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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

时间:2021-11-18 20:40:5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哈利波特有感(精选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哈利波特有感(精选15篇)

读哈利波特有感1

  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伏地魔真的要进来。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

  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张宗云 老师的话:在这篇文章中,小作者先说出是个哈利波特迷,继而被书中情节所吸引,加上自己的想象,所以一个人让书中的描写吓得六神无主。读罢此文刻画细致入微的心理变化,用了三个我想,就不难看出害怕的理由了。

读哈利波特有感2

  20xx年暑假我度过了一段与众不同的快乐时光,踏上霍格沃茨特快列车,通往魔法世界,与哈利大战伏地魔,与赫敏一起读书,还品尝了韦斯莱夫人做得可可多味豆。这些呀,都是因为我迷上了《哈利波特》。

  这是英国作家J·K·罗琳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部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魔法界在通缉勇敢的哈利,于是他带着赫敏和罗恩开启了边寻找魂器边逃亡的旅程。

  整本书情节曲折离奇,看得人惊心动魄,犹如和主人公一起经历了种种险情,经受了各种磨难。这本书中让我触动最深的是主人公们身上自带光芒的精神力量,在这样的文字探险中,更让我经受了精神的洗礼。

  精神一——哈利的勇敢

  哈利不屈不挠,从来没有向伏地魔屈服过。就如他在书中说的“如果真的有一天我要死了,那我就要多杀掉几个食死徒,甚至与伏地魔同归于尽。”这是多么掷地有声的铿锵誓言,他的勇敢与坚强可见一斑。这句话是他17岁时说的,在现实世界中,17岁正是青春年少,实现理想的年纪。可是哈利已经担起了救世主的重任,想到这里,我深深为哈利所感动。我们常说“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这样坚持初心,执着地寻找自己的梦。如果我们也能勇敢坚定,那么还会有搁浅的梦想吗?

  精神二——赫敏的好学

  好学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具备的品质,故事中的赫敏就是一个好学的孩子,她是年级第一兼"万事通"小姐。上课时,她努力学习,认真思考,老师布置的作业都能顺利完成。赫敏曾说:“我要选择全部课程,读完所有书。”她上课积极听讲,回到休息室认真学习,超量完成所有家庭作业。

  其实提起学习可能很多学生都有头疼的感觉,在过大的精神压力下,学习成了我们不得不为之的任务。读完这本书我就在想赫敏为什么能从学习中得到快乐呢?她好学乐学,享受学习的过程。如果我们也能有这样的精神,那学习也会变成一件快乐的事。

  精神三——韦莱妇人的亲情

  哈利父母在他一岁时被伏地魔杀害,他成了没有父母的孤儿,后来在魔法学校结识了罗恩与赫敏,经常住在罗恩家,韦斯莱一家人对哈利很好,甚至把他当做了自家儿子,使哈利感到温暖。这也为他后来实现梦想注入力量,哈利知道这不是他一个人孤独的战斗,他有爱的支持。

  其实我们要比哈利幸福,生活在幸福的年代,享受着优越的条件。我们在享受自己拥有的爱与亲情时,是不是也要学会做个奉献者、付出者,因为爱真的可以创造奇迹。

  与好书对话的过程就是一次精神的洗礼。读完《哈利波特》,我感觉自己眼前的世界都宽广了。我也要像书中这些人一样更努力更认真地生活,做有意义的事,让生活焕发不一样的光彩。

读哈利波特有感3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哈利·波特》,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好朋友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在他们的学校—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度过的一个又一个惊险的事件,甚至差点死亡。在学校里,鲁伯·海格是他们最要好的朋友,德拉科·马尔福是他们最恨的同学,因为他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不顾一切地嘲笑哈利和他的小伙伴们……

  在书中,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说:“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的确,如果你永远沉浸在你的幻想之中,无法面对现实生活,对自己的成长又有什么好处呢?“你不努力,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一切”“有拼搏才有成功”,所以,我们一定要脚踏实地,勇敢克服困难,勇于面对现实生活才行。

