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创新,突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根据市工商局、市消协的统一部署,经区工商分局、区消协研究,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改善环境、促进消费为主题,以宣传政策、提高消费信心、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晋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蒋智强(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郭建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志宏(党组成员、副局长)
季建中(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庆民(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许建忠(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徐杰民(党组成员、非公专职副书记)
李淑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各工商所所长、各股(室、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12315申诉举报处理中心,党组成员李庆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区工商局、区消协3.15纪念活动专题会议。
传达市工商局、市消协关于开展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文件精神,专题部署我区3.15纪念活动工作。
(二)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做好新《消保法》实施一周年宣传。
通过发布会、座谈研讨、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我局和区消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答疑释惑,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新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树立我局和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在3.15前借助各类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新《消保法》。一是联合行业协会对企业开展《消保法》宣传学习;二是对“一会两站”的工作人员进行新《消保法》的培训学习;三是深入学校、社区、商场、市场、景区进行新《消保法》的宣传;四是宣传年主题“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工作和成果,宣传科学消费理念和科学消费知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年主题活动中来,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积极开展咨询服务。
3.15期间,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认真组织好各类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要放在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可根据年主题,根据区域特点开展汽车、家庭装潢、及装潢材料、电脑、手机、服装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的咨询服务活动中,重点开展农资、日用品、家电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提高消费者识别商品真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开展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监督检查活动。
各工商所要做好涉及民生的电子电器、服装鞋帽、汽车及维修服务、金融保险、旅游服务等重点商品或服务领域的社会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要快速反映、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公布一批典型侵权案件,发布投诉热点和消费警示。
四、3.15当天主要活动安排
(一)3月15日上午8:30-12:00,区工商分局、区消协在潞州剧院设立消费维权主会场,设咨询台受理申诉、举报,发放宣传单,放置版面。各工商所、消协分会在各自辖区设立分会场。
(二)3.15活动职责分工
总指挥:王晋峰(局党组书记、局长)
全面负责指导全区3.15活动工作。
下设五个行动小组、一个办公室。
第一组:接待组
组长:蒋智强、李淑宁
工作人员:企业股、监察室
负责:
1、接待活动当天参加活动的领导,协助上级领导参与宣传活动。
2、对本局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考勤。
3、对英雄街工商所辖区参与互动的企业活动情况进行指导。
4、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组:宣传报道组
组长:郭建斌、徐杰民
工作人员:新闻中心、商广股、及有关新闻单位
(办公室派执法车辆一辆服务新闻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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