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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狗》有感

时间:2022-10-26 19:21:1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狗》有感(精选39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狗》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狗》有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鬼狗的书。

  这本书的主公是“鬼”,一只由雪域高原和莱菌河畔血缘巧妙的结合,蕴育出的一头绝无仅有的纯白色獒犬。

  “鬼”由于野性难驯、多次伤人,被辗转买卖。后被斗狗贩子收购,用残酷训练和毒打练就它魔鬼般的体格,迫使它成为人类牟利和娱乐的工具。同时失去了对人类的信任和向往温暖的渴望。偶然的机会,“鬼”逃出狗贩的魔掌,独自流浪期间被一个小男孩阿尔斯楞——“鬼”认定的唯一主人救治。而“鬼”为了在暴风雪之夜庇护小主人,被严重冷伤。这本书我看了很多遍,其中很多故事情节都了然于心。“鬼”对小主人的信任、依恋和庇护让我非常地感动。是小主人用那纯真、真挚的行动唤回了“鬼”对人类的信任与友好,并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庇护自己信任的小主人。狗虽是动物,但与人类一样是有感情、有想法的。

  狗是人类忠实的好朋友,地球是个和睦的大家

  读《狗》有感 篇2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读后感《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狗》有感 篇3

  自由,自由……

  对于这个词,你是怎么理解的?是自由地生活?还是自由地活动?可你是否想到,有一群被剥夺了幸福和快乐的狗,是多么向往这种感觉。一百只绿狗,失去自由,不知道会变得怎样……合上眼,我不禁这样想象。

  《绿狗山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当秋风吹开满园菊花的时候,球球老老鼠终于又回到了翠湖公园。他还给笑猫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激动人心的消息:在群山深处,有一座神秘的“绿狗山庄”,在那儿,他遇到了地包天日思夜想的小白。于是,地包天,球球老老鼠和笑猫一起,日夜兼程地来到了绿狗山庄。可是这几个好朋友一起,找遍了山庄的每一个角落,却始终不见小白的身影。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当笑猫和球球老老鼠离开地包天仅仅只有几小时时间,地包天竟然也离奇地失踪了!不久,笑猫和老老鼠,就发现了隐藏在这个神秘山庄的毛骨悚然的秘密——一位自私自利的艺术家,为了完成一百件绿狗雕塑,为了追求自己的艺术个性,剥夺了一百只狗的自由和快乐,将各种各样狗的毛色都漂染成绿色,还残忍地给它们做手术,把钢丝深深埋进它们的耳朵中,硬把他们的耳朵支棱起来……听了小白的讲述,笑猫很希望自己能帮助这些可怜的绿狗,可是却没办法将那一百只绿狗从噩梦中拯救出来。正当他们沮丧不已的时候,一瓶有魔力的红酒却让老老鼠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于是,在一个深夜,那一百只渴望自由的绿狗终于获得了解放,从“绿狗山庄”这个监狱中逃脱……

  《绿狗山庄》这本书让我真真正正地体会到了那句话:最残忍的动物——不是豺,不是狼,不是虎,不是豹,而是——人!

  为了自己的名誉而剥夺别人的快乐,值吗?

  为了自己能完成那一百件雕塑,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上,值吗?

  为了追求自己的艺术个性而让这些狗活受罪,值吗?

  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用两个字回答:不值!

  一位相貌堂堂,衣冠楚楚的艺术家竟然会做出这种可怕的事情来,简直就是一个没有同情心的野兽!

  我简直不敢想象,那个雕塑家酒醒以后,看到绿狗山庄没有一只狗时,会有什么样的表情;其实,我想,他是什么表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学会反省,作为艺术家,追求独特的艺术个性是没错的,但是,如果把这种追求建立在牺牲别人的自由,快乐和幸福的基础上,哪怕是牺牲狗的自由,狗的幸福,狗的快乐,也是一种罪过。

  人类啊,赶快觉醒吧,不要再去伤害小动物了——因为,小动物们也有属于自己的自由,幸福和快乐;因为,小动物也有生命!

  读《狗》有感 篇4

  在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力就与一个我印象颇深的故事——《保姆狗的阴谋》。

  这个故事主要写的是在一个冬日的翠湖公园里,两只狗的出现使这里充满了杀机。和牧羊犬亲密不同的保姆狗因为失宠,要置牧羊犬与死地。但它的计划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在一次车祸中,它,不幸身亡。

  保姆狗原来拥有着智慧、冷静等好品质,但嫉妒心却使它丧失了理智。因为帅仔的温柔完美使保姆狗失宠了,于是它三番五次企图置帅仔于死地,但最后非但没有成功,还把命搭进去了。保姆狗没能走出自己圈定牢笼里,真是恶有恶报。你可知道,保姆狗原来可是一只集所有完美于一身的好狗,只因为嫉妒心让它走向了罪恶的深渊。嫉妒心真可怕!

  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而我就是那只“保姆狗”。记得又一次,我在和小伙伴玩,本来玩得好好的。可是玩到一半,文文来了,这样就多了一个人。但文文又很想玩,大家就商量着……我没有参与议论。过了一会儿,他们走过来对我说要把我踢出去。我当时很生气,还和他们吵了一架,然后气呼呼地走了。没过多久,我有看到他们在玩捉迷藏,文文找。她问我有没有看到其他人藏在哪儿了。我想耍耍她,于是乱指了几个地方,结果她找了半天没找到。看她大汗淋漓的样子,我突然想起了那只保姆狗,心中懊恼,和她说明真相,这才安心地回了家。

  看呀,嫉妒心多可怕,我们千万不能在嫉妒中迷失了自己。

  读《狗》有感 篇5

  今天,妈妈给我买字帖时候发现了最新出版的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便给我买了一本,回到家我拿起书就读了起来,不一会儿边读完了,下面我来讲讲故事内容。

  球球老老鼠被人类踢上了,万年龟背着他来到了翡翠公园,主人公笑猫见到了老老鼠,老老鼠说他见到了地包天日思夜想的小白,笑猫给地包天说了他见到了小白,地包天听了高兴极了,准备和笑猫还有球球老老鼠一起去小白在的地方,笑猫问老老鼠小白在哪里,老老鼠说在绿狗山庄,笑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有绿狗么?翻过了一座山,到了第二座山的山腰,笑猫看见了代表绿狗山庄的一尊绿狗的雕塑,他们到了绿狗山庄。

  当天晚上老老鼠和笑猫一起去寻找小白,可是找遍了山庄的每个角落都没发现小白,不久,地包天也失踪了。小猫和老老鼠也发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秘密,一位雕塑家为了完成100件绿狗的作品,为了追求自己的艺术个性,他剥夺了一百只狗的快乐和自由,将一百只各种各样的狗的毛漂染成绿色,还残忍的给这些狗做手术,把钢丝埋进他们的耳朵里,硬是让他们的耳朵支陵起来。可是笑猫和老老鼠无法救这些狗,就在这时老老鼠喝了一瓶神奇的红酒让他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于是,在一个晚上绿狗山庄上演了惊奇的一幕……

  读完了我为雕塑家的自私感到耻辱,不能为了自己就剥夺别人的生活。

  读《狗》有感 篇6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杜明尼克,他是一只不甘于平庸的小狗,他踏上旅途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身边没有新鲜的事情了。他是一只浪漫的小狗,他有好几顶好看的帽子,却没有用处,他戴上它仅仅是为了威武、亮眼,他也十分重友情,在出门之前,虽来不及向所有的好朋友道别,但还是把一封充满真情的告别信贴在了大门上。

  他的旅途中充满了冒险和奇遇,很好的揭露了他善良、英勇、热爱助人等等的品质,来,让我们跟随帅狗杜明尼克一起去冒险吧!