  看着哈利,想想自己。我在生活中是个胆小怯懦的学生,只敢做别人都能做的事;每次发言的时候,声音低的只有我自己能听见;老师交给我的任务,我总是认为自己完成不了……这就使我显得十分平庸。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每当我遇到困难不知所措时,我总是告诉自己,想想哈利吧,他经历过生死。这样,我就不再那么胆小了,而是渐渐地就变得勇敢了。

  与哈利的经历相比,我的经历实在是微不足道,哈利的经历让我明白了:在成长的过程中,肯定会困难重重,我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它。

读哈利波特有感4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我承认那时我真的落伍了,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如此坚决地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打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点儿让读者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

  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每次我看《哈利波特》时,当看到哈利与伏地魔对抗的时候,我也紧紧的为哈利捏了一把汗。眼看就哈利就要被杀死的时候,我的心跳也仿佛停止了一般。当他脱险时,我又长疏了一口气。看完《哈利波特》时,我被起伏的故事情节吓得浑身都是汗。妈妈见了吓了一跳:“你……你洗澡去了啊!”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阿姨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等等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有时吵吵小架,有时说说小谎,有时还开开玩笑……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有特色的书。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其中,让你不得不感叹它的神奇!

  所以每每读这套书,我总会忘了吃饭,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用我妈的话就是“走火入魔”!至于原因,我想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读哈利波特有感5

  初读《哈利·波特》,便爱上了这个绚丽多彩又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魔法世界。现在,重新进入魔法世界畅游时,发现了许多从前没有留意的东西。乔安娜·凯瑟琳·罗琳女士在讲述这一系列惊险的冒险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巫师他的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乱蓬蓬的黑发下有一条闪电似的伤疤。这个男孩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勇敢的男孩,面对伏地魔的杀戮,他毫不畏惧,一次又一次的独自面对所有巫师都害怕的“神秘人”也就是伏地魔,也一次又一次的打败了伏地魔,死里逃生。当得知要毁掉伏地魔的七大魂器,才能完全消灭伏地魔,但这也有可能丧失生命的时候,哈利毫不畏惧,最后成功毁掉了“死亡圣器”。若没有可嘉的勇气,哈利怎能完成这么重大的任务呢?

  哈利那可嘉的勇气由衷得让我感到敬佩。即使面对伏地魔可怕的黑魔法,也毫无畏惧。可我是一个胆子只有一丁点大的女孩,胆小怕事,晚上睡觉都要点上灯才敢睡,与哈利比起来,我真是觉得惭愧。

  当然,伏地魔懂的世间最深奥的黑魔法,但再深奥的黑魔法也无法超越爱。

  我插上爱的翅膀,盘旋在亲情的上空。当哈利波特一家面临危难时,詹姆让哈利和莉莉先走,自己独自面临强大的伏地魔,宁死不屈,只因为他的心中装着的是沉甸甸的爱。当伏地魔残忍地杀害詹姆后,追上了逃跑中的莉莉和哈利。只要莉莉交出哈利,便可以逃出伏地魔的魔掌。但是莉莉没有,她奋不顾身地挡在魔杖前面,含笑而去,用自己全部的生命与爱保住了襁褓中的哈利。读到这里,我不禁被莉莉的母爱所触动,她让我懂得了,世界上所有的母亲对自己的子女都是无私的,甚至舍弃自己的生命。这让我不由的惭愧,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我插上爱的翅膀,飞翔在友情的上空。当哈利波特选择走向冒险之路的时候,罗恩和赫敏的悄然无息的支持着他,陪他一起铤而走险。他们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邪,终归不会压正的。”因为有了这个信念,三个人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友情最初是相知,当你需要的时候,你还没有讲,友人已来到你的身边。他的眼睛和心都能读懂你,更会用手挽起你单薄的臂弯。因为有心情,在这个世界上你不会感到孤独。不由觉得,其实友情一样是浪漫的!这便是友谊的源泉。

