

  四、免征规定

  1、征收范围:除个体户以外的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缴纳。

  2、时间要求:2015年安置残疾人的,应按市局官网通知的时间内,到当地的残联年审(开发区分局户型到市残联),提交就业表,花名册,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业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在岗残疾职工工资表;残疾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因地税局机构改革,人事调整,这项工作将于近日开展,未到残联备案的单位可补办手续,近日,地税部门会进行统一宣传。

  3、申报方式: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

  4、免征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5、计算公式:2016年残保金缴纳额=(2015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15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5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

  二、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附注:

  1. 《一般缴款书(收据)》为一式四联。

  2.使用地税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打印的用人单位,必须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自残保金审核机构领取的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

  小税官,您好!请问2016年残保金的缴纳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您好!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1.7%-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我单位员工流动较大该如何确定在职职工人数和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只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又该如何确定?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1.7%-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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