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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时间:2022-03-02 13:14:55 策划书 我要投稿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精选5篇)

  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活动的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大家知道活动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精选5篇)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更好地宣传中消协确定的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文明、健康、诚信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根据自治区、XX市《关于开展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意见》,经XX市工商局和XX市消费者协会研究,报请市人民政府标准,从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一、活动主题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以“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为宗旨,牢固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充分展示打假成果,宣传名优商品,努力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使“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文明、可持续消费的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3.15”各项活动从2月1日起至3月30日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其中3月10日—16日为“3.15”活动集中宣传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从2月1日开始,各部门、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要结合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农资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等工作,编写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直观形象的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教材、科学消费常识、宣传教育图片、幻灯片等宣传教育资料,针对广大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行业协会,采取举办消费维权报告会、以案说法讲座、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干部送法下基层等多种形式,面对面的向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消费者进行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引导,扎扎实实地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努力营造消费教育引导的强大声势。宣传教育期间,要突出抓好城市社区和农村两个重点,在春节前精心组织2—3次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掀起消费教育引导热潮,取得明显效果。届时,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将选派记者对组织得力、参与广泛、效果明显的典型进行重点宣传报道,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不断推动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向纵深发展。通过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普及消费知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促进和谐消费;通过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对消费者负责;通过对行业协会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充分发挥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有效地规范行业行为,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二)集中开展“3.15”宣传周活动。以“家电下乡——3.15消费维权进农村”为重点,工商局、工业和商务局、农业局、物价局和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统一在城市主要街道、农村集市和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服务咨询点,现场为消费者解答家电消费、汽车消费等商品消费知识,及时受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同时要针对辖区实际,大力宣传工商部门的维权成果,并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识别等咨询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3月15日上午,根据自治区、XX市工商局、消协关于在各市、县设立分会场的工作要求,我市将在灵州广场设立活动分会场,举办XX市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动员大会。主要活动内容如下:

  一是为评定的20xx—20xx年度XX市级“诚信单位”和“诚信店”授牌;

  二是公布20xx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消费权益纠纷典型案例”;

  三是举办XX市“家电下乡”经销企业诚信宣誓活动;

  四是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消费和科学消费的倡议宣言;

  五是工商、质监、药监、农业、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宣传活动设立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

  六是各服务窗口和服务企业要在活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等;

  七是大会结束后,市领导带队组织开展各执法部门“绿色环保”假冒劣质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四)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各部门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年主题的各项活动。

  一是组织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座谈会,话消费,谈维权,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组织开展以“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为主要内容的售后服务状况问卷调查,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国家法定的售后服务“三包”义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

  三是围绕投诉热点、维权难点,结合市场整顿,开展商品消费调查,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

  (五)开展“3.15”系列宣传报道,营造宣传声势。“3.15”活动期间,工商局、消协和灵武电视台、灵武广播电台开设“红盾维权执法在行动”、“走进3.15”、“消费与服务”和“年主题解读、以案说法、维权对话、消费警示”等系列宣传报道栏目,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9年市场监管、12315消费维权、打假治劣成果进行系列跟踪宣传报道;通过灵武电视台公布20xx9年度XX市十大消费纠纷典型案例。宣传部门要配合工商等执法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宣传工作。同时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违法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单位、服务窗口要在城市主要街道、中心区域布置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设置“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你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等温馨提示,大力营造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