  帅狗杜明尼克很快走到了一个分闸路口前,这时,一个鳄鱼巫婆告诉他向左走就会充满冒险,奇妙而又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而走向右边则是平淡、无趣的生活。在这时候,杜明尼克有权利把握自己的命运,马上,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左边——一条充满了冒险、奇遇的道路。

  这可真是一条充满了冒险、奇遇的道路,帅狗杜明尼克很快走到了一个湖边,一只鲶鱼给了他一根长矛!并说他一定会有用功的。

  帅狗杜明尼克正在路上走着,突然掉了下去,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他遇到了世界末日帮,世界末日帮的三个坏蛋打不过他,就想把他累死,可帅狗杜明尼克却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出了陷阱,并让三个坏蛋掉进了陷阱,他一路上不计前嫌的救了马蜂,让老猪快乐的度过了余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巨大财富,给兔子们出主意让坏蛋们受尽了苦头,用自己的财富帮助了野猪先生,救了鹅小姐,给了她巨大的财富······最后还带领舞会上的大家打败了世界末日帮,自己却受了重伤,在伤口差不多愈合的情况下走进了树林睡着了,世界末日帮又来了,树木们挺身而出护住了杜明尼克,杜明尼克走出了树林,到了花园,意外的得到了美丽的爱情。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到:现在独生子女的承受力和忍耐力的十分差,稍一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甚至做出极端的事情,这和帅狗杜明尼克可差远了,杜明尼克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典范。选择冒险,选择挑战,无论生命会带来什么,无论困难会带来什么,无论道路有多么坎坷,杜明尼克“乐于证明自己经得起这些考验”,让我们学习帅狗杜明尼克吧!

  读《狗》有感 篇7

  《狗来了》这本书是荣获了国际大奖小说的一本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格调健康、品位出众的书,是青少年读者的成长过程中的良师益友!这份读物的主要内容是:狗的孩子们都长大成人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先遇到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能当做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上课,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为了最爱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追捕它,幸好大家的帮助,狗得以逃脱。熊校长因此也被迫与狗开始了逃亡生活。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救出来了。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来到自己的家乡。

  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和体会是:没想到会有人把狗写得和人一模一样,真是太有材了!狗在我们人的心中只是一个可以伴随人们一起玩耍的形象,更没想到作者可以把一只普普通通的狗写出它自己的人生、梦想、性格。而且书上都是以动物形象来描写。比如鸡、猪。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狗的朋友猪,猪有一个概念我们都很不赞同,就是“如果作弊会让我自己觉得很幸运不是吗“我想说,如果你想幸运也不一定要作弊,对不对?很多事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争取到!一份付出,一份收获。加油吧!

  我想在这里给大家推介几本国际大奖小说“《城堡的秘密》《蛋壳里出来的奶奶》《扑克游戏》《爱的魔法》。这几本书中有的惊险,有的有趣,有的让我们在书里吸取知识,有的还需要我们去思考,有的也像神话一样。赶快去书中看一看吧!这个暑假你将过得充实精彩!

  读《狗》有感 篇8

  “管好你的羡慕,嫉妒,恨”。这是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却往往有人因为嫉妒而害人害己,阴险的保姆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腊肠狗足智多谋,却又不失绅士风度;阴险狡猾,却还存留着一丝善良;备受宠爱,却又不忘乎所以。恪尽职守的它,自然是深的主人喜爱的,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另一只狗——帅仔的到来,让它的命运彻底发生改变,从高高在上的王子沦落成一只低下的保姆狗。

  以往的荣宠不复存在,阴险的保姆狗当然恨透了那个温柔,具有朝气的帅仔。所以它无时不刻都在暗算帅仔。帅仔并没有发现昔日的玩伴,一向陪伴着它的“保姆”在算计它,反而对着腊肠狗越来越好了。

  几个月后,腊肠狗几次暗算不成,主人察觉到了它的阴谋,便萌生了要送走它的念头。奈何帅仔对保姆狗的情谊太深,几次逃出去看望它,熟不知,一场更大的阴谋已经悄然而至。

  那天,保姆狗带帅仔过马路,大货车冲了过来,一切正在按保姆狗的计划进行着。大货车原本该撞得是帅仔,却发生了些意外,冲向了腊肠狗,腊肠狗最终还是逃可是一死,带着对世界的眷恋离开了。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当管好自我的嫉妒与恨,不然终究只会害人又害己。

  读《狗》有感 篇9

  读狗有感今天,我读了巴金爷爷写的狗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巴金爷爷小时候很怕狗,一见到狗,他就逃,狗就追。后来,他渐渐认为怕狗是一件可耻的事,于是就不逃避,他站住,狗也站住,他顿脚,狗马上退了两步,最后他用石子扔,狗不等他扔第二块石子,就已经逃走了,从此他不再怕狗了。

  想想我自己,小时候每次看见狗,我总是逃,而且边逃边哭,狗也总是追我。后来妈妈叫我看见狗别跑,要镇定自若地走过去,最要注意的是自己的眼睛不要看狗的眼。有一次,我看到一只小狗,它用它那乌黑乌黑的眼睛看着我,我害怕极了,拔腿就逃,但在提腿的瞬间,我想到妈妈的话,就马上站在原地,努力装作镇定自若地样子,可事实上却心惊胆颤,生怕狗猛扑上来咬我。小狗与我对眼了一回会儿,看我镇定自若,就乖乖地走了。其实,在人的一生中,会遇上无数只可怕凶恶的“狗”,而且很难缠的。但我从与狗的“交往”中,悟出了一个诀窍: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

  所以,我们决不能被这只“狗”吓倒。就像像我们做奥数题,遇到复杂的题,只要你勇敢地去面对,认真思考,一步一步地解决,就能把这道题解出来。

  读《狗》有感 篇10

  作为一条天性热爱冒险的狗,我想到什么就立刻去做,绝不犹豫迟疑。危险?正好增长阅历!挑战?正好活动筋骨!朋友?正好相互温暖!敌人?正好去教训一顿!——————杜明尼克。虽说这是我看了这本书,对杜明尼克的理解,但我认为这应该是杜明尼克对自己的解释!它就是这么一只狗。

  在起程的岔路口,巫婆鳄鱼告诉杜明尼克,一条路有冒险,另一条路是坦途。说到这里,我想问一问你,如果你就是杜明尼克,会选择哪一条路呢?如果选择了冒险之路,对世间万物会很感兴趣。如果选择了坦途之路,那整个旅途既没有冒险,也没有惊喜,会一无所获,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在做白日梦。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冒险之路!在这条路上,他和一群无恶不作的恶棍“末日帮”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杜明尼克靠着大鲶鱼给它的矛枪,痛击末日帮!

  除此之外,杜明尼克还结交了许多朋友:一只会写字的大黄蜂、一头姓“獾”的百岁老猪、懒驴埃利亚、一只姓“狐狸”的母鹅……

  杜明尼克不贪金钱,自从它碰到姓“獾”的百岁老猪,并有了百岁老猪的遗产(两大箱奇珍异石和一球皮口袋金子,以及一个纯金短笛)时,它并没有把金银珠宝全留给自己,而是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和被自己帮助过又带给自己快乐的动物许多金银珠宝,只留给自己一小袋子。

  这正是一种我们需要的正能量:获得金银珠宝,不占为已有,分给有困难的人。因为它们比任何人都更需要金钱!

