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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混血豺王》有感

时间:2022-04-04 11:08:0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混血豺王》有感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混血豺王》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混血豺王》有感1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读《混血豺王》有感2

  我满含热泪的把《混血豺王》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善良、勇敢、坚强,甚至知道感恩的豺王的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令我泪如泉涌的好书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书中的白眉儿是一只半豺半狗的动物,当猎狗的时候是一只孝敬主人的好猎犬,当豺的时候是一匹誓死保卫豺群的好豺,有一次它和主人捕猎的时候救了曾经给它温暖的母豺兔嘴,结果被老黑狗发现并赶了出去。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做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成了危震山林的豺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次人类捉走了好几只幼豺。于是白眉儿露出了善良的本性救出了幼豺,结果自己却死在了枪口之下。结束了壮丽的一生。

  白眉儿它伟大,它光荣。它这种无畏、奉献、善良的精神感动了我。它是勇敢的,它明知道自己这次是有去无回还去救幼豺。救幼豺它完全可以逃跑而活下来,但它要舍弃自己的生命,保护自己的豺群。

  它是坚强的,它失去父母、被豺群抛弃还坚强的活了下来;它知道感恩,它明明明白救兔嘴是会被发现的,但它还是要去救……

  总而言之,白眉儿拥有了人类所有最珍贵的品质。我们有哪些人能拥有了白眉儿这种品质呢?

  不竟想起在战争时期涌现出的英雄,攻下堡垒而堵枪口英勇就义的黄继光,为了将敌人引进埋伏圈而牺牲的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还有那不畏俱敌人严刑拷打不屈不扰的刘胡兰……他们都像白眉儿这样不顾自己的安危英勇奋战、奋不顾身,为人民浴血搏杀,为祖国的胜利而奋斗。

  而我们呢,联系一下我们的生活实际,我们一点儿也没有做白眉儿这种品质。比如说上一次,有两个同学为了争着要拿到最好的东西居然不分青白吵了起来,最后还是两败俱伤。我们是不是应该要学学白眉儿?它为了豺群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舍去,而我们呢?就连一点点代价都不愿舍去。难道我们人还不如动物吗?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我一定要学习白眉儿,先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做到感恩父母,做到遇难题一一定要去勇敢的面对。还要做到那种舍已为人的宝贵精神。

  《混血豺王》这本书使我受益不浅。

读《混血豺王》有感3

  今天我读了一本,《混血豺王》的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很好看,里面说的是一只豺被一个猎人当了很好的猎狗,这只猎狗叫白眉儿,猎人有两条猎狗,一条是白眉儿,一条叫黑虎,叫黑虎的这只已经老了,但是它年轻时为主人立下汗马之功,一天白眉儿在水沟里看见了一只豺,和自己长的一样,其实白眉儿也是一只豺,但是被主人驯成了一只优秀的猎狗,那只豺是草原豺群

  的一员,白眉儿以前也是豺群的一员……

  猎人后来知道白眉儿是一只豺,就把它赶出了家门,白眉儿是豺就要去豺群,找了好久豺群,可是豺群的豺王认识了白眉儿就不让它进豺群,但是白眉儿还是进了豺群,这个豺群有三十个大小的豺。一个静静的早上,一群狼来到了豺群,豺和狼大战了,狼群只有七八只但是狼的体形比豺大,豺的跑的速度比狼快,豺群豺多,开战狼是不占优势的,可是白眉儿想到是自己的主人,就领导豺群不和狼开战,就放弃了和狼的决战,放了主人们一把,可是主人却恩将仇报带领了猎人来围攻豺群,最终白眉儿还是死在主人带领的猎人的枪下!

  本书让我明白了,人与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白眉儿不忘主人之情,牺牲自我的精神可贵!

