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党建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近几年来,黄陵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创新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保证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黄陵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黄陵县法院内设机构10个、派出法庭2个,现有在职干警61人;党支部1个,有党员36人(含3名预备党员,8名二线党员,不含离退休党员干警);离退休党员(划归县委老干局党总支管理)。其中在岗党员干警29人,占在职干警总数的56.6%。在岗党员中,有本科22、专科5人、中专(高中)2人;现有3名以上党员的庭室4个,有3名以下党员的庭6个。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经验

  (一)加强法院党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党务和审判工作的规律,完善决策目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制,保证党组织的决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政治与业务双管齐下,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在检查、考核中层以上干部业绩时,既要看业务工作成绩,也要看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三是落实责任,法官如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除追究行为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院党支部与党员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了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确保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行为。制订和完备《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等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三是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对党员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顿,开展交心谈心、批评帮助,不断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将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司法为民的践行中。一是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把“公正、廉洁、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和监督全院党员干警秉公办案、廉洁办案,文明办案、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排除地方和部门主义对审判工作的干扰,最大限度地实限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安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把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二是院党组书记亲自抓此项工作,其他院领导在着重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各庭室互相配合、协同抓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那种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了层层抓、层层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五)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特点搞好支部工作。一是院党组、支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坚持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及党的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二是党组成员、支部根据党员干警的思想实际,与一般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个别交心谈心,而且提倡干警上下之间、相互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不断沟通思想、融洽相互间关系,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三是按照“五个严禁”的要求,着重强调办案要及时、调查要全面、案情要真实、方法要灵活、处理要正确,有效地规范了广大党员干警的职业行为,改进了审判作风,摆正审判工作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四是抓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过好“人情关”。教育干警讲法律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人情,要求干警处理案件公正第一、绝不准拿法律与人情作交易、顶住说情风、真正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五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内民主、建立和健全党员目标管理、支部工作目标、党内外监督机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等活动,全院党员讲团结、比奉献,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2011年被最高院授予黄陵县“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务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被视为业务工作的附加,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没有把党建工作贯穿融合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导致党的工作弱化。

  (二)队伍素质仍需加强。个别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加之党务干部没有专门的职位,大多数是兼职,接受上级培训和参与党务工作的机会相对偏少,缺乏系统的学习、总结和提高,工作视野不宽,思路不够清晰,对法院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适应现象。

  (三)活动开展缺乏长效。黄陵县法院党支部党员较多,36名党员分散到10个庭室,由于业务性质不同等原因,党建工作缺少部门特色和活力,开展党的活动对广大党员吸引力不强,导致党组织活动开展得不够好。

  四、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解决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化落实。法院党组织将党建工作置于黄陵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中心工作的实际效能作为检验党建工作的标准,使法院党建工作发展适应时代进步的需要。

  (二)抓好党员和干警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着力改善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把素质高、思路清、作风正、德才兼备的年轻党员干部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同时,注重在年轻的审判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增强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二是着力优化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规划,通过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考察学习等形式,充实业务知识,开阔工作视野,提高工作水平,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三)抓好工作机制的创新和科学化运作。一是建立问责制。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细化目标,强化标准,硬化措施,狠抓工作的贯彻执行。二是抓好督促检查。加强对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常抓不懈。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坚持把党内任职的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大党务干部的培养,改善党务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定期、即时、专项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制,增强荣誉感,激发工作动力。

  (四)抓好党建与审判工作的同步化结合。党组织要处理好党建工作和法院业务工作的关系,一方面,把保证审判工作的完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将党务工作渗透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影响业务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党的工作,使党务工作和审判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齐抓互促。

  (五)抓好党建活动内容的丰富化构建。一要扎实抓好网络党建工作,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宣传面。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党员队伍结构的变化,要在黄陵法院网设置“党建之窗”栏目,实时发布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党员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实现党建理论的网上学习和讨论、党务知识的网上查询和下载、党建动态信息的网上发布和宣传、党建工作经验的网上介绍和推广等,占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二要把党建载体创新列为重点工作,充实法院党建内容。根据审判机关自身工作特点,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建服务品牌、打造品牌法院”和“便民、利民、惠民”活动,做实基础、做亮特色,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三要在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阵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得到落实,保障法院党建的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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