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后感

时间:2023-07-15 14:05:11 读后感

在人间读后感(热门)

  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间读后感(热门)

  在人间读后感 篇1

  在我的心中童年是幸福的,有父母相伴;童年是快乐的,与伙伴玩耍;童年是美好的,怀着无数的憧憬;童年是五彩的,蕴藏着许多有趣的回忆。但当我读完《童年》《在人间》后,我感受到故事主人公的童年却是凄惨的、童年是黑暗的、童年是悲伤的、童年更是无助的。

  可怜的阿廖沙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阿廖沙每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争夺财产,打架斗殴,愚弄毒打儿童……在这个典型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不过气来。但仍有许多善良、正直的人们给了阿廖沙正确的指引和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他们都是他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人哺育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也就是临近尾声之时,十一岁的作者被外祖父残忍地赶出家门,走向了人间……

  《在人间》描绘阿廖沙走向社会外出谋生的经历。他备受生活煎熬,做过各种工役,受尽欺凌、侮辱、愚弄、甚至毒打和陷害,体验了社会生活底层的艰辛,认识到人性的丑恶。不过,外婆的善良、厨师的正直、玛戈尔皇后的博学,又使他看到生活的光明面。同文物鉴定人、司炉工、木匠等人的交往也使他感到人性的多面与复杂。他酷爱书籍,利用一切机会读他所能碰到的书籍,为此吃了种种苦头。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遇到困难时要坚强。高尔基年轻时遇到的很多很多的困难都没有压倒他人生中前进的脚步,高尔基年轻时曾经想自杀,可是却没有成功。虽然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屈辱、欺凌。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功夫不付有心人,终于,他通过忍耐和坚强,努力的自学,使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著名文学作家!

  高尔基童年时父母双亡,但这却给了他丰富的生活经验、一个尝尽酸甜苦辣的童年、和一颗十分坚强的心。他在人生路上遇到的很多人都给了他帮助。他的伙伴们给他的友谊,外祖母给她的善良,“玛尔戈王后”给他的读书情怀,斯穆雷给他的关心他人。一个人的坚强意志是磨炼出来的,是打不倒的'。

  苦难是一所大学,经历是宝贵的财富!高尔基的父母双亡给了他丰富的生活阅历,他的生活阅历给了他读书情怀。他的读书情怀给了他辉煌的人生。

  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里,被甜水泡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有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在人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这两篇让我明白: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每一寸快乐的时光。懂得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有坚定的信念,百折不挠的迎接挫折,那理想的彼岸一定会离我们不远。即使生活是多么的困苦,只要怀着一颗乐观的心态去面对,那我们就能化悲哀为力量,与逆境作斗争。是的,我会努力做到!

  在人间读后感 篇2

  “三张照片,三篇手记”,书不厚,若投入,三小时足矣!

  电影版的《人间失格》我是很早就看过的,依稀记得是大二,只记得画面阴郁,似乎讲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沦落生活,伪装,不羁,放荡,酒精,女人是他的特写,仅仅如此而已。

  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人间失格,自暴自弃的代言词(失去了为人的资格),“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又是无尽的悲哀。

  这种似于阴暗型的小说,亦或是过于现实的小说,人们一般是不愿意去着眼的,人莫不过是理想主义者,都愿意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都希望现世美好~

  但若此真是常态,世间便无了类似于此书的.存在!可见,生活就是如此,没有松柏的常青,没有生命的循环,有的便是无尽的挑战和无驻的青春。这便是人生。

  好现实的一番记述,写尽了人情冷暖,曾世炎凉,从小的讨好,逗趣,青年的逃避,寻死,到后来的寻求救赎到救赎幻灭,他没有解脱,他的结局是他的性格招致,他的性格是从小养成,幼时的性格是天生如此还是家庭主导,这就人各执其词了。

  此外,可以说主人公的沦落和掘木有密切的关系,从罪→罚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他扮演了看客和助推者,遇人不淑,这便体现的淋漓尽致。人生有很多次遇见,但往往正是这些遇见影响了他人生的道路。

  酒精和女人是贯穿的主线,他通过这两种方式麻痹自己,从中获得慰藉,最终伤害他的也是这两种,让他看破了一切,他以为在良子身上看到的纯洁能够救赎他,然而,最终仍是悲剧收场,他的唯一希望破灭了,并非是良子的过错,他并不恨良子,良子是信赖天才,他恨的是人的信赖之心总会因为过于信赖别人而遭到玷污。

  于是后来又开始重蹈覆辙,他是自我放弃了,他看破了亲情,被友情也是伤碎了自尊,爱情的话,我觉得他从没有爱过一个人,包括良子,良子对于他来说就是救赎工具,否则也不会最后抛下她,人其实爱的往往都是自己。

  他对待房东家女儿和那个女学生的手段、伎俩,起先我真的感到憎恶,后来我便理解了,这便是所谓的按别人喜欢的方式来,看透不说透,没必要搞得很尴尬,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好好的伪装自己。

  对这种怒不可言,悲不可泣的存在是满满的心疼。也正是这种特带忧郁性格带着他走了又一条路,在路上离不开女人和酒精。人的体内藏着好几个自己,甚至不只两个,如同kill me heal me中一般,每种性格都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人都是多变的~

  读罢《人间失格》,文中有几处印象很深,一处是静子和繁子的对话,“为什么要喝酒呀?”

