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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疑问及回答整理

时间:2021-02-21 20:12:27 公积金 我要投稿

辽宁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疑问及回答整理

  贷款

辽宁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疑问及回答整理

  1.问:目前沈阳市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3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5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 万元。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

  2.问: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对个人征信记录情况有那些要求?

  答:职工《个人信用报告》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使用界定如下:

  1.使用界定考核对象:包括借款人、共同申请人等。

  2. 考核对象存在尚未还清债务的,不予受理贷款。

  3. 考核对象在住房贷款、消费贷款、汽车贷款及为他人贷款担保过程中,产生逾期连续三期(含)或累计六期(含)以上的,不予受理贷款。

  4. 考核对象使用贷记卡、准贷记卡等在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出现不良的,由发卡银行出具非恶意证明和还款明细,可予以受理贷款。

  5.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执行。

  3.问:如果有逾期记录还能贷款么?

  答:根据沈住公发【2011】23号《关于规范个人贷款相关业务的通知》规定:一、个人信用审核1.借款人(含共同还款人)存在连续三期(含三期)以上、累计六期(含六期)以上逾期记录的,不予受理其公积金贷款。2. 借款人(含共同还款人)存在连续三期、累计六期以内逾期记录的,贷款成数按不同房源降低10%。

  4.问:已经办理了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多久能放款?

  答:职工办理商品房贷款,办理完担保与抵押手续(预计25个有效工作日)后,房产大厦将贷款件返还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公积金中心10个工作日内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时公积金中心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职工,收到短信后可持本人身份证于下一工作日到公积金管理部贷款开户行办理领取借据和还款计划等手续。

  5.问:我爱人省直公积金,我是市公积金,能否一起贷款?

  答:目前,不能办理省、市公积金联合贷款业务。如您爱人在省直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您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提取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期间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均提取或产权性质为“单独所有”房屋的房主配偶提取时,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②夫妻双方均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③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④《房屋所有权证》原件;⑤《契证》原件(无《契证》的,需提供纳税申报表);⑥集体土地产权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乡镇及以上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价值证明。回迁住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增加面积税费发票原件;⑦持外市地《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的,需提供外地户籍或身份证明(职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户口在该地的证明均可),或申请提取职工所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该职工在外市地工作证明(需加盖公章);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⑨还款凭证;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尚未发放的除外)。

  6.问:异地(省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要件?

  办理商品房贷款时须提供如下要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维修基金、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经济收入证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提取使用三方协议原件(统一文本格式,在东陵管理部领取)

  办理二手房贷款时须提供如下要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评估报告原件;辽宁省自然人存量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发票、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沈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原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经济收入证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提取使用三方协议原件(统一文本格式,在东陵管理部领取)

  7.问:异地缴纳的公积金,可否在沈阳贷款买房?

  答: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通知》(辽住房保字【2009】1号规定:异地贷款政策我省只针对辽宁省十四个城市(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盘锦、锦州、丹东、朝阳、阜新、葫芦岛、铁岭)。在符合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的前提条件下,购房职工持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及购房合同及材料到购房地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因此,您是在北京缴存公积金,不能在沈阳公积金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提取

  1.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提取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连续缴存满三个月且正在租房。

  2.问:(购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流程?

  答: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可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和所需要件,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5、持外市地《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的,自管理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3.问:(销户类)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流程?

  答: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可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和所需要件,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4.问:目前有一套商业贷款想提前还款,应该怎样办理提取?

  答: 根据《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提取须知》职工在偿还所购自住住房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商业部分或非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①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均提取或产权性质为“单独所有”房屋的房主配偶提取时,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②夫妻双方均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③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④《房屋所有权证》原件;⑤《契证》原件(无《契证》的,需提供纳税申报表);⑥集体土地产权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乡镇及以上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价值证明。回迁住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增加面积税费发票原件;⑦持外市地《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的,需提供外地户籍或身份证明(职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户口在该地的证明均可),或申请提取职工所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该职工在外市地工作证明(需加盖公章);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⑨还款凭证;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尚未发放的除外)。

  5.沈阳住房公积金能每年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么?

  答:根据目前沈阳市公积金政策,针对物业费提取暂无政策安排。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6.沈阳本市户口离职后如何提取积金?

  答:根据您的情况,如您是沈阳市城市户口,目前已在原单位离职。离职之后,单位需要对您的账户办理集中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③己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7.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装修房子吗?需要什么条件?提供什么材料?

  答:根据沈住公[2004]10号《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两年之内的;(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因此,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8.公积金贷款买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妻子可以提取吗?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按协议约定的方式委托中心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直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以现金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此,您是公积金贷款,您和您爱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您符合条件,可用公积金账户定期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9.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需要哪些材料,房子属于夫妻联名共有吗?

  答:根据《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提取须知》职工在偿还所购自住住房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商业部分或非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均提取或产权性质为“单独所有”房屋的房主配偶提取时,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②夫妻双方均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③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④《房屋所有权证》原件;⑤《契证》原件(无《契证》的,需提供纳税申报表);⑥集体土地产权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乡镇及以上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价值证明。回迁住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增加面积税费发票原件;⑦持外市地《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的,需提供外地户籍或身份证明(职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户口在该地的证明均可),或申请提取职工所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该职工在外市地工作证明(需加盖公章);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⑨还款凭证;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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