  读《狗》有感 篇11

  牧羊犬帅仔它有一只保姆狗,这只保姆狗本来是善良、温柔的,可嫉妒让它走向了邪恶的世界。

  帅仔是那么地爱保姆狗,可之后的保姆狗总是千方百计地去害帅仔。这都没逃过笑猫和地包天的眼睛,笑猫和地包天很多次帮了帅仔,这让我异常感动。

  当然也有搞笑的地方,那是一种法国的贵妇狗,很爱酷,每一天都要给头发染一染,今日染成红色;明天染成绿色;……最经典的动作一看就让人发笑。

  这本书告诉我:世界是公平的,大家有时候都会有一点嫉妒心。可是,嫉妒心会让我们失去了理智,所以我觉得大家有了嫉妒心,过了一会就得清醒,要不然那样的事真的会发生。

  读《狗》有感 篇12

  前几天,我读了《保姆狗的阴谋》,我感受到了牧羊犬帅仔因为善良一次次被腊肠狗伤害,非常的可怜。

  保姆狗很喜欢牧羊犬帅仔小时候的样子,因为小时候人们看不出牧羊犬帅仔的可爱漂亮,腊肠狗像保姆一样安心的照护着它。后来帅仔越长越可爱漂亮,主人把对腊肠狗的爱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所以腊肠狗就渐渐失宠了。腊肠狗以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它的爱,所以它嫉妒帅仔,它要想办法除掉帅仔。

  保姆狗的阴谋开始了,它不让帅仔吃饭,骗帅仔出去吃放了老鼠药的饼,结果帅仔中毒了,保姆狗自己跑了回去,这次多亏了笑猫它们的帮助,帅仔才被救了回来。主人对保姆狗起了疑心,把保姆狗送到了一家工厂里,保姆狗把帅仔也带到了这里,结果帅仔又被主人领了回去。有一次,帅仔来到工厂看望保姆狗,保姆狗设计想让帅仔被车祸死亡,结果反而自己被车撞了。它临死前看着帅仔伤心的样子,非常后悔,后悔不该恨帅仔,去害帅仔。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人不应该又嫉妒心,嫉妒心会害人害己。

  读《狗》有感 篇13

  《狗来了》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有的书经常会被长辈悄悄拿出来细细把它读上一遍,这本书就是这种为数不多的类型,真不愧获过国际小说大奖啊,读《狗来了》有感作文。这部小说主要讲了:狗的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了开始独立生活了,狗的老伴也已去世多年了,狗就想去看看外面无边无际的世界,于是够就卖了房子和所有的东西给馿,狗知道馿看中了冰箱里的食物,就一个也不留给它,因为他太贪心了,狗在异国干了第一份工作—保安员,也遇见了猪。

  它们俩也开始一起开始了行程,不久它们在剧院再见了,因为猪找到了自己的事业,不久后狗又去了学校被熊校长认为是新教师,但学生们都很喜欢这位“新老师”,但是好景不长,教育局的真正的新教师来了,教育局知道后,就报了案,警察也来了,学生们全力帮助狗逃出了学校,狗又遇见了熊,原来熊被解职了,狗和熊也开始了逃亡生活,随后狗和熊又回到了狗的故乡开始了新的生活。我的感想是:在这部作品中,“狗先生”以及他的.朋友没有一味地叫我们善良,而是教会了我们善良中也要学会分辨朋友,要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和敌人以及邪恶对抗,同时也要保护自己,这本书虽然告诉了我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却也告诉了我们只有家才是最温暖的,我们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幸福。

  读《狗》有感 篇14

  《小火鸡与狗妈妈》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场鸡瘟使火鸡一家几乎死光了,只剩下一只出世没几天的小火鸡。为了让小火鸡活下去,主人把它交给了花狗——一只老母狗喂养。在狗妈妈的关爱下,小火鸡不仅活了下来,而且长得健康漂亮。狗妈妈在一次捕捉猎物时摔断了腿,小火鸡整天陪伴在它的身边照顾它,找食给它吃。为了让狗妈妈站起来,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用嘴啄狗妈妈的头,激怒狗妈妈站起来去追它最终站起来了,小火鸡冒着生命危险,报答了狗妈妈的养育之恩。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可是这两种动物却能很好的生活在一起。狗妈妈把小火鸡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这说明了动物也有非常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虽然小火鸡不是自己肚子里面出来的,可狗妈妈体内的母爱同样展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作的伤害。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火鸡是长大了,可是狗妈妈却越来越老了。我由此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我的妈妈很爱我,爱我的心远远超过了狗妈妈对待小火鸡。我想:我的妈妈也会变老的,等妈妈年老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有能力保护妈妈了,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妈妈的。

  一次狗妈妈捕捉猎物时出现了意外,摔断了腿不可以走路了。也因为狗妈妈已经年老了,想重新走路也显得非常的不容易。小火鸡是看以眼里急死了,开始小火鸡是鼓励狗妈妈重新站起来的,可是狗妈妈就是站不起来。于是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虽然这方法令狗妈妈很痛苦,可是小火鸡都是为了狗妈妈好,最终狗妈妈重新站了起来。其实小火鸡的做法,也足以证明小火鸡是非常聪明的。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感恩,不仅要感恩辛苦养育我们的父母,还要感恩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感恩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读《狗》有感 篇15

  我见过院子里四处跑的狗,见过街上拴着链子牵着走的狗,可是还从来没见过装在口袋里的狗。于是,带着好奇心,读完这个故事,才发现这是一个让人感觉很温暖的故事,一个关于爱与归属的故事。

  故事很简单,口袋先生有一件大大的外套,大大的外套上有两个大大的口袋,大大的口袋刚好装下两只小小的狗(皮皮和波波)。口袋先生每天都会带着两只小狗去上街买东西,常常惹来路人们的关注。

  有一天,皮皮发现它的那个口袋破了一个洞,可是口袋先生不知道,无论皮皮怎么抱怨,口袋先生还是不明白。直到有一天,那个洞太大了,皮皮从口袋里掉了出来,掉在了超市的人群里。

  超市里很多人们想帮助皮皮,把它放进购物篮里,放进婴儿车里,放进购物车里。

  可是皮皮不愿意,因为它只想做口袋先生的口袋狗呀。终于就在皮皮万分无助的时候,口袋先生找到了它。最后口袋先生把他们带回家,然后找来针线缝好了那个破了洞的口袋。

  整个故事图文结合的很好,简洁的文字和生动的图画令整个故事十分吸引人。从皮皮做恶梦醒来后的担心和孤独,到真的从口袋里掉出来后的害怕和无助,以及坚定信心要找到口袋先生的过程,一直牵动着读者的心。

  最后,皮皮说“我是口袋狗,口袋先生的口袋狗。”表达了自己对口袋先生的依恋,同时孩子们也能够通过故事获得共鸣,感受到那份爱与归属带来的喜悦与感动。

  孩子需要一份不变的爱来满足他成长需要的安全感,那份爱来自父母来自家庭,就像皮皮和波波,与口袋先生一起度过日复一日的安定的生活是他们的全部。

  所以书中描述皮皮害怕从口袋里掉出来害怕到做恶梦,到后来真的从口袋里掉出来后的无助,孩子们是能够真实感受得到的。因为我们的孩子也常常有这样或那样的担心,担心爸爸妈妈不爱自己了,担心生活不够安定了。

  我们从来不怀疑自己对孩子的爱,但是孩子其实一直在努力的寻找着这爱的确认。理解到这一点,我们就会在生活中给予孩子更多的关注,更多的理解,更多的不变的爱。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是由澳大利亚图画书作家斯蒂芬·迈克尔·金画的插图。熟悉他的读者一定看过他的另外两本书《叶子》和《喜欢盒子的人》。

  仔细阅读《口袋狗》,你会在图画中发现那棵大树,发现那个陪儿子放纸盒风筝的男人,还有大树上的鸟窝里的故事。阅读图画书的乐趣尽在其中。

  读《狗》有感 篇16

  丑狗是一只非常丑的都,它的主人叫它臭狗,它浑身碳黑,脚爪和尾巴尖是白的,鼻梁也是白的。哪怕是半夜里,见到它的这个样子,你都会忍不住觉得好笑。丑狗的主人是李才,大家都叫他打匠。

