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达市委办〔2009〕63号)和全省、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安监局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小金库”治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市安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先文为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任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和局监察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

  全省、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了贯彻落实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达市委办〔2009〕63号)和全省、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长周先文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并对照自查自纠要求严格开展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

  我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2377753),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我局重点围绕统计表确定自查自纠内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一是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政制度,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是我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是财务部门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是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五是实行了每月定期向单位职工大会和党组会议通报财务收支情况,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同时,将此次的清查结果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通过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我局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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