  我插上爱的翅膀,怀着沉重的心情再次翱翔在霍格沃茨的上空。那半月形的眼镜下,蓝色的眼睛流露出最后的微笑那是邓布利多临死前对哈利最后的鼓励。当哈利来到霍格沃茨之后,是邓布利多对哈利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对哈利严格的教育。他是霍格沃茨的校长,他对学生都有着大公无私的爱,把学生的安危时时刻刻的放在首位。邓布利多对孩子们的爱,就像一条长河。它恬静,泛着微微的涟漪;它清澈,看得见河底的块块卵石;它轻柔,如春风缓缓送我前行。时间如长河的浪花,带着悠悠笑声流去。思想与感情像潺潺流水,又一次淌过时间与空间的桥,冲拂我那如诗如画的童年,我的思绪被浸润在浓浓的师生情中……

  爱,使霍格沃茨成为哈利真正的家,温馨和谐。爱,没事哈利毅然面对死亡,只为结束杀戮。爱,使多比为哈利英勇献身,毫不畏惧。细软的白雪上,银色的牡鹿,如月光般皎洁,是斯内普内心深处的爱;陋居中,一个个突如其来的拥抱和真切的问候,是韦斯莱家庭热诚的爱;哈利面对死神时,小天狼星的英勇献身,是无私的.爱;还有卢平、穆迪、金莱斯……因为有爱,哈利面对危难的时候才会临危不惧,遇到困难的时候才会永不言弃。爱,洋溢在哈利身边,因爱而产生希望。

  ?爱其实很简单,而伏地魔却不了解。这是因为他小时候是一个孤儿,身边缺少了爱。正是缺少爱,不懂爱,导致了他终将失败的人生轨迹。

  勇气是哈利飞翔的翅膀,而爱却托举出哈利不平凡的人生。

  ?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的父母和亲人是真正无所谓回报的付出,所以要永远记得父母的恩赐,等以后我们当爸爸妈妈了,就能体会父母的不易。

读哈利波特有感6

  是什么让哈利小时候没有被杀害?是亲情;是什么让斯内普改过自新?是爱情;又是什么让哈利战胜伏地魔?是友情。

  《哈利·波特》这套书主要讲了霍格沃兹(哈利上的魔法学校)的故事,以及哈里多次战胜伏地魔(黑魔王)的故事。

  哈利又是怎样战胜最强大与黑暗的黑魔王的呢?

  哈利,罗恩,赫敏,由于互相信任,形成了这份友谊,又是在这份友谊的基础上团结一致,打败了伏地魔。一想到这儿,使我回忆起一件事:那天,老师突然告诉我们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一一语文课不上了,去拔河!同学们摩拳擦掌,无不为此事感到激动。

  比赛终于开始了,双方都使出吃奶的力气,拔呀拔,渐渐的,我们这方有人突然喊道:“加油!加油!”使我们组震撼了,一起喊道:“加油!加油!”这洪亮的声音,回响在我们的耳畔。渐渐的,渐渐的红旗进了,同学们一个个面红耳赤,终于伴随着“oh yeah!”一声,我们组赢了!我们组的同学,有的机场有的讨论,有的拥抱,到班里,老师短短的说了一句话:“团结的力量都明白了吗?”就走出了教室。是呀“,人心齐,泰山移”这句话也是有根据的,人无团结之心,又能做成什么事呢?

  还有《哈利·波特》里塑造了两种形象,狼人与小精灵,他们备受歧视,生活十分悲惨。因此也希望大家不要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等等,相信如此,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

  从《哈利·波特》里,我学到,做人亲情,爱情,友情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快乐的生活下去。

读哈利波特有感7

  许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戴着一副圆圆的眼镜,头上有一个闪电般的伤疤,棕色的头发乱蓬蓬地披在头上。没错,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身世悲惨的男孩,小时候父母被伏地魔杀害,自己跟随姨父一家过着饱受欺凌的生活,直到哈利十一岁时,他被霍格沃茨录取,成为一名小巫师。但是邪恶的伏地魔依然对哈利虎视眈眈,使哈利平静的生活多了一个对手。

