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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时间:2023-11-15 14:40:35 志杰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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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精选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精选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精选10篇)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1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廉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城殷家沟,分两期建设,总投资2575万元,建设规模360套,建筑面积18000㎡。该项目20xx年底开工,20xx年底完工。得益于县民政局及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公证处监督下,于20xx年、20xx年、20xx年底分三批成功分房入住35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7493万元,建设规模952套,建筑面积47600㎡。该项目20xx年8月开工,20xx年竣工。20xx年完成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现已安排560户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尚空置392套。

  (二)公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公租房,位于县城新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1.309亿元,建设规模848套,建筑面积63200㎡,为11—25层电梯公寓。该项目于20xx年11月开工,20xx年底前完成主体施工和外墙装饰装修,目前正在进行水电气安装和附属设施建设,计划于今年安排入住。

  2.小区四期公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天骄路,总投资2060万元,建设规模196套,建筑面积10300㎡。该项目于20xx年3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和内外墙装修施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计划今年底具备入住条件。

  3.教师公寓房,共修建、改建公租房60套,总投资15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目前已安排15户符合条件的无住房教师入住。

  (三)棚户区改造建设情况。20xx年以来,我县在“福源丽景”、“玉山香林”、大南街a、b、c区拆迁安置房(又名“理想嘉园”“艾威.星河盛世”)、帝景名城、凉湾三期安置房、山水乐居安置房、财富广场、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风貌整治等项目中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4083户,在回马园艺场完成农场棚户区改造112户。目前福源丽景、玉山香林、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改造等已分配群众入住,其他项目正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今年内将安排群众回迁入住新房。

  (四)房源筹集情况。20xx年以来,我县还通过配建、改建和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1856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281户,发放金额509.4052万元。期间,制定了《县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相关程序,将工业集中发展区罗家湾的小区廉租房952套实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并配给工业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目前已安排入住560套,切实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住房保障事关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是扩内需、促增长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其作为促和谐、保民生、惠民利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推进中,县委、县政府多措并举,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20xx年,我县启动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县住建局庚及成立了由县房管局全权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小组,经过多方努力,20xx年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日常事务。二是高标准编制了住房保障规划。从20xx年国家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以来,我县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应保尽保”的原则,提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基本要求,陆续编制出台了《县20xx—20xx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20xx—20xx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20xx—20x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县20xx—20x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等住房保障规划。三是加强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我县通过县住建局门户网站将保障性住房项目规模、套数、建筑面积、开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房源信息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广电网络等媒体,宣传了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公示了入住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同时多渠道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为推进住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部门联动,政策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工作,在资金、土地和施工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一是积极落实配套资金。20xx年—20xx年,住保部门向上共争取到位中、省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3.1065亿元,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多方筹集,完成了廉租房、公租房地方配套资金8613.79万元。同时,为减轻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压力,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还积极探索廉租房产权共有模式,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产权共有实施细则(试行)》,目前正在前期准备,年内将组织实施。二是积极落实土地供应。我县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20xx年至今,共安排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用地150多亩,棚户区建设用地190多亩,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了依法、有序、充足、及时。三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实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以来,我县按照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要求,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水电气等要素部门也都大力支持住房保障工作,按相关政策要求降低了各项收费标准并实施了相关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免收廉租房、公租房租赁税收。多年来,优惠各种费用总计2210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地方财政资金给付压力。

  (三)依法管理,操作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一是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我县合理规划布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用于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在老城区殷家沟、工业集中发展区、县城新区均建有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切实解决了老城区居民、工业企业务工人员、县城低收入者、新就业大学生中住房困难者的`安居问题。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监管,落实了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公开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在落实制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监督体系,有效杜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了巡查制度,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委派工地全权代表组织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一例安全死亡事故,一处质量缺陷投诉,确保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二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申请对象条件,审批程序、管理与处罚等。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严格审核程序、严把政策标准,做到了阳光审核、规范管理。严格对保障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落实“三审两公示”;坚持每年定期年审,对保障房入住对象进行经济收入、就业、经商等调查核实,严格准入退出机制,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各级审计、财务部门审计、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实施。严格落实法定建设流程,履行设计变更审批、项目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程序,确保项目程序合法、结果合法、质量达标。严格执行财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财经纪律,做到了保障性住房管理专账户管理、分账户核算、专款专用,住保工作人员做到了廉洁自律,未出现一例违规违纪行为。严把安全关,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强化一线工人岗前十分钟制度,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创新思路,探索试点。我县积极探索住房保障工作新机制、新模式,经省住建厅批准同意我县将率先开展廉租房产权共有试点。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我县经过深入调研,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出台了《县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起草编制《县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实施方案》。计划20xx年下半年正式启动保障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有保障。

  三、保障性住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难度大。自开展住保工作以来,我县将农民安置房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审计和各项检查中存在诸多问题。同时我县城区及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因拆迁难度大,耗时时间长,进展较慢。20xx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省政府要求棚户区改造货币的安置比例要达到40%,这和我县长期实行的“以房还房”拆迁安置政策有很大不同,难以实施和完成任务。

  (二)未来几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较偏,要素保障相对较难。20xx—20xx年公租房选址在工业集中发展区聂家坝,离中心城区较远,目前无任何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未充分考虑入住对象的生活、居住需求,加之市场、学校、交通、水电气等生活要素未规划配套,导致了目前规划难以实施。同时部分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后,水、电、气等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进展缓慢,难以达到入住要求。

  (三)工作机制不完善,部门协作配合不够。对申请对象家庭条件的核查,涉及社保、交警、工商、民政、房管、社区管委会等部门。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没有明确住保资格审查的协调配合职责与工作权限,致使对住保申请户的入住条件调查、审核出现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住保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四)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欠缺。目前的住保办挂牌于县房管局,为临时机构,与房管局合署办公,工作人员全部从房管局现有编制中调剂使用,无专职、专业人员和办公经费。严重影响住保工作推进,建议我县学习其他区县,成立政府工程代建中心,专职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加规范。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科学编制全县住保综合规划。组织开展全县保障性住房调查研究,科学编制涉及保障性住房的项目争取、目标分配、项目规划、工程建设、房源分配、住宅物管、要素配套等中长期规划,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规定、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推进机制。

