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项制度(通用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1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5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2车间主任/带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2.1负责本班安全生产工作,抓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
2.2组织开展本车间,班组的教育和培训,督促检查工人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2.3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4只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检查现场安全。纠正、阻止违章作业,发现隐患时,及时报告排除。否则,有权责令停产撤离现场。
2.5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和安全事故,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记录,做好安全生产交接班工作。
3科室人员安全责任制
3.1负责室内办公设施的安全。
3.2做好室内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3.3财务室人员负责保险柜的安全。
3.4把贵重东西锁好,离开时,一定将门窗锁好,以防被盗。 4库房管理员安全责任制
4.1入库的原材料、半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2对怕潮或易上锈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3对保管物品登记上账,标明物品名称与数量、规格型号、单价,做到账物一致。
5警卫室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5.1非本厂员工进入需填写来访客人登记表。
5.2保安人员应对本厂的公共财物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失窃。
5.3保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要对工作认真负责。
第二章、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1各级各部门检查次数安排
⑴企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或分公司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⑵企业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⑶车间或作业现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⑷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日、班巡回检查。
1.2检查内容:
⑴查思想。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以及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情况;
⑵查制度。主要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贯落实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杜绝三违;
⑶查管理。主要检查各生产系统、各作业地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正常;
⑷查安全隐患。检查各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运行是否正常,各生产作业地点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⑸检查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2.1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清除职业危害的设施,要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2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劳动卫生要求。对人身有危害或对环境有污染的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对容易发生危险的特种设备,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准上岗。
2.3劳动场所要有可靠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如湿式凿岩、洒水除尘设施等)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有电危险”、“严禁烟火”等标志)。
2.4对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对接触有毒物质、粉尘等危害健康的作业人员,从事电器操作、高空作业以及其他特种作业的人员,要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2.5对从事接触尘、毒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
2.6对有尘、毒、噪声、振动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要定期进行检测,发现超标,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1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1.1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和基本安全管理知识教育,提高其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方法。
3.1.2总经理、主管生产和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技术管理干部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3.2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2.1新工人入厂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并由老工人带领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3.2.2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
3.2.3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设施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准上岗。
3.2.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对有关人员要进行“三新”知识和技能培训。
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4.1事故抢救
4.1.1伤亡事故发生后,企业领导及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1.2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进行事故调查。
4.2事故报告
