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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报告

时间:2023-01-27 13:56:09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农村妇女报告汇编15篇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十分的重要,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妇女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妇女报告汇编15篇

农村妇女报告1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妇女是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半边天”,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农村妇女的就业与创业,是实现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前提。为了深入了解当前农村妇女创业就业情况,近日,景县妇联通过下企业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 就妇女们在创业就业中遇到的困难及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等方面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的现状: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妇女创业的扶持,培养起一批妇女创业优秀典型,如白手起家,成功后返乡投资的林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永霞;河北康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丁霞;以厂为家、诚信经营的景勃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冬玲;年轻有为,不远千里从河南到景县投资的凤珂毛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红;工作严谨、治厂有方的河北西伯力特种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敢于创新,不断开创农业发展新天地的王千寺镇王高堡村养猪厂厂长肖桂兰;克服一切困难,将养鸡事业做大做强的留智庙镇朱庄村养鸡厂厂长张爱敏等。她们都是行业里的先锋,创业事迹非常有代表性。在促进妇女就业方面,我们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妇女就业技能,积极拓宽妇女就业渠道,通过举办创业培训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劳务输出等方式,强力推动妇女就业。

  另外我县外出务工、自主创业妇女和留守妇女因选择的不同而分别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在年龄结构上,外出务工和自主创业妇女年龄相对较轻,90%以上在18-45岁之间;留守妇女年龄大多在45岁以上,另有少部分22-35岁之间的年轻妇女因生育、照顾年幼子女暂时没有外出务工。

  二是在文化程度上,绝大多数外出务工妇女的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而留守妇女除上述因生育原因暂时没有外出的年轻一族外,其他人与外出务工和自主创业妇女相比文化程度明显偏低。

  三是在职业特长上,外出务工妇女大都拥有一至两种技术特长,而留守妇女基本没有参加过职业技术培训,没有一技之长。

  四是思想观念上,务工妇女特别是离乡外出务工妇女及自主创业妇女追求经济上独立和接受新鲜事物的.愿望强,敢闯敢冒的精神足,成功的信念意志坚定;留守妇女中则普遍存在“以农为本守家园”的传统观念和“小富即安、小成即满”的保守思想,进取意识不强,畏难情绪严重。

  五是农村妇女自主创业比例偏低,每个村只有2—3名妇女创业,且创业只局限于种养业、制衣、个体户等对技术要求不高的产业。

  农村妇女就业创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女性承受心理压力大

  首先,女性扮演多重角色,角色冲突导致心理压力加重。女性要扮演母亲,妻子,老板等不同的角色,在事业和家庭之间时常感觉到冲突,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心理压力。

  其次,女性创业者面临更多的困难。具体表现在:(1)心理压力更重。女性从创业到守业,很大程度上“要把自己当成男人,忘记性别身份”,有时候“还得不到家人的理解”,这导致她们的心理压力比就业女性的压力更大;(2)政策宣传不到位,企业未来发展方向不明。市场在不断完善过程中,政府必然出台大量政策,但是政策和相应的实施细则宣传不到位,使企业家在大量新政策面前显得手足无措;企业融资困难。与男性企业家相比,女性企业家在融资方面遭遇了更大的困难。主要是女性企业家经营的公司状况,女性企业家自身特征以及社会对女性的歧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3)女性创业渠道狭窄。经了解,女性创业主要集中在餐饮,加工,批发,零售以及美发店等行业上。这类企业能发挥女性的特质,也能很大程度上促进女性的解放。但是从长远来看,这样的一些行业并不能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妇女运动的发展。

  (二)大龄女性就业创业出现瓶颈

  这里所说的大龄女性主要集中在35-50岁之间。她们就业创业难的主要原因在于:(1)自身能力与岗位需求存在偏差。现在许多企业的产业结构需求大量的熟练工人,而这个年龄段妇女在计件工资为主的企业中逐步不受到青睐。(2)大龄女性不想,不敢创业。调查中了解到,很多30多岁的女性对创业都不敢想,更不用提那些40、50岁的人员了。

  (三)其他群体女性就业创业呈现新问题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需求得不到满足。现在存在大量需要从事灵活就业岗位的人员,他们大部分是50左右的大龄女性。但是大部分岗位都是非固定劳动期限或者是要求按时上下班的岗位,这样很多女性就宁肯选择不就业。因为她们要接送孩子上学,还要买菜做饭等。

  其次,特殊家庭女性就业存在困难。这里所讲特殊家庭主要是由于突发事件(生病,丧偶等)而导致的各类家庭。此类特殊家庭的女性在就业创业方面存在特殊的困难,有她们特殊的需求。

  存在上述几种问题的原因主要基于如下几点:思想观念落后阻碍了妇女就业创业;文化素质偏低束缚了妇女就业创业;资金不足限制了妇女就业创业;家务方面的沉重负担拖累了妇女就业创业。

  对策和建议

  1、宣传引导,转变观念。

  县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传媒,向农村妇女宣传党的政策和有关促进妇女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方面的政策规定,宣传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的重要性,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用正确的理论影响并促进农村妇女思想观念转变,激发农村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唤起她们的主体意识,帮助其消除“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树立敢于拼搏,敢于创业的新观念,鼓励农村妇女走出家庭,认识世界,发展自我。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广泛宣传妇女营销大户和“双学双比”活动等的先进事迹,用身边活生中的事例去激励广大农村妇女,使她们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增强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2、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一是开展技能培训工作。联合劳动就业服务局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好妇女技能培训工作,制订出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根据妇女的文化层次、技能水平,筛选出一批适合妇女再就业的项目,不定期举办妇女就业培训班,帮助广大的失业待业妇女尽快撑握一技之长,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二是大力开办女性创业培训班。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学营销、学习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知识,使培训内容日益丰富,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层次逐步提高。通过培训,激励女性自强自立,增强创业意识和开拓精神。同时要创造条件,启动培训与提供小额贷款相配套的激励措施,探索“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模式。

  3、优化服务,拓宽渠道

  一是强化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和企业,举办劳务洽谈会、招聘会等活动,及时向妇女就业创业提供信息咨询和指导,并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争取用人单位的支持,为农村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搭建平台。要解放思想,集思广益,创新工作思路,从当地妇女实际需求出发,搭建适合农村妇女就业工作平台,拓展就业渠道和就业领域,积极为农村妇女提供就业机会,努力把未就业妇女人数控制在最低程度。

  4、解决难题,扶持创业

  一是帮扶贫困。解决特殊困难妇女群体就业和实际生活问题,是推进妇女就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力量,着重帮助低保护、困难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解决就业问题,切实为她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二是政策倾斜。根据妇女实际,推动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对农村妇女在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在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中优先照顾她们。同时为农村妇女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农村妇女报告2

  20xx年末,全县总人口47.91万人,其中:女性人口22.56万人,农村人口40.7万人。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农民家庭夫妻分居,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困难的一系列问题。最近,县妇联对我县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地调研。通过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等方式,重点对xx县河路口、大圩、两岔河三个乡镇的7904名留守妇女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通过调查,我们深深地体会到留守妇女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她们柔弱的双肩既担负着赡养老人、照顾小孩的重任,又承担着家庭生产的艰辛,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和希望,默默地支撑着家庭的负荷。

  一、基本情况

  1、文化程度。大部分留守妇女文化偏低。调查显示:初中及以下学历的留守妇女7844人,占99.24%;高中学历的40人,占5.06%;中专以上学历的20人,仅占2.53%。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多,31—40岁的具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较多,40岁以上的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较多。

  2、年龄结构。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上。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638人,占总数的8.07%左右,主要是因为生育、照顾幼小子女而暂时没有出门打工;30—39岁的1130人,占总数的14.29%;40岁以上的6162人,占77.96%;40岁以上的留守妇女是较为集中的年龄段。

  3、留守原因。调查显示:家庭经济状况差,生活质量低的留守妇女有2280人,占28%左右;无就业技能,致富能力不强的有6408人,占81.07%。大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5—40岁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现状及问题

  1、劳动强度大,身体健康受损。调查显示:身体状况差、身患疾病的`留守妇女有835人,占10.56%;身体状况一般的7069人,占89.43%。她们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物,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劳动强度大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留守妇女的体力大幅度透支。调查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承担将近2亩地左右的农业生产,而其中又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难以独自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而那些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则更大。

  2、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下降。由于丈夫长年在外,留守妇女精神负担明显加重,安全感下降。主要表现:一是出现婚姻危机。留守妇女大多是中青年,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在他乡打工,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双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到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导致感情危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上升趋势,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于丈夫出门打工几年不归、移情别恋的情况,她们还是“欲语泪先流”。二是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农村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70%的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无人倾诉,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担心丈夫,还害怕流言蜚语。

  3、婆媳关系难处理,对子女疏于教育。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不好处理,尤其在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处理好婆媳关系更是难上加难。调查中我们发现多例存在婆媳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的现象。不少留守妇女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无力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希望子女别做违法的事。由于80 %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她)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有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调查还发现有的由于自身只有小学文化,子女上初中后不能对其进行辅导和监管,导致他们成天逃学迷失在网吧里。