  “爸爸他啊,并不是因为喜欢才喝酒的。因为他实在是人太好了,所以……”

  另一处是最后妈妈桑的一席话

  “都是他的父亲不好”,“我们认识的阿叶,又诚实又乖巧,要是不喝酒的话,不,就算是喝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东西,酒并不是人们主动就愿意去喝的,似乎,这是一个解脱方式,虽说是一个不高明的途径,但也是人想要去麻痹自己的一种方式,如同阿叶说的,他一次都没有想要去伤害任何一个人,于是他的解决方式便是伤害自己!

  人生并非一帆风顺,生活会告诉你,哪有什么一帆风顺美梦成真,只不过遍体鳞伤后慢慢降低了对生活的要求,适者生存罢了!

  即便如此,我们仍需要坚韧的活着,我从不认同人们的自杀行为,人就算百般不如意,百般不顺心,但是自杀是一件很愚蠢,很不负责的事情,如果现在你很痛苦,那就活着吧,体验这一切,今后或许你所遇到的事情都会是美好,差也没有关系,正所谓,无痛苦,不人生!

  在人间读后感 篇3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农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幕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这是国学大师王国维在他的《人同词话》中所说的,并且也阐述的十分详细。一个人要“众里寻他干百度”,必然要经验人生的许多历程,而要“蓦然回首”则需要种明觉,至于站在灯火阑珊处的那人,不是别人,而是一个原点,也许就是那个“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自我。只是那个“我”已经是一一个全新的自己了。

  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的开篇就说到“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者则自成高格,自成名句。五代北宋词所以独觉者在此。”王国维认为诗人的人格是创造境界的首要条件,所以会有“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这样的观点。境界的高格是“高尚伟大之人格”与情、境相融合而来的`,这样的结合自然就会有崇高的格调。先生还认为空有格调,无情乏韵也枉然。所以我们在读他人之词时定要理解词人表达的意境,只有当自己真正的融入此境界的时候才会对诗词有更好的理解的体会。

  境界,是王国维先生最为看重的一个词语,也是全书的核心。“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此言一出,如金石掷地。若无青莲居士的旷达之境,怎会有“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的千古气象?若无欧阳修深沉之境,怎会有“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的慨叹?若无稼轩的豪放之境,怎会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塞上绝唱?若无李后主幽婉之境,又怎会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江春水向东流”的幽怨之曲?忘不了南唐后主李煜之词一那以血书成的文字。在他的笔下,词不再是风月笔墨,而是生命与亡国之恨的长吟。“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李煜的词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无论顺境逆境,他都保有着一颗赤子之心。

  国破家亡,从君主沦为阶下囚的命运不但没有吞噬他的赤子之心,反而使他的性情愈发纯粹,而他的痛苦也愈发深刻。“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这份深切的亡国之痛,也许深深触痛作为前清遗老的王国维先生,在他的内心引起了激烈的共鸣。作为前清遗民,眼看国运日下,世道苍凉,王国维先生却只能是徒有心焦,也许他也曾感慨过“宁为百夫长,胜作-书生”。也许他也想褪下长袍马褂,换上盔甲,一如东坡笔下“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保家卫国。

  王国维先生还指出,境界有理想和写实之分,又有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之分。“有造境,有写境,次理想与现实二派所之由分。然者偏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比合乎自然,所写之境,必邻于现实之故也。”就像冯延已的《醉花间》词“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俊朗清雅,能够感动别人的永远是对真实的升华,而不是纯粹的虚构与写实,这正是美的根基所在。

  读完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我们会发现诗词别样的美,王国维先生对诗人和其诗词都分析的十分透彻,对我们所熟悉的诗词有了更深刻的阐释,让我们懂得境界的重要性。看了这本书,我有很深的感触,王国维先生那种辩证的批判思维,以及书中所体现的情怀与境界,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们应该从书中体会并获得那种境界,做有大格局者。羡子年少正得路,有如扶桑初日升,奔涌吧,后浪!

  在人间读后感 篇4

  读名著,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俄国近代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作品中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生刻而生动地描绘出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形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

  这本书是高尔基青少年时期的自传。也是他人生的重要时期,走上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阶段。

  作者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去美化他的“玛尔戈皇后”。这个人物对他本人影响很大,也是因为她,他愈加热衷于读书。他的胆子愈来愈大,敢于与一切邪恶势力作斗争,这种行为我很佩服。正因为他热爱与学习,所以得到了很多人的尊敬。也是我明白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只要有学问,就可以得到尊敬。所以我只有努力学习,才将来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础才。在那个信教的年代,他却有一点不相信上帝,也不屈服于任何人脚下。同时他也非常的.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人。他热爱读书从柳德米拉开始,最重要的发展是从斯穆雷开始,把他引向书的世界。裁剪师傅的太太和“玛尔戈皇后”都是让他热衷于读书的重要人物。

  其中最关键与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斯穆雷,虽然他没有一张好看的面孔,态度也不亲和,但却很有知识。正是在他的劝导与教育下,才让他知道了书的可贵,才让他识别了好书与不值得一读的书。他曾为了感谢斯穆雷为他买了一本《一名士兵搭救彼得大帝的传说》,但斯穆雷却非常生气,说这本书写的不好,后来我也发现这本书的确写的不好,说明了他的欣赏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向“玛尔戈皇后”要的东西是书,使他愈来愈爱看书。

  同时这本书的封皮对我的印象很深,我相信那个身材高大的人一定是斯穆雷,因为他带着一顶厨师帽,也是本书配角中最关键的人物,另外一个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手捧书望着斯穆雷。