  (二)不断优化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管理。积极优化项目选址方案,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的深度融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既保证住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也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水、电、气等要素配套协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早日达到入住标准。

  (三)强化住房安居工程监督力度。进一步引入监督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和分配的阳光操作。在项目招投标上,对工程造价实行招投标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造价、聘请造价咨询公司复审造价和随机抽取一家咨询公司再审的三级审查机制;在项目建设上,加强施工监理和现场管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即将入住的廉租住房分配对象作为质量监督员,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在保障性住房申购上,采取个人申请、社区受理、管委会初审、部门联合审查、媒体公示、公开摇号等程序,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将开展廉租房共有产权出售试点,研究实施保障性住房产权制度改革,将廉租房小区作为试点对象,面向已入住保障对象实施产权共有出售。在进行成本核算、召开听证会、物价部门核准房价后,按程序组织实施,将出售房屋回收的资金用于今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缓解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给付压力。

  (五)健全完善住保专门组织机构。我县将深入调研,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住房保障机构、编制及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为统筹实施和协调组织项目立项、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对象审查、入住配套服务、住房退出管理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2

  一、加强保障性住房计划的编写工作

  从开始,随着“十一五”规划的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发展方向、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有效调控其它商品住房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方针,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提高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审批效率

  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和总体要求,我市在前期选址,技术服务、工程审批、后期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

  截至2月底,全市批准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11个,总规模30多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工程量在全省各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市建设局、市国土局等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为圆满完成历年住房建设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布局还需进一步优化

  目前保障性住房均在我市二环以外,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文化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十分匮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

  今年年初,我市相关部门组织在我市就保障性住房问题进行调研。其中小寨社区的很多居民反映,政策性住房公开配售的过程中房源供应与需求存在区位上的错位,政策性住房位置偏远,加大了出行成本。

  (二)骗取保障性住房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各部门尚未形成联动机制,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资格审核不严,有漏洞可钻。社会上经常会出现开着好车来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依托人民群众,科学规划选址

  一方面将更加注重按照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合理分布;另一方面将通过依托人民群众的引导作用,在,重点在征求群众的意见和想法,有效解决保障性住房居民出行和日常的生活问题。

  (二)加大审核力度,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部门各负其责,加大审核力度,实行动态审核办法,每年都将对子个人进行审查。对于故意骗取资格的人,将列入黑名单中,五年内将禁止申请保障性住房。

  我相信,在党的英明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下,通过强化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人民群众最终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3

  一.导言

  本人按照老师的要求,在暑假进行了深入基层的社会实践活动,实地参观过一处政府保障性住房。在商品房市场发展旺盛的今天,保障性住房受众群体以及面积设置等方面的特殊性,让我对保障性住房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并与业内人士沟通,对保障性住房有了更全面更细致的了解。在了解的同时,也进行了很多思考。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因为受众群体的不同,而与商品房有很大的差异性,作为一个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通过对保障性住房设计的研究,对住宅设计的方方面面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受益匪浅。

  二.调研结论

  保障性住房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还是存在着比如,资金及土地来源不足、分配制度不合理、没有完善的法规和退出制度等等缺陷。在几天的实践中,引起我思考最深的思考的是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设计标准不明确,具体实施有困难

  在建设过程中,国家以及地方上出台的各种政策文件中,重视的是对保障性住房数量的要求,而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是否过关并没有做详细的要求。这就导致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带来了较大的困惑。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保障性住房究竟应该按怎样的面积标准设计?

  2.公共部位应如何处理?

  3.日照通风应如何解决?

  4.小区的选址以及总体规划应如何解决?

  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保障性住房没人住,或者老百姓住的不满意,就起不到解决民生问题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关于保障房设计的思考

  1.定位: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住宅,每个家庭生活所必须的,住宅的好坏,质量水平,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质量,社会的安定,以及经济的发展。改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所以说,在保障性住房的设计过程中,针对居民的特点,应细致得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精益求精,合理安排空间,优化采光以及通风条件,规划周边配套设施以及交通线路。真正能提升群众的居住调节,改善民生,

  然而众所周知,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与此同时,存在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群众数量巨大,但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非常有限。用有限的资金尽可能解决更多群众的住房问题,这就对保障性住房的成本控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同时,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标准必须低于市面上住房的一般水平,在提供基本保障的情况下略低于舒适线,这对于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执行也有着非常总要的意义,同时也可避免产生赖居现象,积极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商品房市场来获得更为舒适的居住条件,更有效得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

  有限的资金以及高质量的住房,这也成了保障性住房所面临的最大的矛盾。如何解决呢,我认为,首先,我们要将保障性住房的定位定好。保障性住房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而不是未来满足富裕家庭享受生活的欲望。所以可以把保障性住房看做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2.基本原则:简单而不简陋

  简单而不简陋可以作为保障性住房设计的宗旨。想要做到“简单”并不容易,实现“简单”意味着要做减法减去哪些不多余的,不重要的,而哪些该减去,哪些该留,就是我们在设计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认真探讨人类对住宅的众多需求,从而找到人类对住宅建筑的最重要,最核心,最基本的需求。在有限资金以及土地条件下,摒弃掉那些不必要的,适当放弃一些合理但是不重要的,兼顾一些次重要的,专注于满足人类对房屋的核心要求。从而真正做到简单而不简陋。

  最核心的:安全、水电暖、适度的空间、厨卫、卧室(休息的空间),采光及通风次重要的:、起居室、交通、周围的基本配套设施

  合理但是不重要:宽敞的空间,美观大方、便利的交通,避免空气污染以及噪音污染,周围环境优雅

  不必要的:优美的造型和奢华的装饰,开阔的空间,、紧邻商业区等等

  3.关于住房面积标准,以及空间布局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面积问题,多年来一直争论不休。

  20xx年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20xx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保障性住房面积严格执行60平方米的标准。针对这一规定,贵州亨特地产董事长杨中安认为,保障性住房面积应梯度设置,上限应增至100平方米,至少考虑两三代人居住问题,而60平方米的设定有可能会成为房价高涨的催化剂。20xx年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领导在接受中央政府网在线访谈是提出:“对于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的,保障到13㎡左右。换句话说,就是三口之家应该有40平方米左右的居所,这是廉租房的建设标准。”

