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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堂吉诃德》有感

时间:2021-04-01 16:59:2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堂吉诃德》有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堂吉诃德》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堂吉诃德》有感1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拉曼恰,又物识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小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在现实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当时西班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意义。相隔四个世纪,仍感动着每一位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走向衰亡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读《堂吉诃德》有感2

  是否已经淡忘了小时候的天真?

  是否还记得小时候与小伙伴一同嬉戏打闹的声音?

  是否想起小时候因贫穷而饿肚子到别人家地里偷瓜却补别人发现了……

  《苏北少年·堂吉诃德》充满了纯朴和平易近人的韵律,这本书中所流露出来的轻松欢乐的气氛,使每个人都回想起小时候或喜或悲的往事。

  《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讲述的是上个世纪“文革”时期作者小时候的生活,在作者那段的童年时光里,没有糖果、童话、游戏和大人们的溺爱。那时最让人记忆深刻的仅仅只有清苦,即使是那样,那时的大自然却能给孩子们创造一个美好的童年。作者和小伙伴们不定期的举行“桑树会”,每个小孩子都能在桑树上找到自己的枝头坐下颤悠着,做出他们的重大决策。所以,作者说过“如果你的启蒙老师是大自然,那将是你一生的幸运。”

  但在在那个时期,物质匮乏是十分正常且常见的,书中定到了作者那个时期人们的衣食住行,几乎人人都穿有补丁的衣服。作者的母亲在那时可以算得上是“大款”,可她仍就穿有补丁的衣服。想想我们小时候衣服上哪存在什么补丁,更多的是因为追求时尚,一件衣服其实也没怎么穿就被扔了,要在那个时期,恐怕没有敢这么“奢侈”吧。

  在书中作者着重写了他小时候所玩的小玩意,那些其实也算不上是什么小玩意,而是实实在在的一些物件,并不是哪个人私有的,在作者小时候玩的最多的无异于爬树了,尤其是爬桑树。所以作者说,他很相信人是由“猿”变出来的,因为他们那个时代没有一个小时候没在树上呆过。不过他们也玩别的,如:掏鸟窝、打弹弓、捉蜻蜓等等。在那个时候想有个弹弓都是件难事,因为做弹弓的皮管子很难弄到手,一个医院也仅有3根,所以难度就可想而知了。想到我们,玩具不说堆成山,那也是用大纸箱装的,有的家里的玩具都能装好几个纸箱,有这样玩的,那样玩的各式各样数不胜数,举不胜举。但在作者那个时代却是奢侈品,即使是这样,他们也没有因此而伤心、难过,反而与小伙伴们在一起玩的十分开心,公倒获得了一份童真和童趣。

  文中也写出了当时作者一家的奔波劳苦的画面,那时正处于“文革”时期,作者爸爸属于“右派”,所以住处不断改变,对于这些文章只是一笔带过。

  那个时代的孩子们也没有多少很好玩让人感到新鲜的稀奇玩意 ,就比如说磨坊吧,他能在那里看一个上午,腿都站麻了也没有想要走的意思,就只是单纯的觉得好玩。

  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年代,处于怎样的环境中,我们的每个人的童年还是值得怀念的同,总有一些东西让你记忆深刻,时常浮现在眼前,小时候虽然美好,毕竟已经完全过去,我们能做的吸有珍惜现在,珍惜当下,不让我们留下遗憾。

  童年印象,虽吉光片弱,但隽永而清新。

读《堂吉诃德》有感3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过于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书中的主人公原本名叫吉哈纳,年过五旬,是一位绅士,虽说是地位显赫,但家境却也不宽裕。由于生活的清闲,这位绅士爱上了骑士小说,而且已经走火入魔,到了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的地步。别人读小说,都只当消遣,对小说的情节多持笑料态度,而吉哈纳绅士则截然不同,他对骑士小说中的的荒唐故事深信不疑,对小说中的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渐渐地,他失去了理性,想入非非要去做个游侠骑士,全副武装,漫游世界,去克服一切的困难和险阻,消灭一切邪恶的,残暴的力量,锄强扶弱,见义勇为,名留千古。于是,他从老屋里找到了一件锈迹斑斑的祖传的一套盔甲,并异想天开地用硬纸做了一个面盔。可惜不太结实(MeiWen.com.cn),他没办法,只好用铁皮条重新做了一个,这才将这面盔的事情算是完成了,接着,他又找来一匹老马,然后美其名曰驽马难得,趁着给马取名的东风,他又给自己取了个骑士般的名字,唐?吉诃德。然后又无比荒唐地请一个客栈老板为他受了封,就这样,他开始了他的游侠骑士之旅。

