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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读后感

时间:2020-11-06 11:42:4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背叛》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背叛》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背叛》读后感

《背叛》读后感1

  他们来到洛杉矶,一心想成为白人。即便那些生物学意义上的白人也不是真正白的白人。他们要的是拉古纳沙滩排球的白。无菜单料理的白。路易·斯皮科利的白。布莱特·伊斯顿·埃利斯的白。姓名要有三个词的白。代客泊车的白。吹嘘你是印第安人、阿根廷人和葡萄牙人后裔的白。有狗仔队跟踪的白。我曾丢了一份电话推销的工作,现在看看我,我很出名的白。卡拉巴萨斯的白。我爱洛杉矶。它是唯一可以让你在一天内既能去滑雪,又能去海滩和沙漠的白。

  先认个错吧,过于高估自己节后的战斗力和书展的影响力,以为总是可以抽空读完的。

  于是撞上这本书也算是个必然:这是一本能够让人打破我以为的书,因为书里弥漫着一股子“去你大爷的你以为”的味道。

  且全书充斥着密集的种族梗会让人以为是误入了一场脱口秀大会种族问题分会场,这才是地道的“黑色”幽默?

  抛开一切,你有没有想一心成为的人?

  国内社会没有种族这么深的矛盾,未必就无法理解白人的趾高气昂。我们也有外来人和本地人之间暗潮涌动的较量,也有城市与农村你追我赶的乡情。如果说真正称得上矛盾的,应该是文字越读越短的奇妙视野。

  当某一种社会身份成为社会指标,未必不是社会的悲哀。白也是种族,也是资本。

《背叛》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为《忠犬的背叛》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条名为暴雪的牧犬的悲惨命运。

  小狗暴雪是本书的主人公,它的母亲丽莎是一条很有名气的大狗。因为丽莎是条忠勇的牧犬。所以,它的主人老曹断定暴雪也一定会有这种优良的基因。于是老曹开始对暴雪展开了秘密的强化训练。他想把暴雪训练成为“牧犬之王”。为了激发暴雪的潜能,老曹用一大块腌肉做诱饵,成功的点燃了暴雪的斗志,使它成功的降伏了“刺头”,同时也确立了它的首领地位。在牧场暴雪以一当十,勇敢地跟食肉猛兽战斗,从而获得了“猎犬之魂”的美誉。

  在一次和丽莎并肩对抗野猪群的战斗中,丽莎不幸身负重伤。在它意识模糊的状态下,攻击了主人老曹,而这时的暴雪为了保护主人,竟然一口咬死了它的母亲丽莎。它的行为激怒了人们,愤怒的人们将它赶出了牧场。从此暴雪成了一只流浪狗。

  此时的暴雪虽然()还活着,但它却失去了一切,成为了一只孤独的流浪狗。从此,在它的生命里在也没有了母亲、主人、朋友和荣誉等等。而这一切都是由于它的鲁莽造成的。试想当丽莎意识模糊的时候,它不是一口咬死丽莎,而是将它扑倒,等待主人的救治,那么暴雪和丽莎依旧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共同守护着美丽的牧场。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当突发状况出现时我们一定要冷静。不要意气用事,不要做一个有勇无谋的莽夫,不要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而铸成不可挽回的大错。遇事要三思,做一个临危不乱,智勇双全的人。

《背叛》读后感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然而,在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做“忠犬的背叛”。

  看这个题目应该能知道这本书大概能讲什么,我就来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字叫暴雪的牧犬,暴雪是牧犬丽莎生的第一只牧犬,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来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撒盐……很快,它成了对主人最忠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主人,它咬死了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来追打这个“逆子”,暴雪成了丛林野狗,他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的在荒野中飘荡……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感悟很深,暴雪对老曹那可所谓是忠心耿耿,老曹往东,暴雪从不会往西,可是这样忠心而又凶猛的大狗为何会猛性大发,为了主人而咬死母亲?是为了保护主人?还是为了表达对主人的忠诚?还是奴性大发?其实我觉得老曹也有责任,如果老曹以前不把暴雪的尾巴切掉一半,又怎会六亲不认,至于最后暴雪成了狼狈不堪的野狗?暴雪这一生弥补不了的错误就是那冲动之下咬死母亲。

  这本书讲了许多印象深刻的事情,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背叛》读后感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然而,在寒假中,一妈一一妈一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做“忠犬的背叛”。

  看这个题目应该能知道这本书大概能讲什么,我就来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字叫暴雪的牧犬,暴雪是牧犬丽莎生的第一只牧犬,鲁莽而勇一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来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撒盐……很快,它成了对主人最忠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主人,它咬死了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来追打这个“逆子”,暴雪成了丛林野狗,他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的在荒野中飘荡……