  首先,因为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面积既不能过小,无法满足基本的需求,也不能过大,浪费了社会资源,背离了保障性住房制度设置的初衷,对政策的实施也造成了很多阻力。 20xx年我国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保障性住房的面积必须低于平均水平。根据满足基本需求的原则,我认为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应设定为15——20㎡/人较为合适。

  保障性住房的受益家庭构成情况非常复杂,有两口之家,有两代同住,三代同住等等各种情况,所以说,保障性住房严格执行某一单一的标准显然是不合时宜的。我认为,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的制定应根据不同的家庭情况,家庭成员数量,进行梯度设置,设定上下限,根据情况灵活调整。

  同时,我还认为在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配置过程中,要着力于满足家庭的基本功能,放弃诸如大客厅,大餐厅,豪华沙发,大厅柜,进入时衣帽间等强调舒适性的设计,更应该充分考虑安全、卫生、人的生理、学习等方面的基本需求。用有限的面积,设计出布局合理,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住房。

  一般来说,一件住宅可以分为起居室、卧室以及厨卫等功能性空间,这是对于住宅最基本的要求。

  对于两口之家来说,总的住房面积达到30㎡左右,去除必要的厨卫空间以后,留给起居室和卧室的空间仅仅为20㎡左右,不大的面积在强行加以分割的话,不但空间的质量降低,而且非常不利于采光和通风,严重影响住户的生活品质。所以我认为,对于两口之间的小户型,可以将卧室与起居室合并,有效提升空间的质量,虽然卧室的私密性以及封闭性受到影响,但是在面积非常小的情况下,我认为合并起居室与卧室,利大于弊。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4

  一、20xx年目标任务及建设进度

  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为:续建成廉租住房665套3.325万,新建廉租住房500套2.5万,新建公共租赁住房80套4000。截止目前,实际进展:

  1、续建项目。已完成在续建4栋4xx套2.535万廉租住房,余下的第10、12栋126套廉租住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第11栋132套正在进行第六层楼面建设。

  2、新开工项目。已完成在贯岭居委会和原制药一厂地块上新开工建设270套14555.34廉租房,并在县城龙冈南路西侧原柏树内公房地块上新开工建设50套3000公共租赁房,目前,均处于基础施工建设阶段。剩下的230套11500廉租房和30套1800公租房将分别建在矿业西侧和县城直街危旧直管公房地块上,目前,已完成了施工图图审等前期工作,计划在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以上,所有续建、新开工和即将开工的保障房建设均能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序时推进,且进度走在了全市各县的前列。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亮点

  20xx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压力大,且点多面广,情况也复杂,共有6个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居委会、原制药一厂、柏树内、直街、矿业西侧,尤其是柏树内、直街保障房建设涉及到公房拆迁、安置以及在报建和开工等过程中多次出现周边居民上访和阻工等现象,工作难度可想而知,面对重重困难,我局没有退缩,而是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努力在抓建设、赶进度、保质量、出成效上下功夫,积极推进既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一)早谋划,抓落实。为确保我县保障性住房能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工和完成工程量,我局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注重抓好保障房项目的落实。在用地选址上,我局于去年底就先后多次邀请国土、建设等部门对今年保障房建设用地进行了现场勘察,分析比较,确定了的建设场地;在规划设计上,我局及时聘请了设计单位进行高标准设计,并综合考虑了户型的大小、日照采光、通风和配套齐全、经济适用等功能需求,同时,在立面效果设计上还充分展现了现代庐陵文化风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实行了“每周一调度,每半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的项目跟踪推进机制,有力推进了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重协调,促进度。为确保在建的保障房项目序时推进和未开工项目早日动工建设,我局注重在沟通协调上下功夫,加强了与上级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有力促进了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是通过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下达和资金使用分配等动态信息,为我县保障房建设决策提供了有效依据。二是通过加强与发改、建设、国土、财政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审批、用地优先供应、资金足额配套使用等“绿色通道”,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均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以赴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全县形成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严管理,保质量。“建设工程质量事关百年大计”,为抓好保障房建设质量,努力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群众满意的'工程,我局一是对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依序报批,通过实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监理全程监管、质量安全逐项把关、逐户验收等办法,严把工程建设管理和项目质量安全关。二是除对所有在建项目都聘请了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外,还在每个建设项目安排了2名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工程监管人员对保障房建设中的进料、施工(含水泥标号、钢筋规格、混凝土配合比,钢筋布筋)进行全程监督,严把材料进场关、施工监督关、工程验收关。并且规定工程监管人员不得接受工程施工方的吃请,努力把每个项目都建成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四)重投入,提品位。为尽可能完善保障房小区功能,让保障对象不仅搬得进来,而且住得有尊严,生活的有信心。我们在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上,除按要求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物管用房、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外,还配备了一些健身器材和露天活动场所等。同时,在小区绿化上,我们不仅按要求比例见绿,还要求主要绿化景观上档次,有品位。目前,我们已对保障房住宅小区垃圾中转站和绿化、美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工程进行了规划设计,计划在小区工程全面竣工后开始实施,并力争抓好该小区物业管理,努力将其打造为我县示范性的保障房住宅小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一是倒排工期抓进度。按照省、市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将任务进一步分解,严格目标考核办法,倒排工期,加强调度,确保提前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即:所有续建保障房争取在8月底前全面竣工;新建保障房在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形成入住条件。二是足额配套保投入。按照招投标确定的建设造价,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由县财政足额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配套资金,做到不留资金缺口,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完善设施提品质。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加快保障性住房绿化、亮化、硬化、净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保障性住房的宜居度,确保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功能全、环境美的住宅小区。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5

  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实现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这一目标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并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今年8月份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榆办字〔xx〕142号),研究制定了《xx市住房保障“xx”规划及xx-xx年目标任务》(榆政办发〔xx〕87号),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大力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认识明确,态度积极。在调研中,我们普遍感受到,各县区都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积极主动。xx区早在xx年就启动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经济适用房三期和廉租住房一期,总建筑面积达75.98万平方米,走在了全市十二县区前列,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xx县始终把住房保障作为“十大惠民工程”之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力度大、效果好。xx县、xx县针对地域实际,努力克服土地资源供应紧缺的困难,以新时期“愚公移山”的精神,不断拓展城市空间,拉大城市骨架,新增保障住房建设用地。