  当读完这套书时,我不禁敬佩起哈利的勇气,他能担负普通巫师所承受不了的责任,勇于面对强大的伏地魔并打败他,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而使哈利战胜伏地魔的因素还有一点,那就是友情,哈利的学习生涯中如果没有朋友的帮助和鼓励也不会打败伏地魔;而伏地魔虽然也是从小没有父母,在孤儿院生活,但他性格孤僻,没有朋友的他爱独来独往,一直坠入黑魔法的深渊,所以才会做出丧心病狂的事。

  我觉得,打败伏地魔的并不是什么高超的魔法,而是哈利坚强不屈的精神和友情赐予他的力量。不光是哈利,我们也一样,只要拥有坚强勇敢的精神和友情的力量,相信在你的道路上也会拥有辉煌的胜利。

读哈利波特有感8

  不知从何时开始,美国女作家罗琳所着的《哈利波特》小说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成了的话题,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是令人向往。

  耳濡目染后,原以为不会沉迷于的虚幻小说,却料到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沉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

  故事用神奇的魔法来渲染全文,成了整部小说的看点,也成了吸引的亮点,让每个“麻瓜”们总是不停地说:“我有魔杖就好了。”“我也会魔法就好了。”“这也有霍格沃茨就好了”……在哈利的带领下,我了霍格沃茨学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个迷团,久违了的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爱不释手。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魔杖、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

  再回首此书时,我才,《哈利波特》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在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乐观的生活,的生活拼搏、勇敢、坚强的精神。凡事都用一颗纯真的心去看待,拥有坚定的信念,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读一本书,要注意到它所要表达的思想。就像《哈利波特》一样,看到哈利的乐观与向上,他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伤心中,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更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他正是乐观的生活和的生活。哈利最后能够战胜伏地魔魔法石的原因何尝他性格为他带来的呢?这虚拟的世界另值的去读的地方,让能够真正到作者写书所要传达的精神。

  人们总是羡慕拥有魔法,你可曾想过,是不拥有哈利的魔法,但另魔法一直藏在身边的吗?美国的盲人女作家凯勒神奇魔法的人。她天生是盲人,但并未而自暴自弃,而是努力过着与别人不同的每一天,并力求活出精彩。她的作品畅销世界,更以帮助别人为的任务,难道这堪称神奇的魔法吗?如今许多的企业家都资金雄厚,但并不以为傲,而是每每以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的身份出席支援贫困山活动。拥魔法将名利过分看重,以平常心来周围的人,让金钱掩埋了的善良。的名字都会被世人所铭记,那有平淡如水的生活,面对每个起起落落,都不刻意追求或在意。也有神奇的魔法,的魔杖的信念与双手,的魔法衣的青春与生命,最神奇的魔法平淡看一切,以包容心和的去面对世界,你会魔法下的生活将是美丽与耀眼的。

  都正是《哈利波特》感受到的向上的思想。请那些只在意哈利的魔法的朋友们,不妨拾起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哈利波特》,用不一样的角度再一次地哈利一道道关卡,推开一间间房门,揭开个迷团,努力地书中所传达的精神,它正是所需要的魔法,不需要咒语的魔法,属于的魔法,它会让世界变的和平,让生活变的美好,让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不再羡慕霍格沃茨,拥有神奇的魔法!

读哈利波特有感9

  也曾梦想着在自已十一岁生日时收到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在对角巷的魔杖店中挑选魔杖、骑着飞天扫帚打一场魅地奇赛——哪怕不是火驽箭或光轮20xx,给我一把横扫七星就够了......

  《哈利.波特》整整七部,让全世界为之沸腾,也把我的心填得满满的。霍格沃茨让人明白了什么是家,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奋发的力量。它仿佛一道光,帮我照亮了整个世界。闲暇时随手一翻,总会收获一份别样的心情。

  它是现实世界的翻版,是人们心中的憧憬,是漫漫岁月长路的缩简。它在一个近乎完美的世界构造出了不完美的人物。它打破常规,又在一遍遍地复述所有作品中的真理:邪恶永远压不倒正义;主人公永远是羸家。书中多处伏笔,甚至在第六部才出现的人物,也会在第四部就埋下伏笔。作者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地向读者展示了世间百态,在我眼中,《哈利.波特》更胜过了《纳尼亚传奇》与《魔戒》。