读《混血豺王》有感4

  暑假里我阅读了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著的《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来自埃帝斯红豺群的公豺——白眉儿。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下白眉儿后生了一场大病,身体非常的虚弱。因此,达维娅为了让出生仅半个月的白眉儿能在自己死后活下去,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所生的幼豺杀害,并将幼豺风笛的尸体塞在自己事先挖好的土坑里,把谋害小风笛的秘密掩埋在自己的身体底下,瞒天过海。让母豺黑蝴蝶心甘情愿的做了白眉儿的养母。过了半个月,秃鹫飞临埃帝斯红豺群,在啄食达维娅的尸体时,小风笛的残骸暴露出来,达维娅生前的罪恶谋杀也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那时,白眉儿受尽了白眼、鄙夷、欺凌、屈辱,成为了埃帝斯红豺群中的苦豺了。白眉儿虽然是苦豺,但它是优秀的猎狗和母豺的产物,身体极其健硕,自己也十分的努力。这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嫉恨。白眉儿一次一次地用自己的机警和聪慧逃脱了夏索尔的圈套,但是夏索尔的圈套防不胜防,白眉儿终究还是掉落了圈套,被逐出了豺群。白眉儿坚强地忍受着各种挫折,经历着各种生死的考验,最终历练成了豺王。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有些人不要说生死考验了,就是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也都会经受不住。比如:有些人高考落选了,就要跳楼自杀;有些人工作不顺利,就要退缩;有些人遇到挫折,就闷闷不乐……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功的,关键就是各自的心态好坏。

  《混血豺王》这本书我很喜欢,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励志,给了我许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读《混血豺王》有感5

  它穿梭着,于狗与豺之间。一次次的抉择,使其的生命充满了悲欢离合;使它看够了他人的脸色。它是一代混血豺王……

  时隔已久,白眉儿再次回到了埃帝斯红豺群。这儿曾是它出生的地方,却因豺王夏索尔的嫉恨而使它被逐出豺群多日。在此之间,白眉儿饱受了一只流浪豺的`艰辛。为了生存,白眉儿当上了猎户寨的猎狗。由于有出色的狩猎技艺,白眉儿成为了猎户寨狗群的首领。苦尽甘来,白眉儿过上了深受主人宠爱的猎狗生活。然而,它的血管里依旧流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一切使它的生活注定不能平静。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暴露了它那豺的血统,被主人逐出家门。此后,白眉儿再次变得无家可归。经过了白眉儿周全的安排,它再一次的回归了豺群。如同绕了一个圆一般,白眉儿又回到了原点。

  日曲卡山麓来了一群狼。它们是那样可耻,如同一群强盗,抢食着埃帝斯红豺群的食物。经过多次争食冲突,埃帝斯红豺群再也忍受不住,与狼群展开了一场恶战…。。豺本不如狼强壮,脑容量也不相上下,狩猎技能更是大同小异,通常来说,豺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豺群便被逼到了怒江边。终于,夏索尔决定过江了。要知道,一旦过江,埃帝斯红豺群便都成了流浪豺,再不可能回来了。然而,正在这时,白眉儿扭转了乾坤。

  狼群出现在了怒江边,逼迫着豺群渡过怒江,离开这片土地。白眉儿依旧陪在兔嘴(它最亲的豺)身边,寸步不离的伴着它渡江。兔嘴瘸了一条腿,走起来一步一个歪仄。怒江水势汹猛,也不知是被吓的还是怎样,兔嘴竟转过头来,朝岸上奔去。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只见狼酋大花狼扑了过来,为了拯救对自己有恩的兔嘴,它勇敢的朝狼酋大花狼扑了过去。随着白眉儿的扑咬,其它的豺也不再忙着逃难,而是转过身来,朝岸上其余的狼奔去……最终,豺群获得了胜利。

  不知不觉中,白眉儿成为了豺王。这次王位过渡十分平静,没有争执,没有厮杀,没有内讧,这在埃帝斯红豺群的历史中是绝无仅有的。

  那是一个错误的抉择,即使如今反悔也再来不及了。它本不该放了他——它往日的主人,阿蛮星。然而,它确实这么做了。白眉儿做梦也没想到,昔日的主人阿蛮星会如此背信弃义,对埃帝斯红豺群古髅岩大本营进行大规模的围剿。经过长时间的周旋,许多成年豺都获救了,而所有幼豺则都被猎人抓了过去。对豺群来说,幼豺就是未来的希望,而此时,所有的幼豺都被猎人绑在了一根木桩上。这是一个圈套,但就算你识破了,也心甘情愿去钻。如今,唯一一个有可能救出幼豺的办法只有它白眉儿知道——装狗。然而,它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但,为了豺群的后代,它值得一试。终于,白眉儿下定决心,坚定的朝木桩走去……