  最后他去了喀山,暗中希望或许在那找个地方学习。可见他对学习的期望,是那么的强烈。

  “在秋天阴沉的日子里,你不仅见不到,而且感觉不到太阳,你会把太阳忘掉。在这样的秋天的日子里,我在森林里不止一次地迷路。一旦离开那大路,你就会找不到羊肠小道,最后找累了,就只能咬紧牙关,沿着密林,笔直的走去,踏着腐烂的枯树,绕过沼泽地里高低不平的土墩,相信总会走上一条大道的。”

  我感觉上面一段,就是他在整本书里所经历过的,最后一句话则表现他坚毅的决心,与以后的结果走上了光明的大道,作了铺垫。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写了不信上帝与信上帝的人。写了各路各色的人。而在那时很多人只信教,而不读书。我想着一点,一定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人类的进步。我也明白,他是多么的爱学习,为了看书眼睛都快肿得睁不开了,为了读书还埃过暴打,但丝毫未能打动他坚定不移的决心。

  在人间读后感 篇5

  读之前,对李银河老师的“奇遇”人生充满好奇,特别想了解她是怎样的一个人,这是怎样的一个人生。

  读之后,有一种满足感,得以窥探“别样”的人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经历。

  李银河老师的口吻十分轻快,读起来没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读她的自传,你不会觉得她是以一种大师的姿态跟你展示她的多彩人生。

  相反,你感觉她很“接地气”,甚至语气之中不乏俏皮之意,你会感觉你在跟她对话,她在跟你分享。

  李银河老师的自传更像是一种心境记录手册。

  她的童年,她的学生时代,她的劳动时光,她的留学生活,她与王小波的爱情,她与“大侠”的依偎,她的社会学研究,每一项都是她的心境记录。

  或是成长,或是辩驳,或是思考,她在梳理自己的心灵历程,而我在品味她的人生。

  李银河老师在自传中很坦诚,丝毫没有避讳,很乐意将自己的真实想法表露出来。

  比如对于虐恋的看法,对于“大侠”与她的结合,对于自己家保姆的抱怨,她没有去故作高深地塑造一个完美光亮的形象,而是把最真实的.自己完整得描述出来。

  作为一个浅浅地接触过社会学的人,在读李银河老师的自传时,会忍不住以社会学的视角去分析和探讨她的际遇与选择。

  她家庭出身优良,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家庭氛围开放,所以她很小就学会了独立思考,读了很多书,所以她很有文人的才学和学者的坚守。

  我不止一次地把自己放到她的情境中去思考我会怎么做,发现我真的很难做到不顾忌他人的眼光,很难做到真正地独立思考,很难做出独立的判断和选择。

  后来,她与王小波结婚,两个人自愿默认不要孩子,快乐地度过了一段时光,包括一起做研究,在美国留学,在欧洲旅游,两个都试图“跳脱”世俗的人的结合,会产生一种无与伦比的美妙之感。

  在他们的黄金时代,他们创造了很多优秀的作品,对无数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也许只有不符合社会一般认同的人,才能跳出模式化的生活轨迹,开始真正思考社会学。

  王小波去世的噩耗,沉重地打击了李银河。遇见“大侠”,对她来说是一个惊喜,她甚至直言“对自己竟然还能有爱情感到意外”。

  对于一个社会学家来说,这算不得什么“离经叛道”,但在当时,这是一种太过于前卫的做法,万幸,她的周围没有人在这些事情上劝阻她。

  哪怕是现在这个年代的人,做出当时她的“壮举”依然需要巨大的勇气。

  她在社会学方面研究的内容在现在依旧属于“亚文化”领域,当时出于对学术研究的执着和对自己过往经历与见闻的提炼总结,以及对自己剖析的迫切需要,她选择了性方面的研究,包括农村的生育、女性的性、虐恋、同性恋等相关的问题。

  这也许与她的留学经历有关,国外的这些研究已是显学,在国内,她也想谈一谈这些被长期忽略但不得不谈的问题。

  在《人间采蜜记》中,李银河老师把自己的人生描述得很有“随遇而安”的意味,很多事情很像是自然而然发生的。

  无论是去内蒙古下乡,走上社会学之路,还是跟“大侠”在一起,都没有我所想象中的剧烈动荡,在她的描述下都是自然而然的事,她很平静地接受这些改变,并努力探索这些改变带给她的乐趣和意义。

  豁达与乐观是这本自传带给我最大的感受,“采蜜”一词本身就很鲜活、很欢脱,如同她的人生一般。

  在人间读后感 篇6

  人参、貂皮、鹿茸,我们都知道是东北三宝,那你们知道什么是人间三宝吗?这两周我和熊熊选定的亲子阅读书目是《在人间》,《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二部。按熊熊的说法是,这是一部烧脑之作。经历了两周烧脑,我在这本书中找到了至真的人间三宝,那就是读书、音乐和良师益友。这三宝不仅改变了阿廖沙的人间生活,也会是我和熊熊新时代人间生活不可或缺的元素。

  读书

  阿廖沙生活困苦,无父无母,被外公早早驱逐离开了家,小小年纪为生活奔波。他的人间生活弥漫了一层乌云,他就像一棵杂草在风雨中飘摇。直到他开始接触书,开始养成读书的习惯,生活开始变得不一样了。书让他心情愉快,让他可以忍受越发不堪的生活。没有钱,还有人在阻扰他看书,但是他依然千方百计,变着法儿看书。因为读书让他觉得,生活原来也可以是这么妙趣横生,豁然开朗!

  现在的我们,学校,家中,图书馆,无处不是书,书好像成了唾手可及的物品。但是我们有读书的习惯吗,有渴望读书的心吗,有满腔的读书热情吗?我们生活无忧,物质丰富,但我们对读书的意义却迷茫了,读书的乐趣在哪里呢?这个答案其实需要我们自己去探索,就从静心看第一本书开始吧!逐字逐句的把它看完,然后和身边的朋友,爸爸妈妈讨论这本书,那样渐渐的你会找到读书的乐趣,找到读书的意义。不信,我们就一起试试看吧!