4.2.1伤亡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以便于有关部门组织抢救、调查、处理。
4.2.2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即将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上级安全监督部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
4.3事故调查分析
事故发生后,由有关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⑴查明事故详细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⑵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
⑶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⑷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⑸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5.1全面综合性的大检查每年不少于三次(春节、五一、十一)。
5.2企业作业现场,班组长、安全员在日常生产中,随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5.3对季节性的安全工作(冬季、夏季)要定期组织检查。
5.4通过检查暴露问题,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堵塞漏洞,进行整改。
5.5对查出的问题要逐项登记,本着边查边改的原则,能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也要按“三定”原则:定时、定人、定措施,做到整改有计划,防患于未然。
5.6对没能力解决的不安全因素要逐级上报,争取上级协助解决。在没解决之前,要立即停产采取临时措施。
5.7安全整改方案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商制定。整改验收由安全员先行验收合格后报企业安全领导小组验收。
5.8凡列入安全整改记录的需进行整改的问题,经整改验收合格后,要记录于整改记录中。
6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1了解设备的特性,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经济效益。
6.2对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1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7.2存档资料:
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⑵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⑶安全会议纪要;
⑷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报告;
⑸重大隐患登记控制记录、检测报告及应急预案;
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⑺职工工伤及鉴定记录;
⑻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记录。
7.3各项资料必须单独立卷存档。
8安全奖励制度
8.1奖励
企业每年年终要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组织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个人。企业对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8.1.1安全生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粉尘、烟尘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8.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纠正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1.3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8.2处罚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处罚:
⑴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的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⑵对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事故单位,除责其补报外,对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其
法律责任;
⑶对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操作规范
一、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先检查电器开关和各部位搬把位置是否正常好用;防护罩是否牢固,卡盘保险螺丝、车刀、工作物、刀架把中心螺丝是否紧固,尤其是车偏心、把弯板时,压板螺丝必须详细检查。
2、卡活时要根据不同的工件和切削要求,将工件卡紧、顶牢、架好,在卡偏心件和曲轴时要上好平衡坨。
3、小刀架、导轨面上不得放置刃具或工件,找正用的划针盘,用后要放到安全的地方。
4、工作中不准擦拭机床,出现较长铁屑时,应采取断屑、卷屑措施,清理铁屑必须用工具,转小刀架时必须把溜板箱(大刀架)退出;自动走刀时,禁止脱离工作岗位。
5、使用锉刀光活时,必须右手在前左手握把,锉刀要有木把,禁止将砂布缠在工作物上打光,砂布长度不得超过加工件周长的80℅。
6、加工长工件时,必须在适当位置放好中心架,防止工件甩弯伤人,伸出床头的棒料,长度不能超出床头主轴以外200毫米,必须伸出更多时,要慢车加工并要加置防护措施。
二、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先检查机器,工卡具和皮带罩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2、钻孔或攻丝时,必须把工件卡压牢固,不准用手拿着工件操作;钻大型或畸型工件时,必须将工件垫稳,紧牢。
3、变换转速和装卸工件、钻头、钻卡时必须停车,严禁用手指加油。
4、钻头上严禁缠绕长屑,应经常停车清除,影响工作的铁屑不准用嘴吹、用手拿。旋转钻头严禁用手触摸。
5、精铰深孔时,拔取圆器和稍棒,不可用刀过猛,以免撞在刀具上。
6、使用摇臂钻时,不准在转动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扩孔时,横臂必须卡紧,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
7、台钻床导皮带变速时,必须使电机停止转动。
8、使用手电钻要戴绝缘手套,要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线。
三、立式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先检查保险装置是否灵活好用,根据工作物,检查限位开关是否好用,工作场地无障碍物。工具,量具不准放在横梁、刀架轨道上。
2、检查卡压工件是否牢固,保证在机床运转和切削过程中不会松动。工作台上浮动的东西应在开车前撤掉。
3、机床运转时,吃刀不得过大,不得用手触摸工件,测量工件时必须停车,严禁站在工作台上。两人操作时,要密切配合。
4、装卸工件所用吊具必须牢固可靠,严格执行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快速切削断续性工作面的工件时,工作台周围应设置高度为300毫米以上防护栏板。自动走刀时,操作者不准离开岗位。
6、成品、半成品、毛坯的堆放,必须离开机床一米以外。
7、未经考试合格的徒工和见习人员不准独自操作