  本书中一些所谓的配角也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浪子回头的费兰多。费兰多故事本可以诉说一下,但在这里为了节省篇幅,也就不再提及了。还有善良聪明的神父。高明睿智的参孙学士。以及同样傻但对主人忠诚的骑士侍从桑丘,桑丘算得上是本是中的第二大可怜人了,被堂?吉诃德的“花言巧语”骗得了桑丘的信任。使得桑丘答应做了唐?吉诃德的侍从。从那以来我们的桑丘就没少受苦,在客店里被人用毯子包起来扔来扔去的戏弄,又被大家一起把他蒙在鼓里把他当作一个笑料,但是桑丘却以惊人的毅力为了自己根本不可能得到的所谓堂?吉诃德口中的“海岛总督”而坚持着。就凭这份坚毅,我们不得不对这个小丑角色投去钦佩的一瞥。桑丘直到最后也被蒙在众人设计好的圈套里。他虽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海岛的总督(实际上是一个小镇),但自始至终,因为唐?吉诃德给他开的骑士玩笑而被迫去做做一件件的荒唐事。

  《堂吉诃德》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主观臆想和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则,堂?吉诃德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每一个深刻的读者,都会在这位大名鼎鼎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的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从背后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诽谤来进行战斗了。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一些非公开的场合,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譬如,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网上,我以为就很难看到堂吉诃德“公正”的品质。

读《堂吉诃德》有感4

  一个满脸消瘦,面带愁容的小贵族,为了心中美丽的达辛尼娅,他爱上了骑士小说……一匹瘦弱的老马-稷南提、一柄生了锈的长矛,一个破了洞的头盔,堂吉诃德带着桑丘开始了他们伟大的出征。可是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想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他把乡村客店当作城堡,把旅店老板当作寨主,把旋转的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军队,把理发师当作武士,把胜利取得的铜盘当作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把罪犯当作受迫害的绅士……闹了许多的笑话,吃了无数苦头,直到临终前才醒过来。唉,可怜的堂吉诃德!

  然而,堂吉诃德又是伟大的。这一点都不矛盾。由理想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调构成的唐吉诃德气质不是每个人都能具有的,这是一种充满实践勇气和内在热情的英雄气质,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怀抱着崇高信念和伟大理想的唐吉诃德式的`人物。堂吉诃德敢于追求自己心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达辛尼娅是只个美丽的梦,但是他努力寻找梦境。她对爱情是忠贞不渝的,即便那只是邻村挤牛奶的姑娘。他有着无比正义的骑士精神,他一心认为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他是那么可笑,内心却又那么认真。

  正是堂吉诃德的无能和勇敢,让随同出门行侠的商丘不离不弃。商丘,一个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朱光潜先生曾经给过他们这样一段评价:一个是满脑子虚幻理想,持长矛和风筝搏斗,以显出骑士威风的堂吉诃德本人,另一个是要从美酒佳肴,高官厚禄中享受人生滋味的商丘。潘沙。他们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实用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堂吉诃德属于过去,商丘。潘沙却属于未来。随着资产阶级势力的日渐上升。理想的人就不是堂吉诃德而是商丘……或许说堂吉诃德是聪明中的傻瓜,商丘是傻瓜中的聪明一点也没有错吧。

  曾经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讽刺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的摧毁,后来,它却成了行将灭之的骑士阶级的史诗。

读《堂吉诃德》有感5

  一个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产生了许多感想。

  塞万提斯出生于一个西班牙没落的贵族家庭。他从小崇尚骑士精神,经常使抢弄捧,为人打抱不平。但后来骑士精神被们唾弃,他写的这部《堂吉诃德》就是对骑士精神的讽刺和对儿时的怀念。

  堂吉诃德原名吉哈那多。因为想当骑士,所以想了三天三夜最终把自己的名字改为堂吉诃德?台拉曼却,意思是台拉曼却的贵族守卫者。他曾三次“出征”,每一次都令人啼笑皆非,简直就是愚蠢和搞笑的化身。桑丘是堂吉诃德的侍从,他给堂吉诃德当侍从从的原因是堂吉诃德曾承诺只要自己从别的骑士那儿夺来一座海岛,就把海岛交给桑丘管理。我认为桑丘是理智和智慧的化身。他巧断案,还帮了堂吉诃德不少忙。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情节是堂吉诃德第一次出征。虽然只离家出走了三天,但堂吉诃德已经被授封了骑士称号。这些都算不上什么,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给堂吉诃德授封的人不是什么公爵或勋爵,而是一家小酒店的老板,堂吉诃德竟然陶醉于这并不正式的骑士称号中,让人感到荒谬可笑。