  音乐

  不仅仅是读书,音乐将阿廖沙带入了另一个世界。乡村歌手哀婉的唱词、劲头十足的歌声,让阿廖沙肝肠寸断,心中充满了震撼!歌曲和他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让他情绪有了另外一个排解的方式。在那个痛苦的人间,人们通过音乐去控诉遭受的苦难,去纾解遭受的不幸,也寄寓了对未来光明的期盼:“哎呦,我要朝哪里走,才是我的康庄大道?”

  现在小朋友都会学乐器或者唱歌,但是这些音乐学习打开了你们另外一个世界吗?你们在音乐的海洋中是否自由自在地游泳?熊熊平常也在学习钢琴,她喜欢学但不喜欢练习,在这种矛盾和纠结中持续学习着……也跟她讨论过学习钢琴的`意义,希望音乐可以伴随她的一生,在她面对生活的麻烦,压力时,可以弹唱一首自己最喜欢的歌曲,那不是很棒的事吗?但是她始终一知半解,直到有一天她和小伙伴们根据那么一段小乐谱就弹唱出《巴学园校歌》时,我觉得她找到了音乐的意义!听着他们稚嫩的歌声和纯净的琴声时,所有人热泪盈眶。

  良师益友

  是谁引领阿廖沙进入了读书和音乐的世界?他的外婆,厨师、裁缝老婆、药剂师、小饭馆老板……正是这些人,鼓励阿廖沙读书;在阿廖沙面对困惑时,答疑解惑;面对生活的苦难时,鼓励他陪伴他;引领着他在残酷的人间中没有迷失了自己。熊熊由此感叹“读书使人智慧,但友谊不可或缺!”

  熊熊很幸运,学校里有懂生活、懂读书的好老师;班上有一群爱读书的同学;家里有支持她,和她共同学习的熊爸爸和熊妈妈;生活中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看同一本书,分享同一本书。在她前行的道路上,她有一群伙伴陪伴,让她的人生旅程不再孤单,力量满满。

  人间三宝,让我们把它当成传家宝一样,代代相传,且行且珍惜吧!

  在人间读后感 篇7

  读名著,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1、《在人间》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2、高尔基的《在人间》这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在上大学之前的痛苦生活。高尔基这个名字并不是他的真名,而是他的笔名,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苦,痛苦,苦呀”的意思,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在人间”所经历的生活十分坎坷和艰苦的。

  3、这本书是高尔基青少年时期的自传。也是他人生的重要时期,走上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阶段。

  4、作者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去美化他的“玛尔戈皇后”。这个人物对他本人影响很大,也是因为她,他愈加热衷于读书。他的胆子愈来愈大,敢于与一切邪恶势力作斗争,这种行为我很佩服。正因为他热爱与学习,所以得到了很多人的尊敬。也是我明白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只要有学问,就可以得到尊敬。所以我只有努力学习,才将来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础才。在那个信教的年代,他却有一点不相信上帝,也不屈服于任何人脚下。

  5、“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原苏联作家高尔基所说的一句话。暑假里,我阅读了他写的《在人间》,书中的廖沙使我受益匪浅。

  6、《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7、《在人间》内容概要:高尔基,生于俄国中部下诺夫戈罗德的一个木工家庭,幼年丧父,随母亲寄居在外公家,《在人间》读后感。他当过学徒、馆馆跑堂、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师等。1892年开始发表作品。六年后两卷集《随笔与短篇小说》出版,引起轰动,成了当时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几十年富有成效的文学他作活动,使他当之无愧地成为无产阶级文学和苏联文学的奠基人.

  8、读了《天使在人间》,使我感受到了一种真挚的感情和博爱的亲情,这些都是人间最美的情感。它让我感动,让我读起来好像在充满爱的天空里翱翔。

  9、当我读完高尔基写的《在人间》这部小说,我被这部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在人间》写的是高尔基十一岁时因外祖父家破产出外谋生的经历。他在鞋店,圣像作坊做过学徒,在轮船厨房里打杂过,过着非常沉重而且苦闷的生活,但他每天都用剩下的时间来读书,有时甚至几天几夜都不睡觉。而读书使他找到了慰藉,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文学作品,并且心中始终向往着新的生活。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不遇岛屿、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

  10、我最近读完了仰慕已久的《在人间》。这部作品是苏联作家高尔基最著名的自传体三步曲小说。

  在人间读后感 篇8

  看完了《童年》,总觉得剩下的《在人间》也是值得我去细细品味的一本书,于是,我便“理所当然”地看起了《在人间》。

  主人公还是那个熟悉的阿廖沙,环境却已沧海桑田。阿廖沙离开了“童年”,用《童年》中的话来说:“于是我就到人间去了。”

  阿廖沙仅仅十一岁就来到了人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尽快地适应这人间里的一切,所有事都让他感到陌生,在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小孩子的世界里,因该全是纯真的顽皮,可是他必须生存下去。

  这段时期他为了生活,就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去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一有机会就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才开始,阿廖沙周围的人,几乎都是浅薄,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他们的狭隘,所以阿廖沙始终没有机会读书,直到他在轮船做杂工时遇到斯穆雷。开始,阿廖沙对斯穆雷的印象并不怎么样,高尔基对斯穆雷是这样描写的:我很不喜欢这个家伙,虽然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去依然很肮脏,指头上长着毛,大耳朵里也突出几根长毛。……他说话简直像狗叫一样……年幼的阿廖沙还是习惯于以貌取人,不过后来他也慢慢的发现斯穆雷是一个很正直的好人。斯穆雷那很多书出来让高尔基念,尽管高尔基当时觉得很不高兴,但是事实证明这对高尔基是有很大帮助的.。