  臭狗成了丑狗,又不行落难,它好难过。丁老师初遇丑狗,把它从狗獾嘴巴地下救了回来。打山匠拿丑狗喂豹子,丑狗伤透了心。丑狗慌不择路,多亏长臂猿帮忙,又遇到了好心的细脚牛。丑狗成了不受欢迎的客人,无家可归。丑狗正一筹莫展,打山匠得姐姐把它带回了自己家,丑狗却逃了。丁老师需要一只狗的消息不胫而走。学生们争着抢着给丁老师送狗,丁老师独独挑中了小棒带来的丑狗。丑狗和学生娃娃们相处的很好,它喜欢上了他们。丑狗和学生娃娃们一起撵山,不料撵出一头马鹿,被丁老师批评了。丑狗又惹事生非了,丁老师差些不要他了,丑狗好难过。丑狗偷跑出去玩,正好搅黄了打山匠得偷猎。丑狗当起了牧羊犬,本来一切都挺顺利,突如其来的大雨,让他手忙脚乱。多亏长臂猿,走失的老山羊回来了。“白眉毛”成了清河小学的常客。打山匠跑到清河小学,强行带走了丑狗。被关起来的丑狗不吃食不喝水,终于等来了丁老师。丑狗跟着学生娃娃们上镇子去,发现了被囚禁的长臂猿。丑狗和学生娃娃们一起,把长臂猿从打山匠的手里救了出来。丑狗不仅受到的表扬,还救了动物,不过,它还是一条很有个性的狗。

  读《狗》有感 篇17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意林》的书,书中,讲述了无数个令人感动、流泪的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就是《诱狗》这个故事了。

  《诱狗》里主要讲的是:一个名叫一刀的男孩,和母亲过着贫苦的生活,一天,他实在太想吃肉了,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在梦中把自己的手当猪蹄啃了,于是他决定,诱杀一条狗来吃。他成功的用肉骨头诱惑狗跟着他,当他遇到两伙人打架时,自己没想到也挨了两棍,狗迅速扑倒那个人,那人只好给了一刀一些赔偿。当一刀去工地准备拿绳索勒死狗时,听见了好多男人的呼喊,狗瞬间把他扑倒在地,一刀昏迷了,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躺在血泊当中,原来,当一块从天而降的搬砖要砸到他的时候,狗扑倒了他,而狗自己却被砸死了。一刀拒绝了那些想买狗肉的人,将狗安葬在小溪旁,并说了一句话:“我会好好活着,也替你好好活着。”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的体会到了狗的感恩之心,一刀仅仅给了他一根骨头,他就救了一刀一条命。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人呢。我们要时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父母养育我们长大,感谢老师教我们读书写字……

  我们要感谢世界给予我们的一切,带着感恩去对待每一个人。

  读《狗》有感 篇18

  这本书是我花了2天的时间看完的,这本书很好看,里面的主角是文身狗。它的身上没有一点狗毛,而是有许多图画。狮子发现了文身狗,就问文身狗身上为什么会有图画,文身狗说,其实一个图画就是一个小故事。于是狮子就开始听文身狗讲尾巴上的故事:有一天,狗妈妈带着小狗来到森林里,说:你自由玩耍吧,自己过日子吧!小狗一听乐坏了,说道谢谢妈妈。于是狗妈妈就走了。过了几天,小狗就交了很多朋友。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小故事的,听了这些故事你就会总想着那些故事。我这才知道,哦,原来文身狗身上的故事很好玩很多。

  总之,这本书讲的就是关于文身狗的故事。

  读《狗》有感 篇19

  从前,有一只文身狗,他在森林里遇见了狮子。文身狗给狮子讲了第一个故事是《后脑勺上的文身故事——森林里的两个无赖》主要内容是:有两只无赖猴子,一只叫施籁威,一只叫酷酷克,它们耍了卖核桃的商人。

  后来,狮子讲了一个故事,《从巫婆哪里听来的汉斯小兄妹的故事》我就不说故事了。

  还有,纹身狗的身上很乱,有鸡鸭鹅,巫婆、犀牛、猴子、牛和大象、猫、鱼和蚂蚱、老鼠。纹身狗又说了一个故事:就是两个无赖(施籁威和酷酷克)。捡到了一块巧克力。

  为了争取这块巧克力,无赖让青蛙当裁判,酷酷克说:“瞧拿不起眼的乌鸦,也有独特的才华。”施籁威说:“每个猴子的心房,都藏着猴子的忧伤。”酷酷克又说:“施籁威也好,海鸥也好,谁也没有狮子一般的吼叫。但这位百兽之王,对飞行也太至少。“施籁威也说的一样,他们突然看见,青蛙把巧克力吃完了。

  读后感:我感觉两只无赖猴子,一只施籁威,一只酷酷克,他们十分狡猾、聪明、搞笑和讨厌。我最喜欢听狮子的故事——《从巫婆哪里听来的汉斯小兄妹的故事》,最喜欢纹身狗中的肚子上的故事——大魔法师卡达布达拉斯的故事,搞笑、幽默。

  读《狗》有感 篇20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浑身布满密密麻麻精美绝伦文身的狗。它是一只会讲故事的狗,它讲的就是它身上每一处文身的故事。

  文身狗在开始时遇到了一只狮子,那只狮子酷爱听故事,文身狗就津津有味地给它讲了一个故事。狮子听了觉得文身狗讲的故事很好听。从此以后,文身狗就不厌其烦地给狮子讲了许许多多妙不可言的故事。文身狗每天都会给狮子讲故事,讲得口干舌燥、气喘吁吁,令狮子却百听不厌,越听越想听了。而狮子从来都没有注意到一点:文身狗在讲的每个故事里都有它文身的一点来历。当文身狗讲完了最后一个故事时,狮子才恍然大悟:原来文身狗是由两只精灵古怪的猴子变来的。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两只猴子为了要把自己的耳朵变小,就历尽千辛万苦来到了魔法师的家里。谁知阴差阳错,魔法师把一只猴子变成了看门狗,把另一只猴子变成了色彩斑斓的一幅画。那只变成的看门狗趁魔法师不注意,刚想拔腿就跑的时候,那幅画里的猴子对它说:“喂,兄弟,你也救救我吧!”为了友谊,看门狗拼命地想把那幅画拿下来带着一起走,可是它怎么样也够不着,“哐啷”——那幅画掉了下来,不偏不倚地砸在了魔法师的脑袋上。说时迟那时快,变成了狗的猴子一口叼起那幅画拼命地往外逃,就在这时候它一不留神踩到了地上的魔法棒,一瞬间,魔力显现了,奇迹出现了……

  文身狗和狮子分别的时候,它们的眼里都含着泪珠,但最后它们还是恋恋不舍地分离了……

  读《狗》有感 篇21

  第一次用手机读书,一直喜欢读纸质书,第一次足够幸运,读到了《鞋狗》,不然我可能不会习惯用微信读书。开始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NIKE的AIR JORDAN系列,读完后,我觉得这是喜欢跑步的人的一场狂欢。

  美国人的幽默感和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开始就有很强的代入感,迫切的想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虽然没有去过美国,没有去过故事的发生地,NIKE帝国的创始地—俄勒冈,却依然可以在书中感觉到俄勒冈夏天明媚的阳光、冬日凛冽的寒风、没有尽头的跑道。

  对于曾经是小学长跑队的我来说,书中描述的训练场、赛场上那种紧张、懊悔、折磨、酣畅淋漓的感觉好像突然回来了,仿佛自己也站在起跑线上,拉长嗓子的预备,然后心理默念321,跑……今天仍然喜欢跑步,和小时候不同的是穿着NIKE的跑鞋。

  书中最打动我的是鲍尔曼教练,我觉得是他解放了我们的双脚,激发了双脚的潜能,改变了我们跑步的方式,不仅仅在美国,更是在全世界。赛场上没有最快只有更快,而对于鲍尔曼教练的跑鞋来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两种精神真的能开启新的世界。

  书中有太多的场景直击人心,仿佛是一趟寻找自己的旅行。某个瞬间,会看到因为要和鬼冢虎谈判而整晚兴奋,辗转反侧的巴克(创始人奈特先生,我觉得巴克更为亲切),而自己就是经常因为一个想法整夜失眠,越想越兴奋的人;会看到没法销售百科全书,却在销售鬼冢虎鞋子时大获成功的巴克,我确信热情和信仰是出色完成一件事的最原始能力;也被巴克先生的一句话鼓励,我也确信这是我现在需要的:

  “我想告诉大家要按下暂停键,花时间努力思考一下要如何度过一生,想要和谁一起度过剩余的40年。我会告诉20岁左右的青年不要因为一份工作、专业甚至职业而安定下来,一定要寻求内心的冲动。即使你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也要坚持追寻。如果你追随自己内心的冲动,将会更能忍受疲惫”。

  最后,也用一句书中的话来结束“糟糕的决定有数百个甚至上千个”。好吧,巴菲特似乎也说过。

  读《狗》有感 篇22

  “五一”假期里,我读完了《丑狗》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只长相丑陋的狗的故事。就因为它的相貌不招人喜欢,它就被人们叫做“丑狗”。丑狗最初的主人是打山匠李才。李才一直想发财,当他听说一张豹皮十分珍贵时,就用丑狗做诱饵射杀一只瘸腿的豹子,结果豹子逃走了,丑狗也跑了。丑狗于荒郊野外被教书先生丁老师捡到。从此,丑狗经历了许多事,几度被遗弃。一路上,它结识了长臂猿“白眉毛”,成为了要好的朋友。最后,丑狗救出了掉入洞中的李才。

  本书的主人公丑狗,是只忠心不二的狗,却没想到因为人类的自私不理解它的忠心不二,造成几度被遗弃,甚至差点丢了性命。在丁老师那里,丑狗想报答丁老师,为让丁老师吃得好点,就去偷别人家的茶花鸡,结果害得丁老师又要道歉又要赔钱。丁老师把丑狗关了起来,幸好有“白眉毛”放丑狗出来,让它重获自由。丑狗还是只不计前嫌的狗,虽然李才害了它,但它还是救了李才一命。相比之下,李才就是一个卑劣的人。为了钱,他可以去偷猎,可以出卖丑狗。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动物身上比人这种高级生物还要高贵的品质,人的自私、贪婪在动物面前真是汗颜。丑狗的助人为乐、忠心耿耿、不计前嫌的真让我感动。

  读《狗》有感 篇23

  这是耐克创始人菲尔?奈特写的自传,主要讲创建耐克的过程。

  奈特从大学毕业就开始自己创业,但并不是一开始就创建耐克,而是从代理日本的鬼冢虎开始。一个20多岁刚毕业的大学生,一个人从美国跑到日本,直接到鬼冢虎的总部,要成为鬼冢虎的日本经销商。写到他们见面前一天晚上的情景,心情紧张激动,看和日本人谈生意的攻略,跟刚进入职场的我相差无几。他也是个普通人,却在勇敢的做事情。身边也有这样的例子,大学刚办完入学就跑到校长办公室里推销校园明信片,你以为他们三头六臂,其实他们只是有我们认为“不过如此”的小技巧。差别在他们的勇敢和执行力。

  整本书讲了耐克一路发展中资金窘迫的情况。看到一半才意识到,奈特一直说的缺钱,已经从开始缺几千美金到几百万美金了,他的公司已经从年销售几万到上千万了。从一个毕业生白手起家,到成为一个年销售近亿美金公司的大老板,在他轻松的说着公司缺钱的时候,背后还有太多的压力没有讲出来。真是太不容易。

  奈特还常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跑步。他和他的“恶棍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通过跑十公里来调节。跑步的时候一定想了好多次,也发泄过很多东西。

  年轻曾是我最为骄傲的东西,而它们正在离我而去。如果能发现真的喜欢的东西,是多么幸运。当幸运来临的时候,去热血,趁现在。

  读《狗》有感 篇24

  《铁皮狗》出自于作家曹文轩笔下,并在2007年和2013年被修改过。

  这本书是我目前读过的最喜欢的书,而且百读不厌。主要讲了主人公林冰从踏入初中后一直到高中期间,与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乔按、陶卉、夏莲香等同学的悲欢离合。铁皮狗是林冰刚上初中,在操场旁边的草丛中捡到的一只玩具狗。林冰最喜欢这只铁皮狗,每当高兴时,铁皮狗总会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的梦里……

  《铁皮狗》我已经读完两遍了,每当我看完总觉意犹未尽。读到最后一段时,鼻子总会不由自主发酸和抽抽,我使劲抑制自己不哭出来。

  其中我最想说一说马水清这个人。他是吴庄里最有钱的人家,他家栽着数也数不清的柿子树,他的祖母早年瘫痪,一直在床上默不作声地生活了十几年,全由爷爷来照顾。马水清很爱美,没事就拿着小镜子,要么是拔拔胡子要么是挤挤青春痘(因此一学期他弄碎了接近十个镜子)。但他也是一个大方的人,他的妈妈在外地打工,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三十元钱作为爷爷的生活费。可是爷爷不需要,就给了马水清。因此,马水清总会带上林冰和谢百三,或者刘汉林上街去吃猪头肉。有一次马水清发了慈悲,带着整个宿舍五个人和其他宿舍的几个人一起上街吃猪头肉,还在街上逛,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俨然一个阔佬的样子。

  其实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怎么说,这就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啊。

  读《狗》有感 篇25

  《白云狗》这本书是高蕾写的。故事讲述了一只住在天上的白云狗和森林里的小动物的故事。我最喜欢那只长满灰色绒毛的小兔子,因为她既聪明伶俐,又乐于助人。

  一天晚上,一阵大风呼啸吹过,把白云狗小白和他的小床一起吹落到了森林里的一棵大树上。第二天清晨,小白醒来,发现自己挂在高高的树上寸步难行,肚里又渴又饿。小灰兔和小动物们想方设法让小白吃饱喝足,又找来梯子,让小白爬下来。看着大家一心一意地帮助自己,小白感动得热泪盈眶。小动物们为了庆祝新朋友的到来,还特意举办了一场欢迎会。小白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到了宁静的夜晚,小白望着那星光闪闪的夜空,有些忧伤。因为小白是一只白云狗,它要回蓝天上的家去。想着想着,小白不禁留下了眼泪。大家都很担心小白,整个晚上都在冥思苦想,怎样才能送小白回蓝天的家呢?聪明的小兔拿了好多氢气球,再把这些氢气球系在床上,还在床头挂了一只一闪一闪的灯笼做指示灯。小白慢慢升起来了,动物们依依不舍地和小白告别。

  渐渐地,小白消失了。但小白在大家的心里却变得越来越清晰了,因为小白已经成大家的好朋友了。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好朋友要真诚地互相帮助,要像小动物们一样乐于助人。

  读《狗》有感 篇26

  读这本书时,在刚开始并没有什么感觉,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总让自己想到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终有些感同身受,这本书的故事大部分的情节,都让我感到很直观的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故事中的主人公林冰在一次偶然中得到了一个铁皮狗,而铁皮狗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出现,仿佛是对林冰的一种感情的寄托,里面的林冰有过自负,让他自负并让他在自己喜欢的女生曹卉面前可以抬得起头的是自己拉的二胡,但在赵一亮的面前,让他感到自己拉的二胡实在是太逊色了,我们也许有过自负,但理应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并不是最强的,但也更不应该在自负过后留下的仅是自卑,从主人公林冰刚进入初中,认识了成熟的乔桉,总是汗淋淋的谢百三,和自己很要好的朋友马水清……

  在从红瓦房到黑瓦房,也就是从初中到高中,林冰在经历了不能去黑瓦房的失望和妥协后,有好巧不巧的进入了黑瓦房,而后由于赵一亮未进入黑瓦房,赵一亮便也终究妥协了,在阅读有关赵一亮的情节时,有更多的无奈,也许认为赵一亮有点惨,最终落得个进入监狱的下场。

  在阅读时,也许猜到了后面的情节,但又不想后面的情节发生,我读的时候,就会有一些矛盾的心理,这里面的情节虽然只是发生在油麻地的很朴实的故事,但有时总会让我有很多感触,也许内心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被触动。