四、成型车工安全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开车前检查电器和设备各部手柄是否正常好用。
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4、小刀架、导轨面上,严禁放置刀具或工具。
5、工作中不准擦拭机床,测量工件,必须停车,清理切屑,必须用工具。
6、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好工作场地。
五、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要注意机床前后有无人员及障碍物。检查电气设备的保险装置与各部开关、限位器是否灵敏好用。
2、工件及其工夹具的高度,必须低于牛头刨滑枕、龙门刨的横梁,工件必须卡压牢固,压板垫铁要平稳,块数不能过多。刨刀架不许有串动现象,预防吃刀时松动。
3、工作物不能堆放的过高,毛坯及半成品应放置离工作台或加工件的移动范围1米以外,单臂刨床加工件宽出刨台以外时,在行程范围内要加固栏或警告标志。
4、机床运行时,不准坐在或站立在工作台上,不准跨越龙门刨工作台或递东西。
有事离开机床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5、所用之手锤必须无淬火裂纹及飞边卷剌,所用的搬子、划线盘等工具、量具不应放在工作台和刀架上。
6、开车时应检查和取下床面上易活动的物件,并要求机床辅助人员离开危险区。
7、开车后严禁将手和头伸入刨刀的前面;自动走刀应将摇把取下,放在指定的位置;走刀时,必须试开一次空车,检查行程,先由最高点吃小刀然后扩大加工面。
8、遇有下列情况必须停车:
(1)离开工作岗位时;
(2)装、卡调整工件、刀具、测量尺寸,对样板或检查光法度时;
(3)清扫刨台上铁屑或设备运转不正常时。
9、翻转工件要选择适当地方,吊具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吊运前必须将工件捆绑牢固,不准超负荷吊物。
10、龙门刨前后两端必须安装防护撞挡和栏杆,使用天车时,必须熟悉其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手势,并严格执行。
六、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检查机床各部手轮,摇把位置是否适当,各处运转是否正常,工作物是否卡压牢固。
2、紧螺丝、擦机器、测量工件、换刀时要停车。支撑压板的垫铁要平稳。工作台和各导轨面、滑动面上不能放东西。
3、自动走刀时必须拉开工作台上的手轮,手轮内的保险簧不准擅自拆卸,运行
中不准突然改变进刀速度(有保险挡铁应按实),自动走刀时不准脱离工作岗位。
4、用较细刀杆时应尽量将刀杆缩短。铣削毛坯工件,应从最高部分慢慢切削,手不得接触转动部分,装卸工件时必须停车。
5、高速切削时,要加防护罩。铁屑不准用咀吹,更不准用手摸,清扫铁屑应使用专用工具,加工过程要清扫时,必须使用毛刷。
6、在龙门铣床上使用磨头时,砂轮应有良好的防护罩。加工大型工件时,要注意不能超过龙门的宽度与高度。由多铣头工作变为单一铣头工作时,应及时将不用的电机关闭。
7、齿轮、皮带转动部分要有防护罩,较锐利工具及工作物要放置牢固,装卸铣刀时螺丝要拧紧,并要防止割伤。
七、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穿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并认真检查气压表、减压阀、防回火器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在校检周期内。各种气瓶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要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不得砸、撞、震动和在强光下曝晒。
2、使用后的各种气瓶,必须保留1-2个大气压,以保证下次充气时进行鉴别,气瓶和管道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加温。
3、乙炔、氧气软管接头处要严密不得漏气,不准接触油类、金属溶液、高温管道。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应加防护盖。发生回火或爆鸣,应先关乙炔阀,后关氧气阀。
4、不准在带电设备、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内进行焊割。工作中遇到煤气,油质气和油管时,在没有关闭总阀并彻底清除可燃气体时,不准焊割。
5、检查设备、导管、阀门是否漏油时,必须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氧气瓶和乙炔瓶应相距5米以上,并相距明火应在10米以上。
6、高空焊接时,必须戴上安全带,在地沟内或容器内焊接时,必须遵守专门的安全要求并设有监护人进行监护。
7、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事先必须经过清洗(用肥皂水或碱水)并用蒸气和压缩空气吹净。同时,容器的所有通气孔,必须打开与大气相通,否则严禁焊接。
8、焊接工作地点必须保持整洁,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时,要搬开以后再点火焊接割。
9、收工后要详细检查工作地,无异状和火患后方可离去。
八、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穿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电焊机外壳及二次线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3、一次与二次线接线端,必须有绝缘防护装置,其线路绝缘必须良好。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三米。
4、夹焊条的钳子,必须绝缘良好,操作前要戴好防护面罩。
5、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应有良好通风,所用的照明手提灯,不得超过36伏特,并要在操作者脚下垫好绝缘垫。
6、不准焊接密闭或内有压力的容器,焊接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一定要先彻底清洗,打开通气通道,使空气畅通。
7、煤气、油质和油管,在没有关闭总阀门彻底清除可燃气体时,绝对不准焊接,在焊接工作场所10公尺内,不准有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8、电线和接地导线不要放在气焊使用的胶管、氧气瓶和乙炔瓶处,电焊机移动时应先切断电源。
9、在室外进行操作时,特别是在接近或跨越通行道路时,敷设在地面上的电线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行人或车辆压踏而发生触电事故(必要时应穿套铁管)。
10、电焊机不得放在潮湿的地方,连续工作一小时以上时,要检查电线,当电线温度超过30℃时,要立即停止工作。
11、仰面焊接作业时,要将衣领、袖口等处扎紧,在距地面二公尺以上高空焊接时要配带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具,并要隔绝下面行人通道。
12、打火前应先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弧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固定焊接场所周围,必须有防护挡屏。
13、下雨时不得露天焊接,工作中断时,必须切断电源,下班后应整理场地,消灭火种,关闭总电源。
九、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严格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合乎安全要求,锉刀、刮刀、手锤应装牢固的木把,否则不得使用。要经常对工具维修保养,并进行检查。
2、使用钻床应遵守钻工安全操作规程,工件要夹好或压牢,锉下或钻下的铁屑,不得用嘴吹。
3、剔工件时,对面不准有人,应该有保护网,安装工件时,不准将手伸入活动的螺丝孔里摸试,以免挤伤。
4、使用砂轮时必须严格遵守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手电钻、手提砂轮机时要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线。使用天车吊运工件时,必须遵守天车安全规程。