  哈利的父母在他倘在襁褓之时就被大反派伏地魔杀害,而他也成为魔法界唯一个没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人。只是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更让人震惊的是他竟把伏地魔的毁灭性魔咒反弹回了伏地魔身上,让他从此苟延残喘,也为魔法界换来了一时的幸福与安宁。由于身份特殊,哈利一回到魔法世界就受到了明星般的追捧。这让常年被姨母姨父虐待,住在地下室的他有点无法接受。朋多大的能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在霍格沃茨七年,各种大事与他不期而遇。全校人的追棒或是敌视,朋友义无反顾的陪伴或是一气之下的出走......不论周围环境如何变化,他都未曾真的放弃。当然,也曾气馁,回避,害怕。因为他也是人,一个不完美的巫师。他之所以能坚持到最后,是因为他从不缺乏从头再来的勇气——大不了再住回地下室。邓不利多曾告诉他,父母对他的爱印在他的身上,那是最强大的保护。伏地魔永远不可能攻破。因为他从未爱过!

  J.K.罗琳可真是厉害。她用一支笔让人万念俱灭,又不经意间给我们施个快乐咒。看到最后,当如城堡般的邓不利多轰然倒下,教夕小天狼星为正义牺牲,当我们失去了一切赌上了一切,当我们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时——我想起了《余罪》中的一句:正义从不会缺席,它只是跑得有点慢,喜欢迟到而已。

  故事的结局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哈利打败了伏地魔。振世之作悄然落幕,留给我们的不只是美好的结局,还有担当,有责任,有希望,有不见南山不回头的执着,有“众判亲离,我亦不惧”的勇敢,有“哈利,我们和你一起去”的感动......读完整整七部,像是读了一整套的《智慧背囊》加一整套的《心灵鸡汤》。

  一篇古风小说中曾说:最怕忘却了春风词笔,最怕故事里英雄迟暮。我不以为然:迟暮又怎样?终究会来。那些早早牺牲的一切,就当是为英雄的到来埋下的伏笔。

  最后,我告诉你个惊喜:按照书中的时间轴,这个学期刚好是哈利的大儿子到霍格沃茨报道的时间——我们一起去撞墙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10

  最后一丝蒸汽消散在秋日的空气中,火车转弯了,哈利挥别的还举在空中。“他没事的。”金妮小声地说。

  哈利看着她,放下手,无意中触到了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

  “我知道。

  伤疤已经十九年没有疼过了,一切太平。”

  当我的目光扫过这最后的一行字,缓缓地和上书,我便得和这套《哈利·波特》说再见了。看着书的封面,我不禁想起了书中那一个个人物——机智勇敢的哈利,笨手笨脚的罗恩,聪明过人的赫敏。他们用自己的友谊打败了伏地魔,战神了困难,战胜了一切阻挡自己的恶势力。真如一位伟人所说:死亡只是穿越世界,如同朋友远渡重洋,他们仍活在彼此的心中。

  回想起书中的情节——哈利在密室中救出金妮,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帮助下救出了小天狼星,罗恩、赫敏放弃学业,随哈利寻找魂器。这些故事都在告诉人们友谊的力量,他们让我对友谊有了新的见解。虽然我们不需要随朋友去四处漂泊,但即使是只借给朋友一块橡皮,教他一道题目,也是对朋友的心的鼓舞、抚慰。

  西塞罗说:“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美丽,更会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所以,让我们一起去珍惜自己的友谊,爱戴自己的朋友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11

  很久以前我就听说过《哈利·波特》这部世界名著,但是却从未阅读过,从没理解过。

  寒假刚开始,在我的请求下,爸爸妈妈为我买来了一波巨大的精神食粮———完整的《哈利·波特》七部曲。当时,我的心扑扑直跳,望着这七本又大又厚的新书,脑子里似乎有只野兽在快乐地欢呼:“太棒了,我有《哈利·波特》了,我一定要赶快看完它!”