  读《狗》有感 篇27

  作者说也可以把这本书看成是桑桑的中学时代故事。我就这样看待了。林冰就是油麻地小学毕业后进入油麻地中学的桑桑。

  这是一个关于林冰和他的几个同学们之间以及各自的命运的故事,读完了有种挥之不去的哀愁,就是很难受。

  林冰在那个下午在那片草丛中捡的那只铁皮狗也许就是他拿来回忆的青春,回忆完了,故事讲到这,最后他又把铁皮狗放回了草丛中,也把他的那份青春放在了记忆里。

  比起《草房子》的温暖和感动,《铁皮狗》择充满了疼痛和遗憾。前者是无忧无虑的童年时期,后者是迷茫慌乱的青春期。后者比前者多了孤独和难受。

  赵一亮犹如杜小康,家道中落,磨难接踵,刚开始挣扎着,后来就认命了。太让我牵挂和难受的俩人。和林冰关系最好的马水清也失去了爷爷奶奶后坐上邮轮去当兵,离林冰远去。

  林冰也没能和暗恋的陶慧终成眷属,成长就像把一串崩断的珍珠项链,原本穿在一起的珠子落向四面八方。纵然再多不舍,再多遗憾,再多难受,在兵荒马乱的青春里茫然无措的成长了。

  故事里的人各自被命运安排的明明白白,都经历了生活的千锤百炼,熄灭或是燃烧着。太怅然了,成长真的很残酷,我们像故事里的人一样都会长大,会腐朽。想到这样的结果,就很怅然。

  真实而又残酷,才是生活,世人形色,成长纷杂,遗憾和难受也是一盏灯,指引着我们努力通往幸福的路。

  读《狗》有感 篇28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猫和狗》的书。

  故事里面讲述了一位养了一只猫和一只狗的主人。因为传家之宝被别人拿走了,猫和狗告别了主人一起去寻找传家之宝了。一路上碰到了一座山狗背着猫翻了过去,又碰到了,水狗又背着猫游了过去。来到了镇,找了好久才打听到传家之宝被一位做买卖的人拿走了。夜晚,狗让猫抓住老鼠让老鼠叼出传家之宝,回去的路上,传家之宝不幸掉到了水里。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传家之宝捞上来。

  然后又背着猫游过水,翻过山。回家到后,主人高兴极了。是猫却说:“是我让老鼠叼出来的。”主人觉得狗肯定偷懒的狗,刚想分辨。主人就把猫抱在沙发上,端来了一盘肉和鱼。然后一脚把狗踢了出去。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不能像猫一样,明明是别人的功劳,却当成了自己的,害得别人被冤枉。人人平等,人与之间要平等相待。里面的猫其实也帮了忙,抓住老鼠让他叼出来的。但却说全是自己做的。太过分了,我们要和别人平等相待哟!

  读《狗》有感 篇29

  如果问我为什么会选择阅读《城市与狗》 ,我的理由是它的文学评价非常之高。在我看来,它的评价之所以高是有原因的,说明它是值得世人去了解和细细品位的。

  《城市与狗》是诺贝尔奖得主略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之作。同时也是标志着拉丁美洲“文学爆炸”展开的四部里程碑小说之一。

  小说从卡瓦到教学楼偷五年级化学双月考试试卷题入手,一步步拉开了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生活的序幕。

  小说在叙述现实的时候插入回忆……军校内生活和军校外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校外的生活是开心的,可以和朋友一起喝酒跳舞,一起策划着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而校内的生活是非常规的。表面上,学校管理严格,其实私底下,军兵生吃喝嫖赌、打架斗殴、考试作弊都是家常便饭。变卖偷窃而来的财物,卖酒、卖烟、聚赌等地下经济活动已经变得习以为常。而这些丑恶的行为正是当时处于底层人生存的艰难处境反映。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主人公“诗人”阿尔贝托,一个是“奴隶”阿纳德。

  阿尔贝托由于成绩差被父亲逼迫考进莱昂西奥·普拉多军校。他是“他是一个中立者,他来自上层社会,同时又和黑人等混在一起。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了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他遭遇了社会上的种种伪善和不公,并用文学的手段,来阻挡现实的丑恶,文学成为他反抗的武器。

  另一个角色阿纳德,军校中的人都称呼他为“奴隶”,他的性格是懦弱的,他不像阿尔贝托那样不卑不亢,善于伪装。对于他,别人一眼就能看穿,软弱无能,不能自卫,像个奴隶。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温顺,善良、默默无闻的人。虽然没有做过恶事,但依然被茫茫人海所吞噬,被人们渐渐淡忘。

  小说中的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奴隶”在演习中被枪杀,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意外大部分教官对此不知情,协助管理的士兵也视而不见。在这种悲痛的时刻而学校在意的却是自己的名誉和利益,为避免丑闻外露,立即封锁了消息,并将一切过错归结于他没有服从命令而造成的差错。军校领导中,甘博亚中尉是唯一一个恪守职责,坚持真理的人。在“奴隶”死后,他想查清死亡的真正原因,却因遇到来自各个层面的阻挠而无奈放弃。阿尔贝托开始时一心要为奴隶报仇,却在校长的威胁下放弃了。他们俩的反抗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毫无作用,“奴隶”的死就这样不了了之。这或许就是“奴隶”软弱无能、毫无尊严、不知反抗的下场。这种结局不是我们所想要的。

  这个故事是悲剧的,是当时麻木无情的黑暗社会所造成的。对比如今的社会,我们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代人啊!

  读《狗》有感 篇30

  猴子是何等聪明的动物,它知道自己与狗在主人眼里的分量。他为了不让主人失望宁可让手脚受伤,也不放弃追赶。在此过程中是痛苦的。但是痛苦也磨砺了他的意志,让他练就了快跑的本领。狗为了不再挨饿不得不学会剥香蕉吃,在此期间也是有难言之隐的。虽然文中主人达到了他所要的目的,但是她却忽略了几点:一忽略了猴子和狗的感受(其实它们本身是不愿意改变的),二、主人忽视了它们原有的特点,猴子和狗在没有选择地被主人将他们一步步同化了。三、忽略了他们原有的优势。这种不负责的做法,导致了猴不像猴,狗不像狗。

  看到快跑的猴子和吃香蕉的狗,我不禁联想起自己班里那几个接受能力差的后进学生。他们年纪虽小,却也懂得察言观色。为了换取父母的微笑、教师的赏识、长辈的赞赏,他们又何尝不是整天被功课赶得“体无完肤”(失去往日灿烂的笑容),他们从没叫过苦,从没喊过累。因为我们做教师和父母的坚信,终有一天他们也会向那只不肯服输的猴子和狗一样练出过硬的本领。可我们也忽略了他们的感受和个体特点。正在一步步抹杀他们的天性及个性特点。

  我们可能每天只关注那些飞得快的黄鹂鸟,而忽略了慢慢爬行的蜗牛,其实他们何尝不想爬快些?对于那些非智力因素导致接受慢的学生,如果能将他们入学的年龄延长一年,将海岸线拉长些,时间再充裕些,相信他们也会很优秀。

  我们的教育不是万能的。我们的鼓励、鞭策、赏识只能给他们幼小的心灵一丝慰藉。并不能取代他们所受的痛苦。我们没有权利扼杀一个人的天赋、向往与追求。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培养出来的都是科学家,而缺少了发现美的眼睛:美术家、艺术家、文学家……那么,世界将是多么的枯燥、乏味与不和谐。所以,当我们一味盯着学生学习成绩时请想一想那只可怜的猴子,当我们大声责怪学生时,请想一想那条悲哀的狗,我们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疏忽而将一颗颗艺术之星、美术之星、文学之星……扼杀于摇篮之中。

  林清玄的散文虽然语言朴实,但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在其中。初读自是清新异常,再品更是心开意解。每每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他的文字每每读后都会让我们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

