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下午江苏省省教育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08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达42.7万人,比2007年增加7.2万人,增长20.3%。加之往年遗留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外省来江苏求职的毕业生,总数将高达50万。
据介绍,我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确保实现就业人数增长,确保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后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为此,省教育厅将着重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选聘16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继续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从2008年开始,我省将连续5年共选聘8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今年首批将选聘1600名高校毕业生。
3年建10至15家省级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继续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今后3年,全省将建立10至15家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每年从高校遴选一定数量具有创业项目和创业能力的毕业生进入基地,为其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站式服务及公益性服务。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需申请小额贷款的,纳入“江苏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扶持资金”和再就业人员“小额贷款省级担保基金”担保范围。
多渠道强化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
充分运用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市场、职介中心等资源优势,积极组织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提供丰富岗位需求,各高校要继续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体作用,及时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此外,充分发挥“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的网络平台作用,真正使其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大的毕业生求职招聘的信息枢纽。
5年内全省高校都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
围绕市场需求,推动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科研管理机制的调整与建设;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做好人才需求的分析和预测,加快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应用型高校要面向企业、面向市场,为生产一线输送实用技术人才;教学型高校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各类专门人才;研究型高校引导大学生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基层单位锻炼成才。此外,要加强就业指导体系建设,各高校要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高校教学计划,争取在5年之内全省高校都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
三大举措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
针对当年9月1日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主要采取三条措施:可到其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登记,由劳动保障部门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3至6个月的见习培训;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岗位并有就业要求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发给《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享受规定的优惠扶持政策。
此外,做好地震受灾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尽快开展灾区毕业生就业情况摸底和相关情况统计,对他们予以重点推荐、重点服务
江苏开辟灾区学生就业绿色通道
深圳:万人应聘3000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