  最终,白眉儿成功了。但,它牺牲了一条腿和那条尾巴,它再也回不去豺群了,它是一条狗!?不,它似狗非狗,似豺非豺。它即当过狗,又当过豺。但,它永不能成为狗或豺。也许,这就是它的命运……

读《混血豺王》有感6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看了很多关于“动物小说大王”-----沈时溪的书,很过瘾。其中最精彩的就是《双面猎犬》、《混血豺王》这两部长篇姐妹小说。

  《双面猎犬》、《混血豺王》讲述的是一只半豺半狗的动物叫白眉儿,它得长腿细腰,眉眼间有块醒目的白斑,矫健而又英俊。母亲是红豺群中年轻漂亮的母豺,父亲是狩猎技术高超的猎狗。

  白眉儿它出生后,便失去双亲,成为豺群中地位最低下的“苦豺”,后来又被豺王夏索儿算计,遭到豺群抛弃,童年的生活历尽苦难,让人心疼,但它从未放弃,勇敢地活了下来。经历重重险关,白眉儿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为村里的狗群领袖。这是精彩的《双面猎犬》的故事。

  然而,白眉儿的血管里流着的是半豺半狗的血,这也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紧接着,更加引人入胜的《混血豺王》的故事开始了。

  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幼时曾给过自己帮助的母豺兔嘴,它不忍心伤害兔嘴,偷偷把它放了。它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也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最终,它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自己是豺,它被迫离开了主人。面对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回到豺群后,它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当上了豺王。偶然的一次豺群与昔日主人阿蛮星相遇,白眉儿救了阿蛮星,可阿蛮星背信弃义,带领狩猎队围杀豺群。在与狩猎队周旋时,白眉儿为了救大家,放弃了一切,它宁愿以暴露自己猎狗的身份迷惑猎人而使豺群获救。最后,当它被豺群抛弃后,面对猎人时却没有投靠,没有顺从,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精彩的一生。

  读完这两本书,我感慨、佩服、惋惜、悲愤、惭愧,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对于一个动物而言,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白眉儿是这完全可以活下来的,可是它舍弃了生命,舍弃了所有,去保护自己的妻儿,保护自己的豺群。面对选择死亡,它没有想过自己逃跑,它想到的是大家的存亡!它做到了舍己求豺!

  为什么人类会忘恩负义?人类为什么不能与动物和平共处?为什么那么痛恨豺?没错,豺很下流,名声也很不好,但它们到底也是有血肉,有情感的,为什么人类总是要杀害它们?我们应该保护动物。

  白眉儿的机智、勇气、坚持不懈的精神更是令我敬佩。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白眉儿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取得了人的信任,当上猎狗的领袖,而后,又当上了豺王!

  而我,平时天一黑我就没有勇气了,晚上也不敢一个人睡觉。学习时,一遇到难题,就总是会有畏难情绪。再想想:白眉儿为了抓获真正的偷鸡贼,在雪地里冻了7天、饿了7天,还冒着被追捕的生命危险,终于抓获了偷鸡贼,拿回了猎狗的荣誉。和它比,我真的很惭愧。

  从现在起,我要改变我自己,向白眉儿学习。

读《混血豺王》有感7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集,它用最后悲惨的结局来为主角白眉儿的生命划上了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

  白眉儿在一次意外的狩猎中碰到了同类,遇到了暴露身份的危险,它无可奈何,只能重新投奔豺群,在豺群中,它受不了贱豺的地位,挑起王位战争,把夏索尔赶下了台。经过几年精彩的豺群生活,终于,阿蛮星发现了这个豺群,当豺们欲将手无寸铁的阿蛮星咬成碎片时,白眉儿念在旧情,以牺牲了一只优秀大公豺的代价解救了阿蛮星,并用肢体语言告诉阿蛮星,不要暴露它们的秘密,谁知阿蛮星并没有守信,带了大批人犬围剿豺群,当只剩下白眉儿的时候,阿蛮星希望白眉儿真心悔过,白眉儿气愤阿蛮星没有守信,并没有答应,惨死在枪口下……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

  这篇故事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猎人们的自私,他们为了钱,不顾一切地残害生命,在他们眼里,钱胜过一切。而白眉儿迎难而上,懂得感恩的性格深深感动了我,但最后还是惨死在枪下……

  白眉儿,我会记住你,我也会永远记住这本书,它站在动物的立场上,充分地表现了人类的丑陋!