  这本书最让我感到奇怪的部分是在堂吉诃德第二次出征时,塞万提斯用长达二十多页的篇幅来描写主仆二人的对话。这种奇怪的写法让我感到新奇。这些对话在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呢?我认为可能是书中的闲笔,闲笔在文学作品中是必不可少的,就像吃饭时用来调味的豆瓣酱。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部分是堂吉诃德主仆遇到公爵夫妇的那一章节。公爵夫妇“久仰”堂吉诃德和桑丘大名,想好好捉弄他们一番。他们把桑丘套到龟壳里轮流踩踏,让他喘不过气来。这情节之所以让我记忆犹新,是因为作者描写的场面非常热闹,像刻在心头上一样永远也抹不去。

  我向你推荐世界名著《堂吉诃德》,希望你能喜欢!

读《堂吉诃德》有感6

  读《唐吉诃德》,开始仍觉得挺有趣,唐吉诃德的荒唐及桑丘的滑稽确实能引人大笑,但看到后面,一种因怜悯而生的忧伤袭上心头。

  唐吉诃德活在一个奇怪的,人们称之为疯巅的世界里,但他自己却认为只有他从事的职业,他过的生活才是崇高的。他非常可怜,但他自己却毫不知情,人们看出他是疯子,为了拿他取乐,故意迎合他,尊称他为伟大的骑士,让他疯癫得更厉害。他被玩弄被当作笑料,还自以为业绩颇丰。每当看到他被愚弄时,一面觉得可笑,一面又觉得可怜。他在一群正常人中间其实非常脆弱,他还比不上一只耍杂的猴子,猴子知道自己给别人逗乐子,他不知道。下卷写唐吉诃德第三次出征时,在公爵家受到公爵及公爵夫人的捉弄时的种种事,让我一个旁观者心里非常惆怅。他们让找管家扮演受伤的夫人,杜撰一个魔法师的故事,让唐吉诃德去解救苦难中的夫人。他们让他蒙着眼睛去骑木马,对着不动的木马吹风,点火,让唐吉诃德以为自己在天空飞翔,与魔法师较量。又让侍女假扮对唐吉诃德钟情,让他以为自己的美德已经倾倒了无数少女;让仆人假扮少爷与唐吉诃德角斗,让唐吉诃德以为魔法师改变了少爷的面容。这些愚弄唐吉诃德的事让他更笃信自己坚持的骑士道,而他病得越深,就越能逗乐别人。 看到这些的时候,心里在期待,唐吉诃德幡然醒悟吧,看清楚吧,但作者让唐吉诃德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想起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狂人活在也是一个疯狂的世界里,相信着并不真实的东西,后来清醒了,觉得自己以前是多么可笑多么疯狂。我们且不论两部作品的内涵,只看两个主人公的疯狂的经历。我不可能理解那些疯狂的念头,但我非常非常地怜悯。我总是觉得那些活在与绝大多数人不同的世界里,相信着不真实的东西的人在做一个很长的噩梦,我不时地想对他们招手,醒来吧醒来吧。

读《堂吉诃德》有感7

  公元10世纪罗马教皇已成为世界的精神领袖,查理大帝复兴的罗马帝国分裂为西边的法国和东边的日耳曼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教皇的势力处于膨胀状态。西欧此时三面临敌,南边是一直很危险的穆斯林,西海岸有北欧人的劫掠,东边收到匈奴、匈牙利人、斯拉夫人和鞑靼人的威胁,罗马的和平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欧洲大部分的地区因国王和皇帝都离得太远,为情势所逼,成了一个军营,伴随着这种职业军人的出现而对某种组织的建立需要,骑士制度便应许这种历史大背景而诞生,给此时的世界提供了一种急需的东西——一种明确的行为准则。骑士制度发展了一个关于举止、外部行为的复杂系统,因而也就有了后来称谓的骑士精神,它包括八大美德: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但十字军东征之后,商业复兴,城市一夜崛起。骑士很快因为市民、好老师、火药以及雇佣军的出现以及国王的再次强大,成为多余的人。一旦失去效用,就注定要被淘汰被灭亡。骑士制度虽然作为一种过时的形式尘封在了历史里,但是骑士精神却作为一种文化遗产被后世所纪念。

  试想一下,辽阔的田野上,热闹且众人都穿戴正常的乡村或市镇中,一个如此穿戴怪异的人出现,不用其他情节,已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了。而小说中,让人看得最过瘾的莫过于堂吉诃德与一些列他想象中的巨人和魔鬼打斗的场景:风车大战、绵羊大战、酒囊大战、为争夺诺不里诺头盔之战等等。但正是经由这一系列荒唐的打斗从侧面烘托出了堂吉诃德的英勇无畏。在信仰与勇气都渐渐磨灭的时代,塞万提斯笔下这个荒唐骑士的行为何不是对时代最大的讽刺呢?面对恶势力和受压迫的境地,我们有堂吉诃德一般的无畏拿起手中的剑,去斩断他们的头颅么?