  结果,我发现“赶快”看完《哈利·波特》几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或许因为太厚了,一本都跟一座小楼似的;或许因为我寒假回了老家(只带了前三本)。直到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最后一本。

  《哈利·波特》的剧情十分精彩:故事主人公哈利·波特幼年丧失父母,生活在对他一点也不友好的姨妈姨父家。一次意外让他进入了神秘的霍格沃兹学校,在那里学习()各种奇妙的魔法,并与结交的朋友们与邪恶的黑魔头——伏地魔斗智斗勇......有些情节让我哈哈大笑,有些故事让我瞬间泪目,有些人物让我无比崇拜。总之,《哈利·波特》在我的脑海中创造出了一片新的魔法天地。

  《哈利·波特》不仅情节使人记忆深刻,其中的道理也埋藏得很好。我猜测,里面的大反派伏地魔可能代表着生活中处处存在的恶势力,用“夺魂咒”“钻心咒”来恐吓人们。他不懂得爱,贪生怕死,却反而把自己的灵魂搅得四分五裂,斗不过心地纯洁的哈利,被自己的咒语击中,自食恶果。

  感谢《哈利·波特》的作者JR·罗琳为我们带来这么多使人拍案叫绝的故事,期待以后她可以写出更多精彩的书,加油!

读哈利波特有感12

  不知从何时开始,美国女作家罗琳所著的《哈利波特》小说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成了我们的话题,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是令人向往。

  耳濡目染后,原以为自己不会沉迷于这样的虚幻小说,却没有料到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一个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沉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

  故事用神奇的魔法来渲染全文,成了整部小说的看点,也成了吸引我们的亮点,让每个“麻瓜”们总是不停地说:“如果我有魔杖就好了。”“如果我也会魔法就好了。”“如果我们这也有霍格沃茨就好了”……在哈利的带领下,我经过了霍格沃茨学校的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一个个迷团,久违了的这种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爱不释手。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魔杖、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

  再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在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的生活方式以及一种拼搏、勇敢、坚强的精神。凡事都用一颗纯真的心去看待,拥有坚定的信念,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读一本书,要注意到它所要表达的积极思想。就像《哈利波特》一样,我们必须看到哈利的乐观与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他有的正是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积极的生活方式。哈利最后能够战胜伏地魔取得魔法石的原因何尝不是他这种性格为他带来的呢?这就是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的我们去读的地方,让我们能够真正了解到作者写书所要传达的一种精神。

  人们总是羡慕拥有魔法,你可曾想过,我们是不可能拥有哈利的魔法,但另一种魔法不是一直藏在我们身边的吗?美国的盲人女作家凯勒就是一个具有神奇魔法的人。她天生是盲人,但并未因此而自暴自弃,而是努力过着与别人不同的每一天,并力求活出精彩。她的作品畅销世界,更以帮助别人为自己的任务,难道这不是一种堪称神奇的魔法吗?如今许多的企业家都资金雄厚,但他们并不以为傲,而是每每以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的身份出席各种支援贫困山区的活动。他们拥有的魔法就是没有将名利过分看重,以平常心来关心周围的人,没有让金钱掩埋了自己的善良。他们的名字都会被世人所铭记,那因为他们有一种平淡如水的生活态度,面对每个起起落落,都不刻意追求或在意。我们也有神奇的魔法,我们的魔杖就是自己的信念与双手,我们的魔法衣就是自己的青春与生命,我们最神奇的魔法就是平淡看一切,以包容心和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你会发现魔法下的生活将是美丽与耀眼的。

  这些都正是通过《哈利波特》感受到的积极向上的思想。请那些只在意哈利的魔法的朋友们,不妨拾起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哈利波特》,用一种不一样的角度再一次地随着哈利经过一道道关卡,推开一间间房门,揭开一个个迷团,努力地发现书中所传达的一种精神,它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魔法,一种不需要咒语的魔法,一种属于我们的魔法,它会让世界变的和平,让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读哈利波特有感13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们给予的荣誉,有何用?有何意义?对于斯内普,这些无聊的赞美有什么价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罢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