  (二)合理规划,领导重视。各县区都能结合自己的实际,及时编制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xx县制定了xx-xx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用地规模将达到630多亩;xx区计划投资13.2亿元建设第二期廉租房项目和第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解决6300多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xx县今年9月份分三期开工建设占地316亩41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xx年建成后可解决3600多户1.2万多人的住房困难问题;xx县计划从xx年起每年新建廉租房100套,逐步开展限价房建设工作;xx县在土地资源短缺、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提出xx年—xx年完成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的具体任务,逐步解决各类人群的住房需求。同时,各县区还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普遍成立了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xx县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建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资金专户,着力开展工作。

  (三)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各县区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总结有益经验。xx区在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和售后管理中严把“六关”,即:“房价审查关、预售报名关、购房优先关、审核核准关、公开选房购房关、售后复查关”,切实加强和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确保了公平与公正。xx县今年上半年着手实施限价商品房建设,在购地户手中签订协议征地400多亩,建设住宅楼40万平方米,其中14万平方米用于和购地户用房换地,剩余部分政府补贴300元/平方米作为限价房,按政策公开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可解决xx多户家庭住房问题。xx县大胆创新工作思路,结合本县实际,积极探索廉租房“租售并举”的管理模式。

  二、目前影响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几个主要问题

  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由于发展理念上的差异,加之受地方财力、土地指标、征地拆迁等因素限制,各县区之间存在着建设规模、项目推进、工程进展、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不平衡。有的县区廉租房建设项目至今没有得到落实;有的县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尚未正式启动;有的县区因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晚,欠账多,影响了全市整体工作的进展。

  (二)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一是保障模式比较单一。目前我市仅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工作,而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则尚未真正启动。二是各县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从政策制定、保障对象、土地供应、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等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机制不完善,在资格审查的过程中,存在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经济收入核定困难的问题。四是后续管理滞后。各县区普遍对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心存疑虑,一些由住户负担的水、电、暖及物业等费用难以按时足额缴纳,同时,在住房退出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给后续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融资渠道不够畅通。由于我市南北区域经济的失衡,xx县财政收入普遍较低,经济总量较小,政府的土地储备几乎没有或储备很少。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县区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的压力很大,就是北部县区也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储备土地有限、拆迁成本高、财政支出压力大的问题。目前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是中、省、市县按比例的配套资金,没有形成一种“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渠道。有不少县政府将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寄希望于银行发放政策性长期贷款。

  (四)政府储备建设用地不足。部分县区政府很难做到对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城市规划区内政府手头可以调剂的存量建设用地不足,可以由政府直接划拨的建设用地不多,用于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有限。同时,我市建设用地指标日趋紧张,新增用地申报指标严重不足。近年来,随着我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加快,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用地量逐年增加,每年省上下达我市的指标为1.5万亩,而我市年用地量平均4万亩左右,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不同程度影响到城市新增用地储备工作,继而影响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五)基础配套需进一步完善。因土地受限,绝大多数县区的保障性住房在规划选址上相对偏僻,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未能及时配套,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得不到正常保证,保障户出行不便,文化娱乐、购物场所等配套实施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增加了保障户的生活成本。

  此外,还存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机构设置不健全,缺乏应有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以及建房面积和标准不规范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快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市委、市政府在《xx市住房保障“xx”规划及xx—xx年目标任务》中明确提出,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2.4万户城市低收入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保户应保尽保。这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榆林建设的战略决策。目前,全市廉租房建设普遍有了进展,经济适用房建设在有些县还没有起步。因此,各级政府应切实统一思想,走出保障性住房建设会影响商品房市场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误区,从保障中低收入群体民生民计的实际出发,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使命感抓好保障性。

  (二)统筹协调发展,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应置于政府的全局工作之中,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稳妥地编制规划。建议政府在今后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适当作出安排,保证规划编制的顺利实施。项目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县区政府的财力可能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规划制订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确保规划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安置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在保障性住房规划过程中,可借鉴外省市特别是xx市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优先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安排用地,实行无差别的“混建”模式,使保障性住房应与商业楼盘布局在一起,由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相互通融,共享配套和服务,方便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就业、就医和子女入学,避免形成新的城市边缘区域。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力度。市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力度,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好项目资金。各县区也要足额配套,以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局面,使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按计划整体有序推进。应切实调动政府和社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要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比例,保证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应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我省xx市和这次考察调研的xx市、xx市今年入选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的28个试点城市行列,我市也应主动出击,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向上级争取列入试点城市。各级政府应在减免规费等方面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借鉴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广泛动员并吸引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好的企业家,投身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同时,各县区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用好用活中省市专项资金,积极开展配售与产权出让的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用配售与出让产权的收入,滚动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四)严格土地供给,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各县区要根据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全面落实《陕西省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陕办发〔xx〕11号)精神,确保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占到各县区房地产用地指标的30%左右,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未能按时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县区,暂停其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审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政府划拨;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城镇国有土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要加强耕地保护和牢固树立集约用地理念,严格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

  (五)创新工作理念,启动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今年6月,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住建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这是深化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目前我市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缓解,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再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来榆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需求尤为迫切。根据我们调研,因榆林房价的坚挺上涨,市县城区中等收入家庭对户型在80—120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予以热切的期待。借鉴xx市先进经验,实现公共租赁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一体化建设的好处在于:一方面,不再单独新建廉租房,廉租房居民与公租房居民同住同一小区、同一品质的房屋,只是租金有所区别,且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补贴政策,廉租房租金应控制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一定比例。另一方面,公租房可有条件地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承租者可通过成本价购买,转换成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房,不再缴纳租金。购买者如果需要转让,只能以购房价加利息由政府回购,再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流转使用。因此,我市应尽快启动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通过这种租金不高、又可以长期稳定租住的公租房,即可以推迟“夹心层”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购房时间,又对避免产生灰色交易、缓解城市化带来的住房供需矛盾、有效稳定房价等难题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六)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考核。要进一步落实市、县区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在资金筹措、开工准备、施工招标、质量监管等方面,落实部门和施工单位责任。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不折不扣完成中省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统筹使用中、省、市下拨的投资补助和租房补助资金,督促县区政府落实责任,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同时,要严格工作职责,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保障房“一保到底”,确保群众真正得以安居。要将住房保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列为民生工程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七)完善政策措施,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发展。一些县区政府认为对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可以实行出租与出售相结合的“租售并举”方式,按群众自愿原则可以出租,也可以出售部分产权,实行共有产权制度,对这一现象我们要正确看待,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探讨,在不违背有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措施。同时,各县区要按照全市《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落实配建政策,做好商品房配建廉租保障住房等工作,普通商品住房中要配建不低于5%的廉租保障住房,必须在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筑总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套数套型面积、建成后政府收回或收购的条件,对没有按照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且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手续。