  但其实整部小说中堂吉诃德却并不是一个完全疯癫时刻不清醒的人,他实属介于现实与理想、理智与疯癫之间。作者在一些章节借由他偶尔的情形道出了所有清醒的旁人都不曾领悟的道理,诸如对黄金时代已然一去不复返以及关于文武两行的论述等等。这同时也是现实照进文学里的影子,在文章开头的背景里有叙述。这不免让人想起了中国现代文学巨匠鲁迅的小说,他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阿Q正传》中的阿Q。这些生动的文学形象,虽有东西文化以及时间和历史背景上的差异,但他们都同有一个特质,替作者活灵活现的演绎出了心里的话,而他们单薄荒唐的话语和行为之下暗藏的也正是一个健全的时代所应该拥有却严重缺失的灵魂。

  这部小说被称为历史上的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塞万提斯因了对现实不满的心理效应而虚构了堂吉诃德这个骑士形象,堂吉诃德身上所有的荒唐都该归于骑士小说,而并不是骑士精神本身。当历史走过了一千多年,这个形象却日益丰满,他的疯癫和荒唐成了每个时代都能作为社会上一些人物和行为的代表。但是他所反应出的那种骑士精神,我们又将他丰满了多少呢?当历史走到今天,当对照于今日之中国,骑士精神里的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和公正,是抛去塞万提斯笔下堂吉诃德的疯癫和荒唐之外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的。这从历史深处走过来的骑士精神,深深的打动着我,而它也理应打动每一个人。

  社会是一整块新木,任何一个地方出了蛀虫这块新木都不再美观,每个人不是都当像堂吉诃德一样,敢于挑起自己身上的责任,为这块新木的完整做一个骑士么?写完之后,便不觉堂吉诃德是一个瘦弱的老头儿了,他身上所洋溢的光彩盖过历史上一切光鲜亮丽的王公贵族。

读《堂吉诃德》有感8

  在那边世界的一角,即便没有人支持,亦无人赞美,但在这无鲜花无喝彩的舞台上,也有人在无声地奋斗,为了安抚那高贵的灵魂……

  一直以来,《堂吉诃德》一书给我很大触动。该书讲述一位穷乡绅,由于热衷于骑士小说而幻想自己成为游行骑士的故事。他在家人朋友反对之下,仍义无反顾地付诸了行动,并且决心不改。虽说身心俱疲,遭尽冷眼,他却依旧不改初心……

  初读这部作品时,我感受到了主人公的疯狂程度,然后自己也成为了冷对主人公的一员。

  伊始,在我眼中,主人公真的只是个疯子,实在的疯子。可是当我读到深处,读到他那种至死不渝的品质时,竟有了些难以言表的感动。在书中,我感受到了主人公的顽强毅力以及对于美好的强烈向往;品味到了主仆之间的深厚交情、朋友之间的浓浓友情以及恋人之间的凄美爱情。它们如水,它们如火,它们如歌,是那样动人心弦……

  双手轻轻合上书本,静听时光流逝,思绪万千。或许我的境界还不够高远,灵魂尚不够澄明。自惭形秽的好些时刻,我心头不禁涌起:

  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发现了“人”,于是思想变得更为自由。在发现人性后,人们更勇敢地去追求美好的品德,去创造正义幸福的未来。所以,堂吉诃德真的是得了疯病吗?不,至少我不这样认为!文艺复兴至今已有好几个春秋了,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人们已经不用随处流浪,不必成天只靠幻想生活。我们生在一个好时代,我们都有资格、有机会、有本领去干一番大事业。可是,现今社会,真的到处都是善良的堂吉诃德吗?人与人之间的冷淡,那些冷嘲热讽,那些见死不救,那些根深蒂固的恶势力真的不复存在了吗?问题的答案你我皆知。真的,在我心中,堂吉诃德真的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主人公立志于正义事业,且有始有终。他始终保持高度的热忱,即使心有余而力不足,但仍奋力去闯,用力去拼。他不惧困难,不怕伤痛,总是严于律己。谁又能说:这不是人类的榜样呢?

  求学之路,比起骑士之路,所受的苦头不过是冰山一角。既然食得饱,力很足,又有什么理由才美不外见呢?是啊,即使身后空无一人,我也要坚持到底,真诚地本着善良之心向着所爱之处进发!

