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选举前的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切实搞好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和民政局党组的工作安排,我们基层政权股的全体人员,在副局长高中桂的带领下,对全县的19个乡镇和上届选举中出现的个别难点村及乡(镇)政府认为本届选举可能会出现复杂情况的行政村进行了选举前的摸底调查。我们按照如下顺序进行:一是与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主抓选举工作副职及包村干部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对选举工作的态度和看法;并对各行政村在选举中是否会出现应急事件进行了全面分;另就如何防止贿选问题进行了意见交流。二是根据乡镇提供的信息,到个别行政村组织村“两委”的干部及部分党员进行进一步调研和情况比对。三是走到群众中间,同群众促膝谈心,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群众对选举工作的认识程度。并对前几届村委选举中有没有出现贿选的行为进行了深层次的调查。着重解决四个问题:一是群众干部对村委换届有何反应?二是如何选举出既有利于团结又能干事创业的村干部?三是如何处理好选举工作中的应急事件?四是如何解决贿选问题。现将调查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委会换届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在调查中发现,干部群众认为在历次的选举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家族、宗派意识影响选举问题。由于各行政村都是以家族或宗族的形式形成的村组。因此宗族意识在群众中根深蒂固。相当一部分人在看问题和处理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家庭,其次是家族,再次是宗族。换届选举时,家族、宗派都会以一方势力的形式出现。但是,这种势力也不单单在宗族中形成,也存在因观点和个人性格相同、曾经或经常一起共事等原因而形成的派系势力。所有这些势力都会影响选举的公平竞争,影响正常的选举工作。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非正常“拉票”现象突出。

  在换届选举前,大多候选人通过亲朋好友“游说”的方式进行拉票,还有的以经济手段拉票,部分候选人及其代理人在选举开始之前四处活动,给选民送钱、送物、请客送礼,还有的以口头承诺的方式答应选上之后给选民办理一些选民想办而办不成的事,以达到自己当选的目的。

  (三)农民民主权利意识淡薄。从调查中发现,大部分行政村村民的民主权利意识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状况。部分村民关心村委会换届,但大部分村民小农意识较强,整体素质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水平,对村委会换届缺乏热情,认识不到自己的民主权利,对村两委班子换届漠不关心,认为怎么选都行,谁当选都无所谓,只要有利可图就行,甚至一点点的小恩小惠就能让他出现良心上的偏差。这种想法往往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

  (四)个别乡镇干部有操作村委选举的现象。出现这种情况基于以下两种因素:一是选举产生的村委干部中,有“不听话”、“捣蛋”、“刺头”的人当选,让乡镇对本村的工作不放心,心里没数。因此,选举后在村支部中安排上“得力”且有“一定水平”的人员。这种情况的危害是:在村“两委”中出现不应有的矛盾;让“刺头”的村委干部更捣蛋,和乡镇对着干,且容易出现上访的现象。二是存在上报结果与选举结果不统一的现象,譬如有的村根本没有妇女干部,而个别工作人员为了按照上级规定完成任务,随意编造一个上报完事,工作极不负责,为选举的后续工作留下了隐患。

  根据如上情况我们认为应做好如下工作:

  第一,认真搞好宣传。要大力宣传《村委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尤其要做好涉及村委选举办法、要求、程序等相关规定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强化法制教育,转变残留在村民思想中的家族和宗派势力的封建思想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逐步树立科学、民主、法制意识,消除宗族、家族观念的影响。

  第二,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任何程序都不是空置或可有可无的“摆设”,它们都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须照办的内容。只有严格每一道程序,才能保证选举秩序的井然,保证选举结果的公正和公平。反之,忽视一些必要的程序,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就会遭到破坏。因此,要针对每个村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况,要切合实际的分类指导,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事前,防患于未然。

  第三,加强对村民民主素质的培训。各乡镇要通过多种途经加强对村民民主素质的训练和提高,大力引导教育农民,不断完善参政议政的动力机制。同时,要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指导作用,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和选举委员会的培训,强化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不合规则,不合程序的行为。

  第四,工作中要充分体现“严、细、实”的特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关系到一个村的班子的组成问题,好的村班子可能会带动一个村乃至一个地区的经济快速向前发展。因此,在选举的过程中,指导组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审核各个环节的程序和做法,仔细核对村换届委员会上报的各项材料和名单,对于不清楚、不明确的,应当重新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可到实地处理,一定要将问题落到实处。

  第五,要抓住关键环节,在选准选好村委会班子成员上下功夫。换届选举过程中,村委会要将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向群众汇报清楚,让群众了解班子工作。对因工作得罪人的好干部,要敢于为其撑腰、说话,肯定成绩,帮助其树立威信。要向广大村民宣解村委会干部的任职资格、标准和条件,特别是把候选人应具备的奉公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勤政、年富力强、热心为民服务这五个方面标准讲清楚,正确引导广大村民的选举意识,帮助村民明辨是非,处以公心,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真正选出符合条件的“当家人”。

  第六,加大对破坏选举的查处力度。根据法律规定,对恶意扰乱、破坏选举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该拘留的拘留,该劳教的劳教,一定要严肃选举程序,稳定选举秩序,维护广大选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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