读《混血豺王》有感8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混血豺王》的书,里面故事情节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是豺非豺的豺狼-----白眉儿,它是狼狗和豺狼的混血儿,因双亲失去而被豺王赶出豺群。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惹怒了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主人还把它呆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钉的牦牛皮护脖儿摘下来戴到白眉儿脖子上去了。最终,黑虎以豺习惯的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让主人阿蛮星把它赶走。

  离开了主人阿蛮星,白眉儿为了返回豺群利用豺的专有技能帮助了豺王,取得了豺王的信任,但是豺王又在白眉儿身上闻到了猎狗的味道,兔嘴用自己的豺血遮掩着白眉儿身上的猎狗味,解救了白媚儿,就因为这样兔嘴成了一个跛脚豺。再后来的豺群生活中,因为白眉儿战胜了狼群的首领,因此它成了新的豺王。

  故事的最后,在一次围捕猎物中它发现被“同伴”围住在

  树上的是曾经的主人阿蛮星,为了报答主人昔日的恩情,不惜咬死了伙伴,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很快找了邻村的猎人,准备歼灭豺群,白眉儿为了豺群的未来,不惜牺牲自己,但换来的却是整个豺群的冷眼相待,最终,生命的路途结束在主人阿蛮星的枪下。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觉得白眉儿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这些品质都值得我学习。

读《混血豺王》有感9

  前一段时间我从老师那里借了一本书叫《红飘带狮王》,通过那本书我喜欢上了沈石溪的作品。

  《混血豺王》是我看的沈石溪的第二本书,书中讲的是一只名叫洛戛的公猎狗和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生的一只雄性豺崽叫白眉儿,白眉儿自幼父母双亡。一个下着暴风雪的冬夜它被一只名叫兔嘴的母豺收养了。因为它是优秀猎犬和母豺结合的产物,身材高大健硕,在普通豺面前鹤立鸡群。可是后来受到豺王夏索尔陷害赶出了豺群,成为一匹无依无靠的流浪豺。一天他在山谷流浪时又被一个叫阿蛮星村长收养成了一只猎犬,又被阿蛮星的另一只猎犬陷害被主人赶出了村子。回到豺群,过了些日子,山谷里来了一群狼,它们抢夺豺群的食物,逼迫豺群离开它们世代生活的家园。在它们离开家园的江河中受到狼群的攻击,白眉儿带领豺群打败了狼群。后来被封为豺王。

  其实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读到这里我已经被白眉儿的历经磨难,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所感动,我要学习它在困难面前不低头,遇到困难不后退的豺王精神。

读《混血豺王》有感10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混血豺王》,这是一本关于原生态的大自然中的动物故事,我兴致勃勃地很快就读完了。故事生动,情节跌宕起伏,让我百读不厌,好感油然而生。

  故事讲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生命……在狼群中,一个生命出现了,它就是白眉儿,它是一个孤儿,有一匹母豺收养了它。但是,几个月后豺王洛夏将软弱无能的白眉儿赶出了豺群,白眉儿它柔弱的身体,挡不住寒风,它身上还来不及长全的毛,不足以为它的身体抵挡风寒,它昏倒在雪地上。在种.种环境的驱使下,他学会了狗叫,在一次次的磨练中,白眉儿成为了豺王,但正当豺王可以有所作为时,一群猎人将豺的家园一网打尽,他们以幼豺为陷阱,豺王为了保护自己的豺群们,倒在了战场上……

  我非常的喜欢看混血豺王。因为,每看到那些动人心弦的情节时,我总会不住的禁叹。沈石溪笔下的动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大自然森林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故事的结尾让我感到一丝遗憾,一丝凉意,遗憾的是一代优秀的豺王的死去,但故事留给我的却是更多的深思,那白眉儿坚强,勇敢,克服困难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性格,值得我们去学习。那为群体的利益,可以牺牲自己的精神,同样也值得我们的学习。

