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论文答辩流程

  一、 研究生论文答辩,系、医院或科教科、研究生所在科室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委员、秘书名单,请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二、 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程序:

  1.宣布答辩会注意事项:

  1) 研究生报告论文的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2) 委员及来宾提问时,只提问题,不对论文发表评论。

  3) 研究生在准备问题时不能翻阅图书资料。其他人不得提示。

  4) 答辩会保持严肃、安静,旁听人员不得喧闹。

  2.导师介绍研究生的简历,必修课、选修课成绩,论文工作情况。

  3.研究生报告论文,时间30分钟左右,不得超过4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欢迎来宾提问),研究生答辩(主席可征求研究生的意见,可边提问、边回答;也可在答辩委员会提问后,给研究生10分钟的准备时间后再回答)。

  5.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内容:

  1) 宣读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

  2) 对研究生作出总体评价,写出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同意毕业并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要设立投票匣)。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三分之二)同意者,方得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有效。

  3) 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还需对是否同意在半年之后一年内修改论文(应指出修改的内容),重新答辩一次作出决议。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又未曾获得该学科的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或作出在半年之后二年之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6.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和答辩决议。

  三、 答辩结束后,由秘书负责在3日内将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书、答辩记录和表决票报送所属系办公室或医院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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