  三、对策与建议

  留守妇女是目前农村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针对留守妇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关爱农村留守人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局面。要出台相应的硬性帮扶政策和措施。如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传授技术、以村为单位定期或巡回开展“三下乡”活动、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以评选“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邻里”、“守法公民”、“五好文明家庭”等为抓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大力宣传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的重要意义;引导妇女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打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志青年回乡创业。要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本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大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拓宽农村致富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积累经验,更新观念,帮扶他们回乡创业,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加强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和资金扶持,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继续大力加强妇女技术培训,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让留守妇女懂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种田,科技致富,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继续创办示范家长学校, 深入开展“争当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引导更多的家长特别是留守妇女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劳动、妇联等部门要继续坚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要大力扶持留守妇女创业项目,在用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使其能够敢创业、会创业、创成业。同时,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农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合理流转土地,使农村留守妇女从繁重的土地劳务中解脱出来。

农村妇女报告3

  随着社会的进步,心理健康已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科学研究证明,女性在生理、心理上均与男性有较大差异,比较容易出现机体内分泌代谢异常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更易出现较明显的不良心理反应,但关于农村妇女心理健康的调查和研究还很少,这说明农村妇女的心理健康问题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和重视。通过本次调研发现农村妇女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一、农村妇女心理健康现状

  烦恼、多疑、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在一些农村妇女中显得较为突出。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的现象较为严重,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不高,她们为家人的起居饮食而忙碌,却忽视了自己的存在,家庭暴力时有发生,沉重的生活负担,使她们的社会交往极少,而她们主要人际关系中的婆媳关系、夫妻关系、邻里关系又由于种种原因弄得十分紧张。当她们内心有了烦恼、有了痛苦和不满时,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情感倾诉对象来倾诉和宣泄。

  (一)文化素质不高,认识不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护、安全自护救护、文明健康生活和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等农村妇女急需的内容为主,依托妇联组织按每场活动经费1万元预算,每年举办50期(场)留守妇女专题讲座、咨询活动、亲子活动等,帮助她们掌握必要的法律、安全、生存和教育子女的`科学理念和能力,提高留守妇女的自身素质和监护能力。使她们成为有素质、能担当的好家长、好妻子、好儿媳。

  (二)拓展留守妇女生存发展途径。

  充分发挥留守妇女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建议将她们作为新农村环境保洁长效管理队伍主力军,由村两委或妇代会负责巾帼保洁队的人员推荐和组建,由城管部门负责培训、指导与管理,并为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提供必要的清扫工具、运输设备及保洁人员每月每人300元的劳务补贴。此举一方面可以扩大留守妇女在家门前就业的途径,并通过保洁工作的适当补贴增加收入;另一方面由所在村留守妇女进行保洁工作,在整治清扫环境卫生的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她们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激发全体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更好地体现自己的家园自己爱,自己的家园自己建。前期,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了“巾帼保洁”长效机制的探索与运行,此项试点工作起步早,成效明显,张学忙副市长参加经验交流和推介会时对此举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如何将这一前期摸索的好做法和经验在全市农村推广,希望通过这次留守妇女专题调研,将一举多得的好事办好。

  (三)提高留守妇女的生存发展水平。

  针对留守妇女在精神交流、文化生活、婚姻家庭、法律意识、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如何帮她们解难释惑,我会专题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在六个远城区多次调研座谈走访,寻求问题解决的最佳途径和方法。

  一是借鉴农业互助合作社运行模式和经验,建议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织”。互助形式可以是生活互助、生产互助和公益互助等,大家在体力上互相帮扶,精神上互相安慰,生活上互相关照,缓解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中的压力,增强留守妇女安全感。如创建示范“妇女之家”,使其成为留守妇女交心谈心的场所,规避矛盾风险的安全港湾;通过互助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贴近农村生活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鼓励她们组建秧歌队、锣鼓队、健身队、合唱队等留守妇女文艺队,让她们精神有所归依。

  二是试行留守妇女探亲制。制定“探亲节”或“探亲假”,鼓励外出打工的丈夫回家团圆,帮妻子分担农活、与孩子交流亲情,或留守妇女赴丈夫打工居住地探望,增进夫妻感情,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充分发挥留守妇女互助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组织部分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加强留守妇女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对探亲路途的费用政府给予鼓励性经济补助,如报销路费或部分报销路费、对打工地相对集中的村民集体包租车等,保证夫妻至少一年两次团聚的机会。通过互助活动的有效开展,探索留守妇女互助组织在精神交流、文化生活、婚姻家庭、安全保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留守妇女倡导邻里文明互助,努力形成团结友爱、文明祥和的新风尚,增强留守妇女安全感和幸福感。

  (四)提升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质量。

  受医疗条件、生活条件限制,农活家务活繁重,又缺乏丈夫在身边关照,加之留守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缺乏,其心理、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特别是妇科病有上升趋势,建议以今年政府为适龄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为契机,把农村留守妇女定期妇科病普查纳入公共卫生项目,列入政府“惠民工程”、“健康工程”,并投入专项资金,由卫生部门、妇联组织牵头,对我市留守妇女实行每2年1次的免费妇检。或将留守妇女妇科疾病定期检查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中,费用全额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各级妇联组织和卫生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母亲健康”快车的作用,积极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活动,广泛宣传医疗卫生保健知识等。通过建立留守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健康水平,使农村妇女更幸福,农村家庭更稳定,农村社会更和谐。

农村妇女报告4

  常言道:"妇女半边天"。农村妇女参政既是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也是妇女政治地位提升的重要标志。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广大农村妇女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谋求政治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现结合黄川镇妇女参政的现状,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如何提高农村妇女的参政水平。

  一、妇女参政的定义

  妇女参政是指妇女群体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资格和权利,包括民主参与和权利参与两个方面。农村妇女参政是指农村妇女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资格和权利。

  二、黄川镇农村妇女参政的现状

  (一)黄川镇农村妇女参政所取得的成就

  1、农村妇女参政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在今年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之前,黄川镇通过书写标语,张贴妇女参政议政宣传海报,组织大学生村官宣传队,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宣传工具,就妇女入选支委做了大量的宣传,使群众了解妇女参政的重要性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农村妇女冲破世俗、敢于展现自我、接受挑战,全镇22个行政村中共有29名妇女积极报名参选。

  2、农村妇女参政比例有了很大提升

  黄川镇党委、政府对农村妇女参政工作高度重视,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认真贯彻《村委会组织法》,不断提高村两委中女干部数量和农村女党员发展比例。目前通过选举和党委任命,全镇22个行政村配备女性干部24名,其中女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13人,支部委员10人,确保了每村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真正实现了女性干部全覆盖。

  3、农村妇女参政能力有了很大改观

  在黄川镇的24名女委员中,有10名委员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基层工作丰富,综合素质较高。为适应职位的需要,广大农村妇女干部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选举的程序、了解村中各项工作,从而提高了她们的参政能力。今年8月份黄川镇共有11名妇女干部参加了东海县妇联举办的"提高基层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抢抓机遇推进女性进基层"两委";《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解读;农村妇女出国劳务的选择和风险规避。通过此次培训,广大妇女干部们进一步开阔了了眼界、更新了观念、提高了能力、提升了水平,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黄川镇农村妇女参政存在的问题

  农村妇女参政取得的成就是相对而言的,从横向比较以及整个社会的状况来看,农村妇女参政仍然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妇女在参政议政中仍处于弱势

  经过今年的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虽然实现了每个村都至少有一名女性委员,但24名女支委中,只有1名女支书,支委成员中妇女出现了职位的边缘化,女委员基本上是负责妇女工作的,女副支书没有多大的实权,形同虚设,妇女在政治上的弱势地位仍没有得到改变。

  2、妇女参政的综合素质相对滞后

  虽然目前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但由于受传统习惯和观念的束缚,在男权文化的制约下,农村妇女长期与政治绝缘,文化知识素质、法律素质、能力素质等方面都存在缺陷,与村民自治的要求相差甚远。"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习俗约束着妇女的行为,并使其长期在家与外界隔绝,从而造成了她们对公共事物漠不关心根本谈不上什么参与意识;同时,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妇女的文化水平与同龄男性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女性文盲的相对数和绝对数都大大高于男性;黄川镇11名有正式批复的妇代会主任中仅有一名妇代会主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名为高中学历,初中学历的有六名,整体来看妇代会主任的文化素质偏低。

  3、妇女代表大会的`职能老化

  妇女代表大会是农村妇女唯一的群众性组织,是维护妇女利益的代表,是村庄妇女的形象体现,也是连接农村妇女与村民的桥梁和纽带。妇代会应该和村委会换届选举一样,三年一届。但实际上,这一组织中的代表不是由选举产生,而是由上级任命或指派,其结果是造成了妇女干部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下级负责,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不高,影响了全体妇女在村民中的形象。黄川镇11名妇代会主任中50岁以上的有10人,由于长期任职,年龄老化,思想观念落后,很难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4、现行政策、法规缺乏实际操作性