读《堂吉诃德》有感9

  《堂吉诃德》是一部经典的讽刺喜剧小说。是塞万提斯的经典之作。

  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这个瘦削的小贵族,由于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骑上一匹老马,找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他雇了农民桑丘潘沙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做侍从,要去游侠,锄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堂吉诃德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像为他的女恩主,托波索之达辛尼娅。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奇怪的对待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第一卷最后被人打成重伤,他的朋友想了许多办法才把他弄回家去。在第二卷中,他还不安生,继续去冒险,又吃了许多苦头,弄得一身病。直到他死前才悔悟他糟糕的一生。

  主人公堂吉诃德有明显的性格特点:当他沉浸在骑士文学里的时候,他是有着高度道德原则的正义骑士。而他的仆人桑丘潘沙也是一个特点鲜明的人物:对比起堂吉诃德疯狂幻想,他更加现实。对比起堂吉诃德丰富的学识,他知识非常贫乏。对比起堂吉诃德又瘦又高精干身材,他只是又矮又胖的圆滚体型。桑丘潘沙和堂吉诃德其他事情上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但是在品质上,他们都是鲜亮、纯洁的白色,都有着各种各样的优良品质。

  最开始时只是认为《堂吉诃德》这本书只是很滑稽罢了,但是真正看过之后,才发现其中的讽刺的意味,只有主人公在看小说入迷时,才会体现出人身上的正直、善良。多么讽刺啊,在疯狂的、神志不清的精神世界,主人公却展现出了人身上真正的良好品质:无畏、正直、善良……但是也正是这样疯狂地时刻,越是遇到灾难、挫折,堂吉诃德和他的仆人越是愈挫愈勇,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也就越显鲜明。

  堂吉诃德可以说一生都沉迷于骑士小说,在他沉迷于小说的时候,他就像是一个真正的骑士,他的品质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直到他死前。看起来似乎堂吉诃德的沉迷使他办了许多“奇怪的事”,当我们在旁边感慨:“千万不要干什么太入迷!”时,难道我们没有特别入迷过一些事吗?当我们看书入迷时,会随书上情节的起伏而惊心肉跳、激动不已;当我们玩电脑入迷时,会两眼发直时间观念完全消失;当我们工作学习入迷时,会不听不闻,专心致志……看似我们没有入迷或是说没入迷那么深,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会为感兴趣的东西沉迷不能自拔,我们都曾有堂吉诃德时刻。

  雨果曾说过:“塞万提斯的创作是如此地巧妙,可谓天衣无缝;主角与桑丘,骑着各自的牲口,浑然一体,可笑又可悲,感人至极……”《堂吉诃德》不愧为一部经典之作。

读《堂吉诃德》有感10

  在寒假这短短的一个月内,我读完了一部世界经典名著——《堂吉诃德》。它的作者是西班牙著名作家堂米盖尔·塞万提斯,而《堂吉诃德》是他最得意的作品。

  《堂吉诃德》一书讲述了一位住在西班牙拉·曼却地区的穷乡绅被骑士小说迷了心窍,突发奇想去当骑士,还带上一位邻村的农夫桑丘·潘沙做侍从。他觉得作为骑士没有意中人不行,便编造出了一位杜尔西内娅·台尔·托波索。他把客店当成堡垒,把店主人当成堡垒的长官,让他封自己为骑士。他还把风车当成巨人,把两大群绵羊当成两支军队,把红酒袋当称巨人的脑袋,不分青红皂白地乱砍乱劈,弄得满屋子都是酒,甚至把理发师的铜盆当成曼布利诺头盔……他干的疯事简直数不胜数、不可计数。

  初看本书,我认为它只是一部供人消遣的庸俗之作。有句话说得好:“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果然,我仔细一想,堂吉诃德放弃村子里和平安宁的生活,出来历尽艰险、饱经风霜地做游侠骑士,真的只是因为疯吗?不!他做游侠骑士有许多难能可贵或荒唐透顶的原因,其中包括了:为家乡和心上人增光,让侍从当上海岛总督等等。但最重要的是,他要复兴衰亡已久的骑士道,锄强扶弱、尊老爱幼、保护妇女……这些都是当今社会迫切需要的。

  堂吉诃德代表了正义与光明,而他想象出来的坏魔法师啊、坏巨人啊以及种种恶势力则象征着邪恶与黑暗。它是以一人之力,抗衡万般邪恶呀!他吃尽了苦头、受尽了折磨,依然无怨无悔,维护的是正义啊!许多人都认为他又疯又傻,十分可笑,竟把这样一位伟大的骑士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殊不知,真正可笑的,正是他们自己、乃至整个被利益驱使的社会!他们之所以觉得堂吉诃德可笑,就是因为他们心中根本没有正义,没有爱!