5、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须修理时,必须找维修电工,不准乱动和拆卸。
6、多人装配或吊装工件时,要有专人指挥,行动统一,密切配合。吊装时所用的钢丝绳,要符合规定,被吊物数量较多时,应设置专用吊具。
7、研板必须有拿手或吊环,刮研下的铁屑禁止用嘴吹。
8、使用三角刮刀时,必须一手握刮刀把,前手要手心向下压,以免被刮刀刃刮伤。搬手不适用时,不准加垫代用,亦不准在搬手上加套管使用。
9、手持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
10、试车前各防护、接地(或接零)控制装置必须安全可靠,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各转动,移动部件周围有无障碍物。
11、零部件要堆放整齐、牢靠,通道应保持畅通。
12、不准把工件吊起来工作,加工面必须朝下时,应用牢固的台架托平架稳,否则不准钻到下面去工作。
十、镗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机床各系统安全装置、电气各开关及机床运转部分是否完善和灵活好用、各手轮摇把的位置是否正确适当,快速进刀有无障碍。
2、每次开车及开动各移动部位时,要注意刀具及各手柄是否在需要的位置上。搬快速移动手柄时,要先试开一下,看稳定部位及方向是否相符,严禁突然开动快速移动手柄。
3、机床开动前,检查镗刀是否把牢,工作物是否卡压牢固,压板必须平稳,支撑压板的垫铁不宜块数过多和过高。
4、机床开动时,不准量尺寸、对样板或用手触摸加工面,不得擦拭和注油。镗孔、扩孔时不准将头伸进加工孔观察吃刀情况,更不准隔着转动的镗杆取东西。
5、切削下来的铁屑不能用嘴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清扫铁屑时,要用专用工具和毛刷。
6、使用手旋盘或自制刀架进行切屑时,不准站在对面或伸头察看,以防刀架螺丝和斜铁甩出伤人。停车后,严禁用手握刀杆、刀盘或其他东西强制停车。
7、两人以上操作一台镗床时,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由一人指挥;启动工作台自动回转时,必须将刀具退回,工作台上禁止站人。
8、搬抬工件时,两人动作要协调;吊工作物和夹具时,所用吊具,应随时进行检查;并认真遵守吊车操作规程。
9、工作结束时,关闭各开关,把机床各手柄搬回空位。
十一、插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检查机床各部运转是否正常,电气设备是否灵活好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
2、在开车插削之前,或在调整冲程后,要使刀具离开工作物,用手轮盘车,滑动2—3次,检查好冲程之后,方准开车工作。
3、插床在运行中,不准将头部伸到滑枕行程内观察吃刀情况,需要察看时,必须停车。
4、工件要卡压牢固,手摇进刀时,吃刀不能过大过猛,防止打刀伤人。
5、工作中手不准扶着工件和床头,更不准把持刀杆,防止被带进施工孔而戳伤,同时不准把脚踏在机床运转部位上。
6、不准在工作中直接用手清除铁屑,附着于刀头上的油沫和铁屑不准用嘴去吹,防止滑枕落下挤伤头部和手臂。
7、自动走刀时,要安好定位挡铁,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插削完成后,要用手轮将滑枕升到最高点,然后再卸活。
8、使用天车吊运工作物时,必须严格遵守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铜管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所须的防护用品。
2、开车前检查机床各部手轮位置是否正常好用。
3、工件必须装卡牢固,装卸工件及清理余料必须等主轴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
4、使用悬臂吊装卸工件时,吊具要稳妥牢固。
5、高速切削时,要加防护,铜屑不准用手摸、用嘴吹。
6、自动走刀时,必须拉开工作台上的手轮。
7、装卸铣刀螺丝要拧紧,并要防止割伤。
8、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设备和场地。
十三、装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工作前必须验电,需带电工作的,必须检查导线的绝缘插销、接地及接头是否良好,所有设备的线路不许裸露导体。
4、使用手电钻、手砂轮、电烙铁等用具,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线,使用前要检查,有不安全状况时不可使用。
5、导线的安装,应严格照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线头必须牢固。
6、熔化焊锡时,熔锅要支撑平稳,不可装得过满,并注意不可掺入水以免爆炸。
7、试车前要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
8、手提灯要有防护网,电压不得超过36伏。
十四、电气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2、拆装电机时,要先将电机外壳垫好放平,用风清除污垢时,必须在专门房间内进行。
3、用汽油和洗油清洗工作物,必须在干燥前将油吹干涮净,工作物进炉时必须断电。出炉后的工作物,要进行自然冷却,浸漆之前其温度不得高于60~70℃。
4、溶化沥青时,应将沥青加热锅支稳垫好,溶化量不可过满,浇注沥青时要戴好手套和口罩。
5、溶化焊锡时,严防渗入水分,不准用温度过低的金属棒搅拌。操作时,需戴防护镜。
6、使用喷灯时,先检查油筒是否漏油,喷火嘴的螺丝口是否漏气;喷灯加油时必须熄灭,加油后认真将丝堵拧紧,喷灯使用前,先将喷管烧热后再打气,把压力调整适当,灯口不准对着人身、及带电物和易燃物。用完后要将杂气放出。
7、进行接线试验时,应注意下列安全要求:
①试验地点,必须保证周围无放电危险;从事高压试验时,要设置防护栏,非工作人员禁止接触。
②接线试验时,必须要有足够良好的绝缘用具,并接好地线防止短路和触电。给电时,要预先通知工作者,电机转动时,不能用手摸试回转部分。
③试验变压器时,必须首先找准一、二次线圈,不清楚时则应在一次线圈接入低于十倍以下的额定电压试验其变化,避免超高压输出造成事故。
④电机在试验前要把制冷的风扇翅罩好,对轮和键要安装牢固,吊环螺丝需拧到底,测量相间和对地电阻时,每伏的工作电压不得低于一千欧母,试转时,不能离人。
8、电烙铁使用前先检查绝缘情况,用后立即切断电源,放在专设的架子上,附近不准有易燃物品。
十五、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之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认真阅读交接班记录,所用工具必须绝缘。试电笔用前必须经过检查,防止验电失误。
2、电工必须熟悉本车间的电气设备和车间内部供电线路,经常对本单位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当班不能解决的,要采取安全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3、带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机床和金属线管)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个欧姆,发现接触不良和锈蚀氧化要及时更换。
4、有责任清除一切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的临时线,一律由电工负责安装并做好安全措施,零线和火线不准接错,用后及时拆除。拆除线路后,带电的线头必须做好绝缘处理。
5、在超过36伏以上的带电设备上检查时,必须事先切断本设备电源,经确认无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遇到不允许大片停电检修时,必须接带电设备时,应当带好绝缘手套,拉下电气柜或母线槽的保险器,由一个人监护,一人操作。
7、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在停电的开关柜上挂好“禁止合闸”或“停电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防止别人送电造成事故。