  (八)积极探索经验,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住房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住房保障工作能否公平公正实施、关系到住房保障资源能否公平善用、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与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应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管理服务。一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其他兄弟地市机构设置的做法,应在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成立住房保障中心,核定机构编制,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办公经费,建设高效有力的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中心。二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式。应对实物配租形式进行改进,可依据不同的收入状况和住房情况对低保户划分等次,按类别缴纳不同比例的住房保证金,强化约束管理,确保“易进易出”。三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机制。应逐步建立、健全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现状监控体系,提高核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断完善廉租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四要加快建立两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与市级管理部门联网,实现多部门共享,依托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县区、街道办三级联动的信息化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机制,其建设、管理费用可由同级财政专项解决。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我们按照中省的有关要求,上下一心,扎实推进,创新工作,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一定能得到有效解决,“住有所居”的目标也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6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用地方面

  20xx年廉租住房项目用地为1484㎡及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为4530.78㎡其性质均为行政划拨。以上两个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全,不存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土地用途及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性质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济适用房由朝阳三合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柏峰紫域”项目中配建,其土地采取出让形式,其占用土地1736㎡。

  (二)招标投标方面

  20xx年廉租住房项目及20xx年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程序要件齐全有效,招标公告通过指定媒介公开发布,不存在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化整为零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问题。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符合要求,招标项目依法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专家评委人数符合法定比例。投标资质真实有效,分包工程合规,不存在转包、挂靠问题。招标人、投标人严格按中标通知书的内容订立施工合同。招投标有关资料全部归档,档案管理规范。不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标活动问题,中标企业施工手续齐全有效。

  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备,正在进行项目招标公示。

  (三)工程质量方面

  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参建各方主体具有相应资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日记等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齐全。工程现场总平面布置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混凝土搅拌站的设备状况和工作环境及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钢筋规格、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置、钢筋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工程地基基础、地下结构防腐、防水符合要求,结构构件表面平整度符合要求。房屋使用功能中墙体结露发霉、外保温墙面裂缝、填充墙裂缝、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屋面及有水房间地面渗漏、外窗渗漏等质量通病均进行了有效的防治,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四)工程安全方面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均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了项目安全检查监督备案。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建筑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建筑施工现场按相关规定开展文明施工。

  (五)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筹集,并基本上按施工进度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手续完备。按照规定在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无闲置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使用中无挤占、截留和挪用,不存在补助资金、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法人设置专账管理安居工程资金,财务核算符合规定,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发放补贴资金进行认真审核,被补贴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按照“先租后补、不租不补”的方式发放补贴。

  (六)住房分配方面

  编制《xx县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建发[xx]39号)、《xx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政办发[xx]65号)等相关政策,拟准备颁发《xx县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并在相关政策基础上对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分配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现已建立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严格执行社区、街道、民政和住房保障部门四级审核,县报、电视台两次公示,公开投诉电话的`“四审两示一公开”制度,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每户一档,按街道分类,编订序号,对应入卷,妥善保存,实施动态管理。

  二、下步努力方向

  一是根据省九个部门下发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县也相应的制发了《xx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在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管上,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力度,特别是对项目的质量,一方面各监督、监理部门负起责任,另一方面驻在组的相关人员也要履行职责,真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三是为保证“两租房”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应该全力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在资金的拨付上,应该按项目的预算和形象进度及时足额的拨付到位。对经适房的建设,一方面对开发单位实施监管,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服务力度,在原有所提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在建设过程中尽其可能的为开发商排忧解难。

  四是为进一步做好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分配打好基础,做好相关工作,第一,制定好分配政策。第二,进一步核实分配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三,严格程序。在分配上必须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第四,严肃纪律。对具体工作人员不允许营私舞弊,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总之,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真正做到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必须严格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7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此作为提升全市群众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列为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市住建部门不折不扣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保障房建设工作决心大、建设标准高、覆盖范围广、保障水平高、推进速度快,工作成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我市成立了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石市长任组长,住建、财政、国土、民政、人社、公安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部门之间加强协作,统筹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遇到的各项问题,为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近年来,市政府支持市住建部门根据中央、省、盐城市文件,结合xx实际,组织编制《xx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先后出台了《xx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办法》、《xx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xx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措施得力。市住建局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使用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电视、报纸、专栏橱窗等途径,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信息告知工作。市民政、人社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认真把关,为扩大保障覆盖面提供了有力支撑。市财政部门支持住建部门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公积金增值收益、日常租金、经适房购房款、本级财政预算拨款以及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保证了建设资金需求。市国土部门配合住建部门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与土地供应计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在土地供应中予以提前单列,明确用地规模和供地时序,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序推进。

  (三)效果明显。近三年来,我市共建成保障性住房1472套,总面积14.1万平方米,为1347户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另有374户次享受到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今年当年新完成新东苑二期12幢保障性住房共5.55万平方米,年底前将交付使用。拆迁安置房建设方面,已完成主城区拆迁安置房5万平方米,德惠花园、润富花园、同福花园等小区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按序时推进,另外还在港区、开发区筹集了3648套(间)公共租赁住房。我市在20xx年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中名列第一,20xx年被省住建厅表彰为盐城市唯一一家棚户区改造先进集体,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列全省第九名。

  (四)反响积极。与大部分地区将保障性住房规划在城市周边不同,我市充分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将保障性住房全部规划在市区,保证了入住居民的交通、入学、就医等方面的便利。我市还在盐城各县市中率先出台了《xx市市区20xx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认定条件和标准》,继去年将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人均月收入由848元调整为993元后,再次将标准放宽到xx24元,并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扩大到低收入无房家庭(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进一步降低了住房保障门槛,住房保障制度和保障标准在盐城各县市中处于领先水平。这一系列惠民措施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欢迎,为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祥和、建设幸福xx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二、存在不足