  国家为维护妇女权益,保证妇女在村委会选举中当选,的确出台了一系列法规,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村委会选举的具体操作中还不完善。如《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村委会成员中妇女应该有适当名额",只做了"应然"规定,缺乏硬性条文。这样,在具体操作中就有很大灵活性,所以许多基层组织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是明目张胆按自己的那一套行事,法规只是一纸空文,致使有许多地方出现了农村村委会成员中没有女性的现象。

  三、影响农村妇女参政的原因分析

  (一)内在因素

  1、生理因素

  由于男女生理构造上的不同,与之男性相比,女性要经历特殊的月经期、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等生理阶段。虽然在工作热情和态度上女性与男性不相上下,但由于自身生理限制,每到这些特殊时期必然会消耗她们一部分精力和体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中断她们的工作,使她们工作的连贯性和持续性难以保证。因此,与同龄男性相比女性就处于弱势,在工作中自身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展示。

  2、心理因素

  在长期的封建统治下,男女处于长期的不平等地位,妇女逐渐形成了许多消极心理。对自身的自卑感,由于缺乏自信,她们时常担心自己没有完成任务的能力。对男性的依赖感,她们习惯于顺从由男性主导的所有事务,自我主体意识和参政意识淡薄。对家庭的内疚感,全身心的从政的女性,会因自己没能尽到家庭义务而自责。对成功的恐俱感,从政的女性获得升职,可能会被非议为贿赂领导或作风轻浮,因此害怕成功。对同性的嫉妒心理,潜意识里她们宁可选一个不称职的男性也不选一个优秀的女性来领导她们。对公共场合的羞涩感,女性在公开或人多场合讲话时感到紧张,不自觉地会有羞涩感。

  3、文化因素

  受教育程度直接决定了女性的文化素质水平。在封建社会中,把"女子无才便是德"作为评价女性的标准,女性基本上不会受到正统的教育。而在封建思想的影响下,农村地区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现象,女孩子上学率低。因此,虽然在法律上我国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受教育权,但整体上女性受教育程度仍低于男性。女性文盲和半文盲率较高的现状,使她们在职业选择和职位等级上受到限制。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女性往往会因自身的较低的文化水平而失去竞争机会或在竞争中遭遇淘汰。

  (二)外在因素

  1、性别文化的制约

  在等级有序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教条,使得女性的社会地位大大低于男性的地位,她们从不讨论或参与国家大事,只负责家庭事务。无形中形成了男性才能具有社会角色,而女性只具有家庭角色畸形观念。

  2、政策制度不完善

  尽管男女平等已作为基本国策写入《宪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但大多数缺乏具体操作性,在实际生活中难以贯彻运用。例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有"村民委员会中妇女应有适当比例"的规定,但却没有一套可操作的程序制度作保证。乡(镇)、村两级在执行培养选拔女性的目标规划上,往往把"至少有一名女干部"理解为"只要一名女干部"。

  3、经济地位偏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长期以来,女性在经济上完全依赖于男性,这就必然导致女性在政治上也是从属地位。虽然"男主外、女主内"的现象有了一定改变,女性的经济收入也有了很大改善,但与之男性相比仍存在收入差距,经济地位仍然偏低。这种状况使得女性降低了对自身自信心和能力认识,减少参政的热情。

  四、提高妇女参政水平的建议

  (一)提高农村妇女的文化水平,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外因也是决定性的条件。目前,我们要提高妇女参政的比例,首先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文化素质。我们不仅要组织好妇女学习法律、法规、社会前沿知识,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了解党和政府为支持妇女事业所做的努力,而且要利用各种机会,组织女干部参加适合自己实际需要的培训,以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并鼓励她们利用业余时间给自己充电,以适应当今社会对高学历、重能力的要求,从而来弥补历史造成的男女不平等,逐步摆脱妇女自身知识和能力上的缺陷,以克服自卑心理,使她们能够积极地投入到村委会的竞选中去,维护并实现她们应有的政治权益。

  (二)营造良好的参政议政氛围,是解决问题的外在条件

  充分利用妇女节、母亲节、儿童节等一些与女性相关的重大节日,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护妇女权益、公众性别意识等进行大力宣传,改变社会对女性参政的传统认识。积极宣传妇女干部成功的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对女性价值的认识,形成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设先进的性别文化,是解决问题的理念支持

  先进的性别文化既是平等的性别文化,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男女平等的社会关系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是否能够正确对待性别差异,防止性别盲点,是对男权文化提出的挑战。在正确的性别文化观影响下,妇女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政治权利,从根本上克服自卑和依赖心理,积极主动地参与村庄的管理;男子也应该客观地评价妇女,从而形成一种协调共处的氛围,为农村妇女参政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

  (四)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是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

  在推动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参与政治事务的过程中,政府往往扮演着指挥棒的角色。政府首先要干预,不仅要制定适当的政策、法规,还要明文规定保证村委会成员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女性,从而使妇女参政法律化、制度化;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让选民更多的了解女性,扩大妇女的知名度,灌输男女平等的思想;最后要派专人严格监督选举过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当然,提高农村妇女参政水平,绝非一日之功,农村妇女参政的路还很长。但如果我们能够一步一个脚印的提高农村妇女的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相关机制,为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那么农村妇女参政议政必将迎来一个全新的阶段。

农村妇女报告5

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

  我是xx村委员会委员,200x年分管xx村妇联工作和xx村统计工作,下面就这两项工作,分别总结如下,望各位领导、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给予指正。

  一、妇女方面工作

  我们妇联的工作职责是: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带领好广大妇女,解放思想、加强学习,提高每个的素质,帮助引导她们走致富之路,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宣传教育为主,提高干部群众的国策意识,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0x年是我村发展的关键一年,我村也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的形势、新的特点已经出现,我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继续组织村内妇女参与护林防火工作。200x年我村妇女是472人,劳动力是269人,占总劳动力的47%。无论是植树造林、护林防火,还是环境整治等,都离不开女同志,广大妇女都充分发挥了她们的作用,推动了全村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另外,在计划生育方面,我村200x年49岁以下育龄妇女是295人,占妇女总数的61%,为了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xx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我村重新修订了《xx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力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政策扶持。同时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宣传品入户率在90%以上,让广大妇女了解政策,提高认识,对药具如何使用,做到知情选择。此外我村设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目前,我村已婚育龄妇女采取长效措施的有125人,占已婚妇女的57%;使用短效避孕措施的有69人,占已婚妇女的32%。由于我们宣传到位,上下级相互沟通,群众对政策有了充分的认识,才保证了我村200x年没有出现计划外生育。200x年我村新办证4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6户,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1户;为7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办理奖励费4户,改善了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我村今年组织计划生育会议5次,开展各种活动9次,包括计生户优抚活动1次、生殖健康宣传品发放活动2次、全村育龄妇女康检2次及各种文艺活动4次。其中,我村参加了区计生办举办的“五月鲜花咏国策,共建和谐新xx”计划生育文艺节目调演,我村的“计划生育就是好”扭秧歌节目不但获得了此次调演的二等奖,而且歌词在村内广为传唱,使得这支秧歌队成为我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文艺宣传队。

  尽管200x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人户分离情况比较严重,对于那些户在本村,实际人长期居住在外乡镇的人,管理上还存在一定困难。但随着在xx与良乡两名联络员的设置,这种状况会有所改善,能够促进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统计工作

  自从担任统计工作以来,我感到自己的压力相当大,由于自身素质存在的不足,再加上对统计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面对这种情况,我加紧学习业务知识,虚心向别人请教,使得今年的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在做报表统计的过程中,我做到了有据可查,有据可参。我认为,作为一名统计人员,贴近群众,反映群众的愿望,为群众办真事、办实事,才是一个统计人员所应尽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的统计工作才可亲可信,深入人心,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00x年,我们按时完成了乡党委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全村人均收入达到 元,与去年相比有相当的提高。

  今后,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引导下,我一定积极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奔向致富之路;同时做好本村的统计工作,不出现任何纰漏,做到一个统计人员所应尽的责任。

  今天借这个会议,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我的工作进行指证批评,为我的工作献计献策,促使我的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为xx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村妇女报告6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使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这些占劳动力(18岁-60岁)总数8%的已婚剩余劳动力也都纷纷向城市转移。这些转移的已婚劳动力中男性占98%,从而在农村就出现了一些留守妇女。这些留守妇女大多仍在农村从事农业,照顾老人和孩子。近期,xxx乡妇联通过召开村妇代会主任和部分留守妇女座谈会,调查问卷,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本地区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婚姻家庭状况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这些留守妇女家庭只有50%是稳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谐的,而这些家庭的夫妻年龄基本都是45岁以上;有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间是不和谐的;另有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处于破裂边缘的`。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在全乡每年40个左右的离婚妇女中,留守妇女足足占了一半。

  二、家庭不稳定不和谐的原因

  (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西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对人们思想观念产生巨大冲击和影响。尤其大城市的环境极具诱惑力。一些外出打工的男性赚到钱后禁不住诱惑,其行为似乎印证了'饥寒起盗心,饱暖思淫欲'这句古话,直接导致家庭破。一些男性尽管还维持着原有家庭,但他已看不上那个只顾在家干农活的黄脸婆'.这种状况导致婚姻家庭不稳定不和谐的在整个留守妇女中占有33%.