  玖了这本书,给我的感悟很深,暴雪对老曹那可所谓是忠心耿耿,老曹往东,暴雪从不会往西,可是这样忠心而又凶猛的大狗为何会猛一性一大发,为了主人而咬死母亲?是为了保护主人?还是为了表达对主人的忠诚?还是奴一性一大发?其实我觉得老曹也有责任,如果老曹以前不把暴雪的尾巴切掉一半,又怎会六亲不认,至于最后暴雪成了狼狈不堪的野狗?暴雪这一生弥补不了的错误就是那冲动之下咬死母亲。

  这本书讲了许多印象深刻的事情,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背叛》读后感5

  在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叔叔写的《我的儿子皮卡--背叛的门牙》,这本书写得非常有趣,引人入胜,让我爱不释手。

  书的主要内容是:皮卡从小就很有乐感,凭着这种天生的乐感他被选上了合唱团,要去参加全区的歌咏比赛。这多少让皮卡有点儿得意,不过又有点失意。因为他的头号竞争对手李哲也被选上了而且还是领唱。不过,在排练的时候,李哲的门牙不争气的掉了领唱换成了皮卡。皮卡当然很乐意他完美的演唱着,可是在正式比赛的前几天,皮卡发现自己的门牙也已经非常松了,他非常害怕。还给门牙发了誓,可是门牙还是掉下来了。因此皮卡也不能领唱了。当晚,皮卡的爸爸突发奇想,让皮卡与李哲一起领唱。因为没有门牙的特殊效果,反而更加突出了童真的效果,比赛拿到了第一名。

  我非常喜欢皮卡,因为他天真可爱还非常倔强,如果他产生了一个念头谁也无法阻止他。有一点小聪明,总是可以和哥哥玩的不亦乐乎,让人有种亲切的感觉。

  我更佩服皮卡的爸爸,他聪明又严肃,有时会有点小糊涂。如果不是他想出让皮卡和李哲一起领唱的好办法,结局也不会有这么圆满。

  这本书还有许多十分有趣的语句,如皮卡说“我还要去法国德国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怎么两个国家的名字里都带牙呀,可见牙是多么重要呀!”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带给我无穷的欢乐。

《背叛》读后感6

  在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叔叔写的《背叛的门牙》这本书写得非常有趣,引人入胜,我好似身临其境。

  这本书讲的是皮卡所在的小学要参加区里面组织的歌咏比赛,而学校在这方面是最拿手的了,差不多有二分之一的奖林在文艺方面获得的。

  想当年皮卡学钢琴时,少年宫试唱,老师弹了一段曲子,皮卡只听了一次就能哼出来。可见皮卡也算是一个有音乐天赋的人,这令他很得意,可是这次他们班李哲也被选上了,皮卡就得意不起来了。

  皮卡和李哲无时无刻在较劲,但他们又趣味十分相同,喜欢互相喜欢,讨厌互相讨厌。因为老师选了李哲当领唱,这令皮卡很生气。排练开始了,皮卡老是走神,老师点名了,放学后,李哲邀请他去打乒乓球,皮卡理也不理就跑掉了。回家后爸爸读如果皮卡能化嫉妒为力量就好了。第二天,皮卡唱得很卖力,在高潮时,李哲的门牙掉了,老师把领唱给了皮卡,可是皮卡牙也松了,并因一个不经意的喷嚏掉了。老师最后让皮卡和李哲一起领唱,比赛结果很是轰动。

  我觉得皮卡很是幸运,我有点嫉妒他,有李哲的激励他上进,和他一起成长,我觉得我们就是在生活中的皮卡和李哲,我们也在不断成长。

《背叛》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忠犬的背叛》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牧犬的悲惨命运,当我们在悲痛落泪的同时,思考人生,或许这本书会成为你人生当中的一个转折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暴雪师母牧羊犬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羊犬,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长为一只真正的猛犬,往他的伤口上撒盐,用饥饿和木棒来训练它……很快,他成为了牧羊犬们的领袖,一只真正的猛犬。但是当丽莎糊涂中咬向主人时,它竟然为了获得主人的对自己好感,扑向了丽莎并且把它的母亲咬死了,后来它被赶进了森林,暴雪虽然肉体还活着,但是它的灵魂一直在森林里孤独的徘徊着。

  这本书从两方面来说,一个是暴雪的愚忠,忠于主人没有错,但没有正确的判断,不知道自己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绝对不能碰的,在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不少,随大流,没有主见。人云亦云。比比皆是。可怜可悲!

  另一方面是曹胡子和其他牧场猎人的无情。暴雪为牧场,为了主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暴雪只是一只狗,一只非常忠于主人的忠犬,当它犯错后,没有一点同情和怜悯,像对待敌人一样,多次围追猎捕,曹胡子还亲自带队。不给犯错的阿暴一点点机会,就那么遗弃了它。生活中的很多人也是那么的无情。就家长来说,看见孩子犯错,要么放弃教导,随波逐流,要么破口大骂,像对待仇人一样。孩子还小,需要我们成年人用爱和耐心悉心呵护。

  所以,在遇到事情时,不要鲁莽,多动脑子,做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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