  后来,他回到绘画师家,遇到了那个裁缝的妻子,因为阿廖沙的好心,善良的裁缝妻子常常借书给他。但是由于周围人们的愚昧无知,阿廖沙总是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书。裁缝一家搬走后,又来了另一家人,其中一位美丽端庄的夫人引起他的好奇,于是阿廖沙有常去这位夫人家借书看,而且他称这位夫人为王后,可见这位夫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也暗示了高尔基的理想——做一个有学问,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人。

  在人间,阿廖沙也学到了许多书中学不到的东西,对好坏的识别能力,生存能力,他也看到了许多丑恶。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正是阿廖沙所读过的大量的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不过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于是,阿廖沙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故事到了这里,便又告一段落了。

  《在人间》不仅是作者童年时代的自传,不仅是一个少年的生活史,而且也是一个时代艺术性的史册。阿廖沙的外祖父卡希林一家的破产,就是当时的俄国的真实写照。这本书描述了普通俄国人的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阿廖沙对这种生活越来越强烈的反抗情绪,从而显现出他这样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下层人民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了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

  结局如何,我还未可知,只希望,阿廖沙能凭借自己的才干、知识和勇敢,走向人间的光明。

  在人间读后感 篇9

  曾经,有“秋波横欲流”“魂迷春梦中”的绮丽浮靡;亦有“无泪可沾巾”“飘零事已空”的悔恨悲戚;然后,有了“垂泪对宫娥”“回首恨依依”的亡国之哀。倾尽“一江春水”,换来牵机毒药。

  南唐李煜。

  王国维谓:“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真所谓以血书者也。”

  “休言万事转头空,未转头时皆梦。”,一个笔力纵横,他豪放超逸、恬淡旷达;“把吴钩看了,栏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一个,笔力雄厚,他壮志难酬、慷慨悲壮。

  北宋苏轼、南宋辛弃疾。

  王国维曰:“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读东坡、稼轩词,须观其雅量高致。”“幼安之佳处,在有性情,有境界。”

  “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他,至情的楞伽山人,面对富贵可以轻看,面对仕途亦会厌倦,面对凡能轻取的身外之物无心一顾,但,面对心与境合的自然合谐状态,他却流连向往。“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这才是他的《饮水集》。

  满清纳兰性德。

  王国维评:“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

  王国维是中国近代杰出的学者,在文学、美学、史学、古文字学领域的成就极为卓著。他的《人间词话》一书,突破了传统文化思想的束缚,用新的思想与眼光去鉴赏词话。

  “境界”,是《人间词话》的核心——“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词以境界为上;有境界自成高格,自由名句。”由此观之,“境界”才是根本,只有根深方可叶茂。恰如国画一般,意在“神”,所以王国维说“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罔不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这是王国维对三种境界的阐述。这,是王国维在不断探索中所总结的`经验,是以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留下的文化瑰宝,为我们展示人生历练、提升的过程,由懵懂走向成熟的路途。

  王国维认为“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有我之境”即“入乎其内”,是指带有较为强烈的感情色彩,直抒胸臆或者用心去体会感受;“无我之境”即“出乎其外”,是一种自我融合到自然之中的状态,客观而无欲无求。恰如永叔的“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和陶潜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一切景语皆情语”让我们懂得从环境中寻找意境;“三种之境界”让我们看到了探索的态度;“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让我们将客观与主观结合……

  在旧日众多的诗词论著之中,《人间词话》见解深远、独树一帜。的确,如黄霖先生称赞的,“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在中西文艺思想交流融合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它观点新颖,理论精辟,自成体系,在中国诗话、词话发展史上堪称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

  在人间读后感 篇10

  《人间有晴天》这本书由美国作家荷特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12岁的虎娃·安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开朗的女孩,但她却有一对弱智的父母,他们常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和“铁哥们儿”杰西给予她关爱。但好景不长,杰西懵懂的一吻与外婆的猝死让她接近崩溃,她准备随姨妈离开小镇。但她在城市中住了几日后,仍然选择回来小镇。后来的一次暴风雨让她深切的感受到妈妈的爱,也学会尊敬爸爸特殊的长处。这时,虎娃也走出了自己编织的“茧”,破茧而出的她最终留在小镇,享受阳光下温暖的亲情。

  《人间有晴天》这本书同它的书名一样,我为它细腻的文字与文章中包含的情感所感动。这些温暖的文字,带给我的是灵魂的震撼与触动!

