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履职尽责自查报告

  履职尽责自查报告第一篇: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人社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实际行动带动了中心廉洁自律工作的开展,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拒绝贿赂,反对腐败

  收受贿赂是腐败的根基,是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党员干部始终把廉洁从政记在心头,认真践行着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了有效杜绝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做到了公私分明。

  二、清廉为官,任人为贤

  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造自己的权利观,对于自身职务的任用,做到了不跑官、不要官,同时还不断提醒和告诫全体工作人员,要认认真真地工作,踏踏实实地做事,要相信组织,相信领导,自觉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不正之风,在本单位的工作分工及人员的安排上,坚持按政策办事,按照人员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程度对工作的安排,始终坚持了先培训再上岗的工作程序,为了提高民主决策能力,我中心对工作人员工作的安排首先报经分管领导,再在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才做最后决定。

  三、约束权力,规范行为

  为了有效杜绝腐败行为,我中心成员经常教育自已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党赋予的权力从事谋取私利行为,同时告诫他们,党给予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通过以身作则,使亲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的行为得到了规范,阻断了腐败产生的媒介。

  四、树立正气 避免毒害

  我中心上下形成了勤学习、比技术的热潮、通过理论学习,武装了工作人员的头脑、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敏锐性,以正气占领了工作人员的思想阵地,通过学习,改造了工作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了工作人员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能力。

  五、谢绝宴请,拒收馈赠

  在工作过程中,难免出现打电话、找熟人等说情行为,对于此类现象,始终做到了管住自己的嘴,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管住自己的手,不接受妨碍工作的馈赠,同时出台规定,对于有吃、拿、卡、要的工作人员,坚决处理。

  六、严格报帐,重查造假

  对于因公支出,严格执行把关签字制度,数额较大的支出,实行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并定期对帐目进行审核,对于不合理支出,坚决予以清理,从而杜绝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报销的现象。

  总之,我中心的廉洁自律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无违纪行为发生,为我镇廉政工作的建设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履职尽责自查报告第二篇:

  一、实施岗责绩效管理的背景

  长期以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管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管理的难题。“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局通过开展岗责自查活动,发现一些基层分局岗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甚至贻误工作;有些人员有岗无责,工作中拈轻怕重,不愿多做工作,而部分同志工作量过于集中,责任大扣分多,考核奖吃大锅饭,挫伤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现行考核机制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针对这些问题,该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广泛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认为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岗责机制不健全,其中明确岗责是基础,绩效管理是关键,只有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较好地解决以上问题。该局从问题较为突出的基层分局抓起,梳理工作事项,设立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办法,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强化岗位责任的绩效管理,促进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调研,科学设置岗位。在深入各基层分局调研的基础上,一是梳理工作事项,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首先组织各科室对对应分局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然后根据工作性质相近、工作关联度较高及分局目前实际工作事项在目前岗位的运作情况,进行归类,设置了工作岗位。二是制定岗位职责。根据工作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概念化处理,形成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三是明确日常工作,对经常性、常规性的工作进行单独明确,逐条列明完成时限,进行重点管理和考核。在设岗环节,区分分局不同情况,共设置了三个系列的岗位。其中工作任务繁重、人员较多的城区分局、孙溜分局设置主岗6个,辅岗10个;其它分局设置主岗6个,辅岗 6 个;稽查局设置主岗14个,辅岗12个。明确日常工作119项。

  (二)落实绩效,制定管理办法。按照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工作难易程度、岗位待遇相匹配的原则,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了岗责绩效管理办法。一是明确岗位分值。每个岗位根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合理确定一定分值。主岗统一设定为100分,辅岗设定5-20分的分值区间,具体分值由分局自行设定。主岗及辅岗分数累加值为国税干部岗位绩效考核分值。二是设置岗位绩效奖金,按人均固定数额核定到各单位。各单位考核奖发放总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核定奖金总额范围内。主岗考核奖采取县局统一核定的方法,各辅岗奖金数额,由分局应根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进行合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30元-150元之间。

  (三)对号入座,组织定岗定责。每名国税干部原则上至少应确认一个岗位作为主岗,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能力选择一个辅岗作为兼岗。一是确定主岗。每名国税干部根据现行工作岗位明确一个主岗,作为基本工作岗位,主岗采取国税干部自主选岗和分局研究决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二是确定兼岗。在确定主岗的同时,国税干部可根据个人素质、工作能力等因素选择若干辅岗。辅岗采取竞岗方式,在分局公开竞争,辅岗报名人员只有1人,由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确定。三是岗位确认。组织填写岗位职责确认书,以示明确岗位和责任。四是岗位公示。岗位确定后,分局在本单位公示岗位确认情况,接受监督。

  (四)严密组织,实施岗责考核。一是县局考核部门按月下发各科室对分局的考核结果,由分局落实到个人。二是分局考核人员结合县局考核结果并根据分局岗位绩效情况对分局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及时统计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县局考核部门。三是县局考核部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计算每人应得绩效考核奖,并按月将绩效考核奖统计情况传递财务部门兑现考核奖。四是按月公示考核结果。建立岗责绩效考核结果公示栏,每月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增强了岗责意识。通过重新设立岗位,明确岗责,使每个同志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岗位是什么,职责有哪些,具体日常工作有哪些等,从而更好地尽职履责,提高了履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了履责积极性,激发了工作动力。根据岗责绩效管理办法,每增加一个岗位,就会得到一个岗位相应的待遇,实现了责任、能力与利益的协调统一。一个单位内部岗位之间奖金差距达x元,彻底改变了过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激发了工作动力,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三)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岗责绩效管理结果直接与个人经济利益、政治待遇挂钩,通过设岗定责,真正发挥了基层业务骨干的作用,使那些素质高、有能力、能干事的同志发挥应有作用,并得到相应的报酬和政治待遇,通过考核考出了正气,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推动了工作开展。通过落实岗责并严格考核,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畅通了履行岗责的渠道,在系统内形成“有岗则有责,尽责则有位”和“尽责得褒奖,失职受惩处”的共识,国税干部积极履职尽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畅开展。上半年该局常规性工作考核居全市第三名。1-7月份,累计完成收入x万元,同比增长x%,增收x万元。

本文已影响6827
上一篇:党员自查报告3篇 下一篇:整风肃纪自查报告3篇

相关文章推荐

推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