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企退休干部调查报告

  目前,全国老龄化的加快,企业退休的干部也增加不少。下面是中国人才网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国企退休干部调查报告,欢迎参考!

  全市企业离休干部共有728人,其中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502人,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676人,移交社区管理的52人。

  一、安置的具体形式和管理服务的内容

  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根据中办厅字[2011]12号和省委厅字[2012]11号文件精神,妥善安置企业离休干部,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安置的具体形式有三种:单位管理、主管部门管理和社区管理。即国有控股改制企业,仍由原单位管理。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离休干部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属于濒临倒闭的特困企业,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移交由社区管理。管理服务的内容包括:政治学习、组织建设、阅读文件、参加会议活动、通报单位情况、节假日慰问等。

  二、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情况和主要特点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并切实加强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厅字[2011]12号和省委厅字[2012]11号文件精神,保证了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人干,经费有人出。破产改制企业的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每人一次性缴纳离休统筹费5万元加入社保,医药费按每人一次性缴纳医药统筹费13万元加入医保。两费统筹,企业无力解决和部分解决的,剩余全部由财政兜底。目前,我市破产改制企业的离休干部全员参加了社保和医保,实现了应保尽保。管理单位按照服务的内容,切实保障老干部的各项政治待遇,组织开展活动基本正常,老干部得到较好关心和照顾。

  我市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呈现以下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两费”社会化发放程度百分之百。根据调查结果统计,我市728名企业离休干部,全员参加了社保和医保,离休费由社保发放,医疗费由医保实报实销。二是社区化管理程度较高。改制破产企业中,部分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不便管理的离休老同志的组织关系转移到了社区,使得他们能及时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目前,我市有52名离休干部的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占改制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总数的15%。三是企业离休干部满意度较高。从各县区收集的资料统计上来看,企业单位和离休干部本人对现行的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的管理服务工作是比较满意的。离休干部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医疗费实报实销。离休费及各项津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三、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已改制企业在经营上又出现新的困难。还未进入破产、改制程序的那些不死不活企业里的老干部,其政治、生活待遇有些落实得还不够好。在政治待遇方面,存在着政治学习和过组织生活不够正常的情况。三是改制破产企业逐渐增多、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支部对老干部党员教育和管理放松,任其自然;甚至对个别老干部党员不管不问。三是部分单位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还比较薄弱,活动出勤率低。四是改制破产企业对离休干部存在甩包袱现象,少数破产改制企业老干部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党员少有人过问。五是离休干部普遍进入“三高期”,给服务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六是医疗费收缴难度加大,医药费支出缺口越来越大。2012年底,市直企业参加医疗费统筹的离休干部83人,企业拖欠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63万元,全市各县区拖欠医疗统筹费总额约350万元。同时,征缴和开支缺口越来越大,全市全年缺口将达到2000多万元。七是个别离休干部家庭因故致困,缺乏有力帮扶机制。

  (二)原因分析:

  我市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既有现实的原因,也有历史原因,从深层次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些单位领导人对老干部政策仍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对老干部政策,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执行政策不力,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做到全心全意地为老干部服务。二是企业经营不景气。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改革不断的深入,同时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现有的一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陷入困境,面临改制、破产。有的改制不彻底,致使部分企业无钱为老干部办事,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管理服务内容落实难。同时出现拖欠医疗统筹费和征缴困难现象。三是一部分离休老干部年老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居住分散(如异地居住);有的老干部觉得已经退休了,用不着参加那么多活动了;还有一些单位领导对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认识不高,对老干部疏于管理,服务不到位,对老干部缺乏关爱和理解,致使一部分老干部思想滑坡。四是社区功能不健全,党员与社区生疏,联系较少;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满足不了老年人的需求;管理单位对改制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另眼相看,总认为是代管,因此逢年过节、生病住院,少数主管单位很少有人去慰问看望。五是家庭发生突发事件,或老伴无工作、子女多而下岗等原因。

  (四)、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中办厅字[2011]12号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的精神,加强领导和政策宣传,提高对国有改制破产企业老干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为了新中国的创建和发展做了巨大贡献,虽然他们原先所在的企业改制了、破产了,但他们的各项待遇应该得到保障和全面落实。要彻底消除把老干部当作负担的错误思想和心里。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政策办,不能走样。要把离休干部生活解决好、安排好,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明确责任制度,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老干部工作的目标考核办法。主管单位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给予必需的经费保障,做到管理到位,服务到位。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落实离休干部政治待遇的有关规定,坚持组织老干部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参观考察经济和工农业生产项目,坚持党政领导联系老干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改革发展稳定情况等制度。切实加强企业离休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离休干部自觉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时具进,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老干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活动内容,确保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三是采取强力手段,强化征缴措施。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对新改制破产的企业或准备改制破产的企业要加大统筹费的征缴力度,强化征缴措施,明确管理单位,严格按照中办厅[2011]12号文件规定执行,保证国有改制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落实。

  四是严格医疗管理,完善三个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严格医疗管理,杜绝浪费现象发生,不断完善“三个机制”。

  五是建立帮扶机制,推进“四就近”服务。面度特困老干部及其家庭,仅凭一年一度的慰问,是不够的,要着眼长远,对特困老干部建立帮扶机制。要完善服务,继续推进“四就近”服务管理工作,完善社区功能,社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协助单位和老干部工作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

  六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下一步工作,是加强监督管理,重点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的具体办法,每年至少要对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进行一次家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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