8、由于本单位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引起停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使之脱离电源,进行检修处理。如引起变电所高压跳闸时,除进行上述处理外,应及时向变电所报告,给无关设备送电。
9、因变电所而引起的停电时,应及时拉下本车间配电柜或母线槽的电源开关,并向变电所联系,得到供电通知后,再恢复正常供电。
10、带动和监督本车间工人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在指定的插座上使用,不得任意乱挂,同时必须具备有良好接地,接地线必须接在规定的插销接线柱上。
11、及时检修所有保护装置所出现的常见的弊病,使其经常处在完整无缺,断送灵敏的良好状态。
12、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控制火线,灯口处必须接在零线上。
13、检修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现场,收拾工具,不可遗忘在电气设备之内,随即检查设备电路有无短路和接地现象,证明无误再恢复使用。
14、电工应熟悉触电急救法,对触电者施行脱离电源,人工呼吸等急救手段。
15、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拉开线路开关使之断电,然后扑救,防止在扑救中触电伤人。
十六、检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女职工不准露出长发。
2、禁止摆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机械设备。
3、在机床、锻锤、电炉等设备附近检验时,注意设备的运转和铁屑的飞溅,更不准站在有危险的地方工作。
4、较沉重的工件不要一个人搬抬,检验产件时,注意别磕碰、砸伤身体或产件。
5、在巡回检验时,不准隔着机床传递物品、工具和量具。
十七、力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之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装卸、搬运之前,应首先明确所搬运工作物的种类、状态、体积、重量等,然后确定安全的操作方法,不得盲目操作。搬运危险品每个搬运工不得超过50公斤。
3、在厂房内搬运工作物时,必须走安全通道,禁止在机床的空隙间拉运工作物,在通道上不准放置任何工作物。
4、过使用吊车时,指挥者的手不能放在工作物或钢丝绳上,并应该躲开一公尺之外。吊起时,其他人员应迅速离开,严禁在吊起的工作物下面通逗留。
5、推车遇有下坡时,要用手拉着车体减低速度不准撒手溜放。冬季在有坡道和冰雪的地面搬运物品时,要撒上沙子和炉灰,以防滑倒。
6、在搬运过程中,如发现垒放的物品有被震动散垛的现象,必须立即整理,以防倒塌伤人。搬运工作中,要根据体力去完成,不得强行负担过重的工作物。
7、气瓶在搬运时必须拧上安全帽,绝对禁止碰撞,气瓶的头部,必须朝向一方,装好的气瓶必须要有可靠的固定。
8、气瓶在装卸中,必须轻放,轻装防止震动,严禁采用抛、滚、滑等装卸方法。
9、易燃品、油脂或带油污物品,不得和氧气瓶一起运输,严禁押运、搬运人员在装卸危险物品或气瓶的车辆上吸烟或打明火。
10、在搬运工作中,要切实提高警惕、注意周围堆积的工作物是否有坍塌现象。
十八、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和《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服从交管人员的指挥、检查。遵章守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严格执行车辆例行保养制,并做好三检(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发现问题立即排除,不得驾驶有安全隐患或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
3、严格遵守铁路道口通行规定。做到《一慢、二慢、三通过》,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4、运送危险品时,要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规定》谨慎驾驶。
5、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五公里。起步、调头、倒车要下车观察清楚后,再鸣号起步。
6、遇有冰、雪、雾时要防滑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急刹车。
7、通过冰、水路面,必须先停车观察,确认可靠后,用低速挡安全通过,途中不准停车、换挡,车上不准载人。
8、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逐级上报。
十九、内部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之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出车前,检查刹车、灯光、喇叭、方向盘等是否良好,轮胎气压是否足够,各部螺丝是否紧固。
3、在车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公里。在进出车间、仓库大门和倒车时车速要相应减慢。通常直行的时速亦不准超过10公里。
4、行驶中,密切注视来往车辆和行人动态,拐弯、交叉路口和狭路及人员稠密处要慢行,随时作好刹车准备。
5、行驶中要注意给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让路,上坡时禁止弯曲行驶;下坡时禁止灭火空挡滑行。
6、严禁酒后驾驶,行车中不准吸烟,无市内机动车驾驶执照不准将车开出厂外。
7、载重不准超高、超长、超宽、超载;随车的装卸人员不得超过4人。
8、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同其它物品混装。
9、加油时严禁吸烟。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2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8、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9、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10、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11、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12、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13、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14、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5、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6、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7、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1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9、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0、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21、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22、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23、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24、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25、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2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27、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8、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9、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30、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31、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32、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33、警告;严重警告;撤消职务调离岗位;开除留用;除名。