  (二)农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责任心不强,导致在外打工不是为家里赚得补贴,而是只顾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资,最终还欠下了外债,从而导致家庭不和谐乃至破裂。

  (三)留守妇女自身思想守旧,生性多疑,对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经过大城市的熏陶,视野开阔,思想开放,性格开朗大方,这些又是一些留守妇女眼里所不能容忍的。无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这一切,从而导致家庭矛盾重重。

  三、留守妇女对婚姻家庭的心理状态及期盼

  (一)对于年龄偏大的留守妇女,她们比较关心的是丈夫在外所从事的工种、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状况,并不担心会发生影响家庭或破坏婚姻的问题。因为她们对自己多年来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们确信年纪已渐成熟的孩子是维系她们婚姻生活的牢固纽带。她们当中多数所期待的是等孩子念高中或读大学后,自己把家中的土地出租或转让他人,随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少数年龄偏大的妇女仍愿意留在农村务农。

农村妇女报告7

  我是方家村委员会委员、计生专干、村妇女委员,1993年分管方家村妇联工作和方家村统计工作,下面就这两项工作,分别总结如下,望各位领导指正。

  一、妇女方面工作

  我们妇联的工作职责是: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带领好广大妇女,解放思想、加强学习,提高每个的素质,帮助引导她们走致富之路,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宣传教育为主,提高干部群众的国策意识,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今年是我村发展的关键一年,我村也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的形势、新的特点已经出现,我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继续组织村内妇女参与护林防火工作。无论是植树造林、护林防火,还是环境整治等,都离不开女同志,广大妇女都充分发挥了她们的作用,推动了全村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另外,在计划生育方面,我村49岁以下育龄妇女是527人,占妇女总数的41%,为了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景德镇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我村重新修订了《方家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力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政策扶持。同时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宣传品入户率在90%以上,让广大妇女了解政策,提高认识,对药具如何使用,做到知情选择。此外我村设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我村今年组织计划生育会议5次,开展各种活动9次,包括计生户优抚活动1次、生殖健康宣传品发放活动2次、全村育龄妇女康检2次及各种文艺活动4次。其中,我村参加了区计生办举办的“五月鲜花咏国策,共建和谐新房山”计划生育文艺节目调演,我村的“计划生育就是好”扭秧歌节目不但获得了此次调演的二等奖,而且歌词在村内广为传唱,使得这支秧歌队成为我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文艺宣传队。

  尽管最近几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人户分离情况比较严重,对于那些户在本村,实际人长期居住在外乡镇的人,管理上还存在一定困难。但随着在房山与良乡两名联络员的设,这种状况会有所改善,能够促进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统计工作

  自从担任统计工作以来,我感到自己的压力相当大,由于自身素质存在的不足,再加上对统计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面对这种情况,我加紧学习业务知识,虚心向别人请教,使得今年的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在做报表统计的过程中,我做到了有据可查,有据可参。我认为,作为一名统计人员,贴近群众,反映群众的'愿望,为群众办真事、办实事,才是一个统计人员所应尽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的统计工作才可亲可信,深入人心,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今年年初,我们按时完成了镇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20xx年伊始,我接受村失地农户工作。统计了从20xx年至20xx年全村所有失地农户。并配合镇党委调查村失地农户实际情况,并发放失地农户证。

  今后,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引导下,我一定积极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奔向致富之路;同时做好本村的统计工作,不出现任何纰漏,做到一个统计人员所应尽的责任。

农村妇女报告8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的质量也要求越来越高,这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婚姻家庭领域,使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为此,XX县妇联针对我县婚姻家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分析了XX年以来妇联系统信访中反映出来的婚姻家庭问题;走访了县法院、县民政局,了解了XX年以来的结婚、离婚情况;发放了近万张调查问卷,全面分析了我县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首先,从上访情况看,婚姻家庭问题居首位,且居高不下。XX年至今共接待信访案件XX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XX件,占信访总数的XX%。婚姻家庭类案件已经成为保护妇女权益的重要内容。

  其次,从县民政局了解到,近几年离婚的数量在逐年上升。XX年结婚XX对,离婚XX对;XX年结婚XX对,离婚XX对,XX年结婚XX对,离婚XX对,目前,处于一个平稳的上升趋势,每XX对新人结婚,就有XX对夫妻离婚。

  再次,从县法院了解情况看,从XX年至今共受理的离婚案件XX件,占民事案件的XX%,结案XX件,占民商事案件的XX%,四是从我们发放的万份调查问卷和座谈会情况看,婚姻家庭问题普遍存在,XX个人的家庭都存在感情不和、时常打架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有的还出现的婚姻危机。

  二、存在的问题

  1、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为婚姻家庭的主要问题。

  在县妇联、县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中,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县妇联接待的信访案件中,这类问题已经居于婚姻家庭的首位。XX年至今在接待上访案件中有婚外情的占XX%。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家庭稳定的主要问题之一。出现这类问题的直接受害者是妇女。丈夫有婚外情后,女方往往是留住丈夫的人,却留不住丈夫的心,到头来是身心疲惫,人财两空。XX镇有一上访妇女,明知自己的丈夫与第三者非法同居,还不离婚,而是苦苦的求丈夫不要和自己离婚,虽然丈夫不和好离婚,但是每月回一次家,不但不尽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还经常打她,与其有这样有名无实丈夫,还不如没有。

  2、家庭暴力仍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直接导火索

  家庭暴力问题,一直是妇联组织关注的问题。我县家庭暴力近几年处于小幅上升的趋势。县妇联XX年至今共接待家庭暴力案件34件,占信访总数的31%;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都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尤其是妇女。它不仅给妇女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由此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也成为影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在我们接待的XX年上访案件中,XXX和XXX就是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女方长期处于受暴状态,但由于受害人受中国传统的影响,挨了打,由于好面子,不敢说、不敢讲,所有痛苦自己一人承担,有时打的住院了也是自己悄悄的到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治,直有打的受不了了,才开始反映,这就是家庭制暴力长期存在的原因,如果受暴者在一开始就想方法、想途径制止,家庭暴力就不会长期的存在。

  3、生活困难成为婚姻家庭出现问题的又一诱因

  生活困难涉及的面很广,有的是下岗职工家庭,没有生活来源;有的企业开不出工资;有的家里有病人,拿不起医药费看不了病;还有一些妇女经济地位不如男方,为了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对于一切不顺心都要忍受,从而导致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婆婆家人的白眼等现象发生。

  4、对家庭不尽义务,有的还离家出走

  “丈夫离家出走”是我县婚姻家庭现况出现的一种新问题。这类案件共有5例,都是困有外遇离家出走,有的有外遇后想方设法卷钱远走高飞”、然后就莫名其妙的离婚。在XX年接待的上访案件中,有一个XX的妇女,离婚后,又与XX镇一男青年认识结婚,婚后男方花言巧语,一点一点的把女方在企业买断的钱骗走后不知去向,给这名妇女带来了很大的痛苦。还有一名XX农场妇女与男方与XX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在孩子刚满6个月时,男方提出到XX学车本,在学习期间又与XX一女子好上了,在妻子不知详情的情况下,又商量买一辆大车,由于没钱,丈夫以好好过日子为由就劝妻子到娘家借钱,妻子信以为真就与娘家借了XX万元,(没有打借条)钱到手后丈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给妻子、女儿和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既丢了人又丢了钱,最后人才两空,由此可见,广大妇女一定要提高自我的保护意识。

  5、由于家庭关系处理不好导致婚姻失败

  两人结婚后就多了双方的老人,家庭关系就多了一个层面,有的婆婆儿子结婚后,就觉得养育二十几年就给了别人,心理总有不平衡感,从而导致婚姻的不稳定。工商局有一上访妇女,刚结婚婆婆就说这说那,丈夫还比较倾向母亲,导致离婚。

  6、社会环境、人文环境造成婚姻的质量

  有的人把婚姻视为摆设,供外人参观,尤其是个别有地位、有职名度的人,由于受中国传统的影响,好面子,不能因为婚姻家庭问题影响了自己的前程,或者自己的隐私成为他人茶余饭后的话柄,宁可身受苦,不可脸受热。有一男孩瞒着其母亲到妇联上访,被他爸爸打的受不了了,来到妇联,说爸爸经常打他和母亲,但是,其母亲在事业单位是一名干部,怕别人议论不敢提离婚,其生活十分痛苦,实在无处倾诉,来到妇联,到这里也只是和“娘家人”诉诉苦罢了。这样的例子不少。