  虎娃有着智障的双亲,这一点使她变得“特殊”。虽然这会使虎娃稚嫩的心灵有着阴影,但她却是一个有爱心的孩子。她依然坚持着去爱父母,这份爱正是我们许多人所缺少的。亲情所演变的爱永远不限于时间、地点、空间,也完美的诠释了“血浓于水”这个词。

  令我感动的部分是外婆死去的时候。没错,虎娃的外婆是猝死的。前一刻,虎娃还在赛特溪摘黑莓果,下一刻,她就听见了妈妈的惊声尖叫。当她看见外婆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时,她浑身僵硬的立在原地,双腿无法移动一步……她不相信,不相信平日健康的外婆此刻会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相信外婆已被医生们盖上白布的事实……在救护车接走外婆后,妈妈跟着追,结果“妈妈绊了一下跌倒了,一脸挫败的表情,她抡起了拳头,用力捶着地面,眼睛巴巴的望着闪动的灯光消失……”这正是人们失去心爱之人的表现。

  虎娃是辛苦的,她聪明伶俐,与她那智障的双亲完全不同。这是神给她的恩赐,也是交付她的使命:照顾好她的父母,爱她的父母。这个使命在一般孩子看来,是异常艰巨的。于是,她才想到跟姨妈去大城市,永远逃离这个令她尴尬的地方。但上天不肯让虎娃逃避,因此,一场暴风雨才席卷了赛特镇。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没有人知道它的到来。但弱智的虎娃父亲却发现了它的影迹,他挽救了他的雇主汤普森先生家那些珍贵的茶花。飓风过后,虎娃重新认识了父母,她懂了爸爸特殊的长处,也感受到了妈妈的爱。虎娃认识到:亲人的爱是冬日里的一轮暖阳,干渴时的一池甘水……这种爱“强大到足以抵挡任何魔鬼风的吹袭”。她发出了真正的`感叹:我回家了,而这个家正是我想要待的地方!当妈妈亲吻着爸爸,虎娃奔向他们,围成一个圈圈,这个圈圈是最为圆满的。这也就是我们心中的晴天到来的时候!

  虎娃生活的小镇叫“赛特镇”,是构建于名叫“森林丘”的小镇。就是“你生了病会有人关心,有人送汤到你家”的小镇。我想,正是因为虎娃生活在这个充满爱的小镇,所以会用爱来回报所有的人!

  “人间有晴天”,这晴天正是构建在爱的基础上,懂得接受与给予爱,才能享受人间的晴天;爱生活,爱家人,爱身边的每一切,人间处处有晴天!

  著名的《出版者周刊》评论道:这部抒情诗般的小说以温暖而优雅的笔触,让我们沐浴在美国乡村小镇湛蓝的天空下,温暖的阳光中,感受浓浓的温情与关爱。

  而《纽约时报》则讲道:一部探索生命意义的少年成长力作。

  讲到此处,我想,所有人都已经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了吧。这本书像黑暗里的一盏明灯,助我们在光明里行走!

  在人间读后感 篇11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民以食为天”,吃,作为对每个老百姓而言最日常、也是最离不开的一件事,汪曾祺如何来描述的呢?他的每一篇文章都很朴实,没有至高的道理,也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是娓娓的说着关于不同城市的不一样的食物。

  人如其食,食物总是与人联系在一起。纪录片里那些生动鲜活、令人垂涎的影像背后,是反映了人们生活环境和生活态度的亲身经历。

  脑海里关于上小学的那段儿记忆中,最持久、最深刻、最能让我信手拈来的,莫过于上学的日子里,不论刮风下雨,每天必来一客的煎饼果子。

  记得那时每天上学都要路过一个早点摊儿,摊儿上那个不知名姓儿的妇女,却用一双粗糙发红的手,娴熟地在烧热的铁盘上,用一柄木工用的`胶水刷似的小刷子,往上头刷上一层白色的面糊,那面糊不薄不厚,恰到好处。待到面皮边缘微微翘起,再用一只手伸进炉子旁边的菜篮里,依旧娴熟地掏出两枚鸡子,朝着铁盘边上轻轻一磕,黄澄澄的黄儿、亮晶晶的蛋清,瞬时溢满在整张面皮上。这时另一只手上来了,涂面糊的刷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把手柄已经褪去最初时的鲜亮、被时间覆上沧桑的油烟泥垢的三角形扁平铲子,那铲子在摊贩儿的手里被耍的,让人看着简直眼花缭乱。也不知怎么的,覆着一层“金缕衣”的蛋饼竟已经摊好了。

  要是你以为鸡蛋煎饼果子是随到随拿、随拿随走的,那只能说明你没吃过鸡蛋煎饼果子,至少,你肯定没吃过好的鸡蛋煎饼果子。好的鸡蛋煎饼果子可撩人呢!就在你刚起床,胃里头刚刚有点儿饿的那点儿意思的时候,就这么在你的眼前晃悠,晃得你直追着摊贩儿问:“要好了吗?要好了吗?”摊贩儿永远带着心知肚明的笑,轻轻地说上一句:“要好了。”勾得你馋虫子在五脏六腑来回钻了个遍,才终于操起最后的一只沾满了甜面酱的刷子,在你叫的菜啊、肉啊、肠啊上头粗粗的打个滚儿,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儿和香菜碎,把它们全包进那件“金缕衣”里头,终于再塞进一个薄薄的白色塑料袋里,抠出那个可供你,或提或抓的圆圈儿,此时,方可慢慢欣赏鸡蛋煎饼果子摊儿前,那张等急了的小脸儿。

  那还是在物质条件远不及当今社会富足的上世纪末,我还记得那会儿的超市里,一块长条形的德芙牛奶巧克力都算得上是小学生口袋里的奢侈品。而今,不过是20年的光景,舟山到上海的鲍鱼,珠海到成都的石斑,广西到北京的蔬菜,昆明到新疆的菌类,今天的物流和今人的胃口,大大加快了食材迁徙的速度,路途之上,行色匆匆的已经不止是人,食物也在传播流转,聚散之间,衍化出不同的形态和风味。这是巨变的中国,人和食物,比任何时候都走得更快。

  中国人对食物的感情多半是思乡,是怀旧,是留恋童年的味道。所以人大约多是喜欢怀旧的,就像我从来不肯忘记二十年前的那一客鸡蛋煎饼果子,从触及牙齿开始,直到滑进我的胃,那停留在我口腔里短短的数十秒,带给我的身心愉悦,那是我这种贪嘴的孩子永远不会褪色的回忆。

  这些味道,已经在漫长的时光中和故土、乡亲、念旧、勤俭、坚忍等等情感和信念混合在一起,才下舌尖,又上心间,让我们几乎分不清哪一个是滋味,哪一种是情怀?