读哈利波特有感14

  哈利.波特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个可谓如雷贯耳的名字,不错,哈利不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他的爸爸、妈妈都是巫师,可是,就在哈利一岁的时候他父母都被十年以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所杀,奇怪的是,当伏地魔把魔杖指着哈利时他的魔力却突然奇迹般的消失了,只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痕。

  我读《哈利.波特与密室》时是讲哈利在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已经二年纪了,这次他还未去之前就在他姨妈家受到了家养小精灵多比的警告,多比说如果他再去霍格沃茨的话就会遇到很多可以至他于死地的危险,尽管哈利确实有些害怕,可是他还是坚持去了。果然,到了霍格沃茨就有一连串危险的事情发生,先是又四分之三站台被封,然后是打人柳,再就是失控的游走球,最后也就是最糟糕的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了石头,待他发现这是伏地魔搞的鬼时,便又准备与这几十年来最强大的黑魔头作战。

  我觉得哈利很勇敢,并且很机智,既然敢跟魔法界最强大的黑魔头作战,并且还那么沉着,其实我也很想当一回哈利.波特,想尝尝他到底是什么滋味。不过想回来,我们一些同学遇事只知道横冲直撞的去蛮干,而不像哈利那样沉着冷静,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他的这一点。

读哈利波特有感15

  首次接触《哈利波特》是被电影中的主人公——哈利以及那不寻常的世界所吸引,而后才开始触及这本少儿读物。

  《哈利波特》不仅带给了小孩梦中的世界,同时也给予了不同年龄段的人的一种梦境。

  J.K.罗琳并没有用优美、华丽的词语、语句来勾勒她的魔法梦境,甚至可以说《哈利波特》系列丛书的文学底蕴很低,然而它却凭借不寻常的魔幻世界的引力而风靡全世界。同时也令本人无可救药地深深“迷恋”上了它——《哈利波特》。

  J.K.罗琳的笔端流泻出一种令人无可抵挡的魔力,可以使读者置身于其中。书中以章节形式分篇,内容却又是环环相扣。书中给予读者的背景总是清晰明了的,但情节上却又总是充满“悬疑”,让读者仿佛被置身于团团云雾之中。可是结尾却又给予读者一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意境。

  这一系列丛书中不仅诠释着魔法的另类、有趣,书中又表达了人类孩童间纯净的友谊,父母子女间的亲情,以及不同人性格中的差异,似乎仿造了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哈利、罗恩和赫敏这三个好朋友总是能为朋友竭尽全力。难能可贵的友情,无限渴望的亲情以及人与人间的“勾心斗角”让读者品读之时,陷入一个个作者编织的世界中。

  书的内容固然精彩,但魔法的体现却又在于大胆的创新的想象。例如在哈利波特的世界中,我们这些不懂魔法的人被称为“麻瓜”,在霍格沃茨学校中的楼梯会变化无常,楼道上以及他们的相片中一切会移动,当然他们也有会飞的扫把,以及他们进入宿舍也需要像阿里巴巴一样念咒语,不过他们的咒语可不是“芝麻开门”哦。他们的宿舍门是一幅画,咒语由画中的主人决定。最少不了的就是那根魔杖。这也是许多魔幻故事中少不了的。

  《哈利波特》每次出现都有无数书迷、影迷为之倾倒。哈利,这个身世不寻常的男孩为找到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成为丛书的主导线,而哈利在学校中的经历成为了看点,同时他勇敢、善良、优秀的人物形象深入人心,让无数读者拜倒在这位小巫师的魔法袍下。

  友情,慢慢的沉积,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股动力。让故事洒上一层晶莹的情感,美妙令人无法自拔。就像主人翁一般只愿留在学校享受别人给予他的爱,甚至遭到百般的困难,也不愿回到那没有感情的“麻瓜世界”。

  仿真生活的情景塑造了一个令读者可以接受的魔法世界。

  身世背景的悬疑造就了《哈利波特》的开端。

  无限的魔力,真挚的友谊,永恒的信念像无尽的潮水冲击着哈利勇往直前。现在我还不知道他的结局如何,但我认为哈利会永远留在读者心中,成为一种不灭的动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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