  三、产生的原因

  1、历史原因。中国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封建时期,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尤其是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还有滋生的土壤,并且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妻子被打是“家庭内部问题”,离婚不光彩,是作风有问题等;女同志在外边有应酬不允许,男同志在外边花天酒地是天经地义等,这些都变相地助长了个别男人的'不良作风,到头来,家庭矛盾越演越烈,轻者离婚,重者发生伤害乃至杀人事件,给家庭、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社会原因。这表现在一个是受文化传媒的影响,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经济条件好了,生活改善了,开始寻求一些刺激的、新鲜的东西,于是,个别人染上了“吃、喝、嫖、赌、毒”等恶习,有了这些恶习,势必要给家庭带来一定的影响,出现婚姻家庭矛盾;同时,新《婚姻登记条例》简便了结、离婚手续,个别人玩起了“闪电式结婚、闪电式离婚”,对婚姻神圣的殿堂也来去自由。

  3、经济原因。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会越来越追求更加富裕的生活,于是一些人为此选择到外地、甚至国外去经商、去发展,夫妻从此开始了“孔雀东南飞”的生活,尤其是在农村,女的在家务农,操持家务,照顾老人,男的外出打工,挣钱。结果,个别人钱挣到了,心也被外边的花花世界给吸引去了,忘记了糟糠之妻。还有,女方结婚就依附于男方,离婚则意味着丧失了一切,于是,宁可什么都忍受,宁可当保姆,也不离开男方,过起了奴役般的生活。

  4、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我国法制建设是迅猛发展,但是,还有相对不完善的地方。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受道德约束的地方多,而受法律约束的少。如果一个人对家庭不尽义务,将如何用法律来制裁?如果一个人是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法律如何制裁?如果一个人有了婚外情,法律又是如何制裁?过多的是通过道德来约束,然而,如果一个人视道德于不顾,人们又用什么办法来约束他呢?

  四、对策及建议

  1、要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我们要充分发挥各媒体的作用,加打力度宣传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要对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念进行积极的引导,大力开展一些弘扬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创建和谐社会。

  2、要普及法律知识,加大维权力度。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尤其是加强《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将这些法律纳入普法总体规划,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对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弄懂、弄通,更重要的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办事,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3、要加大调研力度,从源头上作好婚姻家庭的稳定工作。婚姻家庭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挖掘影响婚姻家庭的原因,探索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路子,积极法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合理化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发生。比如遇家庭暴力及时出警,出台相关整治措施,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好他们因婚姻家庭出现问题而打不起官司,并且帮助解决好生活出路。

  4、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干预和调解作用,提倡志愿者互助。要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给社区创造有利条件。在社区建立庇护所、调解中心。社区也可开办家长学校(或婚姻学校),向社区居民传播民主平等的现代婚姻家庭观念,帮助群众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这门学问。同时,发挥社区的调解作用,在社区还可以提倡志愿者互助,充分调动和发挥那些热心、使家庭问题在第一时间、就地就近得到帮助和调解,避免和制止家庭矛盾升级。

  5、要建立相应的社会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帮助。要建立一些诸如妇女庇护所、婚姻家庭服务热线,目的在于当人们的婚姻家庭亮起红灯或出现问题时,他可以找到相应的地方或部门去倾诉、去讨教、去寻求帮助,使其尽快地摆脱困境,走出误区,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纠纷发生。

农村妇女报告9

  目前,农村家庭在婚姻中以女方到男方家庭居住的占绝大多数,由于农村中“男尊女卑”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在很多方面实质上仍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农村妇女离婚后,其基本的人身、财产权益很难得到保障,针对这种情况,我乡妇联进行了系统的调研。

  1、很难取得宅基地所有权。现在的农村家庭结婚,普遍都是由男方提供住所、女方提供嫁妆,因此,男方为准备结婚而在婚前购置或建造的住房大多数是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新婚姻法》颁布后,其所有权在婚后还是属于男方,不可能因婚姻关系持续时间的长短而改变其归属。一旦发生离婚的现象,农村妇女很可能就处于没有住所、无处可去的境地。通常娘家受不良风俗的影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如果仍居住在娘家,对其兄弟家不好,而且有辱家门,按照目前农村的习俗,房屋大都是留给儿子的,如果离婚后妇女强行回家居住,即使父母愿意接纳,姑嫂之间也很难和平相处。容易导致家庭矛盾。而按照当前规定,离婚的妇女又不可能申请到新的宅基地,最终导致其无房可住。

  2、土地承包经营权很难取得。由于土地的不动性,农村妇女离婚后,通常无法带走在婆家分得的土地。即使有极少数的婆家同意把地分出来,但是由于不便于离婚妇女去耕种,往往使离婚妇女很难实际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使农村妇女想要重新得到承包地是很渺茫的事情。这就意味着离婚妇女没有了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其基本的生活很难得到保障。

  3、就业创业机会很难把握。离婚后的农村妇女,在住无定所、耕地无着落的情况下,很难拿出时间、拿出金钱来进修,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在我乡,还可以从事手工艺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解决温饱问题,但是,离创业致富还差很多。纵使妇联进行了很多创业培训,可是由于时间、个人基本生存条件等问题,很难使这部分妇女得到有效的信息和专业的培训。

  4、回娘家落户难。女方嫁入男方家后,户口也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但是在离婚后男方家急需将女方户口迁出,而女方娘家村委,往往由于涉及村级集体资产权益分配等问题,利用村规民约等限制,设置多种关卡限制女方户口迁入。通常情况下,条件较好的村庄,对离婚后妇女户口及子女户口的迁入,会要求妇女出具在村里落户但是不享受村民待遇的声明,否则不予迁入户口。

  1、传统重男轻女思想观念的影响。“男尊女卑”、“男娶女嫁”等传统思想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仍然根深蒂固,依然起着作用,“男尊女卑”仍然是侵害离婚妇女权益的思想基础和文化根源。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农村家庭在村里事务一般都是由户主,男性公民出面。女性往往就是干活、在家照顾孩子、伺候老人。农村妇女的自我意识不强。

  2、自身法律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农村妇女通常遇到婚姻关系变化时,会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离婚妇女权利和财产意识淡薄,在婚姻关系变化过程中不知道如何主张和实现自己的权利,而后失去要求权利的机会。等到诉讼程序结束后,只会埋怨处理不公,不知道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3、村规民约存在的问题。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往往会征求村民意见,可是广大农村妇女很少会有提出意见的。而且,农村妇女很少有自愿进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农村权力机构的,她们往往觉得“男主外,女主内”,这就直接导致在农村事务的决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很难得到充分的表达和重视。再就是农村基层干部遇事习惯用传统方法、用村规民约来解决,可是往往就是这些村规民约,规定了不利于离婚妇女权益保障的条款。

  4、缺乏有力的“娘家保障”。许多离婚妇女权益受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是到“妇联”寻求帮助,可是我们妇联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又无相应经费,解决其问题来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目前乡镇妇联仅安排一名编制,只有一个工作人员,通常还要担任其他业务工作,所以遇到这种情况通常也只能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或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但协调起来难度很大,收效甚微。

  1、弘扬新风,最大化的'实现“男女平等”。通过宣传、广播、文艺演出等各种形式,转变群众的思想,力争从根源上最大化的实现“男女平等”。

  2、增强妇女法律意识,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学习,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了解与自己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她们积极参与村委会、村民代表会等权利机构,要求她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制止和减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提倡农村妇女在结婚时对自身置办的嫁妆和男方提供的婚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证。保障其对房屋的使用权。对于宅地基使用权在公婆名下的房屋,提倡通过公证分家的形式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房屋的所有权进行明确,或者要求签订赠与协议,对此进行明确。一旦发生婚姻关系改变,农村妇女还可以据此主张自己合法权益。

  3、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指导和监督。首先是提高认识,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正确认识村规民约的性质和效力,保证村民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自治。其次是完善和规范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村委会应依照村民自治条例制定合理合法的村规民约,在制定村规民约时注意处理好法律,政策,当地风俗民情三者的关系,切实保障妇女权益。农村妇女离婚后在户籍迁转,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分配上予以充分考虑,将保障妇女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4、打造坚实的“贴心娘家”。一是拓宽妇女维权工作渠道,推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共同关注并依法解决农村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重点问题。二是加强与基层法庭和司法所的沟通,在处理农村离婚案件时,着重考虑农村离婚妇女离婚后的基本权益问题,积极给予其相应的法律保障。四是加强妇联自身力量,力争打造坚实的“贴心娘家”。