  (一)资金保障后力不足。资金是保障房建设的基础,我市在不断降低保障门槛、扩大保障范围的同时,保障房建设资金也面临巨大压力,资金结构的不合理也可能会形成一定的风险隐患。今年保障房建设预计所需资金1.34亿元,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补贴资金,预计全年可争取5000万元,加上市本级财政预算、公积金增值收益、房租收入、经适房购房款等解决部分资金,还有超过6000万元的资金缺口由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发行债券解决。随着城投公司去年发行10亿元债券、今年又申请了15亿元债券,偿债压力将逐年加大,后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将会越来越多。

  (二)管理制度尚未完备。让最需要的困难群众优先得到住房安置,是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而把好准入资格认定关和退出管理关,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市现行的申请对象资格认定办法还是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居委会证明、张榜公示等较为传统的套路,一方面占用了大量的工作量,难以保证全面、准确地获取申请对象家庭收入的准确信息;另一方面对困难家庭的资格认定也有所局限,难以对整个家庭的住房、车辆、有价证券等总资产进行全面认定。在后续动态管理方面,我市住建部门正在进行探索,对入住后条件改善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如何采取分级调高租金等办法强化管理,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十分行之有效的退出机制。

  (三)公众认知仍有偏差。尽管市委、市政府不断降低保障门槛,住建部门高标准保障水平也得到了绝大部分群众的认可和肯定,但在调查中我们还是发现,有些群众对住房保障政策不够了解,存在认识偏差,有极少数甚至存在主观恶意。比如一些经适房住户把自己出钱购买经适房当作一种普通的市场买卖行为,甚至当成投资手段。极少数群众认为自己买经适房也花了钱,住公租房也是国家的政策,与地方政府无关;有的认为保障房申请时间长、房子面积小,是地方政府故意把申请者推向商品房市场,进而对政府所面临的困难不了解,对职能部门为此所做的努力不体谅。由于对政策不了解,还有一些群众容易道听途说、胡乱猜测,对政府惠民措施的落实和政府公信力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修编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市政府十分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已于20xx年制定了《江苏省xx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但随着xx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上级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释放出强烈的改革信号,住房保障的形式可能将逐步由实物配租向货币化方向转变,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中央、省相关政策的调整,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及早做好规划调整完善的准备。

  (二)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体系。要建立起科学、有效、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体系,稳定资金保障方式。近年来,政府的融资平台逐渐增多,债务规模也越来越大,对债务总量的把控就尤为重要。长久来看,用举债的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并不是可持续的。但保障性住房建设事关民生幸福,事关xx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停滞不前。对于未来保障房建设所需资金要提前做好谋划,要通过融资平台、财政预算、公积金增值收益、租金收入、土地出让净收益等渠道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资金供给的稳定、可持续和住房保障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当务之急是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我市现行的认定方式明显滞后于实际需要,在盐城各个县、市、区中,目前仅剩xx还未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市领导小组要协调民政、住建、公安、人社、金融等各部门,通力合作、认真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充分运用现代化网络手段,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科学制定出符合xx实际的认定办法。要将家庭住房、车辆、有价证券等所有资产纳入认定范围,严厉查处为申请保障性住房而转移资产的投机行为,让投机取巧者无空可钻,维护政策的公正性、严肃性。超出保障条件人员如何退出是保障房工作的一大难题,各地较多采取的是提高租金标准等软性措施,但政府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仍然被占用。建议市政府及住建部门研究完善相应的退出机制,加强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引导,探索通过非诉行政执行等多种方法,加大有效约束力度。

  (四)确立协调发展格局。要像建商品房一样来建保障房,继续强化保障房工程的建筑品质,做到“廉租廉价不廉质”。对保障房集中的小区,在保证容积率、绿化率以及卫生保洁、停车位配套等方面品质的同时,要与城市整体规划相衔接,在建筑色彩、建筑造型设计等方面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统一。在严格执行中央、省、盐城市政策的同时,考虑xx的地区特点,合理设定保障房的建筑面积、户型等标准。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保障房与商品房的关系,合理确定保障房与商品房建设比例,在保障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的同时,也要确保不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冲击,促进城市整体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城建品质的逐步提升。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中央、省政策的调整,住房保障方式的调整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大趋势,市住建部门要敢于尝试、勇于探索,充分领会中央鼓励改革创新的精神实质,加强政策研究,学习借鉴“三房并轨”、“共有产权”等创新做法,确定合理的保障房类型比例,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8

  根据贵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严格对照自查内容,按照从基层到机关部门、成员部门到领导小组的方式,逐条逐项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房保障工作总体概况

  从20xx年起,我县由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入手,不断创新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县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以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为重点,努力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20xx年我县共筹建、改造各类保障性住房4847套(户),新建住房面积35.91万平方米,总投资5.1亿元;其中:筹建廉租住房1525套7.62万平方米,总投资1.08亿元;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160套27.86万平方米,总投资3.82亿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72套0.43万平方米,

  总投资670万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90户,完成拆迁面积0.99万平方米,支付拆迁补偿资金1291万元。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实施情况

  (一)分配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20xx-20xx年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平罗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平罗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平罗县公共租赁住房暂行办法》《廉租住房分配方案》、《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标准》、《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等20多项规章制度,在具体贯彻执行时,规定了申请及审核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确定保障对象的认定和补助标准,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面覆盖至建制乡镇,低收入标准由50%提高到现在的60%;补贴标准分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两种,享受低保的保障家庭按照每人每月6元/m发放,低收入家庭按照每人每月5元/m发放。

  2、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工作程序。为使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公开、公平、公正,使其臵于社会监督之下,我县严格实行“三道门槛(即街道办(居委会)、民政、住建局)、两榜定案(即初审、复审公示)”的流程来确定保障对象,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严格实行报名、公示制度,将申请条件及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在电视台、政府信息网和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提出异议者,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给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3、办理手续规范、统一。我县狠抓保障性住房申报制度,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全套申请审批表格,对申请对象的住房和收入进行核定,制定了入户调查登记表、申请审核登记表、租赁合同、租赁证、租赁补贴协议等相关登记手续,办理手续规范、统一。