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3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如:乱拉乱接电线、通道宽度不符合规定要求、顾客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急照明设备出现故障、疏散标志不齐全、值班人员脱岗等。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如:使用电炉子、热的快、明火作业等。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火灾报警设备损坏、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使用有故障的车辆或电梯设备等。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各经营部组、维修部和安全员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部组职工立即停止使用危险电器。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存在故障的报警器、车辆、电梯等设备,并及时修理,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商场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各科室、部组对分管部位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商场对部组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进行彻底整改。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
4、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检查中发现、职工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5、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对事故隐患未按照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或造成事故,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工作职责》及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4
一、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于重大项目工程的安装和检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和计划,并严格执行。
三、公司要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和隐患。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公司要坚持实施良好的安全培训制度,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必须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以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洁,保持整洁,各种物件要摆放整齐有序,以减少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九、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举办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十、建立健全安全报告制度,鼓励员工积极报告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的最新动态,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
通过以上措施的贯彻执行,公司将能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推进和落实,为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同时,公司的安全形象也将得到提升,为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5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为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我集团公司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促使项目工程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减少重大伤记事故的发生,使更多的项目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公司设置"质安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经理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科,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质安部"督导; 4.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安全负责,下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受上级单位质安部、科督导;
5.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制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工程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二、关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
1.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 做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严格按照jgj59-99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预防措施;
2.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到位,如食堂、厕所、宿舍必须达到有关要求;
3.桩基工程须做到硬地坪施工,沉淀池和泥浆池和泥浆槽必须砌筑规范;
