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三项重点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宝莲寺镇始终立足强化基层基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我镇采取着眼于源头防范治理,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眼于建设平安和谐宝莲寺镇,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眼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注重源头防范,开展形式多的矛盾排查活动

  针对可能引发信访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苗头隐患,我们以 “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把进村入户作为排查的工作重点,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一是发挥镇干部、民警及村组干部 “三人小组”作用,紧紧围绕当好“信息员、调解员、指导员、宣传员”的工作要求,做到人员下村,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发挥村级信息员、调解员作用,切实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在村内按每一个大家族中选择一名威望高的,设立家族联调长,这在村民中选出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信息员、调解员,充实到村级信息员、调解员队伍中。

  三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各项制度。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村每日、镇半月排查一次,节假日集中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坚持“三个结合”,即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相结合。通过排查,做到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二、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三级联调”作用

  我镇积极依托社会法庭,维稳联调中心、信访办、村级人民调解室等部门,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发挥“三级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诉讼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

  去年以来,我们狠抓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我镇在全区率先建立了社会法庭,今年上半年投入资金建设了维稳联调中心,9月1日我们又建成了小营村人民调解室,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日益完善,并在矛盾调解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我镇社会法庭共立案37起,结案21起,结案率57%;受理普通矛盾纠纷63起,化解矛盾47起,化解率75%。

  维稳联调中心通过一个半月的运行,共立案6起,结案4起,结案率67%;上半年信访办共立案8起,较去年同期的16起,下降50%;村级人民调解室截止今天,已受理纠纷3起,解决1起。

  三、强化头道防线,进一步加强村级调处组织建设

  我们强化以村级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一方面,选优配强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配齐配强调解机构人员,同时要求各村按规格、按要求建立村级人民调解室,并认真组织推选家族联调长,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大调处机制建设在村组一级得到落实。注重发挥党员作为矛盾调解员的作用。另一方面,发挥农村老党员作用,调解矛盾。农村老党员见多识广,办事稳重,受农村群众的拥护和相信,利用他们这一优势去做矛盾调解工作,同时利用他们与群众朝夕相处的优势,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帮助群众与支部做好沟通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四、突出齐抓共管,全面创新化解机制

  为搞好平安建设工作,我们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共同抓的大维稳工作领导格局。我们结合辖区实际,将24个行政村划分为三个行政片,实行领导包片连村,部门包村的工作领导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作为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所分管线上的工作负责,又要对块片上的维稳工作负责。严格实行维稳责任制,属于哪个线上、哪个片上的问题,就要由哪个线上、哪个片上的领导负责解决,不能把矛盾推向社会,不能把本级应该处理的问题推向上级。针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问题、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的复杂性、普遍性的问题,如:民师问题、涉军问题、联合诊所等不安定因素,按照行政片的划分,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部门承办,全程办理,一案一策,限期办结的办法制定化解方案,妥善处理,确保及时稳控化解。

  五、严格考核,落实奖惩责任制

  加强对构建大调处机制和维稳工作的考核力度,把抓维稳工作的绩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并计入村级千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年底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因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不落实,导致调解组织散、调解工作不力、矛盾纠纷频发,甚至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村和部门,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维稳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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