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捡到身份证后竟盗用他人之名找工作,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9359元。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南宁市深南城百货有限公司员工杨桂工作不久便当上了家电部的组长,主要负责家电的售后服务,以及安排每天的送货工作。2006年2月,杨桂有了主意:修改送货单,把货物送给只交了订金的顾客,然后自己收取剩余的货款。
通过这种方法,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杨桂收取了5张顾客订单,并获得客户交来的货物余款7839元以及客户用来付账的公司购物卡面值1520元。2006年3月初,杨桂请了病假,由于超期仍没有回公司上班,公司开始起疑,并对杨桂经手的票据进行清点,才查出杨桂侵占公司钱款共9359元。
经审查,杨桂当初来南宁找工作时他根本没有身份证,正巧他捡到一张名为杨桂的身份证,此后便一直盗用杨桂的名字,还顺利找到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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