  4、实物配租工作公开透明。对实施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我县每分配一批都将逐户调查核实一次,按照家庭住房困难程度、轮候制度等因素,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确定实配对象,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批准实施。实物配租住房楼层分配,一层楼房优先安排持有肢体一级、二级残疾证的保障家庭和申请人为65岁以上的(家庭成员)保障家庭,二层至六层的楼层选择,根据申请人年龄大小和身体状况分配,患有重大疾病、行动不便的优先安排低楼层。租金收取标准:其低保家庭1元/xx㎡xx月;超过保障面积的部分按 2元/xx㎡xx月标准计收;低收入家庭1.5元/xx㎡xx月;超过保障面积的部分,按2.5元/xx㎡xx月的标准计收。

  5、加大信息宣传领导。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络和各社区宣传栏上向居民公开宣传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服务电话等事项。同时还发布年内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套数、面积、建设地址、工程进度等情况的信息,让人民群众掌握其实施动态。

  6、创新住房档案建设。在住房档案管理上按照“一户一档、户档相符”的原则,专门制作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的住房保障档案盒,并将保障家庭人员信息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便于查阅核实,档案保存完整,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符,归档及时,并且根据每年复核情况,及时进行补充更新,实现动态管理,目前我县建立廉租住房档案1374份,经济适用住房档案2158份基本实现了住房档案动态管理。

  7、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为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退出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完善退出机制,从20xx年起,由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建设、财政、民政、公安、城关镇等相关部门抽调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复核,坚持定期不定期走访,核实其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对收入超标、住房得到改善的家庭,及时取消其资格,并发放退出通知书,告知其不再符合保障标准的缘由,确保保障对象退出机制的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共累计清退保障家庭227户,其中清退租赁补贴保障家庭222户,实物配租保障家庭5户。

  8、后期管理的`新格局。为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对于政府主导参与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通过和物业公司签订委管合同后,将小区整体移交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小区内的垃圾箱、垃圾清理工具等配套设施等费用一并列入成本造价

  内,统一由政府“买单”。小区内的物业管理,采用物业公司和业主共管方式,物业管理费由廉租房承租的住户承担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并成立了廉租房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承租廉租房的家庭适当减免相应的租金。

  (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了工程质量监管职能。对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责任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履行了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制度;参建各方主体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体结构质量,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和复验制度,屋面、墙体、厨卫等重点部位质量通病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瘦身钢筋”、新型墙材、建筑节能等突出质量的问题治理,分户验收制度的落实等参建各方质量责任行为到位,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工程使用原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分户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合法,工程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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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高度重视,把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目前英吉沙县已建设完成保障性住房2915套,建筑面积18.98万平方米,在建保障性住房4792套,建筑面积27.37万平方米,合计77xx套,46.35万平方米,总投资为54539万元。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廉租住房:按照英吉沙县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到20xx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4909套,总建筑面积约24.5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603套,建筑面积30150平方米。目前我县已建设完成廉租住房2643套,17.92万平方米;在建3492套,20.84万平方米,合计6135套,总建筑面积38.76万平方米,总投资为45xx8万元,与20xx—20xx年4909套的建设任务相抵,超额完成1226套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实际上我县已完成了20xx年、20xx年的廉租住房建设1400套任务的87.57%。

  2、棚户区改造: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20xx年至20xx年规划改造英吉沙县城镇九个社区,合计改造棚户区住房6003户,计划总投资11.4亿元。其中其兰巴格社区625户、英巴格社区625户、吾尔也提社区1000户、欧阿达阿勒迪社区553户、英协海尔社区750户、拉瓦社区500户、阿克巴格社区500户、克勒克霍依拉社区700户、阿依丁库勒社区750户。20xx年计划改造完成1524户,总投资为26999万元。其中新建安住房400套,货币补偿改造1124户,完成年初计划的100%。安住房建筑面积3.21万平方米,投资为4337.83万元,目前主体已完工,工程款与安补偿资金合计支付9714余万元。

  3、公租房:20xx年到20xx年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246户,计划投资4.61亿元。20xx年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148套,截止目前1172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建筑面积4.36万平方米,总投资5122万元.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102%。其中900套,3.32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新城区,目前正在三层施工;另有272套,1.05万平方米,分别建于依格孜牙乡、色提力乡、托普鲁克乡、克孜勒乡、乌恰乡、苏盖提乡、萨罕乡、县医院,现已竣工并交付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认真加以解决。

  1、建设资金压力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紧,资金需求大,但由于上级补助资金有限,资金自筹配套的压力较大,特别是拆迁成本高和居民小区的附属工程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导致保障性住房总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建设任务日趋繁重。总的看我县保障房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建成数量还不大,预期明年建设实施任务将是今年的3倍,保障房建设的压力日益加大。

  3、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长远发展的规划、土地供应、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二是保障对象的政策制定、资格审查、收入核定、住房退出等方面的机制还不完善,离应保尽保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配套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人员和经费等不足,给保障房的后续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几点建议

  1、要提高和深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全国上下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各级要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把保障性

  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设立绿色政策通道,认真研究破解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难题。房管、建设、国土、发改、财政、民政等主要责任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形成快速推进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合力。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程质量,重视完善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建成民心工程。各单位特别是企业、社区和劳动保障部门等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既要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做好申请工作,又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切实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为做到应保尽保打下基础。

  2、立足长远,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工程,因此,要立足长远,科学论证,编制好建设规划,要优先考虑土地规划,提前做好土地储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建设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确保规划一批,建成一批,安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

  3、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力度。要把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千方百计解决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一是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专款专用。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递增。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将土地出让金10%和住房公积金净收益足额提取。二是要加大向上争取的力度,做好项目储备,抓住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资的时机,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央资金支持。三是要积极探索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途径,建立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家,投资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努力扩大建设资金来源。

  4、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建设。随着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加快,保障性住房保有量越来越多,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建设,做好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十分迫切和必要。一是要尽快研究制定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