读《混血豺王》有感11

  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小说中白眉儿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吗?思来想去,我发现无论白眉儿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它始终如一选择“忠诚”。

  白眉儿选择做一只忠诚的狗。小说最开始就这样写道:“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它对主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当主人阿蛮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点把阿蛮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儿用豺独有的狩猎方式——掏肠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为此,白眉儿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这样的牺牲与冒险,就是白眉儿做为一只忠诚的狗的最好表现。

  白眉儿选择做一个忠诚的朋友。当白眉儿发现主人让它追捕的那匹所谓的“恶豺”是曾经救过它的兔嘴时,它想尽办法保护兔嘴,使兔嘴逃过了主人阿蛮星和大黑狗的猎杀。当白眉儿带着豺群去野猪岭捕猎时,途中遭遇了大风雪,饥饿难耐的豺群想把拖他们后腿的兔嘴作为填充肚子的食物……白眉儿挺身而出,冒死保护已经瞎了的兔嘴。可惜的是,兔嘴为了不拖累白眉儿,撞死在了崖壁上。

  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作文。小说最后一章《自我毁灭》中,白眉儿为了从猎人的枪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负重伤重返埃蒂斯红豺群与大家汇合时,迎接它的却是众豺们冷冷的敌意,甚至连昔日的妻子蓝尾尖也不愿再跟随她。白眉儿遭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驱逐,遍体鳞伤的白眉儿无家可归。这时,阿蛮星带了猎人和猎狗包围了白眉儿,他希望白眉儿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对阿蛮星的凶残、忘恩负义,面对自己的亲人,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忠诚于它的亲人,忠诚于他的族群,忠诚于它的内心。

  选择忠诚,让我想起了“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20世纪40年代,钱学森就已经成为力学界、核物理学界的权威和现代航空与火箭技术的先驱。当时,如果钱学森选择留在美国,就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钱学森却选择回归祖国,效忠祖国,为新中国的成长做贡献。“你看,我所说的这种忠诚,是对于我们国家的忠诚,而不是对于它的制度和官员们的忠诚。国家才是最重要的最实在最永远的东西。国家才是应该注意维护和亲切关怀的,人人都要为它效忠。”这是马克吐温说的话,钱学森正是这样的人。当然,像钱学森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那么我们呢?我们每个人也都要忠诚于自己的祖国,这是毋庸置疑的。

  总之,我喜欢《混血豺王》中的混血豺王白眉儿,喜欢它的“忠诚”。

读《混血豺王》有感12

  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小说中白眉儿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吗?思来想去,我发现无论白眉儿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它始终如一选择“忠诚”。

  白眉儿选择做一只忠诚的狗。小说比较开始就这样写道:“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它对主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当主人阿蛮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点把阿蛮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儿用豺独有的狩猎方式——掏肠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为此,白眉儿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这样的牺牲与冒险,就是白眉儿做为一只忠诚的狗的比较好表现。

  白眉儿选择做一个忠诚的朋友。当白眉儿发现主人让它追捕的那匹所谓的“恶豺”是曾经救过它的兔嘴时,它想尽办法保护兔嘴,使兔嘴逃过了主人阿蛮星和大黑狗的猎杀。当白眉儿带着豺群去野猪岭捕猎时,途中遭遇了大风雪,饥饿难耐的豺群想把拖他们后腿的兔嘴作为填充肚子的食物……白眉儿挺身而出,冒死保护已经瞎了的兔嘴。可惜的是,兔嘴为了不拖累白眉儿,撞死在了崖壁上。

  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小说比较后一章《自我毁灭》中,白眉儿为了从猎人的枪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负重伤重返埃蒂斯红豺群与大家汇合时,迎接它的却是众豺们冷冷的敌意,甚至连昔日的妻子蓝尾尖也不愿再跟随她。白眉儿遭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驱逐,遍体鳞伤的白眉儿无家可归。这时,阿蛮星带了猎人和猎狗包围了白眉儿,他希望白眉儿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对阿蛮星的凶残、忘恩负义,面对自己的亲人,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忠诚于它的亲人,忠诚于他的族群,忠诚于它的内心。