  哭丧着脸的骑士啊,你疯得既荒唐透顶,却又高尚无比。愿你的灵魂能在天堂之内、上帝身边,得到永远的安息……

读《堂吉诃德》有感11

  《堂吉诃德》是讽刺文学的典范。

  作者塞万提斯借用骑士小说这种体裁,塑造了这个被骑士小说弄得神魂颠倒、荒唐可笑的堂吉诃德的典型形象,指出阅读骑士小说会带来可怕的后果,来达到讽刺骑士文化和现实社会的目的。小说闪耀着人文主义的光辉。

  小说通过一件件荒诞的事突出人物的性格。小说的主人公堂吉诃德和他的随从桑丘形成鲜明的对比,堂吉诃德瘦而高,桑丘胖而矮;堂吉诃德知识丰富而桑丘是一个文盲。他们的坐骑也截然不同,一马一驴。他们的性格也形成鲜明的对比。

  堂吉诃德在谈论中不涉及骑士道时,他有坚定的信念和高尚的品德,头脑清晰,见识高明,但一谈论骑士道时,他又变得头脑不清楚,就像一个疯子。他的性格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他是神志不清的,疯狂而可笑的;但同时他又代表高度的道德原则、无畏的精神、英雄的行为、对正义的坚信以及他对爱情的忠贞,他是理想主义的化身。他越疯疯癫癫,造成的灾难也越大,他每次都冲上去想要帮别人,可是结果却帮了倒忙,几乎谁碰到他都会遭到一场灾难,但越是这样,他的优秀品德也就越鲜明。堂吉诃德坚信骑士道,全身心浸透着对理想的忠诚。尽管他渴望当一名骑士并模仿骑士行为是可笑的、荒诞的,但他讨厌邪恶,不满人间苦难,憎恨奴役和压迫,崇尚自由和平等,是非常崇高和伟大的。

  如果说堂吉诃德是理想主义,属于过去;而桑丘就属于实用主义,属于现在。桑丘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桑丘是堂吉诃德许给他种种好处,他才当侍从的。他贪图钱财,但是他从海岛总督离任时,却是“来时赤条条,走时也是赤条条”;他满足于口腹的享受,一有好吃的就会大吃大嚼,但是他也可以和主人一起风餐露宿、忍饥挨饿;他是一个只顾眼前利益、只顾自己的农民,尽管有私心,但他对堂吉诃德却又忠心耿耿;他有时非常愚蠢,但又憨中有细,妙语如珠。他认为“天上飞的老鹰,比不上地上跑的母鸡。”他凭常识判断处理问题,他是一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

  小说塑造了两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可笑、可敬、可悲的堂吉诃德;胆小、贪财、讲求实际的农民桑丘。真可谓“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结合,理想主义与实用主义齐飞”。

 

读《堂吉诃德》有感12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由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著,其书成功的塑造了醉心于骑士事业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既好笑又有正义感的人物,和忠诚老实的桑丘·潘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堂吉诃德对骑士事业的忠诚,我感觉我们小学生以及青少年们都应该具有堂吉诃德这种醉心事业的精神,为了自己的理想得到实现而付出所有代价。堂吉诃德同时在生活中也是一个幽默有趣的人。把皮带当作魔鬼,把羊群当作敌人。可是在关键时刻,为了维护正义,竟然可以牺牲生命,把生死置之度外,这种精神是崇高得。

  最后。我希望人们都可以学习堂吉诃德这种精神,维护正义,维护理想。

读《堂吉诃德》有感13

  由贵族到骑士,大家可能会想为什么好好的贵族会变成骑士呢?其实“堂·吉 诃德”原名叫吉哈纳,是一个年近五旬的人,生活习惯很奇怪,最爱看那些疯狂的 骑士小说,还爱听街坊邻里说那些关于骑士的故事,每天都疯癫癫地想着当一名 伟大的骑士。后来吉哈纳准备出国旅行,他带着盔甲和武器,还买了一匹战马。光 是马的名字就想了六七天,最后他给自己起了一个伟大的名字“堂·吉诃德”,和 仆人桑乔踏上了旅程。一路上他和仆人桑乔经历了许多有趣、惊险的事情。

  堂·吉诃德回故乡的时候偶染重病,最后他的死使全家人都很悲伤。记得有位名人曾说过:“人世间一切事物,无不经历了由兴至衰并且最后消亡的历程,特 别是人的生命。”是啊!人总是在消磨时间,而只要在人生中做一件轰轰烈烈的 事,此生便足矣。我觉得堂·吉诃德是我的英雄。死后其家人给他立了一个碑,碑 上写着:

  高尚贵族,长眠此地,

  英勇绝伦,虽死扰生,

  功盖天地。雄踞世界,

  震撼裹宇,身经百难,

  生前疯痴,死后颖异。

  我从这里知道了一个道理,要实现一个梦想,应该不要放弃梦想,抓住机会, 更主要的是“信心”。

  我一定要实现梦想!相信我!

