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考试成绩被更改 申请查阅原件遭拒绝
告人事局 查分考生败诉
试卷属于秘密级事项范畴 法官核对试卷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驳回原告请求
本报讯(记者 孙艺宁)因怀疑自己的公务员考试成绩被更改,27岁的湖北人张振海将北京市人事局告上法庭。
今天记者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判决认定张振海提出的主张缺乏事实根据,驳回了其上诉。
案情回放
怀疑成绩被改告人事局
今年6月12日,张振海参加了北京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因怀疑成绩被更改,张振海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工作人员对张振海的成绩复查后答复成绩无误,告知了张振海,并向其出示了试卷的复印件。
张振海查阅后,认为写作部分的成绩计分有涂改痕迹,遂要求查阅试卷原件,未得到准许。于是,张振海将北京市人事局诉至法院,要求公开自己的试卷和成绩,并更正被更改的成绩。
一审法院判决维持了北京市人事局下属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2005年7月20日作出的行政答复。张振海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他认为一审法院对他的考试试卷没有进行认真审核,对证据的认定是轻率的;他的考试试卷极有可能被北京市人事局进行过技术处理,不经专业鉴定难以认定,故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终审判决
因缺乏事实根据被驳回
二中院认为,考试中心对张振海的答卷有无漏评及计分、登分情况进行了复查,并作出答复,符合考生复查考试成绩规定。
鉴于已评阅完毕的试卷纳入秘密级事项范畴,法官在庭审中核对了试卷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并听取了张振海的质证意见,已对试卷作出了认真审核。根据北京市人事局提供的张振海的写作部分的试卷原件,结合查卷的相关规定,考试中心作出的被诉行政答复并无不当。
张振海提出的其试卷成绩被更改的主张缺乏事实根据,法院对其要求撤销考试中心所作行政答复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二中院驳回了张振海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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