农村妇女报告10

  近年来,笔者长期生活和工作在甘肃陇南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战线,与育龄群众交往密切,经常深入农村开展妇女病普查、产术后随访、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及质量的住户调查,参与关注女孩和帮扶贫困妇女的社会活动,调查研究涉及成县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群体状况。为进一步了解新形势下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现状、生产生活条件与需求,我们于20xx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通过对相关部门、学校和农村15—60周岁之间的贫困妇女走访座谈以及抽样调查、问卷等形式,采用定量调查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性分析为主的调研方法,调查内容涉及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现状、趋势和需求等方面。本次调查走访90人,发放有效问卷80份、口头调查10人。

  一、调查结果

  根据统计数据,全县农业总人口26.06万人,女性人口为13.49万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51.7。导致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的原因:

  其一是在社会制度变革、技术条件进步下,因社会身份或竞争能力的差异性而导致的社会性贫困群体,如无业者、无土地农民等;

  其二是因生理原因或遭受自然灾害致贫的贫困群体,如老、病、伤残、受灾等。调查显示,我县贫困妇女儿童的基本特点以及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偏低。调查显示,具有初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7人,占7.8%,小学文化程度的有26人,占28.9%,文盲53人,占58.8%,绝大多数妇女文化程度低、缺乏技术,观念保守、思想落后。

  (二)特殊困难、因病致贫群体面大。调查显示,因自身或家人伤、病、亡、痴致贫的妇女有25名,占总人数的27.8%。这些贫困妇女的家庭由于一人或多人常年生病,医药支出费用巨大,而这些家庭本身收入又低,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经济负担十分沉重,生活条件相当艰苦。

  (三)依赖土地为生命线。据统计,90名贫困女性中80%依赖于贫瘠的土地,五六十岁的.妇女依然从事着生产劳动。生活来源相对不稳定,仅能糊口而很难发家致富,生活质量随着时代迅速变迁渐趋走低。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单一等特点为她们适应社会需求带来很多困难,她们只能是传统农业线上的劳动力,几乎不能实现人力资源转移。同时她们还要赡养老人,抚育子女,在经济上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困境。

  (四)部分贫困妇女存在惰性思想。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有的妇女害怕吃苦、不肯动脑,怨天尤人;有的妇女存在听天由命、得过且过、坐等救济等消极思想;还有少部分中青年妇女不参与劳动,厌恶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好高骛远,又对自己缺乏信心,这种负面思想成为农村不稳定因素之一。

  (五)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差。成县20xx年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所妇女病普查患病率36.97%,其中生殖道感染8295例,占普查已婚育龄妇女的22.59%。近5年共出生婴儿14811人,发生神经管畸型、脑脊膜膨出等出生缺陷21例,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1.42‰。性病年平均发病率为14.4/十万,呈上升趋势。从甘肃省计划生育结合项目成县基线调查数据分析,项目专家委员会通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妇女病普查治疗、宣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寄生虫检查治疗等服务方式,开展妇女病普查2.53万人次,患病0.81万人次,患病率32%。在对店村中心小学、陈院中心小学和马坝小学的427名在校1—3年级学生寄生虫检查中,检出蛔虫卵阳性人数82人,检出鞭虫卵阳性1人。

  (六)儿童教育总体形势依然担忧。抽取三个学区调查点综合统计,学龄女童学生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为94.8%、90.1%,从统计指标看趋于上升状态,但此次调查有8%的学生提前辍学,初中未毕业就在家务农或出门打工,尤以15周岁左右的女孩比例最大。在我县一些贫困边远落后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思想观念保守、教育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政策支持滞后,使得个别女童无法接受基础教育。

  (七)妇女儿童地位、权益有所保障。妇联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救助贫困母亲“幸福工程”、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女童“春蕾计划”等。同时,我县妇女健康权也得到了普遍实现,生殖保健、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加强,城镇居民98%和农村居民60%的孕产妇能接受产前检查,全县住院分娩率由20xx年的52%上升到20xx年的65.1%,产妇、婴儿死亡率大幅下降。在家庭领域中,通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开展,破除了千年封建旧俗,基本实现了自主婚姻、夫妻关系的平等。全县20xx年累计二女结扎户2747户,近十年全县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老人的家庭840户。我县已为29名农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在20xx年高考升学中予以了加分照顾。为39户当年新增二女结扎户落实了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金。为400余名贫困母亲捐赠了母亲水窖。有166户独女、二女户家庭得到了3000-5000元的少生快富项目。在家庭人际关系中,农村妇女的半边天地位得到确立,传统的家庭关系已逐步向平等、民主、和睦的现代家庭关系过渡。社会保障方面,我县在妇女儿

农村妇女报告11

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

  我是xx村委员会委员,xx年分管xx村妇联工作和xx村统计工作,下面就这两项工作,分别总结如下,望各位领导、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给予指正。

  一、妇女方面工作

  我们妇联的工作职责是: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带领好广大妇女,解放思想、加强学习,提高每个的素质,帮助引导她们走致富之路,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宣传教育为主,提高干部群众的国策意识,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xx年是我村发展的关键一年,我村也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的形势、新的特点已经出现,我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继续组织村内妇女参与护林防火工作。xx年我村妇女是472人,劳动力是269人,占总劳动力的47%。无论是植树造林、护林防火,还是环境整治等,都离不开女同志,广大妇女都充分发挥了她们的作用,推动了全村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另外,在计划生育方面,我村xx年49岁以下育龄妇女是295人,占妇女总数的xx%,为了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xx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我村重新修订了《xx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力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政策扶持。同时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宣传品入户率在90%以上,让广大妇女了解政策,提高认识,对药具如何使用,做到知情选择。此外我村设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目前,我村已婚育龄妇女采取长效措施的有25人,占已婚妇女的57%;使用短效避孕措施的有69人,占已婚妇女的32%。由于我们宣传到位,上下级相互沟通,群众对政策有了充分的认识,才保证了我村xx年没有出现计划外生育。xx年我村新办证4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6户,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xx户;为7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办理奖励费4户,改善了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我村今年组织计划生育会议5次,开展各种活动9次,包括计生户优抚活动xx次、生殖健康宣传品发放活动2次、全村育龄妇女康检2次及各种文艺活动4次。其中,我村参加了区计生办举办的“五月鲜花咏国策,共建和谐新xx”计划生育文艺节目调演,我村的“计划生育就是好”扭秧歌节目不但获得了此次调演的二等奖,而且歌词在村内广为传唱,使得这支秧歌队成为我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文艺宣传队。

  尽管xx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人户分离情况比较严重,对于那些户在本村,实际人长期居住在外乡镇的人,管理上还存在一定困难。但随着在xx与良乡两名联络员的设置,这种状况会有所改善,能够促进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统计工作

  自从担任统计工作以来,我感到自己的压力相当大,由于自身素质存在的不足,再加上对统计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面对这种情况,我加紧学习业务知识,虚心向别人请教,使得今年的`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在做报表统计的过程中,我做到了有据可查,有据可参。我认为,作为一名统计人员,贴近群众,反映群众的愿望,为群众办真事、办实事,才是一个统计人员所应尽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的统计工作才可亲可信,深入人心,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xx年,我们按时完成了乡党委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全村人均收入达到xx元,与去年相比有相当的提高。

  今后,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引导下,我一定积极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奔向致富之路;同时做好本村的统计工作,不出现任何纰漏,做到一个统计人员所应尽的责任。

  今天借这个会议,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我的工作进行指证批评,为我的工作献计献策,促使我的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为xx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村妇女报告12

  现在,人们对女性的关注不仅局限在婚姻、教育、就业等传统领域,还逐步延伸到心理健康这类体现女性生活质量的方面。女性的健康问题特别是农村女性的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农村妇女心理健康现状

  在农村,女性同胞既要忙于农活,又要包揽家务;既要照顾老人,又要教育子女,不仅劳动强度大,还要扮演社会与家庭的双重角色。并且长期以来,农村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不高,她们整日为家人的起居饮食而忙碌,沉重的生活负担使她们局限于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妯娌关系和邻里关系等小范围的社交关系中。这种压抑的环境很容易引起心理问题,并且很难找到合适的排解对象。再加上女性妊娠、生育、更年期等一系列特殊时期,让她们承受着更重的心理负担,久而久之,广大农村女性就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

  二、农村女性心理健康原因分析

  (一)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薄弱。

  当农村女性的家庭、婚姻出现问题时,她们不知道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往往采取简单直接甚至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这种方法不仅解决不了矛盾,而且很容易让妇女同胞产生抑郁、焦虑、狂燥等不良情绪,当这些不良情绪得不到及时缓解时,便容易引发心理问题或更加严重的后果。

  (二)家庭关系不和谐,对农村妇女伤害大。

  广大农村女性多以家庭成员为中心,认识不到自我的重要性,男权观念在农村依然根深蒂固,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受害者免不了总是身为弱者的女性。加之婆媳关系紧张,妯娌关系不和等问题,愈发加重了女性的心理负担。