读《堂吉诃德》有感14

  读毕飞宇的《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让我重温了美好的童年。童年之所以美好,因为它充满了未知充满了好奇,为什么老人不爱折腾,因为他没有了好奇心,没有了求知欲,还有什么比好奇心更吸引人的呢?

  那时的农村孩子都喜欢串门,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就不想在家呆着,有时吃饭还端着碗在屋山头与邻居汇合呢。两家孩子一共五六个,每人端着碗,找一块砖头或者树根坐上去,边吃边聊,有时还有一两只小狗小猫蹲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我们,随时做好抢哪个孩子丢下的残羹冷炙。我们一般喜欢到大人不在家的人家串门,如果这家有老人,我们都不喜欢去,因为老人会不许我们弄这弄那,我们一帮孩子没有大人的约束,想干嘛就干嘛。记得我们最喜欢到村中间的庆圆家,因为他家父母双亡,就姐弟二人相依为命。我们在他家打牌,人声鼎沸,个个兴奋得脸红脖子粗,直到听到家人喊吃饭的声音。我们还喜欢到小英家,他家父母下地干活,爷爷奶奶不跟他们过,他们姐妹三个都在家,我们就很容易在一起做游戏,学马戏团里的弯腰衔硬币,找一个小板凳,人站上去,头往后向下仰,板凳一头放一枚硬币,谁能衔到谁就是最厉害的,腰最软了,一般成功的很少,因为我们没有童子功。

  我们最兴奋的是哪家有红白喜事。张家儿子结婚了,我们提前一天去吃喜酒,因为我们的妈妈们都在他家帮忙,有斩肉圆的,有烧水的,有切菜的,我妈妈是煮鱼的,她要把几十桌的鱼事先煎好,所以我们都吃得理直气壮。最热闹的是闹洞房,看新娘穿得花枝招展,头上盖着红布,稳稳得坐在新娘床的中央,村里的小伙子最喜欢让新娘给他们点烟,故意点不着让新娘多点几次。我们就在那等新娘发喜糖,顺便把新娘房的东西看个底朝天,新被子新床单新家具新画子,什么都是新的。

  我们更热衷参加村里的葬礼,尤其是第二天出棺材的时候。那是亲人最悲痛的时刻,因为死去的亲人就要被抬到地里埋葬了,以后再也看不见了。当领事的喊一声:“出棺!”所有的女眷开始号啕大哭,拽着棺材不给走,邻居们开始拉并一同掉泪。我奶奶最喜欢干这事,每次她都会哭得眼圈红红的。我们小孩子还跟着抬棺材的一直走到坟地,看棺材慢慢地下地,看新挖的泥土渐渐的把棺材埋起来,最后一座新坟立起,四周围上花圈,新坟一开始没有坟头,要等到三天以后才加上去。

  作者对葬礼中哭丧描写的很仔细,还总结了步骤和内容,我们当地没有这个风俗,但是出棺材时会陪着这家女眷哭。

  现在的孩子都不知道如何写自己的童年往事,而这部作品是最好的范本,我会推荐给他们。

读《堂吉诃德》有感15

  梦想是一缕灿烂的阳光,让我们的内心温暖而更积极向上;梦想是一杯上好的红酒,让我们的生活醇香而更值得回味;梦想是一座灯塔,指引着我们前进的道路;梦想是一串沙滩上的脚印,绵延无尽头……

  ——题记

  骑士的幻想

  堂吉诃德,典型的理想主义者,对阅读骑士小说上了瘾,渐渐失去理智,披上锈迹斑斑的盔甲,拿起积满尘垢的长枪,离家出走。他自称要遵循骑士道的做法行事,把书里描写的那些游侠骑士的壮举都亲身体验一遍,做一个名扬四海的游侠骑士。