  职责,确定主管部门和保障对象的权利、义务,确立保障性住房稳定增长的机制,对限价房、经适房的管理、分配和审批,廉租房、公租房的使用、审核、退出及物业管理,保障对象收入和住房状况信息监控等作出规定,从制度上保证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发展。二是要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核定机构职能和编制,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办公经费。三是切实落实好住房保障政策,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保障的范围,适时向乡镇、农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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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区保障性住房基本情况

  (一)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

  我区目前在建的美兰区中贤村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是海口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20xx年第四季度新增投资、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重大决策措施。该项目建设用地12235㎡,政府计划投资9550.79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122.22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428.565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43068㎡,按八度抗震设防,分A、B两幢共建设廉租住房772套,套型平均建筑面积46.85㎡。该项目20xx年4月动工建设,截至20xx年6月底,A栋(18层384套)、B栋(18层388套)主体及室内工程已全部完成,室外配套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实际完成投资9653万元,占计划投资的90.7%。项目建成后,可解决我区大多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该项目由美兰区政府委托美兰区招投公司代建。

  我区经济适用房项目(水滨花园)位于滨江西路西侧,土地权属为白龙街道办的中贤一村经济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5亩,拟建经济适用房578套,目前基础施工已完成。该项目由市里委托市城投公司代建。

  (二)廉租住房配租和房屋租赁货币补贴发放情况

  20xx—20xx年,我区分三批配租了青年路民安小区、岭下小区和君尧路美舍河小区共578套(含面向直管公房回迁户的31套)廉租住房。其中,民安小区168套、岭下小区222套、美舍河小区188套,惠及1445人;回迁安置国家直管公房501套。我区已经入住的578户廉租住房配租户中,397户为低保户,占入住户数的69%。目前已核准的345户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家庭中有162户是低保户,占轮候对象总户数的47%,这批轮候对象有望在年内得到安置。此外,在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中,共有224户特困和低保户享受到了45—60平方米不结算差价的拆迁安置房。

  自20xx年以来,全区共发放住房货币补贴326.32万元,惠及2127户,5346人。其中,20xx—20xx年发放金额分别为39.96万元和68.88万元;20xx—20xx年,我区加大了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20xx年发放501户,1205人,发放金额1,150,714.68元;20xx年截止目前已发放538户、1325人,发放金额995,864.94元,其中98%从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轮候对象中产生。20xx年已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538户中有318户低保户,占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对象总数的59%。20xx年上半年,发放货币补贴772户,发放金额177.16万元,惠及人口1904人。自20xx年起货币补贴全部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

  (三)经济适用房申请情况

  我区经济适用房申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市住建的统一部署,已在全区全面开展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宣传、申报表格发放及受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发放经济适用房申报表2406份,回收1714份,入户调查、情况公示、资格确认工作正按规定程序进行,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截至今年6月,已核准并在媒体上公示544户,拟公示962户。

  二、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廉租住房项目工程质量优良。20xx年底,我区接到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后,以最快的时间选定建设地址,并抓紧时间完成征地、补偿等前期工作,20xx年4月,我区廉租住房项目率先其它三个区动工建设。该项目采取代建制,由美兰区招投公司作为代建单位,依法履行代建职责。在建设过程中,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海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为施工单位、海南航达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为监理单位,并依法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和相应的廉政及安全生产合同。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二是积极协调,密切配合,按时推进工期。保障性住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我区政府积极协调市国土、规划、发改、住建等各职能部门办理各种建设手续。区招投、房管中心、国土分局密切配合,及时申报有关建设材料,按时取得相关证件,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三是对历次中央、省、市及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我区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同时,建立和完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四是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报批手续和拨付程序,帐目日清月结,无违规无差错。由于我区一直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施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多次受到中央、省、市检查组的好评。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廉租住房配租给最需要房子的群众。我区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高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使我区广大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群众切实受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1、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镇、街道办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镇、街道办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民政、纪检的工作人员及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组。

  2、严格履行廉租房申请规定程序,廉租住房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由街道初审、民政部门复核、区房管局核准。初审结果由各街道公示、核准结果经区实物配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再次在各街道进行公示,最后将拟配租名单在海口晚报上集中公示无误后才给予配租。

  3、精心制定配租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三公”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在配租过程中,结合全区各街道廉租住房申请情况,按居委会个数比例分解廉租住房指标,并适当向申请人数多的街道倾斜。在对轮候家庭打分的过程中,依据家庭得分高低确定配租对象,在全区范围内按得分高低确定选房顺序,配租相应房型。同时,对残疾、孤老等特殊群体照顾安排在一、二层居住。

  4、组织纪检监察及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入住情况的调查和资格复核工作,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20xx年度,共取消3户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改变2户的保障方式。20xx年5月,又取消7户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依照规定处罚并责令限期腾退房屋。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落实建设用地是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关键,但是海口作为省会城市,土地资源稀缺,土地供应紧张,落实建设用地已逐渐成为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工作的“瓶颈”。建设用地不落实,其他工作就是“空中楼阁”。建议根据中央要求,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早规划、早落实。

  (二)根据规定,廉租住房套型面积原则上不超50㎡,但在实际设计中,根据地块规划设计布局的需要,不可能精准,给设计规划带来较大的`难度。建议廉租住房套型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上下浮动几平米。

  (三)最低生活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量大面广,情况复杂,但是目前街道一级没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从事这两项工作人员都身兼数职,工作强度非常大、完成工作任务难度较大。建议上级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区级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配套相当的工作经费,确保城镇低保和保障性住房这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做好廉租住房配租工作。截至20xx年6月,我区还有1200多户申请廉租住房,涉及人口3084人。考虑到我区地处老城区,各种所有制下岗困难群众多,危房户多等实际情况,我区已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增加调剂400套廉租住房房源,加上在建772套廉租住房,实施配租后,可基本解决全区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解决了住房问题,将更加关心和支持党和政府安居惠民政策的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促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良性循环。廉租住房建设耗费大量资金和社会资源,加强动态管理,用好现有房源,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可持续性作用关键、影响较大。我们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强入住调查力度,并努力使廉租住房退出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大保障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工作,是中央、省、市、区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我区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倍受全社会广泛关注。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将加大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积极稳妥实施安居惠民各项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为切实解决我区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而努力。

  (四)经济适用房的审批工作。经济适用房资格确认审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们将积极稳妥推进审批工作,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严格落实“三审两公示”原则,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审批程序透明,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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