  在人间读后感 篇12

  看到这个书名,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书名吧。因为,这是由三个篇章合在一起的书。它们都出自于一个作家的笔下,那就是高尔基,他出过许多名著,比如:《海燕》。《母亲》等,我非常喜欢高尔基写的书。

  这本书分为三段, 一段是“童年”,一段是“在人间”,最后一段是“我的大学”。

  第一段讲了主人公的父亲死后,主人公跟随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在外祖父的家里,他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和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故事的熏陶,亲眼目睹了“我”的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所争吵、打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后来主人公接触到的第一个“优秀人士”——“好事情”并和他交上了朋友。但“好事情”却因自己的我行我素而备受人排挤。这种现实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的差异在主人公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童年时光。

  在人间讲述了主人公在十一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主人公无法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进社会独立谋生。读到这儿我被主人公独立谋生的坚决态度深深感动了。不过,他的打工生活也不怎么顺利,他先后在鞋店打工,在圣像工作坊当学徒,也在轮船上打工,他饱尝了人间痛苦,后来,主人公认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

  在主人公16岁那年,他背井离乡,怀着理想只身去了一个地方求学。但现实并不像他想的一样,以他的条件上大学只是一个梦想。以后主人公又不得不为生存奔波:“住平民窟、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尝尽了人间疾苦。之后,他与古里·普列特尼的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与进步人士的交往中,主人公投身进入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对人生的意义,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比起书中的主人公来,我真是太幸福了。首先,我的童年就生活在无比温暖的天堂里。从妈妈把我生下来到上幼儿园和小学二年级,一直在深圳爸爸妈妈身边长大,上学放学都是爸爸开着豪华轿车接送,不用走一步路,知道吗,当我七岁的时候还在吃高级奶粉呢,过的简直是少爷的生活。

  读三年级时,我有点长大了,由于某种原因父母把我送回了老家,和爷爷奶奶以及姐姐一起生活。现在我已经12岁了,迈步踏进了少年时代。在这三年时间里,爷爷对我的要求同爸爸妈妈绝然不同。双休日回家,要我自己的事自己做,从洗自己的鞋子、袜子、短裤和红领巾开始,到家里搞卫生,认真完成课外作业上的要求有时苛刻得让我受不了。每到寒暑假早上六点不到爷爷就带领我和姐姐去跑步4公里,在暑假还专门安排教我学游泳。他说不经风浪的孩子是不成气候的.,我现在真正的感受到了爷爷的用心良苦。特别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从小就要独立自强,懂事一点,别让父母为我担心,这就是我的少年。

  读完“我的大学”这一篇章,我心里非常难受,主人公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高材生,而且“无论如何都要进入喀山的大学读书”,决心之大,还一心想做个“文化人”。由于社会的不公平和家庭的极其贫困,他只有面对现实,踏进社会,成为社会大学的一员,满心希望却成了一枕黄粱。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现在还是一个小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中会碰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我不怕,我一定要发挥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一定要成为名符其实的大学生,独自飞向蓝色广阔的天空……

  在人间读后感 篇13

  寒来暑往、生老病死,世界的规律浩浩荡荡,疾病、死亡,人类从未克服,但也从未放弃,除了祈求上苍,医学是人类保护自己的最后屏障,而医院是人类与疾病斗争的现场,“人间世”剧组将发生在医院的故事一一呈现出来,两年的记录,最终呈现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救命》《理解》《团圆》《告别》《选择》《信任》《新生》《坚持》《爱》这九个主题通过观察医院这个社会矛盾集中体现的标本,反应社会变革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艰难前行,通过换位思考和善意的表达,展现一个真实的人间世态。

  如片中所说“有时是治愈,常常是帮助,总是去安慰”。还清晰的记得第一集中:邹磊,男,24岁,本来正值青春年华的年龄,应该享受世上一切的美好,却患上消化道出血,生命垂危。面对年轻的生命,父母恳切的.眼神,医生想尽一切办法去救治,经过多名专家会诊确定给予他血液净化治疗,期间为了保证血液及时的输注,各位医护人员甚至不惜用自己的体温去帮助血液复温。不幸的是最后还是没能战胜血液净化带来的并发症:应激性溃疡导致的上消化道大出血,主要负责抢救的车在前医生48h不眠不休的抢救依然没有把这个花季的少年留下了。王建辉—心脏移植患者,他的癌症扩散到了心脏,急需心脏移植,他是幸运的,因为刚好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有一个和他匹配的脏源,50岁的心脏外科主任赵强带病操刀,在他和他的团队的努力下。王剑辉的手术很成功,第二天他就醒了。面对任何一个生命。我们都会不遗余力的去挽救。医生最困难的不是面对失败,最困难的是,面对这些失败带来的种种挫折,却不丢失最初的那份热情。

