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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镇职工医保新政将出台

时间:2021-06-16 09:21:07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宁波2015城镇职工医保新政将出台

  5月1日,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将跨入新的结算年度。在新年度里,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将作出调整,医保基金的支付进一步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宁波2015城镇职工医保新政将出台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部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记者了解,在新的医保年度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部分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前,我市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为配合推行这一服务,市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保卡在签约家庭医生团队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刷卡办理签约登记后,每年150元的签约服务费中,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财政按人头划拨,50元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个人承担50元费用。参保人员个账历年账户如有结余资金的,个人承担的50元可由历年账户支付。尚未领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在领用社保卡后,再办理家庭医生签约登记。

  家庭医生制签约服务费按上述规定每年支付一次,自参保人员办理签约刷卡登记日期开始计算签约服务周期。如需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协议的,可在服务周期期满前30天内,办理下年度续签刷卡登记手续。未在此时间段内办理续签登记的,签约服务周期要重新计算。

  打个比方说,市民王阿姨2015年5月20日与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开始享受家庭医生服务。如果王阿姨在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5 月20日续签刷卡登记的,第二年签约期仍从5月20日开始计算;如王阿姨在2016年5月21日后续签服务的,则新的服务周期从续签日开始计算。

  基金支付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为促进“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新的医保年度内,医保部门将通过差别化的医保基金支付,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

  据了解,自2015年5月1日起的新医保年度内,职工医保的.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从原来的900元调整为1200元。

  而对于居民医保来说,2015年9月1日起,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也从原来的900元调整为1200元。

  不过,在本次调整中,记者注意到,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的待遇有所提高。居民医保中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不包括特殊病种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比在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提高10个百分点,经家庭医生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往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不包括特殊病种住院)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新年度医保个人账户,帮您算一算

  医保账户篇:

  据了解,宁波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2015年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将于5月1日凌晨更新,个人账户内将一次性预划入12个月(即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的资金。

  其中,在职职工按2015年4月本人缴费的基数预划入,45周岁以下划入比例为3.7%,45周岁(含)以上划入比例为4%;打个比方说,在市区一家企业工作的刘先生,今年35岁,缴费基数为5000元,那么,本年度他的医保账户内,将划入2220元。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按2015年4月2447元的缴费基数预划入,45周岁以下,账户内将划入1086元,45周岁(含)以上划入金额则是1174.8元。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划入金额2419.2元,70周岁(含)以上划入金额为2688元。

  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医保的,按2015年4月2447元的缴费基数预划入,划入比例为2%,这样算起来,新年度个人账户上,将多出586.8元。

  参保人员在2015年4月30日前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进行年度统算后转为历年账户资金,其中在2014医保年度内因跨年龄段、退休或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造成原预划入资金不足的,在年度统算时按规定予以补足,并计入历年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在4月30日前已透支的,透支部分按规定予以扣回。

  新医保年度开始后,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最新的医疗费结算票据,拨打电话12333或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本人个人账户资金情况,其中网站个人账户信息每周更新一次。

  要注意的是,部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或用于家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因此5月1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将有所减少。

  各县(市)新年度个人账户划入办法由当地医保管理部门另行公布。

  金融账户篇

  除了医保账户里钱会“增加”,持有并开通社保卡的童鞋们,五一假期之后还可以赶紧去看看自己社保卡金融账户里的钱。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划转上一医保年度(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职工个人按月缴纳的2%部分费用。

  记者打听了一下,截止2015年5月1日零时,市区以及奉化、象山、宁海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大于100元,且 2014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总额大于100元的,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将统一划转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划转额度最多不超过个人缴费金额。

  咱们还是以刚才提到的刘先生为例,以5000元为缴费基数的刘先生,身体不错,符合条件,五一后会看到自个的银行账户里,多出1200元现金。如果是没有领取社保卡的市民,这笔费用,则是在新年度领取社保卡次月初划转。

  不过,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医保的人员,个人按月缴纳的1%部分不属于划转范围。

  余姚市、慈溪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划转办法由当地医保管理部门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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