  (三)家庭经济压力大,负面情绪无法得到释放。

  农村妇女常常被家里的经济问题所困扰,日常开支、子女教育和结婚、照顾老人等,面对自己无力改变的家庭经济现状,压力会愈积愈大。

  三、农村女性心理健康问题对策

  广大农村妇女存在的心理问题,将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消极影响。社会的和谐离不开家庭的和谐,而家庭和谐的前提是人的身心健康。要使农村妇女能够真正健康地生活,必须全面提高她们的心理素质。

  首先,加强心理健康宣教。由于农村妇女心理健康意识薄弱,各级妇联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系统地广泛地对农村妇女进行心理知识的教育宣传和培训。

  其次,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社会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村妇女能够主动积极地去学习新的职业技能,提高她们的谋生能力,降低她们对家庭及他人的依赖度,增强独立性,减少来源于经济问题的心理压力。。

  再次,帮助妇女改变观念,积极寻求外部帮助与支持。通过讲座和培训的形式加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女性学会面对家庭暴力,要学会善于避让,如果避让不了,要积极向亲友、妇联或者司法机关求助,取得法律的保护。 最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基层妇联要经常组织农村妇女参加集体活动,与广大妇女建立有效的沟通,通过沟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农村妇女报告13

  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沭阳县委、县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官墩乡稳步提升乡妇女儿童事业,该乡妇联深入村居调研,调研发现该乡妇女儿童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妇女儿童地位得到很大程度提高,同时也发现妇女儿童生活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妇女儿童生活现状

  (一)随着招商引资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厂商入驻,乡中的现状闲散妇女劳动力也得到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提升了自身及家庭的收入,改善了生活,日子过得也越来越红火。

  (二)乡里学校的设施配套越来越健全,安全校车也配备到位,给孩子们的上学提供了更为安全的保障。学校的师资配备也在逐步提升中,希望能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

  (三)乡镇的保障工作越来越精细到位,低保、残疾儿童康复等一系列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争取为各种困难家庭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农村妇女儿童生活存在实质困难

  (一)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号召中,还有一些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还在农村存在,导致一些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女性儿童受到侵害的事情得不到合法保护 ,主要还是因为这些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该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留守儿童生活与安全保障。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下,外出务工已经成了改变农村家庭生活状况的主要方式,一些年轻的父母不愿面朝黄土面朝天,他们有思想有勇气去探讨外面的新鲜世界,却留下了嗷嗷待哺或刚接受教育的孩子。他们跟着年老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接受的也是爱,却是溺爱。养成孩子自娇自爱的不良习惯,导致一些孩子从很小的时候思想就已经不健康,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三)农村妇女健康保障。在农村,整体生活环境就比较差,再加上群众健康意识落后,使得一些妇女有了疾病都不到正规医院救治,往往是能拖就拖,直到无法救治才明白问题的严重性,可是已经晚了。

  三、农村妇女儿童生活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抓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妇女工作氛围,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妇联在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抓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和首要任务。所以妇联要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带领全乡的妇女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三)抓培训。进一步加强广大妇女技术业务培训,增强她们的就业能力,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然她们在家乡的土地上找到更好的工作,从而更好的改善自己及家庭的生活。

  (四)抓教育。除了对学校要提高要求外,对留守儿童的爷爷奶奶也要加强教育,让他们更好的关爱自己的孙辈,也让孩子能够更好更健康的成长。

农村妇女报告14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源,是国民经济的发展之基,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由此带来的各项财产权益,是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农民最为关切的经济权益。__市妇联与市农委联合,针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通过交流座谈、深入走访、个案追踪等方式,开展了调查研究。本文通过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状况及实践的分析,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成因、表现及对策作些粗浅的探索,以期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一些助益。

  目前,__市总人口810万,农业人口160万。随着__转型发展战略的实施,园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土地面积逼近红线,农业人口逐年减少,我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环境大致如下:

  1、在二轮土地承包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起点是公平的。无论是第一轮还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基于“户藉规则”和“人均分地”原则,农村妇女和男子土地分配权的起点是公平的。二轮土地承包刚开始时,农业税较高,土地抛荒比较严重,土地承包证的农户发放率为89%。

  2、农村土地政策变化引起土地争议增多。20xx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农村土地上的负担减轻,当初弃耕抛荒的农民包括许多农村妇女,纷纷返乡要地,争利夺地的矛盾纠纷不断上升。仅__农委每年要处理土地矛盾纠纷百十起,并且有日益增多之势。

  3、农村土地功能变化引发土地收益矛盾激增。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土地功能日益多元化,派生出来的收益、增值问题也日益突出。除了承包责任田、宅基地分配,又出现了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拆迁安置房等利益攸关的矛盾。

  4、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逐年上升。随着__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农村的婚姻关系不再象以前一样稳定,农村妇女往往是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流动,但土地却是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因此,伴随农村妇女婚姻关系的变化,妇女土地权益流失的情况也日益复杂。

  1、农村中的“五类妇女群体”土地权益易受侵害

  一是外嫁他村妇女。按照“妇从夫居”婚俗,农村妇女一旦同外村人结婚,其承包地很可能会被娘家村收回,或是被娘家兄弟分割。而婆家村本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也不会分给她土地。因此嫁到外村的妇女,多半会失去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和受益权。

  二是农嫁非妇女。农村妇女与非农业户口家庭的男性结婚,在我国现行户籍政策下,其户籍很难转成城镇户籍。这些妇女在娘家的田地,往往会由村民小组收回重新分配,并助丧失“村民资格”,一旦遇到土地征用,外嫁妇女很难取得补偿。

  三是离婚妇女。如果在婆家村没有赶上二轮承包或10年一次的土地调整,农村妇女一旦离婚就会失去拥有土地的可能性,而娘家村的土地往往又被收回。少数分得土地的妇女,如果离婚不离村,有可能保存土地权益。若离婚又离村,其土地或被前夫家庭继续承包,或被村集体收回。

  四是丧偶妇女。若妇女丧偶时较年轻,子女年龄尚小,其改嫁的意愿较大,其土地很可能被村集体收回,或被夫家的弟兄分割。若丧偶妇女与夫家家族有矛盾,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的条件,土地权益也会因失去家族庇护而流失。

  五是招婿妇女。有人说,不给上门女婿分地表明土地分配并没有歧视妇女,因为身为男性的上门女婿同样分不到地。然而事实是,在“男尊女卑”思想深根蒂固的农村,家中有无成年男丁决定了其家庭在村中的地位,即使成年男丁做了上门女婿,原村集体也不敢贸然收回土地,而如果是出嫁女,村集体往往会毫不客气地收回土地。

  2、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具体表现

  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是指妇女作为具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承包合同对其所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在现实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限制或剥夺上述五类妇女承包集体土地,损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权。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农村集体组织在分配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往往对上述五类妇女群体少分甚至不分。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上,由于牵涉利益更大,矛盾则更加突出,如果所在区经济形势好,往往还会顾及上述五类妇女群体利益。如果所在地区经济水平欠发达,则会选择剥夺和限制上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分配权。

  三是宅基地及土地股份分红。__基本发放了农村宅基地的《农村集体土地证》,但由于“妇从夫居”婚俗,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不能在婆家拥有相应的份额,而娘家也可能取消其份额。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量的增加,土地股份分红成为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而目前,上述五类妇女群体涉及土地的附加或增值收入不同程度都受到限制和剥夺。

  1、落后的性别文化及政策强化与农村妇女地位从属化的现象仍然普遍。在__农村妇女地位总体得到较大提升的今天,农村的传统习俗、宗派势力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影响一时还难以消除。在农村社会体系里,婚姻、继承、姓氏等习俗仍以男子为中心、以父系家庭为本位。农村妇女未出嫁前的土地权益从属于娘家,出嫁则从属于婆家。一些区、街道在拆迁安置、土地分红的“土政策”中,对农村女性的土地权益存在有意或无意的限制和剥夺。《土地承包法》规定以“农户”为承包经营权主体,妇女在土地承包中,没有被当作一个有权利的“个人”来看待。在村集体的土地收益分配、家庭财产登记中,大多只登记男性户主的名字,一旦家庭破裂,妇女就很难争取到财产,也会失去土地的使用权和受益权。

  2、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妇女婚嫁流动的矛盾性仍然突出。《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一般来说,农村以10年为周期调整一次土地分配。而根据“妇从夫居”婚俗,农村妇女一生中至少要变动一次长期居住地,她们因婚姻而流动,往往在婚姻关系中失去土地的承包权和受益权。当前,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已经大大增强,农村家庭的稳定性也在减弱,就更加加剧了这一矛盾。

  3、村规民约“合法化”与农村土地政策相结合产生影响。在农村男权文化背景下,有权参与村规民约制定的`基本为男性,思考问题、做出决定也往往从保护男性家族利益出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个别土地承包者之间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常常就在表面民主的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中流失。

  4、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在调整社会性别利益关系上基本缺位。土地承包法中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及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没有考虑“妇从夫居”婚俗下,政策的实施对不同性别的影响。将“农户”作为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没有主体资格的妇女就不能单独享有土地承包权。表面上看是中性的法律和政策,由于没有考虑到社会性别利益关系的差别化,在实施过程中往往给农村妇女带来不利。