  生命是一个终极问题,人总要面对死亡,生命就是一条单行线,将近终点,不甘、愤怒、挣扎、恐惧。这是一个人最直观的感受,因为我们来不及思考死亡的含义。

  “我的世界很小,我的世界都是我爱的人”,这是第九集《爱》的主人公—张丽君说的一番话,26岁的她怀有身孕。却不幸患上了癌症,迷茫、慌张、绝望。在打掉孩子还在尽快接受癌症治疗和等着孩子生下来后再进行治疗之间,她坚定的选择的后者,她说:“生命终结了也应该把他带到这个世界来看看,好歹我活了26年,他还没有来世界看过一眼”,为了保证胎中的宝宝健康的生长发育,张丽君甚至还要保持心情愉快。当2斤多的“小包子”平安降生后,此时,医生发现张丽君的癌症竟凶险到无法开刀治疗。当生命走到尽头,如果可以选择,你将以怎样的方式谢幕?她选择了笑着面对,保持生命最后的尊严。人生,就像在打扑克牌,如果不足够幸运,总会抓到几张烂牌,但张丽君说:“烂牌抓的多了,也就无所输赢了”。生命不是喜剧,但她远比喜剧更有力量,直指人心。

  医学的任务不是起死回生,更不是消灭疾病,医学的对象是人,是缓解人的苦痛,解救性命,但命不由人,有时候,医生拼尽力气也没有换来一个治疗的机会,有时候,医生拼到了一个机会,却没有挺过最后的难关。在这场战役中,医生与患者本是同盟,误解、争吵、沟通,医学的征途荆棘密布,医生是患者最后的希望,在生死面前,即使前途凶险,医生的天职要求他全力以赴。我们组织过成百上千次抢救,我们成功,我们失败。正是能体会这种切肤之痛,我们才能依然坚定的守护着每个人生命。医生护士患者本是战友,彼此之间需要信任与尊重,双方都多一点理解才能,还社会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医疗环境!

  在人间读后感 篇14

  中国式的“吃”文化,天上飞的飞机不吃,海里游的游艇不吃,真没什么是国人不吃的,煎炒烹炸煮,十八般厨艺,一方水土一方饮食文化,南北风俗习惯的不同,他们的饮食也存在略微的差异。有一天可以自由的徜徉,从南到北,自西到东,尝遍天下美食,人生也算是圆满。至今还记得高邮的咸鸭蛋,只是一句,“吱,冒油”,至今记忆深刻,心里存在执念,有生之年,一定要去一趟高邮,只为咸鸭蛋。

  端午节的粽子甜咸之争,元宵节的汤圆甜咸之分,南方喜食米,北方喜食面,北方的壮汉到了南方,看着巴掌大的一碗米饭,能连干三碗,南方看到北方的大老碗,感觉胃容量略微紧张,正因为不同的饮食习惯,才形成了华夏大地琳琅满目的美食。

  谈“吃”,首先想到的是袁子才的《随园食单》,近代有关于烹饪的书,数不胜数,自媒体的发展,有关烹饪的书,视频教程,APP等都应运而生,即使不会做饭,也可以很快的查到最方便的教程,当然,不会做饭不打紧,会吃也是一门学问。什么季节需要进补,哪里的美食更有特色,把吃当做一场修行,行一场食者的终极之旅。

  《人间食话》分为三辑,雅舍谈吃、辑外拾遗、人间知味,玉成其书,一定要了解,作者写了什么?有人说,梁实秋先生淡薄,作品里透露出一丝寡淡,我却认为充满了人情味和烟火气,热爱吃才能拥有热爱这个世界的灵魂,对学习知识带有探究的眼光,是严谨认真,对吃抱有研究的态度,可谓是真的“吃货,”比如,他总结出:凡事皆有一定的程序材料,不是暗中摸索所能轻易成功的。溜黄菜的自主研究失败,请教以后的`成功,长时间吃会引起胆结石症发。

  关于吃的讲究,大多都是名气,比如德芳斋的粽子、稻香村的糕点、信远斋的糖葫芦、德发长的饺子等等,因为传承的秘方和手艺等,远近闻名,很多好酒都因为巷子深,迟迟不被发现,就好比,你到了西安,大街小巷都在卖凉皮肉夹馍,从落脚的那一刻,你肯定会出现一些选择综合症,要么通过当地的朋友推荐来,要么就是自己碰运气,你和美食相遇的概率大概是百分之零点一,吃都不能尽兴,五脏庙的不顺遂,人就容易有缺失感。

  看到《薄饼》一章,感觉有深深的熟悉感,每年清明的时候,妈妈都会煮很多的鸡蛋,然后给我们烙好多的薄饼,有单饼、双饼、菜饼等,先生主要记录的是双饼,热水或者开水和面、两团面揉匀,叠起,中间抹油,擀成薄饼,锅烧热,微火,加热至面饼上花色,两面看着差不多了,就可以吃了,卷上大葱、土豆丝、酱,很多其他爽口的小菜,也可以准备一些像北京烤鸭这类的小菜,卷进去,口感不似馒头那般软绵,非常的劲道,吃起来感觉非常的费力气,年年妈妈都会给我们做,仔细品味,这也是妈妈的味道,刻到了骨子里,不管什么时候,我再吃起这个味道,依旧会想起妈妈。

  除了妈妈的味道,还有外婆的味道,中国人赋予了食物很多的意义,每个人都有自己记忆中的味道,不管以后在何地,尝到那个熟悉的味道,都会想到自己亲近的人,食物是风味、是故事、是情怀,是你一生最深的惦念。

  不问君行千里,何日归家,倘若一日遇到触及灵魂的味道,也想起亲人的时候,不必悲伤,喜欢就多吃点。

【在人间读后感】相关文章:

名著《在人间》读后感大全 在人间名著导读12-13

人间清醒的句子07-07

在人间阅读心得02-13

在人间读后感11-30

《在人间》读后感10-30

在人间的读后感02-09

人间读后感05-01

人间有味读后感10-11

《人间词话》读后感03-16

人间滋味读后感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