  读《狗》有感 篇31

  在我心里,外国的美文是最有教育意义的,同样也是最感人的,这不,我翻开了法国作家皮埃尔。贝勒贝尔写的《矿工的狗》,欣赏全文后,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这篇文章中的狗名叫迪克京,是一只满身长有漂亮黄毛的英格兰杂交狗,它的主人莱特10年前在跳骚市场买的它,随着时间的消逝,莱特和迪克京的关系越来越好,迪克京天天都跟随莱特一起上班下班。有一天,一向安静的迪克京突然慌乱了起来,原来它在草地上等了8个小时,可它的主人还没有出现在眼前,这一切都是因为井下发生了瓦斯大爆炸,莱特不幸死亡了。一批批死者的尸体被抬上莱特同事米勒尔的小火车上,他们将被送往海边山上埋葬,看着主人一动不动的躺在担架上,迪克京很奇怪,它不知道主人已死去,所以一直等,希望主人能回到身边,这一等就是16年,直至迪克京死亡的最后一刻,它还没有放弃……

  这篇文章几乎让我哭泣,我一瞬间懂得了很多道理:大自然的一切都和人息息相关,包括动物!迪克京虽是一只狗,可是它超强的毅力使它后半生都在等待自己的主人,如果换做我们人类,我们能做到吗?所以我们要向迪克京学习,我们人类要互帮互助,并且还有感恩自然。

  读《狗》有感 篇32

  无意中翻看到一篇文章,却吸引我仔细品读起来,这篇文章没有题目,很短,以省略号结尾,却引起了我的深思……

  它主要讲的是一只老牛汲了许多天的水,虽然很累,但还不休息。树荫里的小狗不干活,很清闲,用嘲笑的话语讽刺老牛,老牛却说它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被累死。

  初读完这篇文章,我不懂得老牛说最后那句话:“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是什么意思。带着问题,又读了几遍后,我明白了。

  首先,我明白了这省略号原来是“语意未尽”的用意。“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

  老牛后面可能要说许多话,也许是要表达老牛只埋头苦干。

  但单从这句话,如果从几个方面思考,会得到不同的理解。

  老牛说:“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这件事是指到秧田成熟了,牛早就跑死了。牛从来没功夫想过说明了牛的老实,勤劳,心甘情愿受苦受累,也要寖润这片秧田。这不像我们那慈祥,可爱的母亲吗?她每天为我们操劳着,我们就像那等待被滋润的秧田一样,幼稚,无知。哪知道父母为我们操了多少心?处处为我们想着,虽然已累得大汗淋漓,但从不休息。

  另一方面,我们却看出了老牛的死板,不开拓创新。“狗说的没错”,老牛只知道天天绕着圈子乱走,却不知向前一步。在我们生活中,许多人一直在原地打转,不肯开拓创新。但如果他们向前走一步,可能就会有卓越的进步!

  我决心像老牛学习,学习它的老实,脚踏实地。我要用这标准来约束自己,做一个懂得开拓创新,兢兢业业的人!

  读《狗》有感 篇33

  昨天下午,我阅读了动物小说《太平狗》,不禁被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折服,文中细致的描写也使我受益良多。

  从一条狗的角度来看,本书的主角——太平可谓是命运多舛了。先是稀里糊涂的跟着外出打工的主人上了公交车,然后又被卖给了屠狗贩子;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却与主人失散了……试想,如果你来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并与你最爱的亲人走失,你是努力寻找呢,还是默默等死?遇到这种情况,许多人恐怕早已万念俱灰,绝望地选择后者;但,太平选择了前者,光是这一点就已让我分外敬佩,这是一条多好的狗啊!

  就这样,靠着忠诚与持念,太平终于找到了主人——程大种。但是由于老板的压榨,程大种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最终悲惨的死在了工地上。本来我并不喜欢这个角色,但读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由得泛起了一股同情。大种的遭遇和多少农民工一样,在工地上吃不饱穿不暖,就算死去也没有人过问呢?这难道不是一件让人难过的事么?

  最后,太平跋山涉水,回到了日思夜想的故乡丫鹊坳,它的事迹也被刊登到了2005年10月的报纸上,故事也就到此结束了。但它的结尾却让我深思。

  作者不但写了太平狗在城里寻找主人的故事,还写了主人程大种的遭遇,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作者这样写不但是为了衬托太平的忠诚,更折射出了社会的黑暗和对生命的漠视,这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体会和思考的。

  这本动物小说的语言虽朴实,但内容并不简单。有时间也来读读吧,享受它带给你的快乐,还有令人深省的道理。

  读《狗》有感 篇34

  我的书柜上有许许多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伊索寓言》,里面有很多有趣的寓言故事,有《聪明的公鸡》;《狐狸和乌鸦》还有《贪心的狗》等等,最吸引我的是《贪心的狗》。

  这个寓言故事主要讲了一条非常饥饿的狗在路上寻寻觅觅了大半天也没有找到好吃的东西,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走路都没精打采的。突然,迎面走来了一只小狗,那只小狗嘴里衔着一块诱人的肉骨头,贪心的狗看见了,汪汪汪地叫着,凶狠狠地向小狗扑过去,小狗吓坏了,丢下肉骨头就逃跑了,贪心的狗连忙叼起肉骨头,找个安静的地方,美美地享受一下它的美餐。

  它走上一座独木桥,低头看时发现水中也有一只狗跟它一样嘴里也衔着一块肉骨头,贪心的狗想把那块肉骨头也抢过来,当它张开嘴朝着水中的狗恶狠狠地叫起来时,自己嘴里的肉骨头“扑通”一声掉到河里了。

  读完这篇寓言故事之后,我懂得了人不能太贪心,贪心的人没有好下场,到最后一无所有,所以请大家以后不要太贪心。

  读《狗》有感 篇35

  今年暑假,读了《铁皮狗》,我的童年似乎多了一份感动。

  《铁皮狗》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的林冰的童年。它描写了少年林冰在油麻地镇中学六年的美好时光。在那里,他尝到了酸甜苦辣的人生四味;体会到了友谊的纯洁和宝贵;见识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其中那只陪伴他整个的童年“铁皮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我看来林冰的少年时代是幸运的,因为在他迷茫无助的时候,那只“铁皮狗”一直忠诚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出现在他的梦里,陪他度过了无数个繁星点点的夜晚……就像“小白”于我。

  不像林冰在操场捡的铁皮狗,我的小白是一只普通的白色毛绒熊,有一双黑宝石色的眼睛。“小白”是妈妈送我的。第一次放开妈妈的手独自行走,小白在前方给我加油鼓劲;离开妈妈的怀抱一人睡觉,小白温柔地看着我,我抱着她柔软的身子安然入睡。每次不管我心情不好或是心情很好,小白都是我最忠实的听众,陪着我一起哭泣和欢笑。现在我长大了,小白还是原来的模样。身边的玩具越来越多,但我对小白的珍爱却从来没有变过,她是我童年成长的见证,也是我的童年带给我欢乐与微笑最多的朋友。

  望着床头的小白,我继续翻阅着《铁皮狗》,时而落泪,时而窃喜,多么幸运,遇见了这本书,带给我许许多多的感动。

  翻完书的最后一页,我咽了一口唾沫,感觉到身心无比轻松:我也想躺在书里那茂密葱翠的芦苇荡中,抱着我的“小白”,望着那奔流浩渺的大河,栖身于宁静柔美的水乡小镇……

  读《狗》有感 篇36

  寒假里,我读了《忠实的狗》这个故事,从这个故事我体会到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七百多年前,威尔士有一位王子,他有一条大狗,名叫吉尔特。这条狗很勇敢,经常跟王子去打猎。

  一天,王子让吉尔特照看儿子。王子回来时儿子不见了,家里乱极了。吉尔特下巴和头上有血迹,便认为是吉尔特杀了他的儿子,一剑刺中了它。突然王子听到了一阵哭声,走过去一看,儿子安然无恙的躺在地上,旁边还有一只死狼,王子立刻回到屋里,可是吉尔特已经死了。后来,吉尔特被王子埋葬到了山顶上。

  读完以后,我想:我在生活中不就这样吗?一次,我的一支最喜爱的自动笔找不到了,我非说是奶奶扫地时扫走了。结果第二天,我玩的时候才发现是我把自动笔放到了文具盒里。想到昨天对奶奶发那么大的火,非常后悔。现在想想都后悔!