  5、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的救济途径基本缺失。一是政府救济的缺失。《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

  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样,村民大会在处理妇女土地权益分配上的违法决定,就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政府很难为侵权妇女提供救济。二是司法救济的缺失。法院在处理涉及妇女土地权益案件时,一般都不愿受理这类诉讼。

  1、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纠纷调处情况。市妇联与市农委密切合作,发挥各自职能,在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内,针对农村妇女婚入、婚出等原因产生的侵权现象,开展法律、政策、调解等方面的援助。20xx年,市农委条口受理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纠纷17件。__市妇联妇女权益维护中心,20xx年共接待妇女土地权益维护来信来电来访2例。

  2、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全市5个涉农区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镇街和村设立调解室,条件成熟的4个涉农区成立了仲裁庭,培训了一批具有土地仲裁资格的专业人员队伍。逐步形成“镇村调解、区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体系。

  3、加强对基层仲裁调解工作人员的性别意识培训。市农委在开设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活动时,邀请市妇联人员列席,并在培训课程中,明晰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调处的适用法律,主要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等相关内容,做到依法、合理地化解处理涉及妇女的土地纠纷。

  4、法律与村规民约适用冲突的调解实践。由于现行相关法律的适用性不强,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又缺乏有效监督,一些涉及上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土地权益纠纷,经常出现有法律支持但难以实施,村民认知上不能理解、感情上不能接受的情况。在实际的调解中,一方面对照法律条款,逐词逐句分析讲解,一方面又不能硬搬法律,要尊重农村和农户的历史和现状,采取灵活的方式妥善处理。

  案例一:某区某村的妯娌二人在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中,未得分文。该户在二轮承包前,两妯娌的公公去世,婆婆改嫁,丢下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即两妯娌后来的丈夫)。村里通过村规民约收回了该户的承包地。两兄弟成年后,村里只将少量边角地分给两兄弟,两妯娌嫁过来后,也没有分得土地。后来,兄弟中一人病故,妻子改嫁到外村。村里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再一次通过村规民约剥夺了该户的分配权。理由是该户的公公早已去世,婆婆早已改嫁,土地早已收回,边角地不能算承包地。经过调解,村集体还要剥夺改嫁到外村的妻子和孩子的分配权,基层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近半年的调解,村集体终于意识到做法的不妥,为该户补发了补偿款五万元。

  5、法律与地方政策适用冲突的调解实践。人多地少是农村长期存在的现实矛盾,地方经济发展中任务重资金少也是现实困境。一些地方性政策在出台时,在权衡利益上,往往会选择牺牲前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合法利益。面对这种情况,基层调解工作人员很为难,一方面要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还要维护政策制定者的权威。

  案例二:某区某乡__姓外嫁女,婚后户口未迁出,该女在娘家村还有房子,现该村拆迁,该乡拆迁办告知她,凡是结过婚的姑娘不管户口在不在娘家村都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房。这位妇女即投诉到街道,街道答复如下:根据《__省某某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经讨论不予安置类型:对农嫁居的,有户口、无房产,无论有无责任田”之规定,您不符合安置房的安置条件,不予安置。这是一个明显违反《拆迁征地补偿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地方性政策,却能堂而皇之地将外嫁女的合法利益排除在外。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只能采取私下悄悄调解,个别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

  6、复杂农村家庭关系的调解实践。因婚姻关系变化而流动,依然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流失的主要因素。现在农村家庭稳定性渐失,家庭关系日益复杂,如何与时俱进地厘清婚姻关系中的土地财产关系,是一个越来越普遍的问题。

  案例三:某区某村一农户女儿外嫁,在婆家村未分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娘家村明确该女子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其父亲第二轮承包后娶了从外村嫁过来的后妈,其父去世后,该承包地块被征用,女儿与后妈对土地征用补偿产生争议,基层调解很难令双方满意。现在上诉至法院,法院也很纠结,女儿认为其该得全部征用补偿,后妈认为自已也有份。按照征地习惯做法,后妈嫁过来成为家庭成员就自动有份获得补偿。但是后妈又不是二轮土地承包共有人,而后妈在原来村的土地还没有被收回,目前此案正在关注中。

  7、基层调解仲裁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农村土地纠纷面广量大,错综复杂,需要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水平。目前,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在专业人才培养、经费保障方面还不够。因为不具备执法权,使得调解仲裁机构的地位很尴尬,调解仲裁的执行落实也有较大难度。

  案例四:某区某村一户村民父女四人在二轮承包时分得了土地,后其中一女__某外嫁,户口迁出,在婆家村并未分得土地,后其父去世,村民小组决定收回土地。基层调解仲裁机构明确要求村民小组,不得收回其承包经营权。村民小组于是在实际耕种时故意破坏__某承包地的水系,导致土地无法正常耕种,目前,该案例已诉至法院,但执行多半还是问题,此案正在关注中。

  1、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中进一步增强社会性别意识。现有的法律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规定较全面,但因没有充分考虑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以及“妇从夫居”婚俗,一些条文显得有些滞后。建议借鉴广西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做法,针对前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土地权益问题,全省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农户承包合同登记实行夫妻双名制,夫妻各执一份,在转让、租赁土地时,要由双方签名才能生效,保障妇女在分居、离婚和丧偶情况土地承包权的安全。

  2、政府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制约力度。尊重村民自治权利要以法律为底线,建立对村规民约合法性的审查机制和纠错机制。建议乡镇司法员列席村民代表大会,对制定村规民约进行指导。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由司法、妇联等部门组成的,针对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的联合机构,并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村规民约的清理工作,对村规民约中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的条款予以清除。如__某区某街道,在拆迁安置中规定,凡农村独女户,拆迁按照1.5倍面积给予鼓励性安置。有的农户因超生有三个儿子,但也只按照一个人的标准给予安置。此项规定充分体现了科学、合理的社会性别意识。由政府的监督制约,该区农村“男尊女卑”的现象大大改观。

  3、要进一步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标准。无论在村集体土地征用还是土地流转纠纷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是获得补偿款的关键因素。从实践来看,一种主张以户籍为依据,一种

  主张以居住地为依据。但是,这两种主张过于原则,特别是前述五类妇女群体,由于传统的“妇从夫居”习俗,使她们在征用和流转中的适用标准相对模糊,上述任何一种认定对她们都可能有失公允。建议相关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做出一个合理的规定。

  4、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作用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法制宣传。大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尤其是基层组织的国策意识,充分认识到保护妇女土地权益不是对妇女的施舍,而是责任和义务。广泛深入地做好《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广大农村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5、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行社会性别影响调研。当前,__正在__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的试点工作。建议妇联与农委合作,就此开展社会性别影响调研,对确权工作可能对妇女产生的正负面影响,进行系统分析,为进一步的决策提供依据。此次确权仍然是确到“农户”头上的,妇女依然不具有确权的主体资格,这对于以“妇从夫居”为婚俗、以男性为本位的农村来说,农村妇女的个体利益是否会再次埋没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甚至有部分农村妇女是否会永久地失去土地权益,是个值得关注、研究的问题。

  美国法哲学家德沃金教授在《认真对待权利》中明确指出,对待每一个人的平等关怀和平等尊重,应当成为政府的首要政治道德责任。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是一个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尺度,需要从法律、政策、习俗、社会结构等多方面进行循序渐进的变革,中国农村妇女尤其是前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土地权益才能真正得以保护。

农村妇女报告15

  尊敬的各位领导、全体党员:

  我叫###,村委委员,具体分管妇联工作

  我是村委员会委员,分管村妇联工作,下面就这两项工作,今年以来在支部及村委的正确领导下就我一年来的妇女工作述职如下:

  我们妇联的工作职责是: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带领好广大妇女,解放思想、加强学习,提高每个的素质,帮助引导她们走致富之路,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宣传教育为主,提高干部群众的国策意识,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xx年是我村发展的关键一年,我村也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的形势、新的特点已经出现,我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广大妇女都充分发挥了她们的作用,推动了全村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另外,在计划生育方面,我村20xx年49岁以下育龄妇占妇女总数的61%,为了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我村重新修订了《泉头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力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政策扶持。同时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宣传品入户率在90%以上,让广大妇女了解政策,提高认识,对药具如何使用,做到知情选择。此外我村设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目前,我村已婚育龄妇女采取长效措施的.占已婚妇女的57%;使用短效避孕措施的占已婚妇女的32%。由于我们宣传到位,上下级相互沟通,群众对政策有了充分的认识,才保证了我村20xx年没有出现计划外生育。20xx年我村新办证 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户,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 户;为7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办理奖励费 户,改善了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尽管20xx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管理上还存在一定困难。这种状况会有所改善,能够促进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更好开展。

  今后,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引导下,我一定积极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充分发挥模范作用,积极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奔向致富之路。

  今天借这个会议,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我的工作进行指证批评,为我的工作献计献策,促使我的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为泉头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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