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7日专电 广东将在全国率先推出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医药营销师职业技能鉴定。
据不完全统计,作为医药产销大省的广东,至少有10多万人在从事医药营销,其中仅广州就有2万余人。但近年来,由于一些药企在药品临床推广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使公众对“医药代表”产生了很多负
面印象,一些本来可以在临床进行药品正常学术沟通的医药营销人员,也遭遇尴尬。同时,他们自身正常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受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委托,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山大学下属中大医药职业培训学院共同开发了医药营销师这一新职业培训。
据介绍,医药营销师的鉴定将分为四个等级:医药营销员、助理医药营销师、医药营销师和高级医药营销师。职业培训由包括中大医药职业学院等社会培训机构完成,考试和鉴定则由中心统一组织,最终颁发由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鉴定书。
2007医药行业就业前景分析
二季度人才供需比升至1.66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