  其实,堂吉诃德是一个相当可爱的幻想家。他把风车当做巨人,把羊群当做敌人,把客店老板当做城堡长官,把相貌丑陋的村姑当做美若天仙的贵妇人,闹出了不少的笑话。

  在许多人的眼里,堂吉诃德可能是个地地道道的疯子,可是他可笑但并不可不恶。虽然他的理想疯狂,他的行为有悖常理,但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表现出来的惊人的毅力、勇气和大无畏的精神是令人瞠目结舌、称赞不已的。当他面对自己眼中出现到的所谓的敌人时,他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与他们厮杀,虽然结果总是把他自己弄得遍体鳞伤,但是,他的乐观与信念会支持着他继续踏上充满冒险的旅途,除暴安良、维护正义,完成自己的骑士梦。因为在他眼里,梦想一旦被付诸行动,就显得神圣无比。

  尽管这些奇妙的遭遇只会出现在像堂吉诃德一样充满幻想精神的骑士心里,但他们能够为自己或许不会成为现实的梦想而一惜一切地拼搏,这实在是可笑,可悲,又感人至极……

  蜗牛的梦想

  一只小小的蜗牛,柔软的身躯上背负着一个重重的壳,缓缓地蠕动着身躯。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星星点点地洒下,它抬头望着苍劲的树冠,透过间隙,终于看到了那美丽而碧蓝的天空。它的内心深处发出了一种呼唤: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一览美丽的风光,完成自己的梦想。于是,这只微小但又伟大的蜗牛从这棵参天的大树下,开始了自己的旅程。

  暴雨倾盆,它紧紧地抱住树干,任凭那粗糙的树皮打磨肉体,它也不曾放弃,只记得:往上爬,再往上爬。烈日炙烤着大地,它只是在树叶下进行片刻的休息,就继续追寻梦想的脚步……

  白昼,黑夜,不间断地交替。

  当黎明再一次到来时,成功之门大开,它跨上了最后的一步,站在大树最高的枝丫上,沐浴着久违的阳光,心中甚是温暖。它转动着小小的脑袋,放眼望去,连绵的山峦、奔腾的溪流、充满生机的绿树……美丽的景色尽收眼底,心儿里充满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之感。顿时,它的双眼被泪水模糊,眼前的美景交融在了一起,显得更加朦胧。咽喉中一阵苦涩——百感交集。这其中或许有辛酸,有感动,有对忍耐已久的痛苦的发泄,但我觉得更多的应该是荡漾在心波中的甜蜜感、幸福感。

  无论是伟大的骑士堂吉诃德,还是小小的蜗牛,他们都能够为自己的梦想而付出。古往今来,世界上不乏充满梦想且敢于探索和追寻的人儿。万户对太空满怀憧憬,自制飞行器,虽然他为此而摔得粉身碎骨,但他为航天事业奠定了基础,执着的追梦精神也广为人们赞颂。发明大王爱迪生对光明充满梦想,经历无数次试验后,让我们在黑夜中也能享受到光明。

  至于我们,若是在年轻的时候,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不为了一些难以释怀的琐事而犹豫不决,更不因为路途的艰险而在中途退却。只是抛开一切,朝着自己的梦想心无杂念地进发。如此,就可以在自己年迈的时候告诉自己的子女:我在像你们这样年轻的时候曾经为了自己的梦想疯狂过,追寻过,我将孤独、挫折、笑容、泪水、欢乐收入囊中,我享受这过程,我很快乐。

  记得我小时候,初学骑自行车,十分羡慕那些大哥哥们单手骑车的帅气样子,梦想自己能像他们一样轻松自在地驾驭自行车。一天午后,我终于等到了机会,趁大人们都在睡午觉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自行车推出了家门,生怕发出一丁点儿声音惊动了大人们。我坐上车凳,双手握住把手,心中默念“三二一”,踩下踏板,小车就摇摇晃晃地向前驶去了。骑过一段路,我慢慢地松开了右手,尽管心中紧张得很,但还是勇敢地尝试了。刚开始,我发现单手骑车并没有那么困难,自行车依旧平稳地向前驶去,可突然间,眼前的路变窄了,我心里一慌神,左手控制不好方向,还没来得及用右手抓好把手,自行车便向一边倒了下去,而我正好摔在了一堆碎砖瓦边上,右手手腕被割开了一道口子,鲜血不停地向外冒出来。我急得汗流浃背,想哭又不敢哭,赶紧丢下自行车跑回家,贴上创可贴。

  这次经历让我的手腕上永远留着一道疤,每每看到它,便会想起自己小时候的糗事而笑出声。我想,这便是一种幸福吧。

  能够为自己心中小小的梦想疯狂一把,无论是受到日晒、雨淋,还是人们的嘲笑、蔑视,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那都是属于自己的最珍贵而又最美好的回忆,都会让我们感到快乐。因为奋斗过了,尽力了,就不会留有遗憾。

  回忆起那段追寻梦想的旅程,只觉得很美好,而且从心底泛起了一层幸福的微波,一圈一圈地荡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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