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2)

 (三)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不健全。

  从我县总体来看,涉农大型银行逐渐退出农村市场,农发行尚未涉足,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仅为农商行和邮储银行,这两家银行机构虽然在农村地区机构网点设置较多,但向农村提供有效的信贷资金却极为有限,多数网点仅吸收存款无涉农贷款权限,存贷业务量极不匹配。农业贷款点多面广额度小,还贷能力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影响,金融机构放贷风险大成本高,不愿向农村地区发放贷款,使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十分严重,出现了所谓的“农村金融空洞化”的现象。导致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影响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给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带来了巨大困难,也影响了整体地方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四)金融发展环境不佳。

  良好的金融环境是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但我县金融环境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申贷条件达不到金融机构要求。大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产权不明晰、资产负债率高、有效抵押资产不足,缺乏社会信用评级等,与金融部门的信用评级标准不对称,企业的申贷条件达不到金融机构的要求,获得信贷资金较为困难;金融机构对个人贷款发放以拥有产权的房产为主,但我县95%的房产没有房产证,个人的申贷条件达不到金融机构要求,无法从正规金融渠道满足融资需求,影响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二是相关部门对金融工作重视不够,项目审批周期长、环节多、手续繁琐,间接推高了贷款成本。三是金融法制环境滞后,导致民间借贷盛行。调查发现,我县只有三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余60多家皆为投资咨询公司,但都存在高吸高贷行为,给金融运行造成潜在风险,对金融系统的正常业务开展造成极大冲击。如陕西省XX县违法吸存,资金链断裂,存款户围堵政府,严重影响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

  三、对金融系统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建议:

  针对以上困难和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交流平台。

  探索建立以政府担保、金融机构主动服务、企业诚信发展的“三位一体”联动机制。逐步实现银企对接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政府要定期组织企业和各家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见面会和洽谈会,促进银企之间沟通交流,实现互利共赢。企业要切实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内部管理,增强经营透明度,争取金融部门的更多支持。

  (二)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

  我县的畜牧、苹果、花椒、葡萄、核桃生产已经具有了一定规模,是我县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商业银行,尤其是农行和农商行要发挥好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提供手续简便、效率高的金融服务,科学确定小额农户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加大三年以上的贷款额度,做到按照农业生产周期和规律发放和收回贷款。对符合条件发放一年期贷款的农户,银行系统要在农户还款前提前介入审查,以便农户在到期还款后以最简便的手续、最短时间内再贷到款,做到不耽误农民的生产周期。基层农商行信用社要改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农业贷款要面向“三无”(无资金、无信用、无实体)农民,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社优势平台,吸纳创业农民,解决“三无”农民贷款创业难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农业贷款贴息和机构奖补政策,将已有的农业贷款贴息和机构奖补政策常态化,并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担保并贴补利息政策,扶持“三农”健康发展。金融机构要认真组织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加强与农民的联系,接近与农民的距离,将更多的金融知识和党的农村政策送到广大农民手中,送到农民心中。

  (三)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金融机构要切合实际进行金融创新,开发适应我县中小微企业对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特点的产品,采取变通方式,减轻企业负担。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有关收费项目,降低相关费率,同时掌控土地、房产等抵押审批手续的部门要简化工作流程,实施限时服务,最大程度减少企业融资的时间耗费。切实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加快办理各种有效抵押证件办理进度。

  保障财产权利,规范抵押登记制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房产证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颁证、林地使用权确认登记颁证进度,下决心解决遗留问题,尽快将财产权证发放到所有者手中。加快这类业务的办理,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个人的融资难题,推动个人投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解决涉农企业、农业合作社和专业户的融资难题,推动三农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五)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人行和银监部门助推、多方联动”的原则,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促进诚信水平提高,将征信系统的信用记录作为银行借钱给公民的重要依据,有“信用污点”的人将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审、“信用工商户”评选活动,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增强公民信用观念。出台信用等级、评级企业、个人优惠贷款政策。进一步健全法制,合理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为政府可控资本,有序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建设。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门槛,减少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满足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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