4.设置公司统一的七牌二图和安全警示标志; 5.各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实施情况书面报集团公司"质安部"审核备案,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开工。
三、关于安全教育
1.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
2.项目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施现场,并作好安全知识测试记录备查;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要求持上海市安全生产监查局所颁发的证书) 4.项目工程的各施工班组必须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进行日常随机检查和(基础、主体、装饰)阶段性检查,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发现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对存在有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力的工地有权责成停工整改;
2.公司"质安部"根据需要对所属单位项目工程的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和文明卫生等组织专项治理检查;
3.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年度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单位,作为对各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
4.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科"必须制订安全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并记录在案;
5.项目工程部必须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一般每月三次),严格落实执行记录在案;
五、关于防台防汛工作
1.项目工程部在台风雨季汛期必须把防台防汛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设立防台防汛联系电话,安排值班人员,组织防灾抢险队伍,配备防险抢救器材,设置专用工具仓库等; 2.项目工程部必须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六、关于消防工作
1.项目工程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例"的规定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管人员,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工地要组织业余消防队,并开展有计划的训练,做到防患于未燃;
2.项目工程部必须坚持做到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明火操作要安排监护人员和灭火措施;
3.氧气、乙炔瓶必须严格执行使用和储存距离规定; 4.油库、油漆间、木工间和化学品、易爆易燃物品储藏室必须设专间,配备防火器材,设专管人员,要有醒目标志;
七、关于施工用电
1.项目工程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的(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2.项目工程部必须做到施工用电三相五线制和接地保护联网,电缆架设和电线敷设必须设瓷瓶绝缘,电缆过道必须设保护管; 3.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高层钢管脚手架、井架、人货施工电梯必须要有可靠有效的避雷接地措施; 4.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和移动电具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八、关于大型施工机械
1.项目工程部必须抓好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是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人货电梯必须经过劳动局和建筑行业测试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定岗定员持证操作,用时做好例保检修工作,不得违章运转,设立资料管理档案;
九、关于文明卫生工作
1.工地食堂必须清洁,设置消毒、灭蝇、防尘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当地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食堂必须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容器不混用,做好留样、严禁向无证摊贩购买饭菜;食堂必须隔距工地厕所30公尺以上,(工地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2.保证水源冲洗,制订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便桶;
3.茶水桶应上锁,设消毒盆,严禁饮用生水,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茶桶;
4.工地应设医务室,无条件的应配备急救医药箱; 5.生活区应设垃圾箱,垃圾桶要加盖,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不得混堆;
6.临时宿舍必须做到通风明亮,衣物用品要堆放整齐,制订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
十、事故处理
1.项目工程发生事故,所属单位必须及时报告集团公司"质安部",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并同时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和安监站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2.重大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工程部必须配合集团公司"质安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方便,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4.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负责处理,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备案 ;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质安部"。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6
1、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公司的事故隐患,按照等级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书面材料报送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
6、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安监局备案、销号。
7、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疏散可能危及的工作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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