  选择忠诚,让我想起了“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20世纪40年代,钱学森就已经成为力学界、核物理学界的比较好和现代航空与火箭技术的先驱。当时,如果钱学森选择留在美国,就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钱学森却选择回归祖国,效忠祖国,为新中国的成长做贡献。“你看,我所说的这种忠诚,是对于我们国家的忠诚,而不是对于它的制度和官员们的忠诚。国家才是比较重要的比较实在比较永远的东西。国家才是应该注意维护和亲切关怀的,人人都要为它效忠。”这是马克吐温说的话,钱学森正是这样的人。当然,像钱学森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那么我们呢?我们每个人也都要忠诚于自己的祖国,这是毋庸置疑的。

  总之,我喜欢《混血豺王》中的混血豺王白眉儿,喜欢它的“忠诚”。

读《混血豺王》有感13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读《混血豺王》有感14

  前阵子,我读完了沈石溪的精品藏书——《混血豺王》,感触良多,于是想着赶紧写成读书笔记,如此在以后的日子里,也能细细回味其中的无诸多道理。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它如何历经沧桑,终于回到自己的家园,并且登上豺王的位置。可是为了救数十只幼豺,它不惜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最后被群体抛弃,死于猎人手下... ...

  在我看来,白眉儿用它那颗忠诚的心谱写了它传奇的一生,让人不禁肃然起敬。我想,我也要谱写属于我的传奇!虽然,我没有白眉儿的勇敢,也缺少像它一般的智慧,但是,我有一颗热血的心,它鼓舞着我勇往直前。我坚信,我终究可以攀登上顶峰。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传奇,每个传奇的背后都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掩卷沉思,细细回味,我想起了大科学家牛顿。牛顿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离异,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在学会上他经常受胡克(当时学会的会长)的排斥而得不到大家的肯定。但他毫不气馁,终于有一天,他拨开云雾,见到了青天!

  老鹰或许是鸟类中寿命最长的,可以活到七十多岁。但是要想活到七十岁,就得在四十岁时做一件事。四十岁时,老鹰的喙将变得很长,翅膀变得很沉,脚趾慢慢老化。这时老鹰要每用喙啄岩石,直到把旧的啄断,长出新的。然后用新喙把脚趾一颗颗地拔掉,长出新的脚践。再把羽毛也拔掉,长出新的羽毛。这样老鹰才可以重返蓝天,活到七十岁。整个过程自是无比艰辛,我们完全能够想象。

  抗金名将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同学们还等什么,赶紧拿起“笔”,谱写一部灿烂辉煌的、属于自己的传奇吧!

读《混血豺王》有感15

  从儿童蜕变成少年,当中自然少不了心智的磨砺和高尚情操的培养。而能够同时使我同时得到这两方面提高的,只有《混血豺王》。

  本书讲述的是一只混血豺“白眉儿”(体内一半狗血一半豺血)受到别人的欺凌被迫逃到了一个庞大的豺群。从最低下的“苦奴”一步一步走向豺王的艰辛故事。故事情节曲折,跌宕起伏,形象鲜明。其中一只母豺“兔嘴”最令我难忘。本以为她已经活了下来,她却为素不相识的“白眉儿”献出了生命。我内心难以平静,没想到豺的品格竟如此高尚,我真为我们对豺那丑陋的偏见而可耻!同时,在艰苦的奋斗中“白眉儿”的知恩图报、“兔嘴”的善良也在我幼小的心灵埋下了一颗善良的种子。

  记得一次“白眉儿”追一只手中沾满鲜血的白狼,与其撕斗,可由于体力不支渐渐落于下风。“兔嘴”看到“白眉儿”的惨样,便不顾一切的咬住了白狼,这才使“白眉儿”杀死了白狼。

  而“白眉儿”之后当上了豺王也没有忘记“兔嘴”。当“兔嘴”要当“替罪羊”——第一个与野猪搏斗。“白眉儿”不惜以个人生命与整个豺群为敌,保护“兔嘴”。

  总之,读了《混血豺王》这本好书后,我的品质变得纯洁了,我的心智也有了不小的提高。

  这是一本好书!它能使你的秉性得到净化、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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