  我现在明白了凡事要三思而后行,不论对人还是对事,在没有查清真相之前是不能下结论的,也无权下结论。只有透过现象看清本质,摸清事实的来龙去脉,三思才能后行。

  读《狗》有感 篇37

  这本书写得十分感人,写的是一只叫“鬼”的狗用它的一生讲述的一个关于生命,自由,信任和爱的故事,《鬼狗》读后感。“鬼”的父亲是一只藏獒,母亲是德国牧羊犬,就因为这种雪域高原与莱茵河畔血缘的巧妙结合,孕育出鬼这样一头绝无仅有的纯白色藏獒。鬼降生于警犬基地,因为野性难驯,无法完成训练而被送往机场仓库,可是又因为多次伤人,被卖给石料厂主德子,鬼被过往的司机们百般玩弄。终于再次爆发,被货场看守黑子带走,从未有过的残酷训练和毒打使它练就了超众的躯体和奔跑速度,却在同时失去了对温暖人心的信任与渴望,读后感《《鬼狗》读后感》。它被黑人带到草原度假村,成为人吗牟利和娱乐的工具。一次出乎意料的失败迫使它逃出度假村,开始了在呼伦贝尔草原上的游荡生涯。它这样一头荒蛮巨兽城为传说中的雪狼。当它在蒙古大草原游荡被猎手击伤时,当死亡的魔爪已经架在鬼狗的脖子上时,它再度遇到了那个曾经蹲在它的身边,轻唤着“小狗狗”的孩子—阿尔斯楞,在鬼的生命中第一次出现了爱,孩子温柔的抚摸,轻柔的呼唤,小心的守候,让鬼与孩子牵起了草原上这段命中注定的缘。阿尔斯愣的真情温暖了鬼那颗冰冷的心,他们生死与共,朝夕相伴,亲密无间。然而,时光流逝的脚步无法阻阻止,鬼年岁大了,它再也无法陪伴外出上学的阿尔斯楞,只能每天在那棵大树下,执着的等待孩子的归来,它就卧在那儿,静静地向孩子归来的远方眺望,一动不动像一团永远不想融化的雪。 这头唤“鬼”的纯白色藏獒用它耀眼的一生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自由、信仰和爱的故事。鬼是凶悍和野性的,但它仍然试图和人类建立友谊,它内心仍然渴望人类的爱和呼唤,只是人类对它的伤害实在太深了,以至于它根本不相信人类,可是狗究竟是人类的友伴,一个孩子唤醒了狗对人类的依恋和情感,这份感情是如此的厚实,以至于强悍的狗完全能够被感化被融化了。是爱,是温暖打动了心灵,而不是残忍,即使如同鬼一样似乎凶悍的狗,同样需要温暖的爱,同样能够被感化。黑鹤的《鬼狗》让我明白大自然生命体的价值,任何一个生命都需要自由和爱,生命本应如此多惜。以上是《鬼狗》读后感。

  读《狗》有感 篇38

  每天零零散散的阅读,终于把《鞋狗》这本书读完了。书的内容还不错,介于半自传和半企业历史之间,说了很多nike不为人所知的故事,读的过程中有时总会促使我停下来思考。美中不足的是,有些地方翻译得有点生硬,有机会希望在看看原文版的,可能更能深入了解到作者想表达的情绪。

  正如那句经典的广告语「Just do it !」一样,全书看下来给我最大的反思和感触就是nike的这个精神,只管出发,只管去做。在奈特二十多岁刚毕业那会,他没有像其他读MBA的同学一样去做金融和会计,而是选择了一趟全球旅行,并去了日本拿了鬼冢虎鞋子的代理。他当时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那时全球刚结束战争不久,一切都很不稳定,他的旅途和未来充满了未知,他只是心里有一股源于对体育和跑步的热爱,有一股冲动想去做这件事,于是他出发了。旅行回国后,他创办了蓝带体育公司,开始在美国销售鬼冢虎的鞋子。

  创业的十几年,蓝带公司一直处于破产的边缘,尽管业绩良好,但各种债务危机,各种代理权的争夺,各种现金流的缺水,各种官司缠身,一次次都让公司在鬼门关徘徊。创业之初奈特并没有获得多少人的支持,只有母亲支持他,但他靠着信念一直坚持一直努力,慢慢地吸引到越来越多目标一致,志趣相投的人加入,一起解决眼前的问题,同时让公司的销售量一直快速增长。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团队全身心投入到这个领域,成为"鞋狗",每天都在想着如何改善运动员双脚的体验,如何做出优化,对鞋子进行创新。这些积累,让他们一点点建立起优势和壮大队伍,在后期鬼冢虎毁约不再跟他们进行代理合作时,他们能用已掌握的技术快速建立一个全新的属于自己的品牌「Nike」,最后成为享誉世界的运动品牌。

  叙事是作者以过来人身份在总结讲述的,在往回看的时候总能感慨陈词,读者能感受到成事非常难,但对于当事者可能当时在做这件事情本身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迫切想解决当下的问题。正如我2013刚来北京的时候,我也没考虑那么多,只是觉得应该来,在过来后遇到各种问题,每天想着怎么去解决,堆积起来重新回顾时,才发现走了很长的路了。人们总是越长大越胆怯,如果让几年前的我知道之后会发生的很多问题困难,可能也会让我当时在决定时有所犹豫,所以保持对内心冲动的追寻,保持勇敢无畏,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对于任何人都一样,不管你是已经成功的企业家还是一无所有的流浪汉,敢于坚持追随内心的冲动,能帮助你不断颠覆自我,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因为你敢于拥抱变化,敢于去承受变量可能带来挑战和失败,不被存量的事实所禁锢。现在越来越理解为什么所有真正的创新者和成功的企业家会反复提到"永远不要停止追随你内心的想法和热爱",大道至简,却知易行难。

  不用害怕一开始一无所有,当你决心去做某件事情时,你的信念是可以感染到其他人的,感染他们加入你的队伍。而当你出发了,一定要懂得去坚持和努力,不要轻易停止。这也是在阅读时给我的最深刻的感受,不是说坚持就一定会成功,因为成功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运气等等,但是你越努力,就能越接近。就算结果不是好的,但你在努力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创造和经验,本身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是推动世界进步的一点力量。

  创业真是一场修行,因为这是最难走的一条路,作为创业者,你要独自去品尝这个过程的孤寂和压力,不分昼夜地去解决旅途的种种问题,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但创业也是最有趣最自由的,能发挥你无限的创造力,实现你自己的价值,最大程度地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为了他人的信念活着努力着。我越来越期待了,期待着自己跳出去开始出发的那天,去创立一个独一无二属于世界的品牌和产品。

  读《狗》有感 篇39

  读了《忠实的狗》,我真的为那只狗而可惜,为那只狗的主人感到叹息。

  一位年轻的将领,他的孩子还刚来到这个世上。有一次,他的妻子出去了。自己也要出去办事,便把保护孩子的重任交给了他那条忠实的狗。主人回来后,狗兴冲冲的迎上来。主人转过头看了看他的孩子。……主人一惊,床下有血。他在把头转向狗,眼神里流露出了愤怒!他万万没想到,这只忠实的狗竟然出卖了他。主人拿出大刀,处死了这只坏狗。他急忙跑向孩子的床。他被吓坏了,孩子还在床上。他又发现了一具狼的尸体。主人立刻泣不成声,他痛恨自己处决了这么一条誓死效忠的狗!

  读了这片课文,我心里含着无比的惋惜与难受。这么一条忠实的狗,上哪去找啊!我顿时也很愤怒,似乎那条狗就是我的。我真想怒吼一声,去向主人说明真相。不知不觉中,我把自己也融入到了这个故事里。那位主人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宠物。这更是一颗忠实的心呐!如果它是人,一定不会比任何一位烈士做的差!

  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像这位将领一样因为草率而患上了遗憾呢。大至共产党的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小至生活中的每一件事。草率,不能有。

  那位将领,每年有孩子陪着。忠实的狗,却没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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